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各种支付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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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

• 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临时存款帐户的客户,需要支用工 资、差旅费、备用金等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 现金。

在银行开立可以使用现金收付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对
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种款
项,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委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现金支票
只能用于支取现金。现金支票只能在出票人开户银行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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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
• 托收承付是指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 委托银行向异地的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 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 托收承付只有异地托收承付方式。
支付结算业务
托收承付结算
支付结算业务
委托收款
• 委托收款结算是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依据, 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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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结算业务
银行本票
•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 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 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银行本票按照其金额是否固定可分为不定额银行本
票和定额银行本票两种。

不定额银行本票是指凭证上金额栏是空白的,
签发时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金额,并用压数机压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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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 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帐
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 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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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
•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 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 票人的票据。

外贸出口主要的支付方式

外贸出口主要的支付方式

外贸出口主要的付款分为三种,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电汇T/T(Telegraphic Transfer),付款交单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其中L/C用的最多,T/T其次,D/P 较少。

一、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付款方式最常用的一种付款方式。

信用证可以说是一份由银行担保付款的S/C,只要你照着这份合同的事项一一遵照着去做,提供相应的单据给银行就必须把钱付给你。

从理论上来说信用证是非常保险的付款方式。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信用证有的时候也不是那么保险,可能会存在很难让你做到的软条款,造成人为的不符点。

二、电汇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T/T)是汇款人指示汇款银行通过电报或电传,向汇入行的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汇款方式。

分为前T/T和后T/T两种。

前T/T即合同签订后,先付一部分订金,一般都是30%,生产完毕,通知付款,付清余款,然后发货,交付全套单证。

不过前T/T比较少见一点,在欧美国家出现的比较多。

后T/T即收到订金,安排生产,出货,客户收到单证拷贝件后,付余款;卖家收到余款后,寄送全套单证。

T/T与L/C对比1、T/T要比L/C操作简单,灵活性大。

比如交期吃紧,更改包装,等等,只要客户同意,没有什么关系。

如果是信用证,就相当麻烦,必须的修改信用证,否则造成不符点(discrepancy),客户就可以拒付。

2、T/T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成本比L/C要低。

银行扣费比较少,一般都是几十美金。

而信用证有时会多达几百美金。

所以有的工厂做T/T报价比L/C要低一点。

不过一般而言,信用证如果单证做得好,比T/T要可靠,收款有银行担保,凭着信用证,就可以去银行打包贷款,资金压力很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支付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支付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支付方式国际贸易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需要进行支付。

以下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支付方式。

一、信用证支付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

买方和卖方通过银行开立信用证,买方在信用证中承诺支付货款,卖方在交货后向银行提供单据并获得款项。

这种支付方式能够使买卖双方都得到一定的保障,减少支付风险。

二、电汇支付电汇是一种通过银行进行资金转移的支付方式。

买方通过银行将货款直接转账到卖方的账户,实现支付的快捷和安全。

这种支付方式适用于小额交易或紧急支付,但可能存在支付延迟和汇率风险。

三、托收支付托收是一种通过银行作为中介,买方将付款指示交给银行,银行根据指示向卖方收取货款的支付方式。

卖方在交货后向银行提供单据并获得款项。

这种支付方式可以提供一定的信用保障,但对于买方而言,风险相对较高。

四、账期支付账期支付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支付期限,买方在期限内支付货款给卖方。

这种支付方式对于买方而言具有灵活性,可以先收到货物再支付货款,但对卖方而言则存在支付风险。

五、现金支付现金支付是指买方在交货时直接支付给卖方的货款。

这种支付方式简单直接,但存在现金安全和支付风险。

因此,在国际贸易中,现金支付往往不是主流方式。

六、支付宝/微信支付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在国际贸易中也逐渐得到应用。

买卖双方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进行在线支付,实现即时到账和便捷的支付体验。

然而,由于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主要在中国流行,因此在国际贸易中的适用范围有限。

在国际贸易中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非常重要。

买卖双方应根据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交易国家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方式和条件,以降低支付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包括信用证支付、电汇支付、托收支付、账期支付、现金支付和支付宝/微信支付。

