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第二章 幸福与德性:道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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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康德是18世纪哲学家,他在他的众多著作中提出了众多深刻的思想,其中包括对德性与幸福之间的二律背反的思考。

康德认为人们应该追求至善,但往往德行和幸福之间存在着矛盾。

这个问题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可以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到“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我们来解释一下康德所谓的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

康德认为,人们追求德行是因为他们认为德行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发现往往德行和幸福并不是一回事,甚至存在着矛盾。

比如有时为了保全美德而拒绝幸福,或者为了追求幸福而放弃美德。

这就构成了康德所说的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呢?康德认为,这是因为人们的自私和欲望导致的。

他认为人们总是被他们的欲望所驱使,而不是根据道德原则做出选择。

往往人们会追求短期的幸福,而忽视了长期的德行。

这就导致了德性与幸福之间的矛盾和二律背反。

从这个角度来看,“至善”并不在于追求短期的幸福,而在于追求长期的德行。

康德并不是简单地否定幸福的重要性。

他认为,幸福也是人们追求的一种重要目标。

这种幸福必须建立在德行的基础上。

康德认为,只有坚持道德原则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而违背道德原则所获得的幸福只是短暂的,而且是不可持续的。

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必须坚持德行,根据道德原则来选择行为。

康德的这一思想在现代社会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当代,人们往往追求短期的幸福,而忽视了德行的重要性。

这导致了社会上存在着许多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

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德行与幸福之间的重要关系,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理性地去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和解决。

对于个人而言,意识到德行与幸福之间的重要关系,可以让我们更加理性地对待生活中的选择和抉择。

我们不再盲目地追求短期的幸福,而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我们的行为。

我们会更加注重德行,更加坚持道德原则,这样才能真正获得长久的幸福。

德性与幸福

德性与幸福

德性与幸福首先,什么是德性。

德行这个词经常听也经常用,而德性又是什么呢。

在希腊语中原指事物的特性、品格、特长、功能,亦即一事物成为该事物的本性。

但是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德性”同“德行”,也就是说这两个为同义词,首选“德行”。

但是德行的意思是道德品行的素质和讥讽人的话,表示瞧不起别人的仪容、举止、行为、作风等。

所以两个词还是不一样的。

然后,什么是幸福。

幸福的概念是理欲望得到满足时的状态。

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

但我想,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都不同,因为不见得所有人追求的都是愉快。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高的善是幸福,幸福不是一种品质,而是现实的活动,是灵魂的一种活动。

柏拉图曾把灵魂分为理性的与非理性的。

他认为这是对的,并且又进一步把非理性的灵魂分为生长的与嗜欲的。

单纯生命的生长功能、营养功能,连植物也具有,而且一切动物都有感觉功能,人的特殊功能就是理性的现实活动。

相应于灵魂的两个部分,就有两种德性,即理智的与道德的。

理智的德性得自于学习,道德的德性得自于习惯,我们是由于做出了正直的行为而成为正直的,其它的德性也一样。

因而,人的善就是在于德性的现实行为中。

最后,亚里士多德归结说:“人的善就是合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现实活动。

”追求幸福生活是人的目标.而幸福生活与德性是密切联系的。

“所有未丧失接近德性的能力的人都能够通过某种学习和努力获得它。

”“既然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我们就必须考察德性的本性.这样我们就能更清楚的了解幸福的本性.”那么,我们便可得出结论,一个人生活的幸福与否,就要看他的生活和行为是否符合德性,因为德性是善,而只有善的生活才是幸福的生活.幸福是通过德性,通过学习和培养得到的,是最神圣的东西之一。

德性是幸福的前提,是构成幸福的首要因素。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虽不等同于快乐,但幸福也并不排斥快乐,幸福就在快乐的生活之中,快乐是幸福的应有之义,是它的重要的构成要素。

