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仓库管理规定(最新版)
2023年医药仓库管理规定

2023年医药仓库管理规定将对医药仓库的管理和操作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医药品的安全、有效地存储和分发,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对2023年医药仓库管理规定的一个简要概述,共计2000字。
一、医药仓库的分类与功能1.1 医药仓库按照药品种类进行分类,包括中药仓库、西药仓库、中成药仓库等。
1.2 医药仓库的主要功能包括:接受采购药品、储存药品、分拣发货、传送药品、准确配送等。
1.3 医药仓库应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和设施,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照明、消防设施等,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二、药品储存管理2.1 医药仓库应按照药品种类和特性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不同类别的药品混合存放。
2.2 医药仓库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2.3 药品应放置于规定的货架上,并按照其特性进行防潮、防尘、防阳光直射等措施。
2.4 药品的储存温度应符合药品的要求,保持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
三、医药仓库的运作管理3.1 医药仓库的接受采购药品环节,应对药品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与采购单据进行核对。
3.2 医药仓库在储存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保质期,对已过期或临近过期的药品及时进行处理。
3.3 医药仓库在分拣发货环节,应按照发货单对药品进行准确分拣,并对分拣结果进行核对。
3.4 医药仓库在传送药品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药品不会被污染、滥用或流失。
3.5 医药仓库的配送环节,应按照需求及时准确配送药品,并将配送记录进行归档和保存。
四、医药仓库的质量管理体系4.1 医药仓库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药品质量控制、质量监控与评估等环节。
4.2 医药仓库应进行药品质量监测,监测指标包括标签、外观、标志、规格、用途、生产日期等。
4.3 医药仓库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评价,评估药品的质量状况和合格率,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4.4 医药仓库应加强对药品供应商和采购环节的监管,对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确保供应的药品质量可靠。
医药公司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药公司仓库管理,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储存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包括原药库、成品库、辅料库等。
第三条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操作,确保质量;3. 严格检查,定期盘点;4. 节能降耗,提高效率。
第二章仓库安全管理第四条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条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仓库内不得存放与储存物品无关的物品,保持仓库整洁有序。
第七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仓库设施,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八条仓库内应设置安全通道,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第三章仓库作业管理第九条仓库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条仓库入库、出库、盘点等作业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作业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入库作业:1. 仓库管理人员应核对进货单据,确认货物品种、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2. 检查货物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破损、污染等情况;3. 将货物按品种、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二条出库作业:1. 仓库管理人员应核对出库单据,确认货物品种、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2. 检查货物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破损、污染等情况;3. 根据出库单据,将货物发放给相关岗位。
第十三条盘点作业:1.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账面数量相符;2. 发现盘点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3. 盘点结束后,应将盘点结果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仓库质量管理第十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储存物品的质量,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第十五条发现不合格物品,应立即隔离存放,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储存物品的温湿度控制,确保其在适宜的条件下储存。
第五章仓库人员管理第十七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医药仓库管理规定

医药仓库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证药品储存质量和安全性,严格管理药品流转环节,确保药品信息的真实准确,防止药物滥用和侵害患者利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医药仓库管理规定:
1. 药品进货:医药仓库必须从正规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货,严禁购买来源不明的药品。
2. 药品储存:药品仓库必须保持干燥、通风、不受阳光直射的环境,定期检查温度、湿度等储存条件,并及时修复、更换不符合标准的储存设备。
3. 药品出库:出库必须按照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出库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考核,确保出库的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准确。
4. 药品追溯: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建立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能够准确追溯药品的来源、流向和使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追溯到具体的药品批号和销售渠道。