每种支付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买卖双方应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确保交易安全和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四种结算方式及其对比分析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四种结算方式及其对比分析
一、信用证的定义与主要特征 汇付、托收与信用证(L/C)是当前国际贸易中常规的三 种结算方式。相比于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汇付与托收,基于 银行信用的信用证结算方式优势更为凸显。 (一)信用证的定义 为了更好地规范国际贸易中信用证 的操作,国 际商 会 (ICC)第 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对 信用证及与之相关的内容 做出 了 详尽的描 述。在 UCP600 中,信用证被定义为:“Anyarrangement,howevernamedorde scribed,thatisirrevocableandtherebyconstitutesadefiniteun dertakingoftheissuingbanktohonoracomplyingpresenta tion.”,即“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 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 确定承诺。” (二)信用证的主要特征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信用证作为结算方 式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首先,银行的信用。基于商业信用的汇付与托收中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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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E&ECONOMY 金融经济
的各项条件、交付规定的单据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信用证一般由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证,所以是开证申请人, 而贸易中的出口商则是信用证的受益人。接受开证申请人 申请,向出口商开立 L/C,并承担首要付款责任的是开证行。 接受开证行委托,将 L/C转交给出口商银行的是通知行,同 时也多为提示行。议付行是原意买入或者贴现受益人交来 跟单汇票的银行。付款行则是 L/C上指定的付款人,一般为 开证行。
再次,纯 单 据 交 易。 关 于 这 一 点,《跟 单 信 用 证 统 一 惯 例》(UCP600)明确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有关各方处理的 是单据,而 不 是 跟 单 据 有 关 的 货 物、服 务 或 其 他 服 务 的 行 为”。也就是说,只要出口商按照信用证约定相符交单,银行 便要予以兑付,至于实体货物是否如质、如量,或破损、变质 等其他情况银行概不负责。

一文秒懂----单病种与DRGs付费的异同

一文秒懂----单病种与DRGs付费的异同

一文秒懂----单病种与DRGs付费的异同导读:当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就是把原来按项目付费变成打包付费,比如按病种打包、按DRG(病组)打包、按床日打包等。

把支付单元从项目扩大到类似于包干制的做法,让医院、医生自我调节行为。

本文以目前比较主流的两种医保付费方式:单病种付费和DRGs付费的对比,解读二者的主要运行机制和规则,再看看基于二者的付费机制和规则,又引伸出哪些它们各自的优点和不足。

一、基本概念1、单病种付费单病种付费是指对一个不含合并症和并发症、相对独立单一的疾病进行诊疗全过程的独立核算和费用总量控制,并制定出相应的付费标准,医保部门按标准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的一种方法。

2、DRGs支付DRGs支付指的是首先综合考虑患者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合并症与并发症等情况,将临床过程相近、费用消耗相似的病例分到同一个DRG病组,在DRGs分组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测算制定出每一个组别的付费标准,并以此标准对医疗机构进行预先支付的一种方法。

二、应用发展概况三、单病种付费和DRGs付费之异同作为两种不同的付费模式,两者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也不乏一些共同点。

1、相同点1)数据源均来自病案首页,关键字段均为主要诊断和手术操作。

(2)均属于按病种付费的方式,将医疗服务全过程视为一个单元,按照确定的医疗费用标准对医疗机构进行补偿,而不再是按诊疗过程中实施的每个服务项目进行支付,实际支付额与每个病例的“病种”有关,而与治疗的实际成本无关。

3)均以各自患者分类方案为基础,付费内容包含每一位患者住院全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

4)均按照“定额包干、超支自付、结余归己”的原则,医保经办机构按统筹基金定额标准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2、不同点1)分组原理单病种付费:依据疾病诊断诊疗本身,纰谬合并症和并发症举行归类分组、相对自力单一的疾病举行诊疗全过程的自力核算和费用总量控制。

