重庆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土地流转制度创新六人谈——重庆土地新政争议引出的思考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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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 的意义 。重庆所研究 的作为特 区 的十几点 里 , 不
农 村 承包 的土 地将 来 能 不 能更 放 开 一点 , 励 鼓
仅包括户口制度的问题 , 社会保 障制度的问题 , 中 其 有一个很重要 的问题是农村 集体 土地 怎 么进入 流通 ,
来 落实 中央 的重大决 策 。再庆市 工商 局在贯 彻全 市 会 议精神 的摹础 卜' 据 以往 的考 虑 和结 合 这 次 的 J根 改革精 神 , 系统地 推 _一 个 可 以 说涉 及 工 商 行政 r
、
对 重庆 土地 新政 的 民商法学 思考
管理 、 商执 法 的几乎 所有方 面 , 括五 条措 施 的 工 包 卜
实施 意见 , [ 比较敏感 的一 条涉及 农村 土地 流转 。 其 『 1
江平 ( 中国政 法大 学 终 身教 授 、 士 生导 师 ) 博 认
为, 重庆 【商局这 五十条措施应该 说涉 及许多方 面 的 问题 , 包括《 物权法 》《 司法》 、公 以及行 政管理 等许 多
领域 , 民商法 的角 度来 分析 , 先 中央确 定 重庆 为 从 首
模 经营 , 高农 民组 织化程 度 , 快 发展 现 代 农 业。 文件 一 出, 即 引发 争论 , 为媒 体 热 点 , 们 见 仁 见 提 加 ” 立 成 人
智 、 抒 己见 , 各 既有赞 同意 见 , 为这 次重庆 的改革 可 能引起 中国的第 三次 土地革命 , 有很 多严厉 的批评 意 认 也 见, 有人担 心 它会 面 临许 多法律 障碍 , 带来一 定的 法律 风 险。在 重 庆这 项 土地 新政 出台之 前 , 已经 有 两件 事
重庆市农地流转分析及对策研究

村居 民家 庭 人 均 拥 有 的 农 地 面 积 为 0 01 m , 地 面0 4h
,
民家庭人 均农 地 、 耕地 面积 分别 为
0 470 19h 2 .1、 .3 m 。可见 , 重庆人多地少的矛盾较 为突出 。 20 、O5 , 江 的农林 牧 渔 的从业 人 员人 均 占有 的 0 420 年 浙
农用 地 分 别 为 107 1 1 n,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54 .4 、.0 l 2其 7u .%、
5 7 而重 庆的人均值分别 为 0 87 0 83h 2增长率 分别 .%, .6 、 .9 m , 为 16 3 1 人均 占有 量和增 长 速度 都低 于 浙江 。这也 .%、 .%, 说明地处西部的重 庆与 沿海发 达地 区 的浙 江在 土地 的规模 化经营和土地有效流转上存 在差距 。据 统计 ,02 重庆市 20 年 土地经 营权 流转 面积为 6 27 h I20 为 720万 h 2 . 万 r ,O3年 6 r 2 . 0 m, 20 年为 8 27 h 2流转 面积 占耕 地总 面积 的 63 % , 0l 4 . 万 m, 6 .4 涉 及农户 5 .9万户 , 25 占家庭 承包农 户的 7 7 . %。而截 至 20 01 年底 , 江省共 流转 耕地 2 . 万 h 2 占全省 耕地 总 面积 的 浙 17 m, 1.%; 35 浙江省农 村土 地流 转涉 及 的村 占总村 数的 6 .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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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调研报告(最新)

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县是**市东北部与重庆市**交汇的山区农业大县。
全县总面积259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6万亩),大部分海拔在700至900米之间,90%的地区属溶岩地貌,地表破碎,山河纵横;250以上坡地占总面积的44%,250以上的坡耕地占总耕地的27.3%;活土层厚度低于15cm的耕地占总耕地的60%,农业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占境内现有耕地的30%。
因此,我县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农业生产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分工分业趋势的不断加剧,已有的土地承包制度形成的承包耕地面积少、地块分散、农村劳动力离家难离土等问题逐步凸现,如何在坚持土地家庭联产承包政策不变和保障农户承包经营权前提下,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提高农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是摆在各级党政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试图通过调研全县土地流转的现状,搞清影响土地流转的障碍因素,提出促进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和建议,旨在促进我县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一、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成效近年来各级政府和农户对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采用互换、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形式,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耕种。
