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药品管理)医药仓库管理规定
2023年医药仓库管理规定

2023年医药仓库管理规定将对医药仓库的管理和操作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医药品的安全、有效地存储和分发,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对2023年医药仓库管理规定的一个简要概述,共计2000字。
一、医药仓库的分类与功能1.1 医药仓库按照药品种类进行分类,包括中药仓库、西药仓库、中成药仓库等。
1.2 医药仓库的主要功能包括:接受采购药品、储存药品、分拣发货、传送药品、准确配送等。
1.3 医药仓库应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和设施,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照明、消防设施等,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二、药品储存管理2.1 医药仓库应按照药品种类和特性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不同类别的药品混合存放。
2.2 医药仓库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2.3 药品应放置于规定的货架上,并按照其特性进行防潮、防尘、防阳光直射等措施。
2.4 药品的储存温度应符合药品的要求,保持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
三、医药仓库的运作管理3.1 医药仓库的接受采购药品环节,应对药品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与采购单据进行核对。
3.2 医药仓库在储存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保质期,对已过期或临近过期的药品及时进行处理。
3.3 医药仓库在分拣发货环节,应按照发货单对药品进行准确分拣,并对分拣结果进行核对。
3.4 医药仓库在传送药品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药品不会被污染、滥用或流失。
3.5 医药仓库的配送环节,应按照需求及时准确配送药品,并将配送记录进行归档和保存。
四、医药仓库的质量管理体系4.1 医药仓库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药品质量控制、质量监控与评估等环节。
4.2 医药仓库应进行药品质量监测,监测指标包括标签、外观、标志、规格、用途、生产日期等。
4.3 医药仓库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评价,评估药品的质量状况和合格率,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4.4 医药仓库应加强对药品供应商和采购环节的监管,对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确保供应的药品质量可靠。
药品仓库管理规范

药品仓库管理规范引言概述:药品仓库管理是医药企业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良好的药品仓库管理规范能够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本文将从仓库环境、药品存储、库存管理、出入库流程和安全防护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药品仓库管理的规范要求。
一、仓库环境1.1 保持清洁整洁:仓库内部应保持干燥、通风、无尘、无异味,定期清洁地面和货架,避免积尘和细菌滋生。
1.2 控制温湿度:根据药品存储要求,控制仓库温度在15-25摄氏度,相对湿度在45%-65%之间,避免药品受潮、发霉或变质。
1.3 安全防护设施:仓库应配备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紧急照明等安全设施,确保药品仓库的安全。
二、药品存储2.1 分区存储:根据药品种类、特性和储存要求,设立不同的存储区域,避免交叉污染和混淆。
2.2 温度监测:安装温度监测设备,定期检测和记录仓库温度,确保药品存储环境符合要求。
2.3 货架标识:对不同货架和存储区域进行明确标识,标注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方便管理和查找。
三、库存管理3.1 定期盘点: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核对实际库存与系统记录是否一致,及时调整库存数量。
3.2 入库登记:对每批次入库的药品进行登记,记录药品名称、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建立完整的入库档案。
3.3 出库审核:出库前应进行审核,核对药品信息和数量是否一致,避免发生错误出库和遗漏。
四、出入库流程4.1 严格验收:对进货药品进行严格验收,检查包装完好性、标签清晰性、有效期等,确保药品质量。
4.2 安全包装:出库时应对药品进行安全包装,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或污染。
4.3 记录完善:对每一次出入库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日期、数量、操作人员等信息,建立完善的档案。
五、安全防护5.1 人员培训: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药品管理和安全操作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安全意识。
5.2 防火措施:定期进行防火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理流程,提高仓库火灾应对能力。
医疗库房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医疗库房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库房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药品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库房的管理工作,所有药品库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所有药品库房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工作素质和相关证书,经过规范的培训后才能上岗。
第四条药品库房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确保医院药品库房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药品库房的建设与管理第五条医院药品库房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用途进行分区分类存放,各类药品不得混存。
第六条药品库房内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潮、防晒、防火设施,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药品库房应当定期清点库存,确保药品的及时更新和有效管理。
第八条药品库房内的药品配送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严禁私自调拨。
第九条对于过期、损坏或者无法使用的药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继续存放或者销售。