DRGs付费:综合考虑患者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合并症与并发症等情况,将临床过程相近、费用消耗相似的病例分到同一个DRG(病组),从而构成数百个差异明显的病组。

各种支付结算方式对比表

各种支付结算方式对比表


汇兑
汇款 汇款人 人

单位 同城 和个 异地 人 均可

可提现

托收承付 收款人
付款 人

验单3 天,验 货10 天
必须签 有合法 单位 异地 的购销 合同

1.表明“托收承付 ”字样;2.确定的 金额;3.付款人称 名称和账号;4.付 款人开户银行名 称;5.收款人开户 银行名称;6.托收 附寄单证张数或册 数;7.合同名称、 号码;8.委托日 期;9.收款人签章 。 1.表明“委托收款 ”的字样;2.确定 的金额;3.付款人 名称;4.收款人名 称;5.委托收款凭 据名称及附寄单证 张数;6.委托日 期;7.收款人签章 。
1.表明“支票”的 字样;2.无条件支 付的委托;3.确定 的金额;4.出票日 期;5.出票人签 章;6.付款人名称 。 1.表明“信汇”或 “电汇”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 托;3.确定的金 额;4.收款人名 称;5.汇款人名 称;6.汇入地点、 汇入行名称;7.汇 出地点、汇出行名 称;8.委托日期; 9.汇款人签章。
邮寄 或电 报
邮寄 或电 报
分为贷记 卡、准贷 记卡。单 位卡不得 支取现金
银行汇票
银行
银行


单位 同城 和个 异地 人 均可

有"现 金"字 样则可 提现
付款 收款人 商业承兑 人或 或付款 汇票 承兑 人 人


具有真 法人 同城 实的交 是 或其 6个月 异地 易或债 10天 他组 均可 权债务 织 关系 具有真 法人 同城 实的交 是 或其 6个月 异地 易或债 10天 他组 均可 权债务 织 关系
10000 元,新 华书店 1000元

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及对比

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及对比目前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是“四票、一证、一卡、三结算”的九种结算方式,以下分别介绍如下:(一)结算的种类企业之间商品交换的结算方式主要以转账或票据为主,由银行运用信用职能,通过转账结算方式办理结算。

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结算种类主要有: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等七种。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上述结算方法与交易单位进行结算。

1.商业汇票由出票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票据持有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是企业所采用的一种延期付款形式,商业汇票按其承兑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商业汇票和不带息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经付款方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并经银行审查同意并承兑的票据。

商业汇票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具有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经济活动。

它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和异地结算中均可使用。

商业汇票有较强的信用,可贴现,可以背书转让,便于商品流通,有利于银行之间融通资金。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10 日内。

由于商业汇票的出票日与实际收付款有时间差,所以它的核算要通过“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账户。

2.银行汇票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适用于单位、个人向异地支付各种款项的结算。

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具有使用范围广、方便灵活、结算迅速、“钱随人到” ,剩余款项由银行负责退回等优点。

但对银行汇票要注意保管,防止遗失。

由于在企业办理银行汇票时银行已将其款项从其存款户中划出,所以在未用于支付之前作为“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

3.银行本票申请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结算的蔡据。

合同协议中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合同协议中的支付与结算方式在商业交易中,支付与结算方式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和风险分担。

因此,在签订合同协议时,支付与结算方式的约定必须清晰明了,以避免发生纠纷。

以下是支付与结算方式的一些常见形式:1. 预付款:顾名思义,预付款即在交付货物或服务之前,买方提前支付一部分货款给卖方。

预付款可以确保卖方有足够的资金来进行生产或提供服务,同时也能保障买方在货物到达或服务完成后仍有余款可以支付。

2. 按阶段付款:按阶段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的完成进度或达成的里程碑,买方分阶段支付货款给卖方。

这种方式可以有效控制双方的风险,确保合同按时按质完成。

3. 结算方式:结算方式通常是指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最后支付方式。

常见的结算方式包括现金支付、电汇、信用证等。

双方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方式,以避免后期纠纷。

4. 手续费:在一些服务型合同中,可能涉及到手续费的支付。

通常是按照服务费用的一定比例支付给中介机构或第三方服务商。

5. 赔偿款:在合同中对于违约方可能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进行约定,以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

