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
武汉社保最低标准

武汉社保最低标准
武汉市作为湖北省的省会城市,是中国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社会保障制度也逐渐完善。
作
为城市居民的一项重要保障,社会保险的最低标准备受到广泛关注。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武汉市的社会保险
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具体来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标
准均为1000元。
这意味着,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个体工商户,都需
要按照这一标准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
在具体的操作中,企业需要按照职工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来
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个体工商户则需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收入来缴纳。
对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是一项
法定责任,也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
社会保险最低标准的设定,旨在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社会保障
权益,确保他们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能够得到
基本的保障。
同时,这也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建设和谐社会、促
进经济发展所做出的重要举措。
然而,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
比如,一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能会因为经营困难而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这就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更加灵活的政策,帮助这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同时也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总的来说,武汉市的社会保险最低标准是对城市居民基本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今后的发展中,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权益,共同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湖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浅析

二、 当前 低 保 工 作 存在 的 . 万人 , 累计支出低保 资金 1 18 . 元 , 7 1 1 6万 月人均发放 救助资金 19元。 1
一
规范化管理 是完善城市低保 制度 的必然要求 。 自 20 年 03 来 ,湖北省各级民政部 门坚 持从城市低保 待遇 申请 、审核 、 审
批、 发放 各个环 节人手 , 围绕 保障对象 申报审核程序化 、 审批过 程公 开化 、 资金发放社 会化 、 象管理动态化 、 案管理标准化 对 档 这 一 目标要求 , 全力推进城 市低 保规 范化管理 , 成效显著。 在 申报 审核程序化 方面 , 各地 坚持 属地化 管理原 则 , 纠正
、
湖北省城市低保工作开展情 况
1切 实保证低保 资金预算稳定增长和有效落 实 、
低保资金主要 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 算 , 纳入社会救 济 专项 资金 支出项 目, 包括社会 组织和个人提供 的捐款 、 资助 , 专项管理 , 专款专 用, 由民政 部门按 月发放到 户。为切实保 证低
2 0 0 3正
表 1 湖 北 省 城 镇低 保 人 数 和 累计 支 出情 况
2 0 0 4芷 2 0 0 5正
城 民为本 , 高度 重视低保 工作 , 纷纷结合 城镇 居民 城镇居民最 城 镇居 民 城镇 居民最 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最 镇居民 城镇居民最 最低 生活 低生活保障 低生 活 生活保障 最 低 最低生活 低生活保障 低生活 最 低生活保障 保障人数 累计支出 保障人数 累计支出 保 障人数 累计支出 保障人数 累计支出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民政规[2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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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民政规〔2013〕1号)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现将《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民政厅2013年5月30日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根据民政部印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3〕18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办法开展低保审批审核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本辖区内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相关服务,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低保。
第五条户籍状况是指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合法固定居所并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居民。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
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划且居住超过一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9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发布 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低保所有表格(已调格式)

目录申请人提供资料 (2)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流程图 (3)城市(农村)低保申请接收登记表 (4)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5)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6)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通知书 (7)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 (8)低保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登记表 (9)关于提供收入证明的函 (10)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通知 (11)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表决表 (12)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结果 (13)乡镇(街道)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审核结果 (14)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15)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批前公示 (16)城市(农村)低保审批结果通知书 (17)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决定书 (18)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领取表 (19)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书 (21)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接收登记表 (22)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整审批表 (23)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通知书 (24)城市(农村)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 (2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辖迁移申报表 (26)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辖移交函 (27)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辖迁移通知书 (28)申请人提供材料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通知书申请人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申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城市(农村)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辖迁移申报表完整。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4.家庭收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由居住地社区出具无业证明)5.家庭财产相关有效证明材料;6.家庭生活支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1)家庭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缴费凭据;(2)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7.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1)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2)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3)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状况证明;(4)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租(住)房相关证明;(5)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低保所有表格(已调格式)