第十条药品库房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药品入库和出库,严格按照药品调剂单、验收单等文件管理。
第三章药品库房的保管和出库第十一条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药品出库工作,严格控制药品的使用和销售。
第十三条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对每一次药品的出库进行记录,明确记录药品的种类、数量和使用目的。
第十四条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对每一个人员的领药进行核实,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
第十五条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完善的药品调剂制度,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对每一个开具药品处方的医生进行核实,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药品库房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施行严格的进出管理制度,严格禁止外人进入药品库房。
第十八条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药品库房内部巡查,确保药品库房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医疗医药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规范医疗医药仓库的管理,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质量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医疗医药仓库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收货、验收、储存、出库、报废等环节。
三、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物资的收货、验收、储存、出库、报废等。
2. 验收员:负责对到货物资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
3. 采购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4.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督。
四、管理制度及流程1. 收货流程(1)采购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发票等相关单据后,将单据传递给仓库管理员。
(2)仓库管理员核对单据与实物,确认无误后,将物资运至仓库指定区域。
(3)验收员对到货物资进行验收,包括数量、质量、包装等方面,确保符合规定。
(4)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将物资入库,并做好入库记录。
2. 验收流程(1)验收员对到货物资进行验收,包括数量、质量、包装等方面。
(2)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采购部及质量管理部。
(3)验收合格后,验收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3. 储存流程(1)仓库管理员根据物资性质,将其存放于指定区域。
(2)储存过程中,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物资的储存环境,确保其符合规定。
(3)仓库管理员应做好物资的温湿度控制,防止变质。
4. 出库流程(1)使用部门向仓库管理员提出出库申请。
(2)仓库管理员核对申请单,确认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
(3)仓库管理员将物资出库,并做好出库记录。
5. 报废流程(1)仓库管理员发现过期、损坏等不合格物资,应立即上报。
(2)质量管理部对不合格物资进行确认,并通知采购部进行报废处理。
(3)仓库管理员将报废物资移至指定区域,并做好报废记录。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定期对医疗医药仓库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及流程的执行。
2. 仓库管理员、验收员等岗位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医疗行业仓储管理制度

医疗行业仓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行业仓储管理,提高医疗物资的存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医药公司等医疗行业内的仓储管理工作。
第三条仓库管理应遵循“保障供应、提高效率、保证质量、节约成本”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对仓库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物资管理、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由医疗机构或医药公司的管理人员担任主要责任人,全体员工都要严格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医疗机构的仓储管理工作由设立专门的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医药公司的仓储管理工作由设立专门的仓储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物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医疗设备、药品等物资的采购、存储、发放、清点等工作。
第八条仓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仓储设备的维护、库存清点等工作。
第九条仓储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相关的管理指导。
第十条仓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制度规范,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设备、药品等物资的采购工作,制定采购计划并进行采购计划的落实。
第十二条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医疗物资的存储工作,保证物资的安全、完整、有效存放。
第十三条物资管理部门与仓储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制定物资存储的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优化。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仓储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对仓库的运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针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章物资管理第十五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对医疗设备、药品等物资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的档案系统。