早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实施初期,全县就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当时,主要是在农户之间为便于耕作进行的承包经营权流转(互换、转包),流转范围小面积少。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面积大、规模化的趋势。
(一)流转现状1、县乡党政高度重视土地流转。
全县上下把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作为落实农村土地政策、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
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探析——以重庆市为例

( ) 一 农地 流转的 典型模式 介绍
、
重庆 农 村土地 流转 的现状
1 . 九龙坡区模式 一 住房换宅基地、 社会保障换集体土
地承包地① 九龙坡是重庆传统的工业发达 区域 ,经济总量连续四年
( ) 一 农地流转的总体情况
从成 为试验区以来 ,重庆积极探索着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总面积为 27 9万亩 , 1. 3 占当年农村承包耕地总面积的 1. %。 04 8
九龙坡 区探索制定了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试
在总的流转面积 中 , 转包地 占 5 . %, 0 3 出租地 占 2 .%, 3 0 1 转让 行办法》 l个配套制度 , 3 等 2 以解决农 民变 市民过程 中面 临的 地 占 8 互换地 占 8 7 , %, . % 入股地 占 1 %, 6 . 1 自愿放弃 的承 种种权益不平等问题 , 8 选择西彭 、 白市驿和华岩等三个镇作为 包地 占Q 6 4 %。重庆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资料显示 , 重点突破 区域实施改革。 九龙坡 区城乡统筹的相 关办法规定 ,
贷款 。 传统购房思路行不通 , 有另辟蹊径 : 只 以其在 农村最为 作业道路系统 的配套建设 。 值钱的宅基地 来换城市 房屋 。九 龙坡 区试 行的正是 以城市住 .
龙头企业 、 果品公司和广大农 户三方紧密合作 , 形成一个
由于广大农户家家是股东 , 个人利益 与公司 房换农村宅基地的办法 。经报批 同意后 , 九龙坡按照“ 城市建 经济利益共同体 。 广大农户以股权 方式参与公司 , 既是公 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 的试点要求 , 出原 兴衰紧密联系在一起 。 拿 农村宅基地的 2 %; ,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 区 ,可以腾 出 司的主人, o E右 又是劳动者。他们既享有股金分红, 叉可获得稳定 8 9左右的农村宅基地指标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 ,用多 得的 的工资报酬。这样看得见 的收益极大地激发 了农户 的参与热 06 土地出让金等收益来补贴农 民购房
重庆市近郊区农村的土地流转问题

地, 引导其集 中居 住 , 余 出部 分指 标用 于 乡镇 发 展 节 用地需 求 。 推进 农 民集 中居 住 , 比照城 镇社 区的标 并 准 , 套完 善公共 服务 设施 。 配 同时 将直接 获得 的集 体 建设 用地指 标 ,经过土 地有形 市 场流转 给符 合规 划
的实 际用地 者 。 ( 建立 完善城 市近 郊 区土地 集约利 用风 险防 四)
因经营 困难等 原 因无 法履 约造成 风 险保 证金 无法 收 回的情况 发生 ;探索 建立 土地承 包权退 出风险 防范 机 制 ,对 自愿 退 出土地 承包权 的农 民除按 现行标 准 给予 补偿 外 ,建议建 立农 民 自愿 退 出土地 承包权 风 险规避 基金 ; 立完 善农 村社会 保 障体系 , 建 针对 因土 地 流转 而失去 依靠 的农 民制定覆 盖农 村 的社会 保 障 制度。 2 .建立 非 农 建设 用 地 开 发 及 流 转 风 险 防 范机 制 。一 是建立 起非农 建设 用地 开发 和流转 的金 融服 务体 系 。 分利用 商业金 融 、 充 合作 金融 、 策金 融 、 政 新 型农村 金融 ,探 索建立 与完 善非农 建设用 地 流转政 策性涉 农保 险体 系 ,为金融 支持非农 建设 用地 流转 筑起避 险屏 障 ;二是认 真做好 非农 建设 用地 开发 和 流转 的相关 配套 工作 。以做好 非农 建设 用地 流转 的 地籍 调查 和产权 登记 工作 为基础 ,重 点建设 非农 用 地流 转信 息公开 查询 制度 ( 宗地信 息 、 权信 息及 交 产 易管 理信 息等 ) 同时 为非农 建设 用地 的开 发与流 转 , 过程 中各个 环节 提供 必要 的公共 服务 , 时防范 、 及 化 解风 险 和纠纷 。
