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和不符合控制程序
EHS体系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文件分发1.目的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降低影响,减少损失,规范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事件和发现的不符合制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体系有效运行,实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和在公司内提供服务的相关方在营运活动中已经出现的事故、事件的调查、报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验证的管理。
3.术语及定义3.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3不符合:任何可能直接或间接造成或潜在造成环境破坏、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违背标准、规程、章程或其他EHS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不符合分为一般不符合和重大不符合两类。
4.职责4.1 总经理4.1.1负责权限内事故的审批结案。
4.1.2 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的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4.1.3 批准管理评审确定的内审、外审中发现的不符合纠正措施、预防措施。
4.2 EHS体系管理者代表4.2.1批准管理评审确定的内审、外审中发现的不符合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2.2 在权限内组织在公司内发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未遂事故进行调查,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
4.2.3 获得总经理授权后依照复星高科EHSQ督察部颁发的《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上报制度》及相关细则进行上报。
4.2.4 组织EHS管理部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或确认。
4.3 各部门4.3.1依照事故、事件、不符合项的内容,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4.3.2 参加部门事故、事件的调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
5.内容5.2 事故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害人姓名、岗位、伤害程度(包括预估会造成的后果)、事故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的直接原因和其他应报告的信息。
ISO45001事件、不符合和纠正措施控制程

事件、不符合和纠正措施控制程程序1 目的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出现事件、不符合的原因实施纠正,减少和避免因事故、事件、不符合造成的不良损失和影响。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事件及不符合的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的控制。
3 术语和定义3.1 不符合与法律法规、程序文件、管理规定等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3.2 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4 职责和权限4.1 最高管理者负责决策环境、安全重要事故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2 管理者代表4.2.1 主持重要事故的调查与评审,并组织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4.2.2 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4.3 品管部负责组织体系运行中不符合的评审,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跟踪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4.4 各责任部门负责针对涉及的事件、不符合的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
5 工作流程5.1 不符合的信息来源a)内审、外审中发现的不符合;b)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缺陷;c)管理体系内部监测和测量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d)相关方投诉或相关方信息反馈;e)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在检查、监察和抽查中提出意见,发出指令性整改通知或罚款通知;f)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不符合的处理和调查结果;g)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变更引起的不符合;h)其它不符合信息。
5.2 不符合的处理5.2.1 各部门应按相关程序文件中的要求,对日常运行控制情况进行监测和测量。
发现不符合时应进行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减小不符合产生的影响。
5.2.2 当不符合涉及到其它部门时,填写“信息交流记录表”,报品管部。
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1 目的为能及时调查、处理事故(包括未遂事故)、事件、不符合,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处理与预防的控制。
3职责3.1分管安全、环境的企管部经理是公司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的主管领导。
3.2企管部是安全、环境污染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3.3设备部负责组织因设备事故造成的安全、环境污染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处理和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3.4技术部负责组织因工艺造成的安全、环境污染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处理和预防纠正措施的实施。
3.5企管部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事故、剧毒化学品流失事故的调查处理。
3.6生产部、质量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不符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3.7事故发生部门、车间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负责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4工作程序4.1事故、事件的分类或分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事故、事件分类分级如下:4.1.1工伤事故(含职业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为轻伤、重伤、一般伤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4.1.2环境污染事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为一般污染事故、较大污染事故、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
4.1.3未遂事故(险肇事故、事故苗子)。
4.2事故、事件的报告4.2.1发生事故、事件,当事人或现场相关人员应将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人员受伤状况等现场情况立即报告所属部门、车间领导。
部门、车间领导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行政部,发生火灾应先拨打119火警电话。
4.2.2发生事故部门、车间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或配合专业抢险人员救护受伤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事故、事件应急处理事故发生后,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抢救,妥善处理,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4.4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4.4.1发生工伤(含职业病)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由企管部组织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处理结果行政部予以备案;发生一般及以上伤亡事故,按照国家规定的管辖权限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予以积极配合。