第十六条物资管理部门要对进出的物资进行严格的清点核对,确保存入的物资与出库的物资相符。
第十七条每批物资均应进行标识,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统一管理,确保物资的追踪和管理。
第十八条物资管理部门要制定定期清点计划,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医药仓储管理制度仓库医药保管储存摆放盘点规范

医药仓储管理制度仓库医药保管储存摆放盘点规范一、仓库布局和环境要求1.仓库应具备通风、干燥的环境,并且要能够控制室温和湿度。
2.仓库内部应保持整洁,门窗应用密封材料封闭,防止灰尘和虫害。
3.仓库内应设有灭火设备,以备紧急情况。
4.仓库应按照医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布局,不同类别的药品要互相分开存放。
二、医药品的保管要求1.根据药品的特性和特殊要求,设定相应的保管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2.实行货位制度,每个货位应明确标示药品的编码、名称、规格、数量和有效期等信息。
3.药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入库、保管和出库。
4.对需要冷藏的药品,应设定冷藏标志和警示标识,并使用专门的冷藏设备进行保管。
三、医药品的储存要求1.不同类别的药品要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药品要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3.液体剂型的药品应存放在防火柜中,防止泄漏或起火。
4.包装完好的药品应存放在原包装内,避免污染和损坏。
四、医药品的摆放要求1.药品应按照货位标识的编号的顺序进行摆放,方便查找和盘点。
2.药品要摆放整齐,严禁堆放和放置在走廊或通道上。
3.高度超过两米的药品或药箱应固定好,防止倾倒造成伤害。
五、医药品的盘点要求1.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信息准确无误。
2.盘点时应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
3.盘点结果应进行签字确认,并及时更新存货账册。
六、医药品的报废处理要求1.对过期、变质、破损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药品,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废处理。
2.报废药品应进行专门的处理,严禁私自丢弃或随意处理。
以上是医药仓储管理制度中关于仓库医药保管、储存、摆放、盘点规范的一些要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确保医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并提高医疗机构的储物管理效率。
药品仓库管理规定(三篇)
药品仓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仓库的管理,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药品的滥用和浪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的药品仓库,包括医院药库、药品经销企业仓库等。
第三条药品仓库是指专门用于存放药品的场所,包括仓库内的存储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药品仓库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火和防盗设施,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药品仓库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药品的合理利用和储存。
第二章药品仓库的组织结构第六条药品仓库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药品的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药品仓库应当配备专业的药学人员,负责药品的验收、入库和出库。
第八条药品仓库应当有专门的设备和工具,用于药品的储存、装卸和管理。
第九条药品仓库应设立相应的档案和记录,记录药品的进销存和检测情况。
第三章药品仓库的管理要求第十条药品仓库的管理应当遵守行业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药品仓库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仓库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二条药品仓库应当设置明确的货架和货位,便于药品的储存和取放。
第十三条药品仓库应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货物的堆放,确保存放的货物不发生混乱和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药品仓库应当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测和复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药品仓库应当建立健全的温湿度监控系统,保证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六条药品仓库应实行严格的防火措施,保证药品的安全和不被损坏。
第四章药品仓库的责任和监督第十七条药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负责药品的管理和安全。
第十八条药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药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药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素质。
第二十一条药品仓库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报告和数据。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药品仓库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
医药仓库管理规定范本(2篇)
医药仓库管理规定范本一、背景介绍医药仓库作为医药企业的重要环节之一,承担着医药产品的集中存储、管理和分发任务。
为了确保仓库的安全、高效运行,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医药仓库管理规定,包括货物存储规定、进货验收规定、出库管理规定、库存盘点规定、仓库安全管理规定等。
二、货物存储规定1. 仓库内货物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存储要求进行分类,合理划分存储区域。
2. 货物存放应做到托盘整齐、标识清晰,保证货物易于辨认和取用。
3. 药品应按照货品的有效期和品质要求,采取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调拨和存储,确保货物品质安全。
4. 仓库内应配备适量的储物柜或货架,用于存放不同类别的药品和物资,防止交叉污染。
三、进货验收规定1. 进货前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