过招 、 、 等方式 转让 、 拍 挂 出租 。 结合 区规 划建设 发展 的实 际 , 试行 租赁 经营 、 土地银 行 、 土地托 管 、 基地 宅 换 社保 、 人股 合作社 、 单种植 等新 型农村 土地 流转 订 方式 , 对集体 、 户进行 划股分 红 。 农 ( ) 三 建立 完善 城 市近 郊 区宅基 地退 出机 制 。一 是对 长期 闲置 的宅 基地 进行复 垦 、 理 , 效增 加耕 整 有
“重庆试验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思考

安徽农业科学 , mnl f nu A Si20 ,6 1 )69 —0 5 J ao hi . c 0 83 (4 :04 6 9 o A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责任编辑 姜 丽 责任校对 卢 瑶
“ 庆试 验 区" 村 土 地流 转 的法律 思 考 重 农
过 了《 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并于 20 年 3 1 , 03 月 日正式施行 。 该法第二章专设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 转”使“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真正具备 了“ 合法身份”它 。
标志着 我 国农 村土地 流转 制度发展 N-+ NN 的阶段 。 - 1 同位 法 . 2 主要 是农 业部 20 年 发布 的《 03 农村 土地 承包
自身工商部门的职能为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提出的具体 意见 。 其法律效力等级在我国法律法规体 系中是最低 的, 并
不 能充 分 给这项 来 自“ 庆试 验 区” 重 的改革 新 政 提供恰 当的
法 律支 撑 。 2 “ 庆试 验 区” 重 相关立 法 的不足
的《 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村土地 和《 承包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在 20 。 02年修订 了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农业法》 并在第 1 , 3条规定 :在承包期 “
简 单 的原则性 规定 。 国人 大常委 会于 2 0 全 0 2年 8月 2 9日通
21 登记公示制度规定过于粗疏 .
我 国虽然在《 土地管理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村土地承包法》 等法律法规中规定 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制度 , 但由于法律条文 的粗疏
而 不 能落 到实 处 , 以至 于农 业部 不得 不 于 20 04年 1 1日 月
重庆市永川区农村土地流转探析

4 7
农 村 土 地 流转 市场 和 农村 土地 流 转服 务 中介 组
地 部 分 或全 部 委托 农 村集 体 经 济组 织和 亲 朋 好友 代 活动所带 来的收益更多 ,安全 系数也存在着更高 的不
耕 ,相 互协 商 ,制 定 协议 。 ( 2 )出租 0 . 9 8 万h m ,
占流转 面 积 的4 1 . 1 6 %。主要是 为 了建设 粮油 基地 、
末实有 承包 耕地 面积4 . 9 8 万h m ,其 中参 与流 转 的农 0 . 5 8 万h m2 , 0 . 2 2 万h m , 0 . 0 3 万h m 。可见 ,农村土地流
村土地 为2 . 3 8 万h m , 占耕地 总面积 的4 7 . 7 5 %。实 现 转 已不仅仅局 限于承包农户之 间,大量 的企 业 、专业 适度 规模 化经营 面积 达2 . 1 7 7 Y h m , 占全 年流 转面积 合 作社 、城镇居 民等也参与 了农村土地 流转 ,并且所 的9 1 . 3 9 %, 1 : L 2 0 0 9 年增 加 1 4 . 9 9 %,带动 农村 土地规 涉 及的流转土地 面积 逐渐在流转总面积 中所 占的 比例 模 化经营程度 进一步提 高 。土地流转 涉及承包农户数 越 来越大 ,农村 流转参 与主体多元化趋 势凸显 。参与
1 6 7 2 4 户。
主体多元化 ,进一步促进 了农地流转形式的发展 。
2 . 2 流转的路径 、方式
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双方 之间转包 、 出租 、 入股 、 互换 、 转让 以及 农村集 体
土地所 有权 变 更 为 国有 土 地 所 有 权 的 市场 交 易 行 为 。农 村 土地 依法 、 自愿 、 理 流转 , 加 快社 会 主 合 是 义新 农村 建设 、 进城 乡统筹 发展 的重要抓 手 , 利 促 有 于优 化土地 资源 配置 , 进农村 土地 规模化 、 促 集约 化 经 营和资金 、 技术 及其它 生产要 素对 土地 的投放 , 对 提 高土地 利用率 、 转变农 业发展 方式 、 增强 农业综 合
第 6卷 第 6期
20 0 8年 l 2月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 会科学版) 社
J r a fS u h s rc lu a iest S ca ce c to ou n lo o t we tAg iut r lUnv r i y( o ilS in eEdi n) i
Vo. NO 6 1 6, .
