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养殖家庭农场章程
家庭农场章程及规章制度

家庭农场章程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1. 本章程及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家庭农场的管理与运营,确保农场成员的权益,促进农场持续发展。
2. 农场成员应自觉遵守本章程及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农场的和谐秩序。
第二条定义和任务1. 家庭农场:指由一户或数户农民家庭自愿结合,共同经营、共同分配收益的农业经营形式。
2. 农场成员:指合法加入家庭农场的家庭农民。
3. 任务:农场成员通过田地种植、养殖等农业经营活动,提供优质农产品,为社会提供健康的食物。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权责第三条农场管理者1. 农场管理者负责农场各项决策、经营管理及资金运作,向农场成员负责。
2. 农场管理者应确保农场运作符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第四条农场成员权利与义务1. 农场成员享有合理利润分配权、管理参与权和决策权。
2. 农场成员须按时参与农场工作,维护农场设施设备和农产品质量。
3. 农场成员不得私自调动农场资金,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农场章程及规章出售农产品。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资金来源1. 农场资金来源包括成员投入资金、农产品销售收入、政府补贴和其他合法经营收入。
2. 农场管理者应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确保农场长期稳定发展。
第六条资金使用1. 农场管理者应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并及时向农场成员公示。
2. 资金应依照预算用于土地治理、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设备更新和农场运营等方面。
第七条资金分配1. 农场利润分配应按照成员投入、劳动付出和农产品贡献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2. 分配方案应经过农场管理者和农场成员共同讨论、协商确定。
第四章土地管理第八条土地使用1. 农场应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确保农场土地的合法使用。
2. 农场管理者应根据农产品种植计划和土地利用情况,合理安排土地利用。
第九条农产品质量1. 农场成员应依照农产品种植技术规范,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确保农产品质量。
2. 农场管理者应定期对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条土地保护1. 农场应加强土地保护工作,合理利用农地资源,防止土地退化和环境污染。
家庭农场章程及规章制度

家庭农场章程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家庭农场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家庭农场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家庭农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家庭农场名称为:_____家庭农场。
第三条本家庭农场的住所为:_____。
第四条本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为:_____(具体种植、养殖或经营的项目)。
第五条本家庭农场的经营理念是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遵循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农产品和农业服务。
第二章家庭农场成员第六条本家庭农场的成员为:_____(列出家庭成员姓名)。
第七条家庭农场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家庭农场的决策和管理;2、分享家庭农场的收益;3、监督家庭农场的经营活动;4、提出改进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家庭农场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家庭农场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按照分工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3、爱护家庭农场的资产和设施;4、保守家庭农场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家庭农场的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家庭农场设立场长一名,由_____担任。
场长负责家庭农场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条家庭农场的重大决策由家庭成员共同讨论决定。
第四章生产经营管理第十一条本家庭农场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第十二条严格按照农业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操作,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化肥、兽药等使用的规定。
第十四条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如实记载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信息。
第十五条加强农产品的收获、储存、运输和销售管理,确保农产品的品质和价值。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本家庭农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财务账目。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的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家庭成员公开,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的收益按照家庭成员的贡献进行分配。
第六章劳动用工管理第十九条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招聘临时性或季节性用工。
家庭农场章程

家庭农场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家庭农场的运作、管理和发展,确保农场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农场成员的权益,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
1.2 家庭农场是由一组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的农业生产组织,其成员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1.3 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旅游等。
1.4 家庭农场的经营理念是以生态友好、可持续发展为基础,注重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提倡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村文化传承。
二、农场成员2.1 家庭农场的成员包括农场主和农场劳动者。
2.2 农场主是家庭农场的所有者,负责农场的整体规划、决策和管理。
2.3 农场劳动者是农场主的家庭成员或雇佣的劳动力,负责农场的日常劳动和生产活动。
2.4 农场成员应遵守农场的规章制度,共同努力,共享农场的收益和责任。
三、农场管理3.1 农场主应制定农场的经营计划、生产计划和发展计划,并定期向农场成员进行报告和沟通。
3.2 农场主应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决策应公开、透明,农场成员有权参与决策过程。
3.3 农场主应组织农场成员参加农业技术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农业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
3.4 农场主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农场的经济运作和资金安全。
3.5 农场主应保障农场成员的劳动权益,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报酬。
四、农业生产4.1 农场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农产品的生长特点,合理规划农作物的种植和养殖的规模。
4.2 农场应采用科学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4.3 农场应注重农产品的安全和环保,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4.4 农场应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旅游业务,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五、农场收益分配5.1 农场的收益包括农产品销售收入、农业旅游收入等。
5.2 农场主应根据农场成员的劳动贡献和投入,以及农场的经营状况,合理分配农场的收益。
5.3 农场主应公开农场的财务状况,定期向农场成员进行收益分配的报告和说明。
家庭农场章程范文