2. 进货时应对货物进行验收,包括验收包装、标识、货物数量、质量合格证明等。
3. 验收人员应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4. 对于有质量问题或疑似伪劣药品的货物,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出库管理规定1. 出库前应核实出库单与货物是否一致,以确保货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出库时应进行核对、记录,记录出库时间、数量、领用人等相关信息。
3. 货物出库后应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并做好相应的出库记录和报表。
4. 对于高值和易过期的药品,应加强管理,确保其出库前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防止浪费损失。
五、库存盘点规定1.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对库存数据与实际数量进行对比核查,确保数据准确性。
2. 盘点时要对每个区域的药品及时清点,并登记相关信息,如数量、有效期等。
3. 盘点表格要规范、清晰,便于检查和核对,记录下库存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
六、仓库安全管理规定1. 严格执行进出仓制度,对进出仓人员进行严格身份核验,并记录相关信息。
2. 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和扑灭火源。
医药行业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药行业仓库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
三、职责1. 仓库主管:负责仓库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仓库布局、人员配置、物资出入库、库存管理、安全管理等。
2. 仓管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等工作。
3. 品质管理部:负责药品质量检验,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置。
4. 采购部:负责药品采购,确保采购质量与数量。
5.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仓库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四、仓库管理制度1. 物资入库(1)采购员将客户送货单及质检单送至仓库后,仓库需将物料放在指定的检验区内,做好防护措施。
(2)仓库收货时需客户提供送货单及质检单两项单据,无单据时需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
(3)仓库收货时的原材料必须与计划部门提供的采购订单要求相符,否则拒绝收货。
(4)仓库人员与采购共同确认送货单的数量和实物,如不符由采购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并由采购人员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2. 药品储存(1)仓库应根据药品特性、包装、有效期等因素进行分类储存。
(2)仓库内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出库(1)出库前,仓管员需核对出库单与实际出库药品,确保无误。
(2)出库时,仓管员需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药品交由采购员或送货人员。
4. 库存管理(1)仓库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2)对库存药品进行有效期管理,防止过期药品流出。
(3)对库存药品进行ABC分类,优先管理A类药品。
5. 安全管理(1)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仓库内禁止吸烟、明火作业,确保仓库安全。
(3)仓库内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五、奖惩制度1. 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处罚。
医药公司仓库制度及实施细则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医药公司仓库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药公司所有仓库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三、仓库管理制度1. 仓库管理职责(1)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药品的验收、储存、出库、盘点等。
(2)仓库保管员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安全等工作。
2. 药品储存要求(1)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分类存放,分区管理。
(2)药品存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3)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温度控制在2℃~25℃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
3. 药品验收与入库(1)验收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2)验收合格后,填写入库单,并由仓库管理员核对入库药品信息。
(3)入库药品应按照规定摆放,并做好标识。
4. 药品出库(1)出库前,需核对出库单与库存信息,确保出库药品准确无误。
(2)出库时,需由出库人员签字确认,并做好出库记录。
5. 仓库盘点(1)仓库每月进行一次自行盘点,每季度由财务和业务中心等部门联合盘点,每半年由公司审计等部门进行盘点。
(2)盘点过程中,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 破损药品处理(1)破损药品应立即隔离存放,并由采购人员和厂家联系退换货事宜。
(2)如无法退换货,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实施细则1. 药品分类存放标准(1)按照药品性质、剂型分类存放,同一品种的药品不得分两堆存放。
(2)同一批号的药品应集中存放,并做好标识。
2. 仓库盘点周期与方法(1)仓库每月自行盘点一次,每三个月财务和业务中心等部门联合盘点一次,每半年由公司审计等部门进行盘点。
(2)盘点采用分组、分批次、重复统计兼抽查的方法,确保盘点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仓库安全管理(1)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2)仓库内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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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仓库管理规定1988年6月17日,国家医药管理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药仓库是储存医药商品、物资的重要场所。