r s rc i g f t s a d s e d u h oc s fl d ta f r e titn acor n p e p t e pr e s o an r ns e . Ke r s:r r r a; lnd; ta f r y wo d u ala e a r nse
效 益 以 及 转 移 农 业 人 口 、 进 社 会 分 工 、 加 农 民 收 促 增
县在 土地流 转实践 中, 也存在 着一些 具体 问题 , 主要
表现 在 :
( ) 转 行 为 不 规 范 一 流
入 等诸 多方 面具有 重要作 用 与意义 。
一
、
全市土地流转现状及 问题
目前 , 市农 村 土地 承 包经 营 权 流转 的随 意性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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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土地流转问题研究一引言土地流转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同时又是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分析并研究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助于更好的促进土地流转,并减少再次过程中出现的政府和农民之间的矛盾。
更有利于农村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今后农业发展的新方向,是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趋势。
土地流转不仅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也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分析研究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有助于更好的促进土地流转,并减少在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农民和政府之间的矛盾,使其更有利于农村发展。
本文通过对三峡库区七个乡镇23个村的调查数据的分析,探讨重庆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的对策与建议。
在农村改革中,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关系到整个改革的成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陈万军 2008)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唐贵发、田俊甫、范开来 2011)也指出了目前我国农地是有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他们认为目前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操作随意、而且政府“角色”失位,土地使用权管理滞后。
(王军 2008)必须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政策法律体系, 健全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 做好农民权益的保护, 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何京蓉、李炯光2010)专门对三峡库区土地流转进行了研究。
发现农民观念落后、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不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以及政府“缺位”和“越位”行为并存是目前三峡库区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政府对农村问题的重视程度远高于以往,农村问题最重要的是土地问题,随着城乡统筹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重庆“农转城”政策的提出,重庆农村土地流转不可避免。
然而,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了严重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农村土地资源不能得到最佳利用等问题。
因此,必须构建清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明确界定产权主体,建立规范化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规范政府的行为,保护农村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从而规范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
重庆市各个试点区县的经验表明,农村土地流转是必须要进行下去的,其流转利大于弊。
但是,由于农村土地流转只是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缺乏现实成功经验,因此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流转过程中会遇到许多社会、经济问题。
因此,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是当前土地管理工作和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总之,这是一条任重道远的路。
土地流转的本质,就是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必然会引发其他要素市场包括农村资本市场的发育。
土地流转能够有效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激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
构建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机制,可以使农民更充分地参与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显化集体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农民财产增收。
土地流转将开启城乡一体化的新路径,通过适当的集中与合理的土地置换,可以避免农村居民点过于分散的住房方式所造成的土地浪费,推进新农村建设并化解耕地红线失守的尴尬。
“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有利于提高农民非农转移的稳定性,从而有利于弱化城乡二元体制并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此外,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是农村金融服务严重滞后,而土地的流转无疑会有力推进农村金融及农村土地的资本化与市场化。
二、重庆土地流转现状重庆具有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的特征,且城乡发展极其不平衡。
自重庆直辖以来,已经有500万农民走入城市,部分农村中出现了大量闲置土地和撂荒地,土地流转成为一种客观必然性。
2007年国家批准重庆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率先在土地流转方面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大胆尝试。
经过两年的探索,重庆已初步进行了土地流转试点,为农地流转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009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重庆建立“统筹城乡的土地利用制度”。
重庆以其土地流转突出成果和典型的代表性成为我国土地流转改革试验的最前沿。
1.土地流转规模逐年增大重庆为实现统筹城乡经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土地流转的步伐。
2003-2006年,重庆土地流转面积分别达到108万亩、126万亩、138万亩和217.39万亩,占到承包地面积的比重为5.15%、6.1%、6.91%和10.84%,流转的绝对面积和比例逐年上升。
2007年在土地流转量已经达到320.4万亩,占农村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重庆市土地流转比例在中国排名第十位,居西部第二。
2008年土地流转又实现新的突破,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为497.7万亩,占承包地总量的25.3%。
2.重庆土地流转的方式多样截至2007年底,转包是重庆土地流转面积最大和比例最高的土地流转形式,比例高达50.33%,超过土地流转总量的一半,总面积达到108.88万亩,其次是出租和转让,分别占20.31%和17.18%,最后是互换和入股,分别占8.67%和1.18%。