幸福与德行

幸福与德行

由于真正有一定德性的人实践德行
实际上就是实践其人格的追求,所以德 行本身具有自我实现的意义。即使千辛 万苦,道德主体也有践行天命的神圣与 愉悦。这正是那些恪守道德,宁可玉碎 不原瓦全的人格的动力所在。杀身成仁 的可能性由此产生。
德福一致的意义
德福一致的意义非常重大。这主要表现为社会 和个人两个方面。从社会的角度看,如果没有德福 一致原则的总体存在,就会出现严重的道德失范、 社会危机。这或者是社会的原因,或者是道德本身 的问题。但德福一致原则的破坏肯定会影响、破坏 社会必需的稳定与进步。从个体角度看,没有德福 一致的原则,道德生活就是一种无意义的纯粹的牺 牲。这样的道德生活即便有某种合理性,也是极不 人道的。同时由于道德努力得不到肯定,个体肯定 会走向这一道德规范的反面去寻求更合目的性的生 存方式。所以,对一个健康的社会或一个正常的个 体而言,德福一致原则的存在是十分重要的。
之有福之人如果骄傲、邪僻,失去德行,则出现 “福兮祸之所伏”的局面。由福而祸的中介则是 失去德行。所以“德性与幸福并不仅仅是偶然地 通过神灵的中介而发生联系,而是出自事物本性 的联系。” 幸福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德行,德行与 幸福是基本一致的。
德国伦理学家包尔生针对人们对德福
矛盾的困惑与震惊时说:“这些现象吸引 人如此多的注意、引起如此的义愤的事实 看来正好说明:这些现象不是常规,而是 例外。”“如果这些事件不是违背事物的 本性,它是不会引起这样的激动。”
《韩非子·解老》中韩非子是这样解释老子的 “祸兮福之所倚”的:“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 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 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得事理则必 成功。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全寿 富贵谓之福,而福本于有祸,故曰祸兮福之所倚, 以成其功也。” 在祸与福之间的中介是德行。反

德性与幸福的关系

德性与幸福的关系

德性与幸福的关系德性和幸福是人类思考和追求的两个重要议题。

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人们一直在探索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德性是指一个人的品德和道德行为,而幸福则是指一个人在生活中获得的满足感和快乐感。

这两个概念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作用。

首先,德性是幸福的基础。

一位有优秀德性的个体更容易获得幸福。

一个人如果具备诚实、善良、宽宏大量等美德,他会得到周围人的尊重和喜爱。

同时,德性还能够培养人的自律和责任感,使个体更好地掌控自己的生活。

这种内在的品质会使人在逆境中更加坚韧,从而更容易实现自己的目标和追求。

因此,德性可以为个体的成长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从而为幸福铺平道路。

其次,幸福也能够促进德性的培养。

幸福的个体通常更加积极向上,拥有积极的生活态度。

他们容易对待他人怀有善意,并且乐于助人。

幸福让个体更加满足和具有自信心,他们更倾向于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并且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通过这些行为,他们能够培养和提升自己的德性。

然而,德性和幸福之间的关系并非完全线性。

有时候,一些看似德高望重的人并不一定能够获得真正的幸福。

他们可能过于拘泥于道德规范,导致生活缺乏乐趣和情趣。

另一方面,一些看似幸福快乐的个体却缺乏道德约束。

这种情况下,人们需要在德性和幸福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为了实现德性与幸福的平衡,人们可以通过对自己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态度进行审视和反思。

培养德性需要个体对自己的内心世界进行悉心的探索,如培养善良的心态,注重积累正能量,增强自律和责任感。

同时,个体应该学会倾听和关心他人的需要,建立起尊重和谦卑的价值观。

在这个过程中,个体需要寻求自我提升的机会,通过学习和实践来不断提高自己的德性。

而幸福的追求则需要个体积极参与社交生活。

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合作,个体可以获得更多的愉悦感和满足感。

此外,个体还需要培养积极的态度,享受生活中的每一个美好瞬间。

对于幸福来说,不仅仅是实现自己的目标和梦想,也包括享受当下的平凡和简单。

只有在这样的心态下,个体才能够更好地感受到幸福的存在。

《尼各马可伦理学》 第二部分

《尼各马可伦理学》 第二部分

《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
一、引言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一部重要著作,分为三个部分。

本文主要针对第二部分展开论述,该部分主要探讨幸福、德性、中道等伦理观念。

亚里士多德在这一部分中,力图构建一个以德性为核心的伦理体系,为人类追求幸福提供指导。

二、幸福观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亚里士多德对幸福有着深刻的理解。

他认为,幸福不仅仅是物质享受和感官快乐,而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

幸福体现在人的德性上,德性则是人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良好品质。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人生的终极目标,是人类不断追求和实现的最高价值。

