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标准版本

合集下载

爆破物品丢失管理办法

爆破物品丢失管理办法

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1、爆破员在领取爆炸物品后及使用全过程必须本人看管,不得交与他人,暂时不用时,及时入箱上锁,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2、剩余炸药雷管必须全部退库,不得撕破炸药将炸药抛洒在巷道或混入煤中,一经发现按私藏、私埋进行处罚。

3、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当作业现场发生雷管残暴、拒爆和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报告当班带班队长或大班长,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原则上必须找回残暴、拒爆的雷管,如果确实无法找回的,必须立即通知各个环节进行查找,并记录在案,直至按雷管编号找到为止。

4、如作业现场发生煤帮跨落造成火工品被掩埋,应立即停止作业,将掩埋的火工品全部找回。

5、拒爆的电雷管、失效的炸药必须及时捡好退回火工库保管、登记,由火工库统一交物资公司销毁。

6、由于不负责任而丢失炸药、雷管,对责任人按炸药50元/卷,雷管100元/发处罚。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正式)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2290-14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更好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防止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的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好韦家沟煤矿各类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处理办法一、凡接触爆炸物品人员(运输、押运、库管、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持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二、炸药库(点)管理人员发现火工品核销单上有问题,不直接向矿保卫科、安全科汇报者,一经查获,给予当班库管员三百元的处罚。

三、现场放炮员作业完毕后,必须按规定将当班剩余的炸药、电管必须全部退交井下炸药库(点)进行核销,严禁私藏、私借、私自带出井,违者给予罚款五百元。

四、领用、清退、核销单必须由当班值班长、安瓦员、放炮员三人签字,严禁代签和非班组长人员签字,违者给予二百元的罚款。

五、检身工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手上交接班,检身工发现有擅自携带炸药及电管出井者,应立即向矿保卫科、安全科报告,保卫、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追查,检身工未按制度搜缴、执行、给予二百元的罚款。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
1、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储存箱,发现自己保管、使用的爆破器材丢失,或者被他人盗走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所在地公安机关。

2、放炮员必须保管好钥匙,爆破材料的发放数量严格按领料单上进行发放,严格登记火工品现场确认单。

3、涉爆人员必须当班检查、核实爆破材料的发放量与贮存量,发现收发数量不符时,迅速查明原因。

4、井下作业场所丢失时,放炮员立即电话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汇报安检部、保卫科,立即到外面井口检身房,严查出井人员,对每位出井人员进行检身。

5、井下作业场所丢失时,放炮员除通知调度室外,立即汇报队长和带班长,由队长和带班长立即停止生产。

严禁人员出入本作业场所,检身该巷所有人员后,对该作业场所不留死角地进行检查。

6、工作中发生拒爆现象时,爆破工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处理。

收集未爆的雷管,必须于当班交回炸药库。

7、保管员收到爆破工交回的废雷管后,必须逐发登记废雷管编号、数量及爆破工姓名。

8、如有未收集的废雷管,爆破工必须于当班向药库保管汇报遗失的雷管编号及数量,保管员对此作详细记录。

9、保管员负责收缴废雷管,利用专用木箱加锁存放,并予以登记,定期按规定程序销毁。

10、任何人在任何地点,捡到炸药、雷管均应及时交安检部门、保卫部门,不得擅自保存、转送他人、做私用或变卖。

左则沟煤业
2016年3月。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爆炸物品是一类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丢失或被盗都会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因此,一旦发生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事件,必须迅速、果断、有序地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本文就进行探讨。

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和追踪,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协助。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确定事发地点、时间、丢失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特征等基本信息;2. 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救援工作;3. 划分搜索区域,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搜索;4. 联系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请求协助进行搜寻、拦截、管控;5. 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周边群众注意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二、迅速展开现场调查1. 保护现场,防止人为破坏和污染;2. 收集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现场勘查;3. 询问事发单位工作人员和周边目击者,了解丢失、被盗爆炸物品的可能去向;4. 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录像,追踪嫌疑人及其交通工具;5. 分析爆炸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监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漏洞,提出整改措施。

三、全面开展搜寻和拦截1. 根据现场调查和监控追踪情况,确定嫌疑人可能藏身、逃窜的区域;2. 组织警力、武装力量、志愿者等进行全面搜寻,查找爆炸物品和嫌疑人;3. 在重要交通要道、卡口设卡拦截,加强对嫌疑车辆、人员的检查;4. 联系通信运营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追踪嫌疑人的通信信息;5. 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保措施,防止嫌疑人制造新的危害。

