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金管理办法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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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管理规定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管理规定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管理规定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4•【字号】云政办发[2009]58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管理规定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5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管理规定》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客观、公正、便民、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款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保证金,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不能及时了结的,为保证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处理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等事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或者车辆所有人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且不能及时了结和提供其他合法有效担保的,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或者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交纳保证金。

第四条保证金按照以下标准交纳:(一)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每人3万元至5万元交纳。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重伤者按照每人2万元至3万元交纳,轻伤者按照每人5000元至1万元交纳。

(三)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评估损失费的80%交纳。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并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度目的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并有效追究事故责任。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的缴纳标准与过程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的缴纳标准由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缴纳标准,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发布。

第六条企业在注册登记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缴纳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企业的申请后,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给予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的许可。

第八条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所属行业的缴纳标准,缴纳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

第九条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应当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的管理与使用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进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第十一条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应当根据需要使用于承担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损失赔偿和相关的调查、鉴定等费用。

第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使用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若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赔偿金额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决定使用其他资金进行补足。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企业,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近日,住建部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再次为建筑企业减负,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6年12月27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1. 保障金的定义安全生产保障金是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为保障安全生产需要而设立的专项基金,重要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和维护、职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检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2. 保障金的征收与缴纳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手续时,应当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缴纳证明,并将保障金缴纳至指定账户。

实在缴纳比例依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并受到政府部门监管。

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应当依照规定适时足额缴纳保障金,并依照要求供给有关证明文件或报告。

未依照规定缴纳或缴纳不足的,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照规定支出滞纳金或罚款。

3. 保障金的管理与使用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应当设立专项账户,对安全生产保障金进行专项管理。

专项账户应当按月结算并进行清查、审核,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审查。

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应当将保障金用于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要求适时进行使用和管理。

保障金重要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包括消防设施、安全监测设备、防护设备等;2.职工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应急救援培训等;3.安全生产检测,包括安全隐患排查、事故风险评估等;4.事故应急处理,包括事故应急预案订立、应急救援物资采购等。

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应当加强对保障金的管理,确保保障金的透亮度和有效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滞留、转移保障金,否则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保障金的监管与评估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缴纳和使用保障金的监管力度,实行制度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监管手段,确保保障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使用保障金的情况进行评估,适时发觉和解决问题,确保保障金的有效使用和运行。

5. 保障金的作用安全生产保障金是社会责任的体现,对于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进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具有紧要意义。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范本一、背景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促进建筑施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参与建筑施工的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资金的担保机制,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优化安全生产条件,改进安全管理,减少事故隐患,并确保及时有效赔偿事故受害人。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分包商等。

四、保证金额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的金额由相关部门根据施工行业的特点和企业的规模、资质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并在合同签订前向施工企业明确告知。

五、保证金的形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可以采取现金、银行汇票、保险保证等形式,由施工企业选择其中任意一种方式作为保证金。

六、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6.1 缴纳保证金施工企业在与业主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之前,需按约定的金额将保证金缴纳给政府指定的财务部门。

保证金的缴纳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6.2 保证金的返还保证金在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政府指定的财务部门予以返还。

返还的期限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七、保证金的使用7.1 保证金用途范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可以用于赔偿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支付给事故受害人或其家属。

7.2 保证金的使用程序当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受害人或其家属可以向政府指定的财务部门提出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财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八、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监督管理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包括收取、保管、使用及返还等环节都应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违约责任9.1 若施工企业未按时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额的,应按日向政府指定的财务部门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使用和保障,规范安全生产经费的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当进行,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部门、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等。

三、制度内容及要求3.1 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的管理标准1.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划拨安全生产资金,并明确资金用途和管理权限。

2.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资金专项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负责该账户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3.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明确保证金的存放、使用和追加等管理细则。

4.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资金的预算编制和执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全面运行。

5.企业应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规挪用或滥用资金。

3.2 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的考核标准1.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订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确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资金预算。

2.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的档案,包括使用记录、审核看法等,以备将来的审计或检查。

4.企业应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查明资金使用情况,发觉问题适时进行整改。

3.3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范围1.购买和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器材。

2.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成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安全生产工作。

4.购买安全生产保险,为员工供给必要的安全保障。

5.处理安全事故,包括抢救、赔偿、善后等费用。

6.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推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

3.4 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的考核和奖惩1.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资金的考核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2.对于预算执行合理、资金使用规范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和嘉奖,并在年度考核中加分。

