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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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支机构设立与管理制度

公司分支机构设立与管理制度

公司分支机构设立与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与管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和引导,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二、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1.分支机构的设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公司的战略规划。

2.分支机构的设立应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

3.分支机构的设立应具备肯定的市场需求和经营基础,能够为公司开拓新业务、拓展市场和提升公司形象等做出贡献。

4.分支机构的设立应有明确的经营目标和规模,并合理布置人力、财务、技术支持等资源。

三、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1.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在申请书中应包含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信息、经营范围、市场分析、预期目标等内容。

2.申请书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填写并报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批。

3.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申请书报送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

4.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通过后,办理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手续,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分支机构的管理1.分支机构应依据公司总部的经营战略和管理要求订立分支机构年度计划,并报经公司高级管理层批准。

2.分支机构应有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健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良好的运营和管理效果。

3.分支机构应定期向总部报送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并接受总部的管理监督和引导。

4.分支机构应及时向总部汇报重点经营事项、风险和问题,并自动提出改进措施。

5.分支机构应加强与总部和其他分支机构的沟通和协作,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五、分支机构的绩效评价与奖惩机制1.分支机构应依据公司的绩效评价制度,依照规定的指标和要求进行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支机构人员薪酬、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3.分支机构绩效优秀的,将予以适当的嘉奖和表扬;绩效不佳的,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并提出整改看法。

六、分支机构的调整和关闭1.分支机构的调整和关闭应通过正式的申请程序,经公司高级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2.分支机构调整和关闭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做好资产清算和人员布置等工作。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各单位)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维持、注销等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和所属各单位以公司名义或本单位名义依照本办法在境内、外依法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项目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等机构,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控制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审批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等行为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五条公司企业规划部是所有分支机构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规定程序对各级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等行为进行管理。

所属各单位应明确其相应的对口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其分支机构进行管理。

第二章分支机构的设立第六条分支机构的设立是指公司和所属各单位通过新设、合并、收购、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取得企业绝对控制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第七条分支机构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二)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的要求;(三)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第八条分支机构设立的程序(一)所属各单位提出以公司名义或者本单位名义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设立分支机构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1)设立的必要性;(2)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拟设立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市场前景分析;(3)申请单位的优势;(4)当地政府或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5)其他情况分析或说明。

2.分支机构组建方案:(1)分支机构名称、经营地址、业务范围或经营方式;(2)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和投资金额;(3)组织结构、人员安排;(4)设立的资产说明(必要时)等。

3.采取合资合作形式设立分支机构的,需提交股东或合伙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股东或合伙人的财务和资信证明、章程草案和合资合作双方设立公司的意向协议。

公司分支管理制度

公司分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分支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分支机构在业务拓展、市场开拓、风险控制等方面有效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各类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第三条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高效运作、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分支机构应设立明确的组织架构,包括:1. 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分支机构的全面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

2. 管理层:包括部门经理、副经理等,负责各部门的具体工作。

3. 员工:按照岗位需求配备相应数量的员工,执行上级的指令和决策。

第五条分支机构的组织架构应与公司的组织架构相一致,确保信息流通和决策效率。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职责:1. 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分支机构各项工作合规、有序。

2. 制定分支机构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公司的战略部署。

3. 管理分支机构的人事、财务、行政等各项工作。

4. 对分支机构的风险进行监控和防范。

第七条分支机构的权限:1.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有权开展业务活动。

2.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有权处理日常事务。

3. 有权对分支机构员工进行管理。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八条分支机构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不得擅自超越授权范围。

第九条分支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业务合规。

3. 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

4. 加强风险控制,确保业务安全。

第十条分支机构应定期向公司汇报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 业务量、销售额、利润等关键指标。

2. 市场动态、竞争对手情况。

3.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的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定期报送公司总部。

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

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

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引言本文档旨在阐述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以保障企业的有序运作和统一管理。

分支机构作为主公司的一部分,需要遵守相应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分支机构与主公司的利益一致。

1. 组织结构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首先包括明确的组织结构。

分支机构应与主公司建立明确的汇报关系,确保主公司对其有充分的管控权和监督能力。

同时,分支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也需要明确规定,以确保其在运营过程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决策机制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还包括决策机制。

分支机构在业务决策上应遵循主公司的指导方针,并且需要及时向主公司报告和汇报相关决策情况。

主公司在制定决策时,应充分考虑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保决策符合整体利益。

3. 绩效评估为了确保分支机构的有效运营,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还应包括绩效评估机制。

主公司应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对分支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评估结果可作为主公司决策、奖惩和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以增强分支机构的管理效能。

4. 沟通与协作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还需要强调沟通和协作。

有效沟通是分支机构与主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和信息交流的基础,主公司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使分支机构了解主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运营要求。

同时,在涉及重大决策和事项时,主公司也应与分支机构进行深入的协作和讨论,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结论以上是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通过明确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绩效评估和沟通与协作等方面的要求,主公司可以实现对分支机构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这将有助于保障企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