其基本任务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储存多,进出快、保管好、费用省、损耗少,为促进医药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服务。
为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养护好医药商品和物资,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医药工商企业所属的各种仓库(以下简称仓库)。
第三条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工商企业,必须加强对仓库的领导,健全仓库机构,搞好仓库建设,加强仓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关心职工生活。
仓库要配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新招收的职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四条仓库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执行国家政策和法令。
要依照客观经济规律,积极实行经营责任制。
第五条仓库要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
仓库主任对本库的工作和财产负责;货区小组负责人对本区的工作和财产负责;保管员对所管区域的商品、物资和财产负责;警卫、消防、验收、养护、堆码、分装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对本职工作负责。
第六条仓库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县(或相当县)以上仓库要开展创“四好仓库”竞赛活动。
第七条仓库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
组织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实验活动。
逐步实现仓库管理现代化,养护科学化。
仓库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
第八条仓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商品、物资入库、出库第九条仓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商品、物资出入库的验收复核制度、作业程序和工作质量标准。
大、中型仓库要设置验收组,小型仓库设专(兼)职验收员。
要严格验收复核。
假药、劣药或质量有严重问题的商品、物资不得入库、出库,严防流入市场或进入生产厂,车间。
第十条仓库要根据业务部门提报的月、季、年度商品、物资进出库计划,编制储存计划。
大宗商品、物资进出库。
业务部门应事先通知仓库;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新品种入库。
应要求业务部门提供其性质和保管要求。
进口商品,物资入库应要求业务部门(或委托单位)将合同副本和检验报告单送交仓库。
第十一条商品、物资入库要把好验收关。
仓库依据入库凭证对商品、物资的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感观验收。
具体项目、标准、比例、方法、时间等内容和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
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
经过验收的商品、物资,验收人员要在凭证上签字或盖章。
并做好记录;对拆件验收的商品、物资要在外包装上加注验收标记。
仓库在验收中发现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外地到货、发现商品、物资的品名、规格、等级、数量等与入库凭证不符,或包装破损、雨淋水湿、以及被盗、破碎等问题,由运输人员做出记录,仓库暂行接收,及时采取挽救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发现商品、物资质量有问题暂不入库,会同质检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本地产品,发现数量与入库凭证不符,按实际数量在凭证上注明签收;如质量、品名、规格、等级或包装等不符合规定。
仓库有权拒绝收货。
第十二条商品、物资出库,必须有正式凭证。
仓库要认真审查出库凭证。
在有效期内发货。
凭证如有问题,必须经原开票单位重开或更正盖章后方为有效。
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仓库应拒绝发货。
对救灾、抢险、抢救危急病人等特殊情况,仓库应按企业规定的有关制度或应急措施。
及时发货,不得延误;事后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第十三条商品、物资出库要把好复核关。
仓库必须按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出库的商品、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并向提货人或运输人员办清交接发货人必须注销提货凭证。
并开具出门证。
商品、物资出库,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办理;特殊商品、物资出库,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由仓库分装、改装、换装的商品、物资,以及零货拼箱,包装要整洁,箱外加注标记,箱内放置装箱单;进口商品、物资出库,要加注中文标记。
仓库接到查询要及时答复,认真处理。
第三章商品、物资储存第十四条商品、物资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特殊商品、物资如贵细、毒品、危险品和麻醉药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专库(柜)储存,指定专人保管。
严禁将其相互混存或与一般货物混存;对于性质互相抵触。
互相串味,以及养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物资,必须分开存放。
效期商品、物资储存。
必须有特殊标志。
第十五条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
合理利用仓容。
要留有适当的墙距、垛距、顶距、灯距、底距,并做到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要爱护商品、物资、堆码、装卸要遵守操作规程,实行文明作业。
第十六条仓库必须设保管帐(卡)。
正确记载商品、物资进、出、存动态。
坚持货位编号、层批标量、动碰复核、日记月清、月对季盘等方法。
保证帐(卡)、货相符。
帐簿及有关凭证必须按财会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七条仓库要通过商品、物资进、出、存等活动,随时了解有无冷背积压、不配套、近期失效、盲目进货,仓库存货而门市脱销等问题,积极向业务部门反映情况,以利改进工作。
仓库要建立催调制度,对于存放期过长的商品、物资要催请业务部门及时处理;催调不动的,仓库应向企业领导反映。
请求督促处理。
已经报废的商品、物资,仓库要将其分开存放并催请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不得长期占用仓库。
第十八条仓库不得动用储存的商品、物资;不准个人动用包装物料和其他财物;不准在存货区放置个人物品。
第四章商品物资养护第十九条仓库要建立健全养护组织。
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仪器,推广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努力改善仓储条件。
