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总平面设计应注意的相关规范
小区设计细节知识点总结

小区设计细节知识点总结
1. 小区规划
小区规划要根据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进行设计,确定小区的整体布局和建筑分布。
要考虑
到阳光照射、风向、地势等因素,合理规划建筑布局,使小区环境舒适、通风、采光良好。
2. 建筑设计
小区建筑的设计要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包括户型的设计、楼层布局、建筑外观等。
要注
重空间利用率,尽量减少死角和浪费空间的现象,提高小区的整体美观度。
3. 绿化设计
小区的绿化设计是小区环境舒适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利用周围的自然资源,如山水、植被等,增加小区的绿化面积,提高空气质量和居住舒适度。
4. 公共设施
小区的公共设施包括停车场、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要根据居民的需求和小区的实
际情况进行设计,尽量利用空间,提高设施的利用率。
5. 交通设计
小区的交通设计要考虑到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需求,要合理规划道路和人行道的宽度和布局,确保交通安全和便利。
6. 环境保护
小区设计要注重环境保护,采用节能环保的材料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创造
一个绿色、健康的居住环境。
7. 安全管理
小区设计要考虑到安全管理的需要,包括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的设置,确保居民的生命
财产安全。
8. 社区氛围
小区设计要注重打造一个和睦、友好的社区氛围,通过景观、公共活动等手段,增强居民
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以上是小区设计的一些细节知识点,每个点都需要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认真考虑到,以确
保设计的质量和实用性。
城市住宅小区设计规范2023

城市住宅小区设计规范2023概述:本文档旨在为2023年的城市住宅小区设计提供指导和规范。
设计规范的目标是创造舒适、安全、宜居的城市住宅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1. 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布局应合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每个单元都有足够的采光和通风。
- 建筑外观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保持美观的整体风貌。
- 公共区域的设计要注重人性化,提供舒适的休息、娱乐和交流空间。
2. 安全防护设施:- 每栋建筑应配备有效的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确保居民在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时间和途径逃生。
- 公共区域和车辆通道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保障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 建筑材料选择应符合安全标准,具备一定的抗震性能。
3. 环境保护与绿化:- 建筑小区应合理规划景观绿化,提供开放的绿地和休闲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品质。
- 废物分类收集设施应配备完善,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4. 交通与停车:- 建筑小区内应有合理的交通规划,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以及交通信号系统,方便居民出行。
- 充足的停车位应按照规定进行规划和配置,确保居民停车需求得到满足。
5. 设施配套与便利性:- 小区内应配置生活配套设施,如超市、医疗机构、学校等,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 公共设施如电梯、楼梯、走廊、阳台等应符合相关规范,保障住户的安全和便利。
总结:本文档提供了城市住宅小区设计的一般要求和规范,旨在为设计人员提供指导,创造更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
设计人员应在设计过程中注重舒适性、安全性和环境保护,以满足居民的需求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以上为城市住宅小区设计规范2023的简要内容介绍。
住宅小区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第一篇 总体规划设计一、设计依据甲方提供的地形图及其他文件。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DGJ 08-55-2006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六盘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版) 住宅设计规范及有关国家其它设计规范规定。
二、基地概况1、项目位置 本项目地块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板桥镇,包括3个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兼商业)。
2、项目概况二号地块用地面积72492.9平方米,三号地块用地面积40219。
29平方米,四号地块用地面积2500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3641。
82平方米(含地下),总户数约2700户。