目录申请人提供资料 (2)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流程图 (3)城市(农村)低保申请接收登记表 (4)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5)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6)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通知书 (7)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 (8)低保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登记表 (9)关于提供收入证明的函 (10)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通知 (11)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表决表 (12)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结果 (13)乡镇(街道)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审核结果 (14)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15)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批前公示 (16)城市(农村)低保审批结果通知书 (17)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决定书 (18)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领取表 (19)市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书 (21)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接收登记表 (22)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整审批表 (23)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通知书 (24)城市(农村)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 (2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辖迁移申报表 (26)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辖移交函 (27)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辖迁移通知书 (28)申请人提供材料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通知书申请人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申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城市(农村)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辖迁移申报表完整。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复印件;3.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4.家庭收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由居住地社区出具无业证明)5.家庭财产相关有效证明材料;6.家庭生活支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1)家庭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缴费凭据;(2)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7.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1)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2)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3)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状况证明;(4)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租(住)房相关证明;(5)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低保各类表格填写说明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低保各类表格填写说明篇一:低保表格洛川县城乡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表户主姓名:填表时间:洛川县民政局印制洛川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承诺、授权委托表申请受理人签字:申请受理时间:年月日附件3洛川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及审核、审批表篇二:城镇居民低保表格表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续上表填表说明:1、以户为单位填写,申请人为户主;2、类别是指“三无”对象、失业人员、在职人员、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其他人员;3、户口性质指非农或农业4、申请人家庭收入确定以申请前6个月月人均收入为准,与申请人有赡养、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收入应计收家庭总收入之内;5、如实填写,不得谎报和随意涂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填表说明:1、以户为单位填写,申请人为户主。
2、家庭类别指“三无”对象、失业人员、在职下岗职工、退休人员、优抚对象及其它人员,以户属性为主。
3、健康状况指:重残、重病、长期生病或健康。
4、户口性质是指非农或农业。
5、申请人家庭收入确定以申请前6个月人均收入为准,与申请人有赡养、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收入应计入家庭总收入之内。
6、在调查有赡养、抚养馈赠关系人和申请人居住地相邻居民意见时,由赡养、抚养馈赠人确定给付金额和意见人本人签字认可。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变动情况登记表篇三:低保最新表格(1)街道(乡镇)居委会(村)(户主姓名)城市低保申请档案(民政办盖章)20xx年月日目录1、新申请低保家庭入户调查表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暨审批表(一式三份)3、申请书4、家庭收入证明5、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并标明与原件一致签章)6、前三个月的水、电、煤气、电话费单据7、市中区申请低保入户调查表8、乡镇、街道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群众意见9、枣庄市市中区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居委会调查表城镇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所需材料及证件1、城镇居民家庭要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应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并有手写的书面申请。
个人低保怎么申请系列

个人低保怎么申请系列低保是指社会保障制度中为特殊困难家庭提供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随着社会的发展,低保的范围和力度不断扩大,使得更多的困难家庭得到了帮助和关爱。
那么,如何申请低保呢?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低保申请格式及内容。
一、低保申请的基本要求2、家庭收支情况:列出家庭成员的收入及家庭支出,包括房租、水、电、燃气费、医疗费、学杂费、交通费等。
3、房屋和资产清单:列出家庭名下所有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资产情况。
4、病历和诊断证明: 如果家庭成员有慢性病或其他重大疾病,需要提供相关医疗文件。
5、失业证明:如果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失业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失业证明文件(包括工资清单、公证等)。
二、低保申请的填写格式3、家庭的收支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收入及家庭支出,列出家庭所有的支出项目,包括房租、水、电、燃气费、医疗费、学杂费、交通费等。
4、房屋和资产情况:列出家庭名下的所有房产、车辆、存款等资产情况,并注明其实际使用情况。
5、病历和诊断证明:如果家庭成员有慢性病或其他重大疾病,需要提供相关医疗文件和证明。
6、失业证明:如果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失业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失业证明文件及证明。
三、低保申请注意事项1、低保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如果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2、低保申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注意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低保申请需要尽早申请,如果低保申请审核通过,将按照规定的时间支付低保金。
5、低保申请需要进行详细的申请解释和说明,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逐个进行认真核对。
综上所述,只有准确地填写低保申请表格,以及准备完整、真实、准确的材料,才能顺利通过低保审核。
同时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提前了解低保制度的相关政策,以免填写错误或提交错误的材料,导致申请失败。
在此提醒广大困难群众,积极申请低保,多借助社会力量,获得更多的帮助与支持。
新版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4月10日发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须同时符合5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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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对象
三类对象
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
硚口区 荣华 街 玉带 社区居委会 性 民 别 族 照 片 领取证号码:4201040604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户 主 及 家 庭 基 本 情 况 出生年月 户籍地址 家庭地址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人员类别 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 低保 金 水费 燃料补贴
住房面积 住房类别 住房性质 银行帐户 邮政编码 婚姻奖况 劳动能力 家庭人员 非农业人口数 低保户享受保障金及优惠政策补助情况(资金) 价格补贴 其他
户口性质 健康状况 就业状况 家庭收入
合计
家庭成员个人收入情况 与户 主关 系 本人 姓名 工 资 租金 遗 嘱 费 赡 养 费 行业评估 扶 (抚) 养费 类别 金额 合计
停发时间 及原因
姓名
性 民 别 族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申请低保 待遇理由 及承诺
承诺:以上申报的家庭人员收入情况,全部属实,如有不实和 瞒报等情况本人及家庭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年 户主签名: 月 日
申请人 单位 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 年 月
社区 居(村)委 会审查意见 日
负责人: 单位(盖章) : 年 月
对该家庭人员有赡养(抚)养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与户主关系 姓名 家庭人口 家庭月总收入 月付赡养费 月付扶(抚)养费 备注
保障期限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与户 主关 系 出 生 日 期 户 口 性 质 文 化 程 度 婚 姻 状 况 健 康 状 况 人 员 类 别 劳 动 能 力 就 业 状 况 单 位 性 质
日
街乡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 年 月 年 年
区民政局 审核意见 日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调整为 调整为 调整为 调整为 调整为 调整为 调整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 年 月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日
动 态 管 理 情 况
年 年 年 年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