三、德性伦理
亚里士多德在第二部分详细论述了德性的重要性。

他认为,德性是人在面对不同情境时表现出的一种中道品质。

德性包括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其中理智德性主要体现在人的认知能力和判断力上,道德德性则体现在人的道德行为上。

亚里士多德认为,通过培养德性,人可以实现内心的和谐与平衡,进而达到幸福的境地。

四、中道原则
亚里士多德在中道伦理观中提出,人在面对各种道德抉择时,应当遵循中道原则。

中道原则要求人在面对诱惑和困境时,不偏不倚地作出恰当的判断和选择。

通过遵循中道原则,人可以在现实生活中避免陷入极端,从而更好地实
现自己的德性和幸福。

五、结论
《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展示了亚里士多德对伦理道德的深刻思考。

他以幸福为核心,提出了德性伦理和中道原则,为人类追求幸福提供了理论指导。

在当代社会,这些观点依然具有很高的价值,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践行。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幸福与道德选择的理性思考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幸福与道德选择的理性思考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幸福与道德选择的理性思考引言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古希腊哲学家中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他在伦理学领域做出了深刻而持久的贡献。

他的伦理学强调了个人追求幸福的重要性,并探讨了道德行为与幸福之间的关系。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观点,特别是关于幸福和道德选择方面的内容。

1.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基础1.1 德行与目标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他认为人类生活应该追求某种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幸福(eudaimonia)。

而获得幸福则依赖于培养良好品质和进行有益行为。

1.2 美德与道德亚里士多德将人类品质分为两种:美德(virtue)和缺乏美德(vice)。

美德指代高尚、善良、正直等良好的品质,而缺乏美德则指代其反面。

他认为通过培养美德的行为可以实现幸福。

2. 幸福与道德选择2.1 幸福的概念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不是简单的瞬间感受,也不是一种物质上的奢侈享受,而是一种持续、全面的满足感和充实感。

他将幸福定义为心灵活跃地实施优秀行动,并最终达到人生完善发展的状态。

2.2 道德选择与个人责任在追求幸福过程中,道德选择起着重要作用。

亚里士多德认为个体应该根据道德原则做出正确决策,并承担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他强调每个人对自己行为负有责任,并且推荐人们通过理性思考和良好判断力来做出正确的选择。

2.3 德行教育与道德进步亚里士多德主张注重个体德行教育和培养,以提高人们对于道德选择的能力和素养。

他认为对于幸福和道德的理解是逐渐实现的,通过不断地修炼和实践,个体可以不断进步,并取得幸福的最终目标。

结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性思考道德选择和追求幸福的观点。

他强调个体的责任感和自我教育,以及道德行为对于实现幸福的重要性。

通过理解并运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原则,我们可以更好地在生活中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追求真正的幸福与满足。

论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和背离

论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和背离幸福是每个人的终极追求。

怎样才能幸福呢?幸福在一定程度上与个人的德性相关。

德性与幸福在理论上有一致性,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二者经常出现背离。

研究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和背离,探讨促进德性与幸福一致的措施,是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课题。

一、德性与幸福在理论上的一致性1. 德性与幸福具有一致性,即有德之人必有福德性是指个体良好的道德品性。

它是道德在个人自身中内化的结果,是德行的前提。

幸福是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的肯定方面得到实现和否定方面得以避免的心理体验。

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得到满足或实现是幸福的客观内容,快乐的心理体验是幸福的主观形式。

因此,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一致性,就幸福而言,可以从客观内容和心理体验即幸福感两个方面分析。

德性本身就是幸福的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有物质需要,也有精神需要,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在于人有丰富而高贵的精神世界。

人的本质的精神性决定人对幸福的追求不会仅仅停留在感官物质层面。

幸福的精神特质决定了幸福来自于对真善美的向往与追求,来自于自我德性的不断完善。

对道德义务的自愿履行,能够从群体中得到物质和精神的满足,并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因而就获得了一定的幸福。