除了以上提到的支付与结算方式,还有其他形式,比如按次支付、按件计费等。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支付与结算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同时,双方需要注意,支付与结算方式的约定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以免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法律纠纷。

总的来说,在合同协议中的支付与结算方式是至关重要的内容,双方要慎重考虑并明确约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只有合同中的支付与结算方式明晰清晰,才能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18个支付清算“计费模型”总结

18个支付清算“计费模型”总结计费子系统核心职能就是维护计费规则,基于算账服务的请求返回计费模式以及参数值;比如单商家模型需要计算平台的信息服务费,那么通过基础参数请求计费子系统获得信息服务费的计费模式(按比例,固定金额,按单笔阶梯还是累计阶梯),拿到计费规则以后便可以计算出信息服务费数值。

所有最核心的就是要基于业务特点抽象出计费规则的模型。

一个是匹配的模式,就是你要用什么方法去到规则池里找到规则,比如条件法,就是一组参数去匹配到规则,这个也是最常用的,那么你就需要为不同的计费类型设置不同的匹配条件组,比如例子中通过“类目+城市”去找规则;这样的话在匹配条件里可以设置灵活的条件组。

然后就是规则的设置,一条规则应该由哪些维度组成,这样我们将每一个费用的计算认为是一个函数:分成费用=f(x)=g{j(a),k(b,c),l[y,z,p(e,r,u)]}那你规则就需要能够使这个符合函数得到f(x)的值;如果想更深地了解清结算系统设计,可以稍后阅读一文搞定“清结算”。

下面我们列举出几个不同领域的不同费用的计费模型,你会从中发现计费模型设计的规律。

01家政O2O-合伙人分成在家政O2O领域中,有些阿姨是经别人介绍进来的,这样就形成了“合伙人-阿姨”的对象关系;后续这个阿姨的订单都需要给合伙人进行分成,所以在计费环节需要计算“合伙人分成”这个费用。

在订单完结以后,阿姨提交了订单报单操作,订单被交易系统推送到清算中心进行计费,判断出该订单中的合伙人ID非空,则需要计算合伙人分成这个费用;会根据该订单的品类、服务项、城市等条件去查询计费规则。

计费规则中的计费模式有按固定金额计费、固定比例计费、按阶梯递减计费;每个计费模式配置相关的计费规则,例如按固定金额计费的计费规则就是一个“固定值”,按固定比例计费的规则就是一个“固定比例”。

合伙人分成的计费规则列表的原型页面如下,每个规则有唯一的规则ID,以及规则匹配条件,规则值,如图中所示的在分成模式中包含了“固定比例、固定金额、金额递减”三种模式。

中国传统支付模式与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比较

摘要:在第三方支付产生以前,支付清算体系是客户与商业银行建立联系,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建立联系,中央银行是所有商业银行支付清算的对手方,能够通过轧差进行清算。

在原有支付清算模式下,由于客户不能与中央银行之间直接建立联系,客户必须分别与每一家商业银行建立联系,支付清算的效率较低。

第三方支付诞生以后,客户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联系,第三方支付公司代替客户与商业银行建立联系。

这时第三方支付公司成为客户与商业银行支付清算的对手方,第三方支付公司通过在不同银行开立的中间账户对大量交易资金实现轧差,少量的跨行支付则通过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来完成。

传统支付模式与第三方支付模式的对比第三方支付通过采用二次结算的方式,实现了大量小额交易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轧差后清算,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类似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功能,同时还能起到信用担保的作用。

在移动支付产生以前,客户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联接主要通过电脑端实现,移动支付诞生以后,客户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联系逐渐向手机端转移。

移动支付模式移动支付主要指通过移动通信设备、利用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

近年来我国移动支付发展迅速,移动支付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出现了短信支付、NFC 近场支付、语音支付、二维码扫描支付、手机银行支付、刷脸支付等移动支付方式。