家庭农场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庭农场的管理,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庭农场的建设遵循政府领导、农户参与、市场导向、生态友好的原则。
第三条家庭农场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家庭成员经营土地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经营活动的组织。
第二章家庭农场的权限和义务第四条家庭农场享有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和相关资源的权利。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当遵守农业生产的技术规范,合理安排农作物的轮作和休闲,并做好土地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家庭农场应当积极参与农产品的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第七条家庭农场应当加强合作交流,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
第八条家庭农场应当积极保护生态环境,采取措施防止农药和化肥的滥用,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第九条家庭农场应当依法纳税,及时缴纳土地租金、水电费等有关费用。
第三章家庭农场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十条家庭农场由农户自愿组成,由农户选举产生一个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家庭农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家庭农场的领导机构由主要决策者、财务管理者、技术指导人员和监督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家庭农场的主要决策者负责制定农业生产计划、农产品销售和经营策略,保障家庭农场的发展。
第十三条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者负责资金的管理和报账工作,做好财务合规。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人员负责提供农业生产指导和技术支持,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的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家庭农场的运营情况,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四章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第十六条家庭农场可以采取自行经营、与农业企业合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等经营模式。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资质。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可以通过直销、供应链农产品销售以及线上线下农产品推广等方式盈利。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在盈利后要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
家庭农场养殖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庭农场养殖行为,保障养殖安全和产品质量,促进家庭农场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家庭农场所有养殖活动,包括养殖品种、养殖方式、饲料使用、疫病防控、产品销售等。
第三条本家庭农场养殖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质量为本;2. 科学养殖,绿色环保;3. 规范管理,持续改进;4. 社会责任,和谐共生。
第二章养殖品种与规模第四条本家庭农场养殖品种应选择适宜本地气候、土壤和市场的优良品种,并优先选择国家推荐品种。
第五条养殖规模应根据土地资源、水源、饲料来源、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避免盲目扩大规模。
第六条养殖品种的引进、繁育、推广,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养殖品种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养殖方式与技术第七条本家庭农场养殖方式应采用科学、先进的养殖技术,提高养殖效益,降低环境污染。
第八条养殖场应具备必要的养殖设施,如饲养舍、饲料仓库、污水处理设施等。
第九条养殖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饲料、兽药等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禁用、限用和淘汰的饲料、兽药。
第十条加强养殖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人员素质,确保养殖技术得到有效应用。
第四章饲料与兽药使用第十一条饲料选用应符合国家饲料质量标准,确保饲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十二条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禁止使用违禁添加剂。
第十三条兽药使用应遵循国家兽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确保兽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章疫病防控与环境保护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疫病防控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确保养殖场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第十五条加强养殖场环境管理,防止养殖废弃物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六条做好养殖场污水处理,确保养殖废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七条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预防疫病传播。
第六章产品销售与市场管理第十八条养殖产品销售应遵循市场规律,诚信经营,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九条建立养殖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养殖产品可追溯。
家庭农场章程