5. 药品库存管理:仓库必须建立药品库存管理系统,及时记录药品进销存信息,避免过期药品的产生,并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与实际一致。
6. 药品损坏与报废:如发生药品包装破损、变质、过期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并报废,严禁继续使用或者销售。
7. 仓库安全管理:仓库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防盗、防爆等设备,并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8. 员工管理: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药品信息的保密性。
这些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规定要遵循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医药仓储管理制度仓库医药保管储存摆放盘点规范

医药仓储管理制度仓库医药保管储存摆放盘点规范一、仓库布局和环境要求1.仓库应具备通风、干燥的环境,并且要能够控制室温和湿度。
2.仓库内部应保持整洁,门窗应用密封材料封闭,防止灰尘和虫害。
3.仓库内应设有灭火设备,以备紧急情况。
4.仓库应按照医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布局,不同类别的药品要互相分开存放。
二、医药品的保管要求1.根据药品的特性和特殊要求,设定相应的保管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2.实行货位制度,每个货位应明确标示药品的编码、名称、规格、数量和有效期等信息。
3.药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入库、保管和出库。
4.对需要冷藏的药品,应设定冷藏标志和警示标识,并使用专门的冷藏设备进行保管。
三、医药品的储存要求1.不同类别的药品要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药品要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3.液体剂型的药品应存放在防火柜中,防止泄漏或起火。
4.包装完好的药品应存放在原包装内,避免污染和损坏。
四、医药品的摆放要求1.药品应按照货位标识的编号的顺序进行摆放,方便查找和盘点。
2.药品要摆放整齐,严禁堆放和放置在走廊或通道上。
3.高度超过两米的药品或药箱应固定好,防止倾倒造成伤害。
五、医药品的盘点要求1.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信息准确无误。
2.盘点时应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
3.盘点结果应进行签字确认,并及时更新存货账册。
六、医药品的报废处理要求1.对过期、变质、破损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药品,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废处理。
2.报废药品应进行专门的处理,严禁私自丢弃或随意处理。
以上是医药仓储管理制度中关于仓库医药保管、储存、摆放、盘点规范的一些要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确保医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并提高医疗机构的储物管理效率。
医药仓库管理制度规定

医药仓库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医药仓库管理,确保药品安全、质量、有效性,保障医院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的仓库及相关人员。
二、仓库的设置与要求1.医药仓库应满足药品保管的环境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
2.仓库应设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措施,并设有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3.仓库内应设有合理的货架、仓位,便于存放和取用药品。
4.仓库内要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杜绝灰尘和污染物进入。
三、药品存放管理1.所有药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并进行合理编码。
2.药品存放时要进行分区,分级存放,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
3.药品存放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及时使用新进药品,避免药品过期。
4.药品存放要进行防潮、防晒、防高温的措施,避免药品受潮、变质。
四、药品出库管理1.药品出库需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由专人负责审批。
2.药品的出库数量要与申领单据一致,确保出库数量准确无误。
3.药品出库前要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药品有效期是否在有效范围内。
4.药品出库后要及时将出库情况记录,避免重复申领或漏申领。
五、药品盘点管理1.药品盘点应定期进行,具体周期由仓库管理员决定。
2.药品盘点应有专人负责,记录药品库存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并与库存系统进行核对。
3.药品盘点时要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库存的准确性。
六、药品报损管理1.药品报损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同时要加强内部控制,防止人为报损。
2.对于报损药品,要及时记录报损原因、数量,报损药品应及时销毁或进行合理处理。
七、安全管理1.仓库内要设有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安全通道、应急出口等位置。
2.仓库应有监控系统,保证仓库内的安全。
3.仓库内员工要进行安全培训,确保能正确使用安全设施。
八、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因仓库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损失或事故,相关责任人要负起相应的经济责任。
药品仓库管理规定(三篇)

药品仓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仓库的管理,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药品的滥用和浪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的药品仓库,包括医院药库、药品经销企业仓库等。
第三条药品仓库是指专门用于存放药品的场所,包括仓库内的存储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药品仓库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火和防盗设施,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药品仓库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药品的合理利用和储存。
第二章药品仓库的组织结构第六条药品仓库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药品的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药品仓库应当配备专业的药学人员,负责药品的验收、入库和出库。
