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结果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稳定实施直接补贴政策(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继续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有关要求执行,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省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管理,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严格补贴发放程序,切实加强补贴监管,严肃依法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上年补贴结转资金要与当年资金一并安排使用。
要指导督促基层部门及时逐级汇总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具体情况(包括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结转结余资金等),于每年8月31日前形成省域范围内完整补贴发放数据资料,以备待查。
鼓励各省逐步将补贴发放与土地确权面积挂钩。
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各地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
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黑土地保护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政策统筹实施,多措并举提升耕地质量。
(二)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框架和操作方式继续按照《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执行,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
紧紧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新需求,科学确定补贴范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
着力提升政策实施便民、利民水平,推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全面实行企业参与购置补贴的机具信息网上报送,大力推广购机者通过手机APP等物联网技术申请补贴,落实补贴资金限时兑付制,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满意度。
2021年公需课《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城市发展评析》考试题目及答案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城市发展评析》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明确示范区(理事会)是示范区建设重要事项的决策平台,负责研究确定示范区建设的发展规划、改革事项和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2、如今,(昆山)又提出“下一站上海”,面向未来15年,建设城区东面的娄江新城,其重要依托便是西北工业大学和西交利物浦校区,为航空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与上海在产业链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
3、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11月,试点碳市场共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成交量约为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近100亿元。
4、在合肥,“科大系”企业多达几十家,涉及(人工智能)、高温超导、纳米材料、新能源等多个领域。
5、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徽州民宿等多种业态蓬勃发展,七成以上村庄、十多万农民参与旅游服务,全域旅游格局初步形成,“(泉水鱼)”成为我国首个纯渔业农业重要文化遗产。
6、2019年7月,(嘉兴)市委正式通过《关于实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打造以一体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典范的决定》。
《决定》明确实施首位战略的总体思路:12410。
7、统筹推进省际之间工业互联网建设,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积极参与国家标识解析与(标准体系)构建。
8、目前,(宁波)成功获批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浙江自贸区宁波联动创新区,杭州湾新区获批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
9、2020年中国GDP万亿城市(23)个?10、2004年,(合肥)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
2010年进入国家科技部的创新型试点市和国家发改委的创新型城市试点。
11、针对产业布局不合理问题,长江保护法规定,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快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7.28•【字号】沪农委规〔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各相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专项资金在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和“三园”工程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2年7月28日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第三章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第四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本办法所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本市乡村振兴“三园”工程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宜居,农民生活富裕的专项补助性资金。
第三条(管理原则)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按照“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规范统一、绩效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坚持市区联动、部门合作、分级负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管理职责)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委”)会同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管理,各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本市纯农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9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本市纯农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本市纯农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94号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纯农地区是本市重要的功能区之一,承担着农业生产、生态建设、耕地保护等重要任务。
支持纯农地区发展,是缩小城乡差距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5〕2号),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支持本市纯农地区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快转变本市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在现有支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聚焦纯农地区,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资金扶持、用地优先、制度创新等途径,切实增强纯农地区的内生发展能力。
主要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多功能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推动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确保地产农产品有效供给和食品安全,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产出效益不断提高;二是郊区农村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离土农民非农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来沪务农人员规模得到有效调控、结构得到优化;三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纯农地区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利,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二、支持范围结合全市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本区域内拥有永久基本农田且面积达到区域总面积一定比例的镇、村列为纯农地区。
在乡镇层面,以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在行政区划面积中的占比超过20%为标准,有48个乡镇属于纯农地区。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域外农场现代农业专项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域外农场现代农业专项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沪农委〔2023〕437号•【施行日期】2023.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域外农场现代农业专项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推动上海域外农场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上海域外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22〕20号)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域外农场现代农业专项规划(2023-2030年)》。