家庭农场章程一、总则1.1 名称:家庭农场章程1.2 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确保农场的稳定运营和发展。
1.3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
二、农场所有权和管理权2.1 所有权:家庭农场的所有权归农场所有者所有。
2.2 管理权:家庭农场的管理权由农场所有者行使,所有者有权委托他人管理农场。
三、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3.1 种植业务:家庭农场可从事各类农作物的种植和养殖业务。
3.2 农产品销售:家庭农场可将生产的农产品进行销售,包括批发和零售。
3.3 农业旅游:家庭农场可开展农业旅游活动,吸引游客参观和体验。
四、家庭农场的组织架构4.1 农场所有者:农场所有者是家庭农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整体农场的经营管理。
4.2 农场经理:农场所有者可以委托农场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3 员工:家庭农场可以根据需要雇佣员工进行生产和管理工作。
五、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5.1 经营计划:家庭农场应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包括生产目标、销售目标和财务预算等。
5.2 生产管理:家庭农场应合理安排农作物的种植和养殖计划,确保生产的稳定和高效。
5.3 质量控制:家庭农场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的农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4 销售管理:家庭农场应制定销售策略,开拓市场渠道,提高产品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5.5 财务管理:家庭农场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和透明。
六、家庭农场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6.1 环境保护:家庭农场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利用土地和水资源,防止污染和浪费。
6.2 安全管理:家庭农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和游客的人身安全。
七、家庭农场的奖惩制度7.1 奖励机制:家庭农场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奖励和表彰。
7.2 惩罚措施:家庭农场可以对违反章程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八、章程的修订和解释8.1 修订程序:对本章程的修订应经过家庭农场所有者的决策,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相关程序。
家庭农场章程及规章制度

家庭农场章程及规章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保障成员权益,促进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农场)是指由家庭组成,以自有或租赁的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农场的目标是提供健康、安全的农产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第四条农场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农业规章制度。
第二章:成员权责第五条农场的成员包括创办人和入社成员。
创办人是指发起成立农场的家庭,入社成员是指经农场审查并同意加入农场的家庭。
第六条农场的成员有权享有平等的经营权,共同经营农场并分享农场的收益。
第七条农场的成员有义务按照农场的经营计划参与农业生产,并按照约定的份额共同承担农场的运营成本。
第八条农场的成员应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积极推动可持续的农业发展。
第九条农场的成员应相互之间保持联系和交流,共同学习农业科技,并对农场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三章:农场管理第十条农场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农场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农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管理委员会由委员长和其他委员组成,委员长负责主持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向成员大会报告农场的经营情况。
第十二条农场的决策由成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并由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
第十三条农场应建立健全的农业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农场应监督成员的经营行为,并及时指导成员改进经营方式,提高经营效益。
第四章:收益分配第十五条农场的收益由所有成员共享,分配比例由成员大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农场的收益分配必须公开透明,成员有权了解农场的经营状况和收益情况。
第十七条农场的成员不能私自转让收益份额,如有必要,应经过成员大会的批准,并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
第五章:解散与退出第十八条农场解散需要成员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成员有权通过书面申请退出农场,退出手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家庭农场章程及规章制度

家庭农场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了保障家庭农场的正常运作及成员利益,制定家庭农场章程及规章制度。
本章程为农场所有成员遵守的准则,任何成员都应当认真遵守并维护其实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庭农场的组建目的是为了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团结,共同参与农事劳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收入,同时保护和改善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二条家庭农场成立由家庭成员自愿组建,依法合法设立,是一种集体经济组织,遵循自愿、平等、民主、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家庭农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安全生产,尊重农民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不侵犯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成员第四条家庭农场成员由家庭成员自愿加入,家庭成员为家庭农场的组织基础单位。
每户家庭只能加入一家家庭农场。
第五条成员享有家庭农场提供的生产资料、技术支持、市场销售服务等特殊资源和服务。
第六条成员应当认真履行参加劳动、按期缴纳会费、参与家庭农场议事和监督等义务。
第七条家庭农场的成员名册要经过家庭农场成员大会批准。
第三章组织第八条家庭农场由全体成员共同组成,依靠家庭成员自主劳动为基础,自我组织、自我管理,以家庭经济建设为目标,实行内部持股制度。
第九条家庭农场的组织机构包括:家庭农场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条家庭农场成员大会是家庭农场的最高权力机构。
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向全体成员通知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参加人数应不少于全体成员三分之二。
第十一条家庭农场理事会是家庭农场的常设机构,是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主要职责是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管理家庭农场的日常事务,起到家庭农场协调、联系、服务和管理的作用。
第十二条家庭农场监事会是家庭农场的监督机构,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要职责是对家庭农场的决策、管理、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向成员大会报告监督情况。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当积极开展与家庭经济相适应的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创造更多的物质收益,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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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邛崃市**家庭农场
第三条企业地址:邛崃市前进镇华山村7组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谷物种植;薯类、油料、糖料种植;蔬菜、食用菌和园艺作物种植;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种植;中药材;林木的育种和种植;内陆渔业;农业服务;观光旅游;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200 万元,先期投入105 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年月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
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
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
投资人签字:
2016 年1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