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

分公司管理制度第一节分公司设立第一条本着顺应公司总体发展需求,经充分市场调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建筑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可设立分公司。

第二条对已成立的分公司,按承包经营责任制模式,承包人实行竞争上岗,承包周期为三年,竞争承包人的资格须经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竞争承包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以公司整体发展为已任,顾全大局,立足长远.2、不低于五年的生产经营经历,对所竞争的建筑市场熟悉,有较高的管理驾驭能力。

3、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保证承包金的按期、足额上缴。

第三条对新成立的分公司,立足起点要高、管理要严,同时公司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加以扶植。

新成立分公司程序及要求:1、由经营部牵头,对所欲设立分公司的市场或产业进行市场调研,编制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2、新成立的分公司当年承包金额不低于二十万元人民币.第四条对已经成立分公司的建筑市场,应力求避免分公司重复设置,避免管理混乱,相互倾轧。

第五条分公司组织体制对分公司负责,鼓励分公司推行直属经营模式。

第六条分公司须设立市场发展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来源为第二年按分公司完成产值的2%提取该资金的所有权归分公司。

该基金主要用于分公司涉及新的经营领域发展使用,亦可弥补年度亏损.在承包经营期满,结清往来后作为经营业绩奖励由分公司负责人支配使用。

第二节分公司管理第七条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公司备案。

第八条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

由分公司负责人结合本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驻外分公司必须保证员工一定收入水平,其基数不得低于1000元/月,其它收入可视本分公司年经营效益,人员管理层次、岗位、工作效能等由分公司负责人确定.第九条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订立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具体期、岗位、待遇等条款,临时聘用协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规范分支机构运作,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办事处、营业部等。

第三条分支机构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依法独立开展业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分支机构应设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分支机构高效运作。

第五条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分支机构工作,对分支机构运营管理负总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岗位职责,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人员管理第七条分支机构应按照公司规定招聘、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分支机构员工。

第八条分支机构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九条分支机构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业务管理第十条分支机构应严格按照公司业务流程开展业务,确保业务合规、高效。

第十一条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做好客户关系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及时沟通、反馈问题。

五、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分支机构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财务报表应按时上报公司总部,接受公司审计。

六、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第十七条分支机构应定期对业务流程、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七、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公司总部应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第十九条公司总部定期对分支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业绩、管理水平、员工素质等方面。

八、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立新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设立新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设立新分支机构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市场竞争力,XX公司决议设立新的分支机构。

为确保分支机构的良好运营,特订立本管理制度,规范新分支机构的管理工作。

2. 分支机构设立程序2.1 提案阶段:—投资、战略规划、市场调研等相关部门依照公司政策确定设立新分支机构的需求。

—相关部门负责起草新分支机构的提案,包含市场需求分析、预期收益分析、投资回报猜测等内容。

2.2 决策阶段:—将新分支机构提案提交给公司高层进行审批和决策。

审批流程需包含财务、法务、战略等相关部门的评审和看法反馈。

2.3 设立程序:—公司高层依据决策结果,派遣专人负责新分支机构的设立工作。

—负责人需负责订立认真的设立计划,包含分支机构的位置选定、人员组建、设备采购等。

—设立计划需经过公司高层批准后实施。

3. 分支机构管理岗位设置为保证分支机构的正常运营,设立以下岗位:—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新分支机构的整体管理和运营工作。

—行政人事负责人:负责分支机构的行政管理和人事工作。

—财务负责人:负责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掌控。

—销售负责人:负责分支机构的销售工作及市场拓展。

—技术支持负责人:负责分支机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工作。

4. 新分支机构运营管理4.1 人员组建:—分支机构负责人依据业务需求和预算,订立人员组建计划,并在公司内部或外部招聘人员。

—人员招聘需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及专业的招聘流程进行。

4.2 设备采购:—分支机构负责人依据业务需求和预算,订立设备采购计划。

—设备采购需符合公司采购政策,由采购部门负责审核、采购合同签订及验收。

4.3 经费预算及费用使用:—分支机构负责人订立分支机构的经费预算,并定期向公司总部报送预算执行情况。

—分支机构负责人需合理使用经费,依照公司财务制度进行费用申请、报销、审批等流程。

4.4 目标管理:—分支机构负责人需订立分支机构的年度工作目标,明确指标和责任人,并定期向公司总部报告目标执行情况。

集团公司与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与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与分支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与分支机构的管理,确保公司各级组织之间的协调运作,提高公司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本制度订立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部分支机构,包含但不限于子公司、办事处和分公司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集团公司组织架构集团公司设立总公司和各业务部门,总公司为集团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中心,各业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

第四条分支机构组织架构分支机构应依照业务需要和管理效率原则设立,并向所属业务部门报备。

分支机构应设立机构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管理本机构的日常运营。

第五条人员配备集团公司在各个层级和分支机构中应依据业务需求合理配置人员,各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绩效考核集团公司对各级组织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包含但不限于业绩目标、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第三章分支机构管理第七条分支机构设立与更改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更改应经过集团公司总公司的批准。