大中型仓库要设养护组,其他仓库要设专(兼)职养护员,负责本库商品、物资养护工作,总结、推广养护经验,针对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活动。
不断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第二十条仓库要维护商品、物资的质量。
根据商品、物资性质、仓储条件和气候变化,安排适宜的储存场所。
堆码要有利于养护。
要加强温湿度管理,正确采用通风、密封、吸潮、降温等养护方法和措施。
切实保证医药商品、物资的疗效和使用价值。
仓库要搞好库房、货场和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
药品、原料和精密医疗器械等。
不得露天存放,其他商品、物资也要尽量减少露天存放现象。
第二十一条仓库要监督商品、物资的质量。
对经过验收入库的商品、物资,要配合质检部门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有效期的商品、物资,要建立登记和催调制度,认真实施。
第二十二条仓库要建立商品、物资养护档案。
配合质检部门做好质量信息反馈,协助业务部门把好进货关。
第五章仓库核算和定额管理第二十三条仓库要根据本单位的条件,实行独立核算。
半独立核算和简易核算。
并配备相应的财会核算人员。
核算的项目、内容、方法按财会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仓库必须加强财产管理。
仓库的建筑物、机具、苫垫和包装物料等各项财产。
要设置帐册,设立使用和维修责任制度,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第二十五条仓库要实行定额管理。
大中型仓库定额的主要项目:一、单位面积储存量(吨/平方米)。
二、收发货差错率(万分)。
三、帐货相符率(%)。
四、平均保管损失(元/万元)。
五、平均保管费用(元/吨)。
六、人均工作量(吨/人)。
小型仓库定额的主要项目为上述的一至五项。
第二十六条各项定额指标,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先进合理的原则进行制订。
经企业领导批准后,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六项定额计算方法,按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商业四好仓库竞赛活动实施办法》办理。
第六章仓库安全第二十七条企业和仓库必须有领导干部主管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要建立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组织。
经常开展活动。
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防自然灾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商品物资和设备安全。
第二十八条仓库要制订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生产作业的操作规程。
经常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使职工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政治责任心。
严格照章办事,杜绝违章作业。
掌握各种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九条仓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仓库的防火工作要实行分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
按区、按级指定的防火负责人,防火负责人对本责任区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仓库的存货区要和办公室、生活区、汽车库、油库等严格分开。
不得紧靠库房、货场收购和销售商品,规模很小的基层仓库也要根据具体条件尽量分开,以保安全。
新建、扩建、改建仓库,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办理,面积过大的库房要设防火墙。
第三十条仓库必须严格管理火种、火源、电源、水源。
严禁携带火种、危险品进入存货区;存货区禁止吸烟、用火、临时性特殊用火必须经企业领导批准,并备好消防器材,派人现场监护。
机动车辆进入存货区要加戴防火“安全帽”。
仓库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老旧电线要及时更新,库房照明线和路灯线须分别设置。
每次作业完毕要将库房、货场的电源切断。
仓库的消防用水要经常备足,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第三十一条仓库必须根据建筑规模和储存商品、物资的性质,配置消防设备,做到数量充足、合理摆布、专人管理、经常有效、严禁挪作它用。
大中型仓库和雷区仓库要安装避雷设备。
仓库消防通道要保持经常畅通。
第三十二条仓库实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
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后要对本人负责区检查一次;货区负责人、仓库主任、企业领导要定期检查。
遇有灾害性天气或有特殊情况,仓库工作人员要及时检查,加强防范。
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时期和重大节日前都要组织力量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
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好记录,责成有关单位或人员限期解决;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并及时上报。
上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处理。
不得拖延。
第三十三条仓库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必须按照规定迅速上报。
企业和仓库领导要抓紧对事故的清查处理。
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七章奖惩第三十四条企业和仓库对正确执行政策,认真贯彻本规则,积极促进医药生产和流通,做出显著成绩的仓库、班组或个人。
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五条凡违反本规则。
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员。
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根据情节轻重。
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应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工商企业要督促、检查所属仓库执行本规则,并可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则自下达之日起实行。
原《国家医药管理总局仓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备注1.第九、十九、二十五条中的“大中型仓库”,是指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仓库,不足此数的为小型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