幸福源于人的迫切需要得以实现,道德需要是人的一种特殊的精神需要。

当一个人把德性作为自己的迫切需要去追求并得以实现时,便可获得社会舆论的赞赏和自我良心的肯定,内心充满价值感,进而获得具有道德意义的精神幸福,或称之为德性幸福。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即只有道德上的无愧才有正当的幸福,只有正当的幸福才可能有心安理得的享受。

如《尚书•洪范》中提出幸福的5个方面的内容,第四个就是“攸好德”。

如果把追逐感官物质需要作为人生幸福的根本要义,就会诱导人过花天酒地的生活。

然而,整日沉溺于极度的兴奋之中,最终收获的大都是泪水与悲哀。

德性带来的幸福是内在的、自足的,它所带来的内心愉悦是长久的。

人的理性属性和精神本质使德性自身能够成为幸福的固有内容,甚至成为最高的幸福享受。

道德原则

奖惩机制
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对符合道德原则的行为给予肯定和鼓励, 对违背道德原则的行为进行批评和惩罚。
教育引导
通过教育引导的方式,帮助人们认识到道德原则的重要性,激发 他们的内在动力去践行道德原则。
05
道德原则的挑战与未来发 展
当代社会道德原则面临的挑战
多元化价值观冲突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不同文化、宗教和哲学背景下的价值观相 互碰撞,导致道德原则面临多元化挑战。
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关注社会整体利益。
02
重视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未来道德原则将更加强调可持续发展和环境
保护的重要性,倡导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活方式。
03
推动全球道德治理体系的完善
未来道德原则的发展将致力于推动全球道德治理体系的完善,促进国际
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
THANKS
道德原则对科技发展的引导
道德原则为科技发展提供了伦理规范和价值导向,有助于保障科技 发展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科技与道德的互动与融合
科技与道德在发展过程中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推动着人类社 会的进步。
全球化背景下道德原则的共识与差异
全球化背景下的道德共识
在全球范围内,一些普遍性的道德原则如尊重人权、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等得到广泛认同 。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道德差异
由于历史、文化、宗教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和地区在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上存在差异 。
寻求全球道德共识的途径
通过对话、交流、合作等方式,增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理解和尊重,寻求全球道德共识的可 能途径。
未来道德原则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01
强调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的统一
未来道德原则将更加注重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协调统一,鼓励人们在

伦理学中的德性与道德原则

伦理学中的德性与道德原则伦理学是研究人类行为准则和道德价值的学科,它关注的是人类在社会中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判断。

在伦理学中,德性和道德原则是两个核心概念,它们在人类行为和道德选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德性是指一个人的品质和性格特点,它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

在伦理学中,德性被认为是一个人在道德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它决定了一个人在道德选择和行为中的表现。

一个有良好德性的人往往具有诚实、正直、勇敢、宽容和善良等品质,这些品质使得他们能够正确判断和选择道德行为。

与德性相对应的是道德原则,它是指人类在道德选择中所遵循的准则和规范。

道德原则是人类社会共同遵循的道德规范,它反映了社会对于道德行为的普遍认同和价值追求。

在伦理学中,道德原则被认为是指导人类行为和判断道德行为的基本准则,它们包括尊重他人的尊严和权利、公正和平等、诚实和信任等。

德性和道德原则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德性是道德行为的基础,它决定了一个人在道德选择中的态度和行为。

一个有良好德性的人往往能够正确判断和选择道德行为,他们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判断能力。

而道德原则则是指导德性行为的准则,它们提供了人们在道德选择中的参考和指导。

德性和道德原则共同构成了人类在道德行为中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然而,德性和道德原则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

德性会影响对道德原则的理解和运用,一个人的德性决定了他对道德原则的理解和运用方式。

而道德原则则反过来影响一个人的德性,它们提供了人们在道德选择中的参考和指导,促使人们培养和提高德性。

因此,德性和道德原则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关系。

在现代社会中,德性和道德原则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道德困境和选择。

在这个时候,德性和道德原则成为了人们在道德选择中的重要依据和指导。

只有具备良好德性的人才能够正确判断和选择道德行为,只有遵循正确的道德原则才能够保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因此,伦理学中的德性和道德原则是人类行为和道德选择的重要基础。

幸福与道德

学号: 20085011106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8级2班张林霞幸福与道德【摘要】:在道德与幸福这两大伦理学问题上,一些伦理学家强调道德,把道德作为个人和社会的终极追求目标。

