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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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风险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企业为保证安全生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规定缴纳的保证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

第二章保证金缴纳第四条保证金缴纳标准:1.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按年度缴纳;2. 风险等级越高,缴纳标准越高;3. 新成立的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和生产规模,确定初次缴纳标准。

第五条保证金缴纳方式:1. 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缴纳标准向企业财务部门缴纳;2. 财务部门在收到保证金后,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章保证金使用第六条保证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用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维修和更新改造;2. 用于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培训及宣传;3. 用于事故应急救援、赔偿和善后处理;4. 用于安全生产奖励。

第七条保证金使用程序:1. 使用保证金前,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报企业领导审批;2. 企业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办理支付手续;3. 使用保证金后,使用部门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使用情况。

第四章保证金退还第八条保证金退还条件:1.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降低,缴纳标准相应降低;2. 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整改,达到安全生产要求;3. 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连续两年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保证金退还程序:1. 企业在符合退还条件后,向财务部门提出退还申请;2. 财务部门审核申请后,按照审批意见办理退还手续;3. 退还的保证金应扣除使用部分,余额退还企业。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保证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保证金的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保证金缴纳、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企业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保证金缴纳、使用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一、总则安全生产保障金是指由企事业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的用于安全生产的保证金。

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管理,提高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目的和范围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目的是确保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购置、维护及更新;2. 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开展;3. 安全检查和监督的进行;4. 安全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实施;5. 安全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配备;6. 安全生产宣传和宣传材料的制作;7. 其他与安全生产保障相关的支出。

三、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1.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比例向政府交纳安全生产保障金,并及时向政府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报表;2. 政府应及时审核并确认企事业单位交纳的安全生产保障金,并开设专门的账户进行管理;3.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向政府申请部分或全部的安全生产保障金退还,但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经政府审核批准后方可退还;4. 企事业单位退还的安全生产保障金应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时间限制进行退还。

四、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1. 政府应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机构,负责保证金的收纳、管理和使用;2. 政府应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保证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3. 保证金的使用应按照拨款手续进行,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和监督;4. 保证金的使用应用于安全生产相关的事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5. 保证金的使用应公开透明,定期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进行公示;6. 保证金的余额不得低于一定的金额,以确保安全生产的持续运行。

五、监督和检查1. 政府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2. 政府应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相关的问题和困难;3. 职工和社会公众有权对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出监督和检举;4.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的行为,政府应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保证金制度

安全保证金制度

安全保证金制度是指在金融市场中,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交易参与方需要在进行交易之前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交易保证。

本文将对安全保证金制度的定义、作用、发展现状等进行详细阐述。

一、安全保证金制度的定义安全保证金制度是指在金融交易中,交易参与方在进行交易时需要缴纳的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交易的安全保证。

保证金的缴纳可以减少交易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依照交易规则进行。

二、安全保证金制度的作用1. 降低交易风险:安全保证金制度要求交易参与方在交易前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避免交易方因交易失败而造成大额损失。

2. 维护市场秩序:安全保证金制度可以防止潜在的市场操纵行为和非法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3. 提高交易效率:安全保证金制度可以限制无根据的买卖行为,减少交易参与方的不理性行为,提高市场交易效率。

4. 保护交易参与方利益:安全保证金制度可以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利益,避免恶意交易对方不履行合约义务,或者违约拖欠款项的情况发生。

三、安全保证金制度的发展现状1. 中国股票市场的安全保证金制度中国股市的安全保证金制度是指在股市交易中,交易参与方在交易前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是根据证券公司的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来确定的,不同的证券品种、不同的交易参与方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比例也有所不同。

中国证券市场实施的安全保证金制度主要包括两部分,即交易保证金和风险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买卖交易时需要缴纳的保证金,用于进行股票交易。

风险保证金是保证交易参与方在交易中发生亏损时能够正常清算的安全垫资金,主要用于调节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 国际金融市场的安全保证金制度国际金融市场的安全保证金制度发展相对较早,以股票、期货和外汇市场为主要应用场景。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安全保证金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总体上都是为了保持交易市场的稳定和安全,防范交易风险。

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是指企业在进行生产活动时,按照规定和要求向相关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约束和保证。

该制度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的具体实施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缴纳保证金:企业在注册、备案或审批时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作为安全生产的担保。

2. 用途限制: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只能用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包括设备购置、安全培训、安全设施维护等。

3. 按期返还: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保证金可以按时返还。

4. 惩罚措施:若企业发生重大事故或未按规定使用保证金,相关部门有权利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采取其他相应的惩罚措施。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可以有效地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同时,该制度也对那些擅自违反安全规定的企业给予了一定的惩罚,起到了警示作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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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