第八条药品仓库应当有专门的设备和工具,用于药品的储存、装卸和管理。
第九条药品仓库应设立相应的档案和记录,记录药品的进销存和检测情况。
第三章药品仓库的管理要求第十条药品仓库的管理应当遵守行业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药品仓库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仓库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二条药品仓库应当设置明确的货架和货位,便于药品的储存和取放。
第十三条药品仓库应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货物的堆放,确保存放的货物不发生混乱和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药品仓库应当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测和复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药品仓库应当建立健全的温湿度监控系统,保证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六条药品仓库应实行严格的防火措施,保证药品的安全和不被损坏。
第四章药品仓库的责任和监督第十七条药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负责药品的管理和安全。
第十八条药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药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药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素质。
第二十一条药品仓库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报告和数据。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药品仓库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
2023年药品仓库管理规定

2023年药品仓库管理规定____年药品仓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品仓库管理的规范,保障药品安全,提高药品储存和配送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药品仓库及其管理人员。
第三条药品仓库管理应遵循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注重科学管理,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药品仓库应当具备妥善储存和分配药品的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二章药品仓库建设第五条药品仓库的布局应合理,环境条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第六条药品仓库应具备贮存容器、温湿度监测设备、防潮防水设施等配备物品。
第七条药品仓库应划分仓储区、分拣区、配送区等功能区域,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
第八条药品仓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抗灾能力。
第三章药品仓库管理人员第九条药品仓库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十条药品仓库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严守保密制度。
第十一条药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药品仓库管理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工作证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药品仓库存储第十三条药品仓库应按照药品分类的要求,合理摆放存储。
第十四条药品仓库应按照药品的特性确定储存条件和期限。
第十五条药品仓库应制定药品摆放标准,确保药品的有效、不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药品仓库应定期清理和消毒,确保仓库环境的卫生。
第五章药品仓库配送第十七条药品仓库应制定配送流程,确保药品的准确配送。
第十八条药品仓库应采取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确保配送的药品的质量。
第十九条药品仓库应定期对配送的人员进行培训,提升配送效率和质量。
第六章药品仓库安全第二十条药品仓库应制定药品遗失和盗窃的防控措施,确保药品安全。
第二十一条药品仓库应配备监控设备,加强对仓库的监管和安全防范。
第二十二条药品仓库应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灭火器材的检查和维护。
第七章药品仓库检查与评估第二十三条药品仓库应定期进行内部自查和外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医药仓库管理规定范文

医药仓库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药仓库的管理,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保障医疗卫生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药仓库是指用于收存、储存、保管和配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场所。
第三条医药仓库的管理应遵循“安全、规范、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医药仓库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药店以及相关行业的医药仓库。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五条医药仓库应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收存、储存、保管和配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六条医药仓库应定期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七条医药仓库应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文件,明确质量控制的要求和流程。
第八条医药仓库应建立良好的温湿度控制系统,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不受影响。
第九条医药仓库应定期对货物进行盘点,确保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
第十条医药仓库应建立严格的药品追溯制度,能够及时找出质量问题的药品及时召回。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医药仓库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
第十二条医药仓库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
第十三条医药仓库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医药仓库内应明确禁止吸烟、使用明火或者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第十五条医药仓库内应设立明显的应急出口和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医药仓库应建立良好的药品存储管理制度,将不同类型的药品进行分类储存。