本文认为,道德不是幸福,不能把道德作为个人和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

个人和社会的终极目标只能是幸福。

以幸福为终极目标,更符合人的本性,更符合人的整体需要,更符合社会的使命。

道德是人们追求幸福的社会条件,对于幸福来说只具有工具意义。

【关键词】:道德幸福终极目标道德和幸福历来是伦理学关注的两大问题。

可是,历来的伦理学家强调的侧重点很不相同。

一些伦理学家强调道德,不仅把道德作为伦理学的研究对象,而且把道德作为个人和社会的终极追求目标;另一些伦理学家则强调幸福。

在我国从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的今天,在构建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审视各种有关观点,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一、幸福当作终极目标无论是就个人而言,还是就社会而言,终极目标的选择和确立总是不同的。

但是,在人类历史和现实生活中,历来都存在着倾向性的定位。

大致说来,在传统社会,道德常常被作为首选的终极目标,而在现代社会,道德正在让位于幸福。

这种倾向性的定位源于个人和社会的选择,又影响甚至规定其选择。

这种规定和影响更值得我们注意,因为这种倾向性的定位,构成了个人、社会和学者选择的文化传统和宏观背景,它们的选择通常很难逃离这种视界。

传统社会选择和确立道德作为终极目标,大致基于以下两种主要考虑:其一,认为道德是人的本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规定性,以道德作为人的终极目标,可以使人更远离动物,更充分地成为人,甚至成为圣贤或天使。