经报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12月29日上海域外农场现代农业专项规划(2023-2030年)上海域外农场(以下简称“域外农场”)是上海农产品生产的重要基地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上海域外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22〕20号)要求,为推进域外农场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发展基础域外农场包括苏北农场、皖南农场,分别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安徽省宣城市和黄山市,区域面积约370.5平方公里。
2009年苏北农场完成“场所分离”,2018年皖南农场完成“场监分离”,域外农场实现从人员安置为主到农业生产为主的功能转变。
自光明食品集团管理以来,域外农场现代农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在保障上海农产品供给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产业规模基本成型2022年,域外农场农业总产值达31.8亿元。
域外农场耕地面积21.8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0.2万亩;粮食种植面积31.4万亩,总产量16.3万吨;生猪出栏量46.4万头;奶牛年末存栏量3.0万头,成乳牛单产达11.0吨;蛋鸡存栏规模29.3万羽,鸡蛋产量0.4万吨;淡水养殖面积8.2万亩,水产品产量3.9万吨。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342号)、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指财政部设立的用于支持各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根据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规模和扶持重点,结合我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确定重点扶持产业和项目县(市、区)。
第四条各省辖市、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平台,积极整合相关支农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同时,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
第五条围绕我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优势产业集中开发,推进集约河南省《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培育发展优势主导农业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引导效应。
第二章资金分配第六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规范,科学合理。
根据客观因素和绩效因素,公平、合理、规范地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关键环节,向优势产区倾斜,同时兼顾地区间的平衡。
(三)绩效评价,结果导向。
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分配管理机制。
第七条根据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额度,按照客观因素和绩效因素,确定项目县(市、区)资金额度。
“客观因素”包括农业总产值、粮食总产量、耕地面积和财政困难程度系数。
“绩效因素”为省财政厅对各省辖市和项目县(市、区)管理使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情况的绩效考评结果。
推进现代都市绿色农业发展的举措与成效——以上海市崇明区为例

农业绿色发展是全面、综合、系统的发展理念,转变原有粗放式发展模式,实现更健康、环保的永续发展,是当今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顺应时代潮流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近年来,上海市以绿色发展为指导思想,在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背景下,积极应对和把握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的机遇与挑战,以崇明岛为核心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片区,形成与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相匹配的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格局。
一、 我国都市农业的发展模式(一)都市农业的概念和功能。
都市农业是指地处都市及其延伸地带,紧密依托城市、服务于城市的现代农业。
都市农业是以满足城市多方面需求服务的多功能农业,尤以生产性、生活性、生态性功能为主,发展水平较高。
都市农业具有生产功能、生态功能、生活功能、教育与示范功能、创汇功能等五大功能。
生产功能,是利用现代工业、科技的武装,大幅度地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生态功能,是指都市农业具有洁、净、美、绿的特色;生活功能,是指都市农业具有明显的农业教育、品赏农业文化的社会文化功能;示范与教育功能,是指都市农业具有“窗口农业”的作用,对其他地区能起到样板、示范作用;创汇功能,是指都市农业是超地域、超时空的开放型农业,可与国际市场接轨,发展创汇农业,提高农业的外向度。
(二)我国都市农业发展模式。
我国都市农业于20世纪90年代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率先兴起,随后在杭州、武汉、成都等省会城市及宁波、大连、青岛等发达地市迅速崛起。
根据我国14个大中城市的研究发现(表1),因各地资源禀赋差表1 基于我国14个大中城市案例的8种典型模式模式特征功能业态城市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模式高产、优质、生态、安全高品质健康食物供给设施农业石家庄、广州、杭州特色农业集群发展模式区域化布局、品牌建设特色农副产品供给多种业态青岛农业园区引领模式功能集聚、产业融合综合载体生产功能为主,兼顾生态、生活及示范辐射现代农业科技园、生态农业园、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等西安休闲观光带动模式农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休闲、旅游、体验、观光等农家乐、民宿农庄、民俗风情园、农业公园等成都、长沙、南京科技创新驱动模式农业科技资源科技输出籽种农业、生物农业、智慧农业等北京、天津、深圳产业化经营推动模式产业链、价值链,一体化经营生产、出口外汇加工农业青岛、武汉、沈阳高效生态循环促进模式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态产品供给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北京、上海、武汉机制创新驱动模式制度设计多种功能多种业态成都2020.05 | 29推进现代都市绿色农业发展的举措与成效——以上海市崇明区为例文/信 军 谷莉莎异显著,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都市农业发展模式也各具特色。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文号】财农〔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对《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09]342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指财政部设立的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有关直属垦区(以下简称各地),以关系国计民生或者具有区域优势、地方特色等条件的农业主导产业(以下简称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以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各地财政(务)部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或单位,下同)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作用。
应会同各有关部门以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整合相关支农资金,统筹用于支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
同时,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投入。
第四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要根据各地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支持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开发,推进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引导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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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设施菜田管护考核奖励资金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区及有关单位
拨付资金
闵行区 嘉定区 宝山区 浦东新区 奉贤区 松江区 金山区 青浦区 崇明区 光明食品集团 上实农业 合计
30.5 125.8 31.7 237.1 91.6 100.6 234.0 105.5 188.9 127.8 11.0 1284.4
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69.5
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
348.4
合计
43,370.2
2018年上海市绿叶菜考核奖励资金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区及有关单位
拨付资金
闵行区 嘉定区 宝山区 浦东新区 奉贤区 松江区 金山区 青浦区 崇明区 光明食品集团 上实农业 合计
331.0 758.6 289.7 1862.1 1310.3 400.0 1310.3 1803.1 1372.4 496.6 6.9 9941.0
2018年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区(单位)
拨付资金
闵行区
971.6
嘉定区
2,122.4
宝山区
504.5
浦东新区
5,466.8
奉贤区
6,381.4
松江区
5,812.5
金山区
3,700.3
青浦区
4,775.2
崇明区
9,863.2
光明食品集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