国外的移动支付模式,在发达地区与我国比较相似,而在贫穷地区主要表现为手机银行,一般不需要第三方支付来配合。

我国的移动支付模式,如果是由银行推出,则需要开通手机银行,同时为了配合近场支付,可能还需要手机具有NFC功能。

如果是三大运营商推出的移动支付,一般是通过在SIM卡植入芯片来完成支付(如手机贴膜卡、翼支付的RFID-UIM卡等)。

如果是纯粹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推出,可以不用开通手机银行,就可直接进行支付,如支付宝的“碰碰刷”、微信支付等,其特点就是方便快捷,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对速度的要求。

但第三方支付公司推出的移动支付,安全性不及手机银行,多数情况由保险公司来进行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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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
签章
银行承 在银行 银行 出票人 已承兑 记
兑汇票 开户的
、付款 的可以
存款人
人和收
款人

6个月 见票即 1.见票即付的不 法人或 同城异 具有 否
付的汇 需承兑2.定日付 其他组 地均可 真实
票自出 款或由出票后定 织
的交
票日日 期付款的汇票在
易或
的一个 到期日前提示承
债权

1.银行本票字样2.无条 出票日起
个人
现金
件支付的承诺3.金额4. 2年
”字 样的 可提
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支票
单位或 个人
银行
出票人 、付款 人和收
款人
可以
记 转账支票 可以
出票日 起10天
汇兑 汇款人 汇款

托收承 收款人 付款


委托收 收款人 付款


信用卡 银行 银行
绝对事项
票据时效
提现
有“

1.银行汇票字样2.无条 出票日起
现金
件支付的承兑3.金额4. 2年
”字 样则 可提

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 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
签章
商业承 收款人 银行 出票人 已承兑 记 兑汇票 或付款 外的 、付款 的可以
人 付款 人和收 人 款人

6个月 见票即 1.见票即付的不 法人或 同城异 具有 否
划线
6.出票人签章7.付款人
的普
名称
通可支提


否 10000元,新
华书店1000元


个人 单位卡不能用 卡 于10万元以上
备注
现金银行 汇票申请 人和收款 人都是个 人且要写 代理支付 附行条名件称的 背书所附
条件无 效,部分 背书背书
无效
被拒绝承 兑、被拒 绝付款、 超过提示 付款期限 的不能背
付的汇 需承兑2.定日付 其他组 地均可 真实
票自出 款或由出票后定 织
的交
票日日 期付款的汇票在
易或
的一个 到期日前提示承
债权
月,其 兑3.见票后定期 他的是 付款的自出票日 自到期 起一个月内提示 日起10
或债 务关



1.商业汇票字样2.无条 到期日起
件支付的委托3.金额4. 2年
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
对比各种支付结算方式
出票人 承付 人
银行汇 银行 银行 票
基本当 是否可 事人 挂失
出票人 现金可 和收款 以

是否 记名 记
能否背书
能,以不 超过实际 结算金额
为准
最长付 提示付 款期限 款期限
出票日 起1个月
提示承兑期限
适用对 象
单位和 个人
适用地 点
同城异 地均可
使用 条件 无
能否 有否金额限制
月,其 兑3.见票后定期 他的是 付款的自出票日 自到期 起一个月内提示 日起10
或债 务关



1.商业汇票字样2.无条 到期日起
件支付的委托3.金额4. 2年
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
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
签章
银行本 银行 银行 出票人 现金可 记


和收款 以

出票日 起2个月
单位和 同城 无 有“
记记 记记 记记 记记
验单3 天验货 130天天
透支期 最长60
单位和 个人
单位和 个人
单位和 个人
单位和 个人
单位和 个人
同城
同城异 地均可
异地
同城异 地均可 同城异 地均可

无 必须 签有 合 须法有 付款 人无的
现金

1.银行支票字样2.无条 出票日起
支票
件支付的委托3.金额4. 6个月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及未
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

现金银行 本票申请 人和收款 人都是个 人分定额
金额和收 款人可授 权补记, 未补记前 不得背书 转让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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