这即是荀子所谓的“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

其二,认为道德是社会秩序和整体利益的根本保证,以道德作为人的终极目标,可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可以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可以促进社会利益的实现,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人是社会的动物,只有社会稳定和发展,个人才能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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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性论者主张德行就是幸福,幸福论者主张幸福就是德 行。在德性论者看来,幸福仅仅在它作为德性的行为的 结果时才有价值。 幸福论者并不完全否定德性观念,德性论者也并不拒斥 幸福本身。
三、幸福与德性的二律背反
赫拉克利特说,幸福在于追求高尚的的快乐, 即“精神的善,其中包括德行、教养等。 幸福论者从幸福的角度看德性,并把德性与幸 福的关系看作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一、道德的幸福原则
5.现代的幸福主义
快乐主义是一种认为“快乐作为目的是善的”的 伦理学学说。每个快乐主义都主张所有人甚至所 有生物都经常而普遍地追求快乐;快乐或免除痛 苦是唯一被绝对欲望的东西。 1. 斯宾塞把生物学的“进化”概念引入道德分析 2. 詹姆士把实用主义归结为一种方法论。 3. 杜威认为幸福是通过行为达到直接的成功。获得 利益,取得价值,达到目的,就是幸福。
人们追求美德最终都是为了一个最终目的—追 求幸福。
三、幸福与德性的二律背反
2.幸福与德性之对立 ① 幸福与德性的对立根本上源于人性中感性和 理性的对立,即自然性与自由性的对立。 ② 幸福论者边沁说,在任何既定条件下,当我们必 须在两种行为或政策之间进项选择时,永远应 该选择可以产生最大数量的最大幸福的行为和 政策—可以导致最大可能数量的幸福和最小可 能数量的痛苦的行为或政策。 ③ 幸福论者取消了德性,却又不能给向往崇高生 活的人们知明一条超越之路。
一、道德的幸福原则
• 幸福主义者大多从感觉论出发,认定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快 乐。快乐即是善,不快乐即是恶。除了快乐与痛苦的内心感 情,没有什么是真实的。 1.古代的享乐主义 希腊民族执着地向往个人幸福并持续追求个人幸福。其中 的享乐主义把幸福与快乐划了等号,把人生的目的或幸福终 归结于一点,即是得到快乐或避免痛苦。
二、道德的德性原则
费希特认为自由、独立是绝对自我的道德义务。
“按照你的良心行为”是他提出的绝对自我的道德 命令。费希特的绝对命令:自由的行动才是尽义务 的行动。 道德诉诸欲望、情感和功利的做法,提出现代伦理 学的任务在于告诉人们如何认识自己的生活的目的, 并为实现一种善的生活的内在目的而培植自我的道 德品格和良好德性。他的德性实质在于:反对以个 人主义为名抛弃 ,或把德性仅仅看成与人的内在目 的毫无关联的外在规则的做法,要求重建亚里斯多 德所代表的内在德性的权威。
一、普罗泰戈拉到杜威认为,人性在与人的感觉性和动物性, 道德基础在于人的自然本性,满足人的自然欲望,追求世俗的 幸福生活就是善的,否则就是恶的。他们认为人的本质在于人 有理性,正因为人有理性,所以人可以不受自然法则的制约而 有道德。 二、从苏格拉底到麦金泰尔认为,人性在于人的理性、精神性、 自由性,追求的德性才是善,否则就是恶的。他们认为人的本 性倾向于快乐与幸福,道德只不过是实现人生幸福的一个必要 而有效的手段。
目录
一、道德的幸福原则
1.古代的享乐主义 2.近代的英国利己主义 3.近代英国的功利主义 4.近代法国的感性主义 5.现代的幸福主义 二、道德的德性原则 1.古代的德性论 2.近现代的德性论 三、幸福与德行的二律背反 1.幸福与德行之相对统一 2.幸福与德性之对立
第二章 幸福与德性:道德的原则
道德原则问题实际上就是善恶的区别的问题。什么是善?什么 是恶?这是伦理学的根本问题。存在两种伦理思想的对抗。
居勒尼学派被称为“快乐学派”。该学派的原则是:把寻找 快乐和愉快的感觉看作是人的天职,是人的最高的、本职的 东西,并且把善与肉体的、感官的快乐结合起来。该派鼻祖 阿里斯提卜从苏格拉底的“知识、德性、幸福一致“的观念 引申出幸福是最高的善,追求知识尊崇、德性最终是为了幸 福。
一、道德的幸福原则
• 居勒尼学派在希腊化时期发展为伊壁鸠鲁学派。 伊壁鸠鲁认为哲学就是追求幸福的学问。他的 伦理学是为了活生生的人的幸福而斗争的。出 发点是人,他和伦理学和居勒尼学派的饿共同 之处是都认为快乐和令人愉快的情感是道德高 尚的生活的标准。 • 文艺复兴以人人性反对神性,以人道主义反对 神道主义,以享乐主义反对禁欲主义,提倡人 的价值和尊严。人道主义认为满足人的七情六 欲,满族人的感官感受,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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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德的德性原则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有其目的,目的 不同因而善也就有多样性。他反对把道德等同于个人的 感官欲望,主张在只有理性的支配下,理性与欲望相和 谐才是合符道德的。他把道德分为实践的美德和理智的 美德。 犬儒派是享乐的死敌。鼻祖安梯昔尼认为贤者不靠快乐 和物质而靠理性生活,只要一个人具有美德就足够了。 斯多葛派认为依照自然生活就是依照理性生活。黑格尔 指出:“斯多葛派道德学的原则是精神和自身高度一 致。” 基督教把肉体生活看作是牢房生活,要求我们厌恶世界 上一切使我们快乐的东西,并期待虚无世界中的虚无福 利。
二、道德的德性原则
1.古代的德性论
德性论是希腊式道德生活与道德思考的基本模式。 西方最早的德性论应追溯到荷马时代,荷马时代最 重要的德性是勇敢。 首先理论上确立德性论的是苏格拉底。节制、勇敢、 智慧、正义是苏格拉底认可的主要德目。 柏拉图反对智者派把道德看成是满足个人欲望和利 益的思想,认为人的肉体的、感官的快乐是短暂的, 只有善的理念才是永恒的、值得追求的。认为理念 的世界就是绝对的真、善、美的世界,善的理念是 道德原则。
一、道德的幸福原则
3.近代英国的功利主义 。 功利主义伦理学肯定功利的绝对意义。功利主义的公式:能够增进利益 的就是道德原则,反之则不能成为道德原则。其最基本原则就是满足 个人的追求幸福的欲望。恩格斯把葛德文和边沁并成为“最大的两个 功利主义哲学家”
a) 葛德文的功利原则是建立在他的人性论之上的,他说:“人,就他个 人来说,仅只是一个能感受刺激的生物,知觉的感受者。”他认为苦 乐感觉是人类行为准则且是道德判断的标准。
4.近代法国的感性主义
近代法国伦理学把主体看成是有情感、有感性的生物, 并以全部的经验主义的直观性肯定自己;个人的感性 欲望被看成是生活的准则。维护人的自然权利就必定 成为近代法国伦理学的基本内容和核心思想。 ① 梅特里认为判断道德的标准就是快乐,感到快乐就是 道德,感到痛苦就是不道德。 ② 狄德罗认为,凡是存在的东西就不能违反自然,也不 能超出自然。人的情感、意志都不能违反自然,自然 情感正是人的一切快乐的源泉。道德标准就是自己的 利益和快乐。 ③ 卢梭认为人的本质在于人所固有的情感而不是理性, 理性后于感情。
一、道德的幸福原则
2.近代英国的利己主义
1. 近代英国的伦理学家都相信,经验的个体示立即, 利己是人的自然本性,并因此走向道德上的利己主 义。 2. 培根作为经验论者提倡从感性经验出发说明人性, 来确立道德的原则。 3. 霍布斯肯定追求权利和利益的利己主义。他的人性 论认为人是一种自然物体,人的本性是利己和自爱 的,只追求自己的感官快乐而逃避自己的感官的痛 苦。 4. 孟德威尔认为人的自然状态和社会行为是建立在自 私心上的。人的意向和欲望都是出于自爱自利的本 性。
b) 边沁应该是功利主义的真正的创始人。他认为人性是共同的,人的苦乐 感觉只有量的差别,没有质的区别,肉体和精神享有同等的价值。
c) 约翰.穆勒认为,人的天性就是追求幸福,他不赞同边沁关于快乐只有量 的区别的观点,认为快乐也有质的不同。没有先天的观念,最大多数 人的最大幸福才是道德的原则。
一、道德的幸福原则
一、道德的幸福原则
(4)爱尔维修说:“哲学家研究人,对象是人的 幸福”。他认为人的本性就是“自爱”或“自 保”,个人利益牵扯着我们的一切判断。
(5)霍尔巴赫认为,道德最可靠的基础是 人性。 人性就是驱乐避苦。因此,伦理学应鼓励人们 去追求现实的幸福。 (6)伏尔泰认为,人的自爱心是人的本性。“正 是对我们自己的爱,助长了对他人的爱。”认 为利己心往往会压倒利他心。他还说:人是善 与恶、快乐与痛苦的混合物。
麦金泰尔是现代德性主义的代表人物,他批判了把
三、幸福与德性的二律背反
1.幸福与德性之相对统一 德性论并不否定追求幸福。在德性论看来,幸福论的 错误根本就不在于追求幸福这个问题上,而在于不知道 什么是幸福。 费尔巴哈把追求幸福的欲望作为一切道德的基础,“道 德的原则是幸福。”哪里幸福,哪里就有道德。