3.对于预算执行不合理、资金使用违规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批判和惩罚,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分。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保障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安全生产保障金的设立和管理1. 安全生产保障金的设立公司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安全生产保障金,并专门设立安全生产保障金账户。

2. 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管理安全生产保障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实施专款专用制度。

3. 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用途安全生产保障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设备维护和更新使用安全生产保障金购买及维护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和工具,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利用安全生产保障金开展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安全设施建设使用安全生产保障金建设和维护公司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防护设备等,以确保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4)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安全生产保障金可以用于应急情况下的安全保障工作,如事故处置、紧急疏散等。

四、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申请和审批1. 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申请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求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生产保障金。

2. 安全生产保障金的审批上级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经过评估和审批,决定是否批准使用安全生产保障金。

3. 安全生产保障金的使用记录对于申请获批的安全生产保障金使用,部门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项目名称、金额、使用时间等信息。

五、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监督和评估1. 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监督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2. 安全生产保障金的评估公司每年对安全生产保障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安全生产保障金的使用比例和管理方式。

六、安全生产保障金的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追究法律责任等。

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别是对于高风险行业和领域的企业,要求其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责任担保。

该制度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

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的具体运行方式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缴纳保证金: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规模,确定相应的保证金缴纳金额,并要求企业按时足额缴纳。

2. 保证金用途:保证金用于强制性、预防性或补偿性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如安全设备投入、人员培训、技术改进等。

3. 监管机构管理:由相关监管机构管理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确保保证金被合理使用,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4. 违规处罚:对于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可以采取罚款、暂停生产等惩罚措施,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通过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可以有效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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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YTL.GL.OHS305—2007
安全保证金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保证金的管理工作。

2 职责
2.1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安全保证金缴付、处罚范围、使用、管理处罚等程序。

2.2财务管理部负责安全保证金的集中收缴、支付、核算,贯彻执行专款专用。

2.3审计部负责审计安全保证金的收、支、存情况。

2.4人事劳资部负责安全保证金扣除及返还的劳资程序。

2.5安全保卫部负责拟定安全保证金缴纳、返还的相关文件。

2.6公司在岗正式职工应根据本管理办法按时缴纳安全保证金。

3管理内容和办法
3.1安全保证金定义
安全保证金包括:“企业交纳安全保证金”、“法人代表个人交纳安全保证金”、“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个人交纳安全保证金”、“职工个人交纳安全保证金”、“在册驾驶员安全保证金”。

3.2安全保证金的缴付
3.2.1交纳安全保证金的时限定为当年元月1日至25日。

3.2.2返还安全保证金的时限定为次年2月1日至25日。

3.2.3“企业交纳安全保证金”缴纳金额、时间,根据与省局(公司)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而执行。

3.2.4职工安全保证金每人每年一次性交纳200元,科长以上的领导每人每年交纳300元的安全保证金。

3.2.5在册专兼职驾驶员安全责任保证金,除了交纳职工个人安全保证金外,还要根据交通安全责任书相关内容每人每年交纳500元的交通安全责任保证金。

3.3安全保证金的处罚范围
3.3.1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重大以下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凡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扣除责任追究范围内责任人全额安全保证金。

3.3.2凡属上级单位检查考核中发现隐患及扣分情况,扣除相关人员全额安全保证金。

3.4 安全保证金的使用
3.4.1 “安全保证金”作为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健全约束激励机制的一项措施,需按时、足额交纳,交纳和使用情况列入安全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3.4.2经年终考核实现了年度安全责任目标,所交纳的“安全保证金”全额返还,并给予一定的安全奖励金。

3.4.3经年终考核未实现年度安全责任目标,所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进行返还,用于公司安全工作奖励资金来源。

3.4.4返还的“企业交纳安全保证金”作为公司安全工作的奖励资金,奖励范围包括:企业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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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委会成员、安保干部及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3.5“安全保证金”的审计
安全保证金的收、支、存情况列入审计部门审计范围,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人事劳资部共同管理,并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3.6 安全保证金管理处罚程序
3.6.1公司安委会具有对本公司内各项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的职权。

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公司安全保卫部,对本公司安全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具有处罚的权力。

3.6.2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具有对本部门行使安全工作管理的权力和义务,并在本部门内具有对本部门安全管理中发生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权。

专职安全员协助部门领导进行安全工作,代表本部门对安全管理中发生的违章行为具有处罚的权力。

3.6.3各部门安全责任人、专职安全员作出的处罚行为,必须书面上报安全保卫部备案。

4 相关文件
4.1安全生产责任制
4.2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4.3重大以下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追究制度
5 记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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