三、总体规划设计理念1、设计符合当地建设大环境的要求,贴合居民需求,贴合政策要求的住宅区,利于动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2、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建设生态型居住环境为规划目标,创造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备、交通便捷、绿意盎然、生活方便,具有文化内涵的住区.注重居住地的生态环境和居住的生活质量,合理分配和使用各项资源,全面体现可持续发展思想,把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作为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
3、强调绿化环境与居民生活活动的融合.通过建筑围合是布局,形成组团绿地为主的居住区绿化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绿地的功效,满足不同居民活动的需求,将住宅群与绿色活动空间融为一体,创造“花园城市”的小区居住环境。
4、强调住区环境与建筑,单体与群体,空间与实体的整合性。
注重住区环境、建筑群体与城市发展风貌的协调。
5、努力将新观念、新技术、新材料与传统的居住生活要求有机地结合,提高住宅功能质量和居住环境水平,为居民提供舒适、安全、经济、科学、超前的现代居住空间。
居住小区平面规划设计分析

居住小区平面规划设计分析关键词:住宅小区;总平面规划设计;小区绿化系统设计在当前社会,如何在兼顾开发商利益、环境效益、业主需求三者关系的基础上为人们创造出“以人为本”的、体现住区人性化与人文文化和谐统一宜居家园,是小区规划设计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人们在选择住宅时,不再单纯地追求居住面积和适用的功能,而更多地考虑空间环境、人文环境、区域位置、物业管理、物资采购、交通等诸多因素,因此对小区总平面规划的设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以某小区工程为例,简要概述了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法。
1目前小区规划设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1)过分追求形式美,注重观赏性,缺乏安全性、实用性和参与性。
表现在注重视觉效果,而未重视真实空间的环境营造,理应表现其人文关怀的“内容美”未得到充分体现。
如小区内的大广场,表面上很气派,但因其空间尺度过大,容易形成缺乏人性的、旷散的消极空间,同时也带来了业主生活私密性和安全感的缺乏;花坛和水池锐利的边角周围没有护栏的水池成了威胁小区居民安全的潜在因素。
(2)是可预见性差、前瞻性不足,与小区未来发展不相适应。
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规划设计上只限于满足当前需要,而不考虑是否为来来发展留有足够空问,致小区未来改造时遇到众多问题。
如未考虑停车位规划或规划不足给业主生活造成的不便。
管线预留不到位导致未来改造中人力物力资源浪费、智能化设计考虑不足导致小区包括安全防范、通讯网络和物业管理等智能化系统建设落后于信息社会的高速发展等。
(3)小区模式千篇一律,缺乏特色。
主要是模仿现象较普遍,缺乏创意和创新,不能紧扣时代脉搏,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的更高要求;小区特征不明显,特色不突出,表现在建筑外型单一或外立面装饰华而不实、空间布局形式缺少变化、组团特征可识别性不强、内部空间单调、外部轮廓缺乏韵味等。
(4)为强调小区亮点和卖点,片面追求设计的“新、奇、特”,造成小区风格与周围环境不协调,与城市整体形象相割裂。
如为了能在众多小区中“独树一帜”,在设计上追求建筑形体的标新立异和布局结构的变化多端,结果造成小区风格和周围环境不协调,没有融入到周围整体环境当中,也与城市整体形象格格不入。
民用建筑平面布置要求

民用建筑平面布置要求1.功能需求:不同类型的民用建筑具有不同的功能需求,如住宅、商业、办公、学校等。
在平面布置时,要根据具体的功能需求来确定不同区域的位置和面积,确保各个功能区域之间的合理连接和协调性。
2.空间利用:优化空间利用是平面布置的关键之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内外的空间利用率,合理划分不同区域的功能,使得每个空间都能得到合理利用,提高空间使用效率。
3.人流流线:在平面布置时,要考虑到人员流动的合理性和便利性。
如公共区域应设立直观明确的导向标识和指引,不同功能区域应设立合理的出入口和通道,以方便人员流动和避免拥堵。
4.建筑安全:在平面布置中,建筑安全是至关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要保证安全的建筑通道和疏散通道,设置合规的防火门和疏散楼梯,确保建筑内外的消防设备和逃生设施的合理布置。
5.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平面布置时,要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如根据建筑的朝向和采光条件,合理布置窗户和采光设备,以最大化利用自然光,减少能源消耗。
6.通风与采光:民用建筑的平面布置应注重通风与采光的合理性,以提供良好的室内环境。
合理设置门窗位置、内外走道、庭院等,以确保空气的流通和光线的充足。
7.人性化设计:在平面布置时,应注重人性化设计,使建筑更加舒适和便捷。
如设置合适的楼梯和电梯,保持合理的间距和宽度;设立方便使用的洗手间和候车区域,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8.环境协调:平面布置时,要考虑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
如合理设置建筑的外部空间,如花园、广场等,使其与周边的自然环境相融合,提供舒适的休闲和交流场所。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平面布置要求涉及功能需求、空间利用、人流流线、建筑安全、自然资源的利用、通风与采光、人性化设计和环境协调等方面,旨在提供舒适、安全、便利的使用体验。
谈谈住宅小区总平面图设计要点

谈谈住宅小区总平面图设计要点开发区龙阳新城规划总平面设计要点。