二、道德的德性原则
2.近代的德性论
近代理性伦理学崇尚理性力量,高扬人的道德品性,
相信人类具有权衡和辨别厉害关系的能力。
康德认为德性是一切幸福追求的最高条件,而幸福的
追求不足以构成人类行为的价值的普遍有效标准。他 提出,真正道德的行为不仅在客观上要符合道德律, 主观上应是纯粹出于对道德本身的敬重。康德的绝对 命令:为义务而义务的行动才是尽义务的行动。
三、幸福与德性的二律背反
历史上德性论与幸福论的对历史根本的。德
性论坚持的是重义轻利原则,而幸福论则奉 行重利轻义原则。 幸福论直接把现代社会引向物质主义。
精神是生命的花朵,只有卸下世俗的重负,
崇高的神性才能重返,精神的崇拜才能重建。
最高的道德境界----至善,必须是德性与幸福
的结合,但这种结合在现实中永远无法达到。
一、道德的幸福原则
5.洛克的道德学说从对人的理解出发,把人看 成是感性的存在物。认为人的本性总是逃避 使人身心痛苦的事物,追求使人身心快乐的 事物,而且追求个人最大的快乐。 6.休谟在经验主义的基础上,把人类本性理解 为完全主观的知觉,包括全部的感官感觉和 人体的一切苦乐感觉。他认为:道德的善恶 是被快乐和痛苦所定的,德性令人愉快,恶 行令人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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