四、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1.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2. 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事件进展、安全提示等信息,回应群众关切;3. 加强舆论引导,避免不实信息传播,造成恐慌和误导;4. 宣传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爆炸材料储存保管制度及丢失的处理办法范本

爆炸材料储存保管制度及丢失的处理办法范本

爆炸材料储存保管制度及丢失的处理办法范本第一章:引言1.1 本制度旨在规范爆炸材料的储存保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防止事故发生。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等相关单位的爆炸材料储存保管工作。

第二章:储存保管制度2.1 爆炸材料的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2.2 储存场所应设有专门的仓库,确保储存的爆炸材料完好无损。

2.3 储存场所应设有防火、防爆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2.4 储存场所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储存保管措施3.1 爆炸材料应按照类别、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储存,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2 爆炸材料的容器应密闭、牢固,防止外界因素引发火灾或爆炸。

3.3 储存爆炸材料的区域应设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4 储存爆炸材料的区域应进行定期巡查和保养,并记录巡查情况和处理措施。

第四章:丢失的处理办法4.1 如果发现爆炸材料丢失情况,负责保管的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丢失情况记录在案。

4.2 上级应组织调查,并尽快找到丢失的爆炸材料,以防止其被不法分子利用。

4.3 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4 对于因丢失导致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其他规定5.1 领用和归还爆炸材料应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

5.2 爆炸材料的运输应密封、稳固,防止震荡和碰撞。

5.3 爆炸材料的储存保管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掌握应急处理常识和技能。

结语:本制度旨在规范爆炸材料的储存保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爆炸材料的丢失,及时的处理办法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制定严格的储存保管制度并加强培训,可以提高储存保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从而有效提升爆炸材料储存保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方法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方法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方法在当今社会,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事件时有发生,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必需遵从肯定的程序和方法,以确保安全和人类安全。

本文将探讨爆炸物品丢失和被盗事件的处理方法。

1. 发觉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时应立刻实行行动假如怀疑发觉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应立刻向当地警察局或当地特种部队报告。

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并避开干扰物品的生命和安全。

同时,应当通知工作人员、当地居民和相关部门,以确保物品不会对环境和公民安全构成威逼。

2. 进行调查和取证在确认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后,必需进行调查和取证。

调查过程应集中注意力并进行认真记录,以便于追踪引发事件的原因。

对于现场,应当限制非必要的人员进入,并尽可能保持现场的原貌,在另外场合进行认真搜查。

同时,抽样检测周边水环境和空气中的有害物质,以评估潜在的不安全。

3. 处理掉落或丢失的爆炸物品假如爆炸物品被找到,务必不要试图搬运或者处理。

应当把现场围起来,将周边区域的人员疏散或转移到安全区域。

假如事故发生在公共场合,应当立刻清空场地,把全部民众和工作人员阔别现场。

返回物品发觉的位置后,需要与不安全处所联系工作人员进行协作,并清除现场。

4. 向公众和媒体发布声明针对此类事件,应当适时向公众和媒体发布声明。

声明必需包括以下内容:所发觉或丢失的爆炸物品的性质和规格、安全措施、可能的紧急应对、警方的进一步行动报道,以及公众的参加情况。

5. 检查安全设备和监控系统假如监控系统失灵或未正常运行,监控处理部门应将可能被盗或丢失的物品列入“高风险”项目。

安全设备需要定期检查、保养和更新,以确保其正常运作。

6. 订立不安全执行计划假如某些爆炸物品不能保管好,也没有妥当处理,就应当订立不安全执行计划。

这个计划应当明确哪些人员,如何运输、存储和处理这些物品。

在处理和运输过程中,应考虑到公众的安全和福利。

总之,在处理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事件时,必需有一个固定的流程和方法,以确保公众的安全和人类安全。

某煤矿爆破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报告制度

某煤矿爆破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报告制度

某煤矿爆破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煤矿爆破物品的安全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订立本报告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某煤矿的爆破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报告。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某煤矿的爆破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情况的报告、处理和防范工作。

第三条定义•爆破物品:指煤矿进行爆破作业所使用的各种物品,包含炸药、雷管等。

•丢失:指爆破物品遗失、不明去向的情况。

•被盗:指爆破物品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

•被抢:指爆破物品在运输过程中被他人抢劫的情况。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四条发现情况任何发现爆破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人员,应立刻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尽量保存现场近况。