分支机构应依照公司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批程序,并完成相关手续。

第八条分支机构运营分支机构在日常运营中应遵守集团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规定,进行业务活动。

分支机构负责人应确保分支机构的业务运作顺利进行,并及时向总公司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第九条人员管理分支机构负责人应依据业务需求,合理配置和管理人员。

分支机构的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公司的薪酬政策,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资金管理分支机构应依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资金管理活动,包含预算编制、费用报销、资金结算等。

分支机构负责人应依据公司要求进行资金监管和报告。

第十一条内部协作分支机构与总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之间应保持紧密的沟通与协作。

必需时,分支机构应搭配总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的工作布置,并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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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管理流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分支机构管理流程及控制要点,旨在规范分支机构的新增、变更、撤销等申报程序,确保分支机构布局科学合理,有效控制和防范系统风险,推动本行持续稳步发展。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分支机构的新增、变更、撤销等管理活动。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1)分支机构:是指本行依法设立的支行、分理处和自助银行。

2)分支机构管理:是指本行根据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分支机构新增、变更和撤销等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的过程。

3)分支机构新增:是指本行依法增加支行、分理处和自助银行的行为。

4)分支机构变更:是指本行依法对分支机构进行名称变更,营业场所变更,临时变更营业场所,机构升格、降格,临时停业等的行为。

5)分支机构撤销:是指本行依法撤销已设立的支行、分理处和自助银行的行为。

3.2缩写

3.3分类

4职责与权限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1)统筹规划原则。

本行分支机构新增、变更、撤销应由总行统一规划,统一安排。

2)合理布局原则。

分支机构新增、撤销应以业务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等为基础,科学、合理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

3)保障安全原则。

新增、变更、撤销分支机构应将安全放在首位,必须在安全条件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再办理开业、变更和撤销工作。

5.2基本规定
5.2.1分支机构的设立
1)分支机构筹建审批应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书。

申请书应载明是否符合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营业场所、营运资金、业务范围、筹建工作方案等;
b)董事会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c)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情况、组建分支机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机构、客户、农业贷款比率、不良贷款比例、新增不良贷款比例、资本充足率、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预测)、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
d)本行近2年的经营管理情况;
e)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f)银监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分支机构开业核准应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书。

内容包括拟开业分支机构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营运资金拨付及占资本总额比例情况、经营方针和计划、安全防范设施等筹建落实情况;
b)主要管理制度和业务授权书;
c)拨付营运资金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d)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的年龄、从事金融工作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职称等结构)及名册(包括年龄、从事金融工作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职称);
e)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f)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g)筹建批复或延期筹建批复的复印件;
h)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i)银监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自助银行设立审批应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书。

内容至少包括地址、拟设置的机型、数量及提供的服务种类等内容;
b)有权机构关于设立自助银行的有效书面文件;
c)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设地点的市场分析,包括市场目标、服务需求、竞争状况等;联网系统情况;管理控制部门和管理方式等;
d)拟负责自助银行日常管理的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e)安全监控方案及维护措施;
f)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g)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安全和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h)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i)银监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2.2分支机构的变更
1)变更名称审批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书;
b)因行政区划变动的而变更名称的,需要提供行政区划变动文件;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d)申请机构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e)银监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变更营业场所审批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书;
b)拟变更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或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区划、街道名、门牌号等情况变化证明;
c)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d)申请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e)银监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机构升格审批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书。

内容应载明营运资金拨付及占资本总额比例情况的说明;
b)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拟升格机构的服务区域现有同业竞争状况、业务重点领域和经营策略、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并附主要经营指标预测表及其预测依据和说明;
c)法人机构对拟升格机构的主要管理制度和业务授权书;
d)法人机构拨付营运资金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e)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的年龄、从事金融工作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职称等结构);
f)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g)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和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
明;
h)银监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4)机构降格审批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书;
b)法人机构对拟降格机构的主要管理制度和业务授权书。

c)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的年龄、从事金融工作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职称等结构);
d)申请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e)银监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临时停业审批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书。

内容应载明临时停业原因、停业期限、恢复措施等情况;
b)临时停业后的善后处理方案,包括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处理办法等;
c)临时停业公告样式;
d)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e)银监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6)临时停业后复业审批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复业报告。

内容包括复业时间及相关情况;
b)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c)报告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d)银监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2.3分支机构的撤销终止
1)终止营业审批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书。

内容应载明终止理由;
b)董事会同意机构终止的决议;
c)机构终止方案。

内容包括债权债务、财务处理和员工安排等;
d)机构终止小组成员名单、简历和职责;
e)停止吸收存款公告样式;
f)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g)银监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自助银行市场退出审批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书。

内容应载明终止理由;
b)终止方案;
c)停止吸收存款公告样式;
d)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e)银监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7检查监督
8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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