第十七条医药仓库应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防止过期产品的存在。
第十八条医药仓库应建立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机制,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第四章进货和配送管理第十九条医药仓库应建立健全的进货和配送管理制度,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及时性。
第二十条医药仓库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估。
第二十一条医药仓库应对进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验收和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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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医药仓库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医药仓库管理规定(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药仓库是储存医药商品、物资的重要场所。
其基本任务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储存多,进出快、保管好、费用省、损耗少,为促进医药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服务。
为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养护好医药商品和物资,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医药工商企业所属的各种仓库(以下简称仓库)。
第三条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工商企业,必须加强对仓库的领导,健全仓库机构,搞好仓库建设,加强仓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关心职工生活。
仓库要配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新招收的职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四条仓库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执行国家政策和法令。
要依照客观经济规律,积极实行经营责任制。
第五条仓库要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
仓库主任对本库的工作和财产负责;货区小组负责人对本区的工作和财产负责;保管员对所管区域的商品、物资和财产负责;警卫、消防、验收、养护、堆码、分装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对本职工作负责。
第六条仓库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县(或相当县)以上仓库要开展创“四好仓库”竞赛活动。
第七条仓库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
组织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实验活动。
逐步实现仓库管理现代化,养护科学化。
仓库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
第八条仓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商品、物资入库、出库第九条仓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商品、物资出入库的验收复核制度、作业程序和工作质量标准。
大、中型仓库要设置验收组,小型仓库设专(兼)职验收员。
要严格验收复核。
假药、劣药或质量有严重问题的商品、物资不得入库、出库,严防流入市场或进入生产厂,车间。
第十条仓库要根据业务部门提报的月、季、年度商品、物资进出库计划,编制储存计划。
大宗商品、物资进出库。
业务部门应事先通知仓库;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新品种入库。
应要求业务部门提供其性质和保管要求。
进口商品,物资入库应要求业务部门(或委托单位)将合同副本和检验报告单送交仓库。
第十一条商品、物资入库要把好验收关。
仓库依据入库凭证对商品、物资的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感观验收。
具体项目、标准、比例、方法、时间等内容和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
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
经过验收的商品、物资,验收人员要在凭证上签字或盖章。
并做好记录;对拆件验收的商品、物资要在外包装上加注验收标记。
仓库在验收中发现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外地到货、发现商品、物资的品名、规格、等级、数量等与入库凭证不符,或包装破损、雨淋水湿、以及被盗、破碎等问题,由运输人员做出记录,仓库暂行接收,及时采取挽救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发现商品、物资质量有问题暂不入库,会同质检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本地产品,发现数量与入库凭证不符,按实际数量在凭证上注明签收;如质量、品名、规格、等级或包装等不符合规定。
仓库有权拒绝收货。
第十二条商品、物资出库,必须有正式凭证。
仓库要认真审查出库凭证。
在有效期内发货。
凭证如有问题,必须经原开票单位重开或更正盖章后方为有效。
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仓库应拒绝发货。
对救灾、抢险、抢救危急病人等特殊情况,仓库应按企业规定的有关制度或应急措施。
及时发货,不得延误;事后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第十三条商品、物资出库要把好复核关。
仓库必须按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出库的商品、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并向提货人或运输人员办清交接发货人必须注销提货凭证。
并开具出门证。
商品、物资出库,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办理;特殊商品、物资出库,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由仓库分装、改装、换装的商品、物资,以及零货拼箱,包装要整洁,箱外加注标记,箱内放置装箱单;进口商品、物资出库,要加注中文标记。
仓库接到查询要及时答复,认真处理。
第三章商品、物资储存第十四条商品、物资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特殊商品、物资如贵细、毒品、危险品和麻醉药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专库(柜)储存,指定专人保管。
严禁将其相互混存或与一般货物混存;对于性质互相抵触。
互相串味,以及养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物资,必须分开存放。
效期商品、物资储存。
必须有特殊标志。
第十五条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