第五条负责人责任接到报告后的相关负责人应立刻组织人员核实情况,并做好以下工作:1.保护现场,采取必需措施避开破坏证据;2.查明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具体情况;3.报案至公安机关,搭配调查取证工作;4.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报告。

第六条增补措施依据具体情况,相关负责人可以采取以下增补措施:1.针对丢失、被盗、被抢情况进行紧急检查和整改,除去安全隐患;2.加强现场管理和监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3.组织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第三章报告内容第七条报告要求报告应详实、准确,并包含以下内容:1.背景信息:事发时间、地方、人员等;2.情况描述:丢失、被盗、被抢的具体物品及数量,可能的原因和影响;3.处理措施: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包含报案、调查、整改等;4.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5.相关附件:证据料子、报告书等。

第八条报告程序1.直接当事人应立刻向班组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报告;2.班组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刻向上级负责人报告;3.上级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提交报告。

第四章相关责任第九条行政惩罚对于发生爆破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行政惩罚。

爆破物品丢失管理办法

爆破物品丢失管理办法

爆破物品丢失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对于爆破物品的丢失情况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安全性、减少损失,并提供相关解释和注释。

2. 定义与缩写词汇- 爆破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火药、雷管等用于引发或控制爆炸反应的材料。

- 丢失:指无法找到或确认具体位置的状态,可能是被盗窃、遗忘或其他原因造成。

3. 职责分工及流程说明a) 监督部门:i) 对所有涉及使用和存储爆破物品单位进行监督并审核其防护设施;ii) 协调各级机构,在必要时启动紧急响应计划;b)使用单位:i)负责购买合格可追溯来源的爆破物品,并按规定保存相应证明文件;ii)建立健全内部审批程序以确保只有经过许可人员可以接触这些危险化学剂;iii)记录每次取出/归还数量,并由专人签字核实。

4. 报告与处理程序a) 丢失报告:i)任何发现爆破物品的丢失情况都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警方进行报告;ii)提供详细信息,包括时间、地点、数量等,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

b) 调查与处理:i)由专业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并制定相应处置措施;ii)根据事实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或危害。

5. 处理结果记录与追踪- 所有涉及到爆破物品的丢失案件均需建档备案,并在一段合理期限内跟进其后续处理过程直至结论出台;6. 法律名词注释(仅作参考)- 爆炸物:指能够产生气体、光线、声音和压力波动等效果而引起可见性反映并造成伤亡或财产损毁的化学药剂。

7. 附件清单(请自行添加)本文档涉及附件:1. 监督审核表格样例2. 内部审批程序流程图示范文件法律名词注释:- 爆炸物:根据《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指能够产生气体、光线、声音和压力波动等效果而引起可见性反映并造成伤亡或财产损毁的化学药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RHD-QB-K209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标准版本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更好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防止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的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好韦家沟煤矿各类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处理办法
一、凡接触爆炸物品人员(运输、押运、库管、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持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二、炸药库(点)管理人员发现火工品核销单上有问题,不直接向矿保卫科、安全科汇报者,一经查获,给予当班库管员三百元的处罚。

三、现场放炮员作业完毕后,必须按规定将当班剩余的炸药、电管必须全部退交井下炸药库(点)进行核销,严禁私藏、私借、私自带出井,违者给予罚款五百元。

四、领用、清退、核销单必须由当班值班长、安瓦员、放炮
员三人签字,严禁代签和非班组长人员签字,违者给予二百元的罚款。

五、检身工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手上交接班,检身工发现有擅自携带炸药及电管出井者,应立即向矿保卫科、安全科报告,保卫、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追查,检身工未按制度搜缴、执行、给予二百元的罚款。

六、根据严管重罚的规定,现场私藏、私借火工品者,给予三百元的罚款,给予队党政主要领导二百
元的罚款,给予现场值班队干三百元的罚款。

七、在运输、储存、押运、发放和使用爆炸物品中对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者,情节轻微的由单位主管部门给予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雷管编号制度
1、电雷管必须由库管人员先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进行电阻测试,并将脚线扭结短路,合格后编号,只有经过编号的雷管才容许发放。

2、使用爆破工的联号对雷管进行编号,由药库发放员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3、严禁不同爆破工使用同一联号和串号使用雷管。

4、爆破工领取的爆破材料,不得遗失,不得乱
扔乱放;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销毁、扔弃和挪作他用。

5、发现爆破材料丢失、被盗,爆破工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和值班领导或向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