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施工、维修、运输、储存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保证金收取与使用第四条安全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为保证安全生产,由生产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一定金额。

第五条保证金收取标准:(一)根据生产单位或个人的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规模、作业类型等因素确定;(二)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标准;(三)保证金收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保证金收取程序:(一)生产单位或个人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二)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三)缴纳保证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保证金使用范围:(一)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二)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三)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用于购买安全生产设备、器材等;(五)用于安全生产奖励;(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第八条保证金使用程序:(一)生产单位或个人提出使用申请,说明使用理由、金额及用途;(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使用申请,确认无误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三)使用保证金应当遵循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三章保证金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保证金收取、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二)对保证金缴纳、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四)定期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保证金收取、使用情况。

第十条保证金收取、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生产单位或个人未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滞纳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是指在安全生产方面,企业需按要求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企业能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并促使其加强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的制度。

下面将从制度背景、制度内容、制度的优势和局限性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制度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共性风险,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造成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为了切实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二、制度内容1.保证金数额的确定:根据企业的规模、危险性等因素确定要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以企业的年度销售额或固定数额为依据。

2.保证金的缴纳和管理:企业需按规定时间和方式缴纳保证金,并由相关部门对保证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3.保证金的使用和返还:保证金用于强制性安全投入、安全培训、事故应急等方面的支出,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良好,未发生重大事故,能按规定程序返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三、制度的优势1.刺激企业重视安全生产:企业需要缴纳保证金作为安全责任的履行保障,使企业更加注重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了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缴纳保证金后,企业需要合理使用保证金,加强设备维护、安全培训等方面的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提升了社会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度:企业缴纳保证金后,意味着企业对安全生产负有更大的责任,提高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了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度。

四、制度的局限性1.缺乏统一标准:目前,我国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的数额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

2.可能增加企业的负担:对于一些经济较为困难的企业来说,缴纳保证金可能会带来额外的经济压力,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3.保证金的使用和返还存在问题:由于缺乏监督和评估机制,保证金的使用和返还可能存在不公平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

安全保证金奖罚制度

安全保证金奖罚制度

安全保证金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保证金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安全保证金的设立
1. 员工入职时,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安全保证金。

2. 安全保证金的具体金额根据员工的岗位风险等级确定。

四、奖励机制
1. 员工在年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可按月返还安全保证金。

2.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如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可获额外奖励。

3. 员工提出有效的安全改进建议,并被公司采纳实施,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处罚机制
1. 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将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2. 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全额扣除安全保证金,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追究相应责任。

3. 员工在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将根据责任大小,追加罚款。

六、安全保证金的管理
1. 安全保证金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2. 安全保证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全体员工公示。

七、申诉与复议
1. 员工对安全保证金的扣除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2. 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申诉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出处理意见。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九、修订
1. 本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2. 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企业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车间、班组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安全保证金的管理、使用和退还等事项,确保安全保证金的有效运作。

第二章安全保证金的管理第四条安全保证金是指公司为保障安全生产,按照规定向员工收取的保证金。

第五条安全保证金的收取标准、金额及缴纳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安全保证金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保证金的收取、使用和退还等工作。

第七条安全保证金的收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章安全保证金的使用第八条安全保证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调查、处理及赔偿;(二)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员工伤亡、医疗救治及抚恤;(三)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维修及更换;(四)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环保、安全设施维修及更换;(五)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及奖励;(六)其他因安全生产需要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安全保证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第十条使用安全保证金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安全保证金的退还第十一条员工在离职或调离公司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退还安全保证金:(一)员工因工作原因离职,无违法违纪行为,且离职前一个月内未发生安全事故;(二)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无违法违纪行为,且离职前一个月内未发生安全事故;(三)员工因公司原因被辞退,无违法违纪行为,且离职前一个月内未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员工符合退还安全保证金条件的,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人力资源部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安全保证金。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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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
(初稿)
2009-12-25
上海有限公司
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化工有限公司2009年末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精神,通过建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
意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注重安
全生产的氛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使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人员适用于公司班组长(含)以上干部及外来施工(安装)队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过程中的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保证金是属于年度安全奖惩的一种,公司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奖惩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通过安
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依据年度公司考核的结果对完成安全生产
目标的个人或单位予以返还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
予以扣罚。

第四条安全生产保证金由个人、外来施工(安装)队按年或项目工期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管理:环安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
缴纳标准,编制在岗人员风险抵押金缴纳名单及金额,经总经理
核准后,下发年度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通知。