重庆最具创新的土地流转方式包括以下三种:社会保障换承包地模式、宅基地换住房模式和集体经济发展型模式。
各区县根据所属区县不同的情况,开拓性的创造出来很多良好的模式,最为典型的是“云阳模式”。
还有九龙坡区探索出了“以城市社会保障换农村承包地、以城市住房换农村宅基地”的办法,不仅加速土地流转规模,还增强了农民收入稳定性。
3.流转制度和服务机构趋向规范和完善土地流转大规模开展必然要求完善相应的法律和机构以保证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2006年重庆市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文书格式》,规范了重庆市土地流转中的5种合同文书和4种流转文书文本,规范了土地流转市场合同形式。
保护农民收益问题相关法律制度在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重庆实施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对于进入土地交易所土地收益分配作了规定。
截至目前,重庆市已有20个区县建立区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667个乡镇建立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32个区县的3772个村建立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18个区县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104个土地流转市场中介服务组织,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重庆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1.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数据表明,目前重庆市在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登记、备案或公证的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不足40%,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对于现有的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或法规缺少了解。
突出表现农民签订土地入股合同没有遵循一定的合法程序,多采取口头形式,书面合同较少。
流转的不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清往往会产生潜在的风险。
2008年重庆农村人均耕地面积0.86亩,农地条块分割现象严重,形成了大量的小农户经营的模式,再加上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使农地流转集中规模的难度很大,形成规模化经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和不稳定性。
2.农民观念成为制约土地流转的深层原因因受农民思想观念的影响,重庆农民在土地流转前主要表现为“两不”,即“不愿”和“不敢”。
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不再缴纳农业税,还可以获得政府的各种农业补贴,“不愿”交出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普遍认为宁肯让土地撂荒,也没有必要放弃免费得到的“财富”;另一方面由于当前城市尚不能为进城务工农民解决好住房、就业、医疗等各方面保障,农民将其农村承包土地作为其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土地依赖程度高,“不敢”流转或交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3.政府干预过多或服务不到位,间接损害农民利益土地产权主体模糊,给政府的力量“介入”提供了机会。
重庆部分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土地流转中发挥的作用远远超过自己的职责,甚至有些乡镇政府直接充当土地流转的主体。
政府行为的严重“越位”,有些地区借助土地流转来搞个人政绩工程,强制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政府定位不当影响了土地流转正常进行,致使政府与农户之间缺少信任和认同感和矛盾出现。
四、改善重庆土地流转措施1.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保险机制重庆土地流转主体多样化增加了农户收入的不稳定性,使土地承包权在其流通中容易受到来自市场方面得影响。
规避土地流转双方可能出现的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农户的损失,可以通过设立保险公司和基金等形式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
在重庆探索减少农户利益损失和规避风险过程中,摸索出了好思路和做法:如重庆涪陵建立起的农村土地流转风险基金,还有为解决资金问题,该地采取将重庆农业担保公司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合作为农户提供资金和担保方面的支持。
2.普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程度高、遍及广,土地流转的可能性就越大,而社会保障程度低则不利于土地的流转。
因此土地流转制度要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结合起来,社会保障可加速土地流转的进程。
重庆农村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还不健全,农民依旧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尤其那些工资收入不高的农民工。
因此逐步完善重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很好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还可以推动土地流转的有效进行。
“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会保障”模式是一种相对较优的选择,它可以解决农民脱离土地后的一系列社会保障问题,并能够使农民在农地流转中获得较高的收益。
3.完善服务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规范政府行为重庆引进建立的土地服务机构有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中介服务机构等。
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是提供信息服务、法律咨询、合同登记等。
同时在土地流转中对于签约农户给予必要的信息引导,消除农民由于自身知识的缺乏带来的负面影响。
发挥农村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土地纠纷中的协调作用。
政府在土地流转中应该坚持信息的引导和监督土地流转交易。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既要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政策又要维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自主选择权的实现。
乡镇政府在指导、协调和促进农业用地流转,尤其是协调跨村农地流转和促进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五结论目前政府对农村问题的重视程度远高于以往,农村问题最重要的是土地问题,随着城乡统筹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重庆“农转城”政策的提出,重庆农村土地流转不可避免。
然而,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了严重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农村土地资源不能得到最佳利用等问题。
因此,必须构建清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明确界定产权主体,建立规范化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规范政府的行为,保护农村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从而规范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
重庆市各个试点区县的经验表明,农村土地流转是必须要进行下去的,其流转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