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模板】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

一、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地点位于【项目地点】,建设规模为【建设规模】,总投资为【总投资】。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招标内容】。
二、资格审查条件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招标人特制定以下资格审查条件:1.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②在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③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④因履行合同违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专业与招标项目要求相符。
(2)项目经理须具备5年以上同类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3)项目经理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设计单位资格要求(1)设计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设计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设计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4)设计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监理单位资格要求(1)监理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监理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监理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4)监理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人员配备要求(1)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以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以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1. 注册资格审查条件:参与招标的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注册资格,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2. 资质要求: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要求承包商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
3. 经验要求: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难度,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具备一定的项目经验。
4. 技术能力要求: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5. 财务状况要求: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能够承担项目所需的资金。
6. 审查方法:资格审查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面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评标的标准和方法的详细描述:1. 技术方案评审:评估招标单位的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和适用性等方面。
2. 价格评审:评估招标单位的报价是否合理、合法,并进行价格比较。
3. 经验评审:评估招标单位过往项目的质量和业绩,以及项目管理经验等方面。
4. 财务状况评审:评估招标单位的财务实力和稳定性,以确保其能够履约完成项目。
5. 资格评审:评估招标单位是否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包括注册资格、资质要求等方面。
6.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以上多个方面的评审结果,综合评价招标单位的整体能力和竞争力。
7. 评标方法:评标可以采用打分法、加权法、层次分析法等评价方法,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8. 评标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每个方面进行评分或评价。
9. 评标委员会:成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工作,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10. 评标结果公示: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以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性和公开性。
招标人资格审查文件模板

一、招标人资格审查须知1.1 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和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2 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按照本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标方有权拒绝其投标。
1.3 本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业绩证明、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方面。
二、资格审查标准2.1 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单位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如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
2.3 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无亏损、无重大财务风险。
2.4 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2.5 投标单位应具备与招标项目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项目管理能力。
2.6 投标单位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设备、人员等资源。
2.7 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2.8 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资格审查程序3.1 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按照本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2 招标方在收到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3 招标方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权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补充材料。
3.4 招标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3.5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招标方将不予受理其投标。
四、资格审查材料4.1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开户许可证。
4.2 资质证书:(1)与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财务状况:(1)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近三年财务报表。
4.4 信用状况:(1)信用报告;(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50分
商务部分:4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管理司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人在两个或三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序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其为标段投资额最大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另外的标段相应顺延推荐给得分第二名的单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附件: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为综合甲级资质,并持有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评标基准价得10分,投标报价得分根据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计算得分,偏差率每高于1%,扣0.15分,扣分为止;每低于1%,扣0.1分,扣分为止。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
4、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3篇)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是招标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二、资格审查内容1. 资质审查(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证书,如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业绩审查(1)投标人须具备与招标项目规模、类型相类似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项目估算价的50%。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证明项目已按期完工、质量合格。
3. 信誉审查(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履约信誉,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行为。
4. 其他审查(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专业技术力量,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
(2)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材料、技术等条件。
(3)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资金实力,提供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三、资格审查程序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2. 招标人收到资格审查材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 招标人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4.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告知其不合格原因。
四、资格审查要求1.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3.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逾期提交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_资格审查条件

一、项目名称:XXX工程项目二、招标编号:XXX三、招标人:XXX四、招标代理机构:XXX五、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XXX工程项目2.项目地点:XXX3.项目规模:XXX4.项目总投资:XXX5.项目概况:XXX工程项目是为了满足XXX需求,提高XXX水平,经过前期调研和论证,决定建设XXX工程项目。
六、资格审查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
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有效期内。
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1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有效期内。
1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养老保险,并在有效期内。
1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医疗保险,并在有效期内。
1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失业保险,并在有效期内。
1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工伤保险,并在有效期内。
20.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住房公积金,并在有效期内。
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另一成员应具备住房和城市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
2. CQ-ZJB-01标段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合计业绩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3. 上述业绩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的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注:C Q-ZJB-01及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最低信用等级方认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说明:1. 资格要求中的“交通土建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及测量、土木、市政等建工类专业。
2.上述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并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说明:1. 资格要求中的“交通土建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及测量、土木、市政等建工类专业。
2.上述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并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范本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范本一、背景介绍在招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着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因此,为了确保评标专家的资格符合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就显得十分必要。
本文将就评标专家资格审查范本进行讨论。
二、资格审查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核查:a) 身份证明文件:评标专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b) 个人联系方式:评标专家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c) 个人简历:评标专家应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2. 专业资格证书核查:a) 评标专家应提供与所从事领域相关的、有效的专业资格证书;b) 专业资格证书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如有有效期限,需确保在有效期内。
3. 工作经验核查:a) 评标专家应提供详细的工作经验证明,包括所参与的项目、担任的职位等;b) 工作经验应与评标项目相关,评标专家需具备一定领域的实践经验。
4. 不可撤销的声明和承诺:a) 评标专家应签署不可撤销的声明和承诺,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b) 评标专家应遵守相关法规和道德规范,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三、资格审查程序1. 提供资料阶段:a) 招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申请表格和材料清单;b) 评标专家应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和资料。
2. 资格审查环节:a) 招标人组织专业人员对评标专家资格进行审查;b) 对评标专家的个人基本信息、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进行核实。
3. 审查结果通知:a) 招标人应及时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评标专家;b) 若资格审查结果符合要求,评标专家将获得参与评标的资格。
四、注意事项1. 评标专家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配合招标人的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2. 评标专家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如有故意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况,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3. 评标专家应遵守评标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有关的法规,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结论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在招标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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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条件:
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指具备本次拟采购的全部货物生产能力的或具备其中部分货物生产能力并获得其余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的企业)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指获得了具备本次拟采购的全部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具备其中部分生产能力并获得其余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供应商为制造商时不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准入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或市场准入制度或特种行业的产品提交)(如有) 】;
1.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年指2015-2017年。
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查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②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采购和供应,其中要求流动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2015 年至2017 年)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3000 万元。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18年前三个季度);
1.3、投标人业绩:类似项目业绩。
此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但作为评分标准。
1.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作出以下承诺:
(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如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由投标人出具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信誉承诺)(4)在最近三年(指2016年1月至今)内制造或代理的产品未发生安全事故问题;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等与招投标有关的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或限制其在规定时期内参加有关建筑市场活动状况。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投标人应按附件1《投标人承诺书》逐条进行承诺;
2、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
信息为准;其余所有材料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详见附件2)。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评审中所需要的所有佐证资料(业绩证明材料、认证证书等)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商务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
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