财务部负责安
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保证金由财务部开设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第七条本制度中所指事故责任人单位主管覆盖该系统的所有主管,如设备部分,覆盖生产部副理、生管主任、设备机修科正(副)科长,
依此类推。

二、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缴纳标准
第七条单位或个人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标准。

1、总(副)经理:
2、部门经理:
3、科长:
4、组长:
以每人月应发工资额为标准(取整数)
5、公司外来施工(安装)队按承包合同金额的5%缴纳安全生产
目标风险保证金,最少不低于1万元;
6、外来施工(安装)队未交纳风险保证金的不得安排工作,否则
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和补交
第八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环安部)核实后,返还给缴纳单位或个人。

1、外来施工(安装)队与公司终止施工、员工个人与企业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前未发生生产等安全事故、未受违章处罚,
可全额返还。

2、外来施工(安装)队与公司终止施工、员工个人与企业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前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违章/违约处
罚的,根据安全合同条款扣除违章/违约款后,返还剩余部分。

3、发生责任事故或受违章处罚的单位或个人,财务部门接到罚
款通知书(单)后,从该单位或个人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不足部分通知单位或个人补交,外来施工(安装)队与公司
终止施工可从工程(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4、外来施工(安装)队与公司终止施工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
还,由公司发包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委会审核批准后由财务
部门办理。

5、责任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由个人提出经公司安委会审
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

也可由公司统一转入下一年度进
行考核。

四、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2、审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额度,返还数额,结转数额,并报
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3、监督各单位(人)按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
金,逾期未缴纳的,可责令缴纳;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做好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返还、奖励工作。

五、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监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监督部门(公司工会)应履行好以下监督职责:
1、审查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收支、管理情况;
2、接受申诉,反映各单位的各方面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六、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认定、考核及实施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事故的认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十三条若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重大火灾(损失金额在元以上)及爆炸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
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
劣的扣除三个月实发工资/人.起。

2、事故责任人单位主管扣除一个月安全保证金/人.起的安全生
产保证金(可重复扣除)。

如果责任单位是外来施工(安装)
队,扣除10000 元/人.起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
经济损失。

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20000 元/人.起。

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扣除20%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十四条若发生一起人身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停工日期在天或者影响产量吨)、一般火灾(损失金额在元以
上)事故、中毒事件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
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
劣的扣除二个月实发工资/人.起。

2、事故责任人单位主管扣除% /人.起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可重复扣除)。

如果责任单位是外来施工(安装)队,扣
除5000 元/人.起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10000 元/人.起。

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扣除10%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十五条若发生一起人身轻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停工日期在天或者影响产量吨)、轻微火灾(损失金额在元以
上)、一次失窃金额在3000 元以上案件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
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
况恶劣的扣除10000 元/人.起。

2、事故责任人单位主管扣除% /人.起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可重复扣除)。

如果责任单位是外来施工(安装)队,扣
除3000 元/人.起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
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5000
元/人.起。

第十六条若发生一起公司记录事故或其他一般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
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
情况恶劣的扣除半个月实发工资/人.起。

2、事故责任人单位主管(或外来施工(安装)队)扣除%
元/起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如果责任单位是外来施工(安装)
队,则扣除2000 元/起的安全
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3000 元/人.起。

第十七条受到工程国家政府机关在安全、环境管理、消防、治安方面的“责令改正通知书”累计达三次(同一问题),扣除公司责任
单位(或外来施工(安装)队)3000 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七、对实现安全生产保证金的单位和个人扣罚和奖励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保证金奖励金的来源:从安全生产保证金罚款和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资金中提取。

第十九条年底结束时,公司(不含外来施工(安装)队)100%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因违章或事故原因被扣除的安
全生产保证金不超过10%,按扣除违章或事故原因罚款后剩下
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 1.5 倍并结合部门系数给予奖励(部
门系数见附件)。

若因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超过30%但不
超过50%时,返回因事故被扣除后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并按被
扣除后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0.5倍并结合部门系数给予奖励
(部门系数见附件)。

若因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超过50%,
只返回因事故原因被扣除后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给予奖励。

外来施工(安装)队只返回因事故原因被扣除安全保证金后剩
余的安全生产目标风险保证金,公司不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2 月20 日前,按照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完成上年度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考核工
作,提出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安全生产委
员会办公室根据审定结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扣罚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每年1月份由公司财务部将安全生产保证金收支情况报送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考核期间如涉及职务调整、工作调动,上岗员工以新任岗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及时间收取抵押金,扣罚和奖励
按月分段计算。

八、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其他有关安全奖罚规定仍有效,已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罚的不再进行重复罚款。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02月01日起施行。

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9年12月30日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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