按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J804总平面图设计深度的要点,我们可以确定知道规划总平面图设计的内容,但是比较的笼统。
我们通过对规划总平面图布置要点以及住宅小区总平面图设计因子的研究分析,来深入理解如何设计好开发区龙阳新城住宅小区总平面图..................................。
在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城、镇规划建设局批准的用地范围内,根据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结合地形、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因素,把建筑物、构筑物、交通运输、各种场地、绿化设施等,在平面图上进行合理、协调地规划、设计与布置,使一个工程的各个项目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这样的设计,称为住宅小区规划总平面设计.......................。
住宅总平面图设计可先从总平面图的布置要点入手,住宅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布置的要点如下.................: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坐标),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蓄水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绘制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以上要点是摘自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J804总平面图设计深度的要点,表面看这9项要点觉得内容并不多,但事实并不那么简单。
住宅小区总图设计

万科住宅小区总图设计标准一、必须了解的规划条件:1、规划局的规划要点;建设用地范围即红线范围、地形情况、建设用地面积、建筑规模(地上地下),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界要求、建筑退线要求、建筑间距要求、日照要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停车指标的要求,交通规划及出入口等要求,2、地形图;3、甲方的有关要求;居住人口,户型情况,建筑色彩的要求,4、市政水、电、热、燃等管线接口位置;5、周边现状。
名木古树情况、周边地上及地下的文物保护情况,是否涉及航空净空的限制,是否处于地震断裂带等等。
二、根据以上条件,制作测算表格,大致要求的户型进行强排,估算容积率,对项目定位。
下面是万科深圳研发中心总结的各类建筑分别对应的容积率数值。
可以据此做初步的项目判断。
容积率低于0.3,高档的独栋别墅项目。
容积率0.3-0.5,一般独栋别墅项目,密度偏大。
穿插部分双拼别墅、联排别墅,可适当降低密度提高品质。
容积率0.5-0.8,一般的双拼、联排别墅。
容积率0.8-1.2,全多层项目较多。
如与低层或联排别墅组合,密度较高。
容积率1.2-1.5,正常的多层项目,环境一般。
如果是多层与小高层的组合,环境品质较好。
容积率1.5-2.0,正常的多层+小高层项目。
容积率2.0-2.5,正常的小高层项目。
容积率2.5-3.0,小高层+二类高层项目(18层以内)。
此时如果做全小高层,环境会很差。
容积率3.0-6.0,高层项目(楼高100米以内)。
容积率6.0以上,摩天大楼项目居住区入口的做法是相对模式化的,设计时要考虑以下问题:1,门卫管理方便:用最少的人力兼顾车流和人流管理2,出车的安全,门口要留出驻车的空间,让车在路口停留观察交通状况3,进车的控制,让误闯的车辆可以及时掉头4,人车分行,另外,要注意门卫室是景观做还是建筑做,如果是建筑做,是否有退界要求,是否要报批?三.合理布置路网、考虑消防车道一总体设计(一)、消防车道1、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6m。
小区总平面设计讲解

目录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总平面设计概述 总平面包括的内容 总平面场地、竖向、消防设计 总平面制图规范要求 总平面日照要求
第一部分 总平面设计概述
• 总平面定义 • 总平面设计的性质 • 总平面设计的内容 • 总平面的设计流程及成果文件
一、总平面图定义 总平面图主要表示整个建筑基地的总体布局,具体表达新建房屋
的位置、 朝向、平面形状以及周围环境(原有建筑、交通道路、绿化、地形) 基本情况,用水平投影法和相应的图例,在画有等高线或加上坐标方 格网的地形图上,画出新建、拟建、原有和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 的图样称为总平面图的图样。
是新建房屋定位、施工放线、布置施工现场的依据 。
下面看几张总平面例图
某住宅小区总 平面图
协调专业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燃气、热力、通讯、景 观、路桥、水利等。
遇到矛盾多——建筑之间日照间距的矛盾、道路与建筑之间的矛盾、道路与 场地竖向之间的矛盾、景观与建筑之间的矛盾、景观与管线的矛盾、管线之 间的矛盾、管线与场地的矛盾、管线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的矛盾等。
三、总平面设计的内容 1.基地的功能分区; 2.基地的出入口; 3.基地内的交通方式, 道路系统; 4.基地内的停车系统; 5.基地内的绿化、景观、 广场布置; 6.基地内的管线工程; 7.建筑的朝向、体量、 平面形状、造型; 8.建筑在基地上的 平面及竖向、日照位 置关系。
(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 图纸比例一般为1:500,1:1000,1:2000,1:5000,制图单位为米;