合理利用仓容。
要留有适当的墙距、垛距、顶距、灯距、底距,并做到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要爱护商品、物资、堆码、装卸要遵守操作规程,实行文明作业。
第十六条仓库必须设保管帐(卡)。
正确记载商品、物资进、出、存动态。
坚持货位编号、层批标量、动碰复核、日记月清、月对季盘等方法。
保证帐(卡)、货相符。
帐簿及有关凭证必须按财会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七条仓库要通过商品、物资进、出、存等活动,随时了解有无冷背积压、不配套、近期失效、盲目进货,仓库存货而门市脱销等问题,积极向业务部门反映情况,以利改进工作。
仓库要建立催调制度,对于存放期过长的商品、物资要催请业务部门及时处理;催调不动的,仓库应向企业领导反映。
请求督促处理。
已经报废的商品、物资,仓库要将其分开存放并催请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不得长期占用仓库。
第十八条仓库不得动用储存的商品、物资;不准个人动用包装物料和其他财物;不准在存货区放置个人物品。
第四章商品物资养护第十九条仓库要建立健全养护组织。
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仪器,推广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努力改善仓储条件。
大中型仓库要设养护组,其他仓库要设专(兼)职养护员,负责本库商品、物资养护工作,总结、推广养护经验,针对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活动。
不断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第二十条仓库要维护商品、物资的质量。
根据商品、物资性质、仓储条件和气候变化,安排适宜的储存场所。
堆码要有利于养护。
要加强温湿度管理,正确采用通风、密封、吸潮、降温等养护方法和措施。
切实保证医药商品、物资的疗效和使用价值。
仓库要搞好库房、货场和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
药品、原料和精密医疗器械等。
不得露天存放,其他商品、物资也要尽量减少露天存放现象。
第二十一条仓库要监督商品、物资的质量。
对经过验收入库的商品、物资,要配合质检部门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有效期的商品、物资,要建立登记和催调制度,认真实施。
第二十二条仓库要建立商品、物资养护档案。
配合质检部门做好质量信息反馈,协助业务部门把好进货关。
第五章仓库核算和定额管理第二十三条仓库要根据本单位的条件,实行独立核算。
半独立核算和简易核算。
并配备相应的财会核算人员。
核算的项目、内容、方法按财会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仓库必须加强财产管理。
仓库的建筑物、机具、苫垫和包装物料等各项财产。
要设置帐册,设立使用和维修责任制度,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第二十五条仓库要实行定额管理。
大中型仓库定额的主要项目:一、单位面积储存量(吨/平方米)。
二、收发货差错率(万分)。
三、帐货相符率(%)。
四、平均保管损失(元/万元)。
五、平均保管费用(元/吨)。
六、人均工作量(吨/人)。
小型仓库定额的主要项目为上述的一至五项。
第二十六条各项定额指标,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先进合理的原则进行制订。
经企业领导批准后,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六项定额计算方法,按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商业四好仓库竞赛活动实施办法》办理。
第六章仓库安全第二十七条企业和仓库必须有领导干部主管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要建立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组织。
经常开展活动。
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防自然灾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商品物资和设备安全。
第二十八条仓库要制订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生产作业的操作规程。
经常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使职工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政治责任心。
严格照章办事,杜绝违章作业。
掌握各种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九条仓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仓库的防火工作要实行分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
按区、按级指定的防火负责人,防火负责人对本责任区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仓库的存货区要和办公室、生活区、汽车库、油库等严格分开。
不得紧靠库房、货场收购和销售商品,规模很小的基层仓库也要根据具体条件尽量分开,以保安全。
新建、扩建、改建仓库,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办理,面积过大的库房要设防火墙。
第三十条仓库必须严格管理火种、火源、电源、水源。
严禁携带火种、危险品进入存货区;存货区禁止吸烟、用火、临时性特殊用火必须经企业领导批准,并备好消防器材,派人现场监护。
机动车辆进入存货区要加戴防火“安全帽”。
仓库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老旧电线要及时更新,库房照明线和路灯线须分别设置。
每次作业完毕要将库房、货场的电源切断。
仓库的消防用水要经常备足,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第三十一条仓库必须根据建筑规模和储存商品、物资的性质,配置消防设备,做到数量充足、合理摆布、专人管理、经常有效、严禁挪作它用。
大中型仓库和雷区仓库要安装避雷设备。
仓库消防通道要保持经常畅通。
第三十二条仓库实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
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后要对本人负责区检查一次;货区负责人、仓库主任、企业领导要定期检查。
遇有灾害性天气或有特殊情况,仓库工作人员要及时检查,加强防范。
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时期和重大节日前都要组织力量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
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好记录,责成有关单位或人员限期解决;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并及时上报。
上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处理。
不得拖延。
第三十三条仓库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必须按照规定迅速上报。
企业和仓库领导要抓紧对事故的清查处理。
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七章奖惩第三十四条企业和仓库对正确执行政策,认真贯彻本规则,积极促进医药生产和流通,做出显著成绩的仓库、班组或个人。
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