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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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仓库管理制度

超市仓库管理制度「篇一」

一、仓库保管人员的要求

1、库保管人员应熟悉其所管物资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识、规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2、及时、准确的做好记帐工作,如实反映物资的库存及发放情况。

3、经常保持仓库环境的整洁文明、各种物资存放整齐。

二、验收进库制度

1、所有物资进库前由采购经办人填写一式四联收料单,收料单的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仓管人员或申购人对进库的物资必须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3、凡尚未取得发票而先进库的物资,仓管人员或申购人必须核对收料单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实收物资及送货单是否相符。

4、已取得发票的物资,还必须对发票上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对。

5、收料单一式三联,仓管人员验收后,其中:

1)第一联仓库留存,作收货的记帐依据;

2)第二联送财务部随同发票报销;

3)第三联领料人自存

三、保管制度

1、仓库各种物资的存放,应适应各种物资存放的条件进行分类、定位。

2、仓管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物资存放的情况,发现物资有变质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3、各种物资应做到帐实相符,并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1)、盘点中发现有盘盈、盘亏及变质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财务部;

2)、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3)、盘点报告在每月3日前报财务部汇总。

4、主管部门应对一些主要的物资定出最低库存量。仓管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其库存情况,凡有物资接近其最低库存量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5、各仓库应分品种、规格设帐登记各种物资的收、发、存情况,并定期进行帐实核定。

6、每月29日前,各部门、小区管理处应向综合事物部提交次月增加物资清单,以便购买。

7、凡属代保管的物资(含暂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办理进库手续,仓管人员应另设帐登记、保管。

超市仓库管理制度「篇二」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入库。设有不安全视频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变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仓库内通风良好,食品摆列整齐,库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避免阳光直接照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及时维护破损的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货架。

3、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危险品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4、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防霉和通风设施,保证运转正常。

5、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及时发现、清理变质或过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做好被清理食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6、食品和原料出入库做到勤进勤出,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7、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逐件进行感官检查和对票据、凭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对无法提供有效文件的食品拒绝入库。

8、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进行验收登记和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购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感官状、所索取票种类及采购员签字等。台帐、票据、等材料按月装订,并保存12个月以上。

超市仓库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工作处理有章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料等。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帐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时间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各管理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年中盘点时间是6月30日、31日;年终盘点时间是12月30日、31日。

2、财务: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盘点。

3、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经理任命、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上报经理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和实施。

(三)盘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四)监盘人:由经理派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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