(4)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① 场地四界(用地红线)的坐标及各类规划控制线(规划道路红线、 地下管线控制线、高压走廊控制线、城市绿地控制线、规划河道蓝线、 风景区保护范围控制线、文物保护范围控制线等),必须表达规划内 部规划图、外部条件的地形图(已规划建筑,新规划建筑,现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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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总平面设计应注意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一基地出入口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8.0.5 条×°;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⑴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⑵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⑶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⑷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20m;⑸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⑹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3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269条快速路、主干路两侧一般不得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二、基地内道路和消防车扑救场地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⑴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⑵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⑶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⑷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⑸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l5m×l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⑵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8m。
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5m;⑶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⑷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三退让建筑1.《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4条:沿建设用地边界线的建筑,根据相邻地块情况按照下列规定退让:(一)相邻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批准或者选址意见书已经核发的,依据其规划性质确定建筑间距,并按照确定的建筑间距的0.5倍退让。
(二)相邻地块为现状建筑或者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总平面设计方案已经批准的,按照与现状建筑或者与已经定位的建筑确定建筑间距,进行退让。
(三)相邻地块为其他情况的,按照本建筑的用地性质作为相邻地块用地性质,确定建筑间距,并按照确定的建筑间距的0.5倍退让。
2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5条: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不得占压红线、绿线,并进行退让。
有绿线的,退让绿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无绿线的,退让红线距离不得小于8米。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6条:新建有较大人流、车流集散的商贸、娱乐、体育、展览、办公、学校和大型商场等建筑主要出入口一侧,有绿线的,退绿线距离不得小于10米;无绿线的,退红线距离不得小于15米。
3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7条:底层局部架空且向社会提供开放空间的公共建筑,有条件的,可以适当折减退让红线或者绿线的距离,但退线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的0.6倍。
4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8条:建筑物的水平投影,不得逾越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
5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9条:建筑物地下部分及其地下围护设施,不得逾越用地界线和道路红线。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a)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b)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c)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d)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
2 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
3 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
4 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
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属于公益上有需要而不影响交通及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公共电话亭、公共交通候车亭、治安岗等公共设施及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突人道路红线建造。
四建筑间距1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22条: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外墙应当包括保温层和外加装饰层,但不包括勒脚。
居住建筑的计算间距是指遮挡建筑的计算遮挡线与被遮挡建筑外墙之间的距离。
遮挡建筑的计算遮挡线为遮挡建筑物的外墙线,不包括挑檐、建筑物楼梯间、阳台等突出部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建筑屋面挑檐挑出宽度大于或者等于0.8米的,挑檐计入计算遮挡线。
(2)建筑物楼梯间、阳台等突出部分累计总长度超过同一面建筑外墙总长度三分之一的,突出部分计入计算遮挡线。
(3)坡屋面建筑应当分别计算屋脊顶面和檐口顶的遮挡因素,以影响大的为计算遮挡线。
退层建筑应当根据退层情况分别确定计算遮挡线。
2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23条:低层建筑为高度小于或者等于10米的建筑。
多层建筑为高度大于10米,小于或者等于24米的建筑。
高层建筑为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
确定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和后退道路、建筑物面宽、建筑限高时,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1)平屋面建筑,有挑檐屋面的,自室外地面计算至檐口顶;有女儿墙的,自室外地面计算至屋面面层,但确定建筑间距、后退道路时,自室外地面计算至女儿墙顶。
(2)坡屋面建筑,确定建筑间距时,按照屋脊顶面和檐口顶分别计算,以影响大的计算建筑间距;确定其他情况时,屋面坡度小于或者等于45度的,自室外地面计算至檐口顶,坡度大于45度的,自室外地面计算至屋脊顶。
(3)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局部突出屋面的辅助用房,水平面积之和小于屋顶平面面积四分之一的,不计入建筑高度;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其他屋面突出部分,不计入建筑高度。
有关规定对建筑高度有限制的,从其规定。
3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24条:多、低层建筑与被遮挡居住建筑平行布置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朝向为正南、南偏东或者南偏西≤15度的,与北侧居住建筑的计算间距不小于多、低层建筑高度的1.61倍;属于旧区改建的,建设项目内的新建住宅计算间距不小于多、低层建筑高度的1.58倍,且均不得小于6米。
(2)朝向为其他方向的,与被遮挡居住建筑的计算间距应当按照下表不同方位间距折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多、低层建筑的山墙与居住建筑的朝向为正南向、南偏东或者西≤45度檐墙的计算间距不小于12米;山墙宽度大于12米的,计算间距不小于山墙的宽度;山墙宽度大于14米的,按照檐墙计算。
(2)多、低层建筑的山墙与居住建筑的朝向为南偏东或者西>45度檐墙的计算间距按照檐墙计算。
5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26条:多、低层居住建筑与北侧多层非居住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与北侧低层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照北侧低层非居住建筑高度的1倍计算,且不小于6米。
6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27条:多、低层建筑与居住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的,两幢建筑的夹角≤45度的,按平行布置的建筑控制计算间距;夹角>45度的,按垂直布置的建筑控制计算间距。
7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28条:多、低层建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小于8米。
其中,对应山墙一侧均开有窗户且其中一个为居室窗户的,属于旧区改建的,间距不小于10米;其他区域的,间距不小于12米。
8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29条:高层建筑与处于其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内的居住建筑的间距应当通过日照分析确定,一般应当满足被遮挡居住建筑每户至少一个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的要求;属于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且还应按遮挡建筑的对应被遮挡朝向方向的遮挡面宽度计算,同时满足本规定对建筑间距的其他要求。
居住单元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受日照方向窗的居室,只计算日照主方向檐墙一个方向窗。
居住建筑山墙开窗或者北向檐墙开窗的,不计入遮挡因素。
日照遮挡客体范围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9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0条:高层建筑与其北侧朝向为南偏东或者南偏西≤30度居住建筑的间距,旧区改建的改建区为高层建筑对应被遮挡朝向方向的遮挡面宽度的1倍,其他区域为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