事故事件不符合与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事故事件不符合与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1.缺乏有效的事故预防机制:事故预防的第一步是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包括设置预防目标、确定预防措施、建立预防责任等。
如果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事故预防机制,就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事故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2.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事故隐患排查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
企业如果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就难以发现存在的潜在风险,无法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可能的原因包括没有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机制、排查工作不到位、相关人员对事故隐患排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
3.缺乏维护修理制度:维护修理是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如果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维护修理制度,设备设施就容易出现故障或者损坏,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可能的原因包括维护修理机制建立不完善、维护修理人员素质不高、维护修理计划执行不到位等。
4.培训教育不足: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是预防事故的重要因素。
如果企业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重视,员工对事故隐患的判断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就较弱,事故发生的风险增大。
可能的原因包括企业对员工培训的投入不足、培训计划执行不到位、培训内容不合理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1.建立完善的事故预防机制:企业应该制定事故预防目标,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同时,还应该建立和完善预防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机制,确保预防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2.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企业应该建立定期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排查工作应该包括对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3.建立健全的维护修理制度:企业应该建立维护修理制度,包括制定维护修理计划、设立维护修理人员岗位、明确维护修理责任等。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维护修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维护修理工作的质量。
4.加强员工培训教育:企业应该制定完善的员工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培训。
事件、事故、不符合和不合格输出及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事件、事故、不符合和不合格输出及纠正措施控制程序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事件、事故、不符合和不合格输出及纠正措施控管理的职责、不合格输出控制、纠正措施、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勘测设计各个阶段对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工程设计的不合格输出包括设计中间过程的半成输出和交付顾客使用的设计文件。
规定了对事故、事件、不符合进行调查分析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要求。
不合格输出可以在设计验证、评审、确认活动中发现,也可交付后在现场使用中发现。
本文件同时适用于外委项目(勘测、印制)的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不合格输出可以在评审、确认活动中发现,也可交付后在现场使用中发现。
本文件适用于纠正措施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HBHZ-2103 文件控制程序HBHZ-2113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HBHZ-2401 设计过程控制程序HBHZ-2403 设计成输出校审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事件incident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或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序),或者死亡的情况。
注1:事故是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注2:未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通常称为“未遂事件”,在英文中也可称为“near-miss”、“near-hit”、“close call”或“dangerous occurrence”。
注3:紧急情况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事件。
[GB/T 28001-2011,定义3.9]3.2不符合nonconformity未满足要求。
[GB/T 28001-2011,定义3.11]3.3纠正措施corrective action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0 目的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中实际存在或潜在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进行控制,进而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和预防,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
1 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所管项目和办公、生活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
2 术语和定义采用GB/T28001-2001标准、GB/T24001-1996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环境污染的意外情况。
不符合: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含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本程序中的“各业务归口部门”指安质处、工程部、设物部。
3 职责安质处3.1.1负责员工伤亡事故、事件的统计、调查、处理;3.1.2负责收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不符合信息;3.1.3负责制定伤亡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效果验证和评价;3.1.4安质处为伤亡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的业务归口部门;3.1.5负责督促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收集、统计、调查、处理;3.1.6负责督导制定职业病相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督促对实施效果验证和评价;3.1.7负责督促爆破物品、火灾事故、事件、不符合收集,调查、处理;3.1.8负责督促制定爆破物品、火灾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督促对实施效果验证和评价;3.1.9负责拟制并督导该程序的执行。
工程部3.2.1负责工程环境污染、防洪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和处理。
3.2.2负责收集环境污染、防洪方面的信息.3.2.3负责制定环境污染、防洪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效果验证和评价。
3.2.4工程部为污染、防洪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的业务归口部门。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安全隐患进一步扩大,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因此,我们在处理事故事件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以确保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并且能够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下面将对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一、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原因1.不重视安全管理:有些企业或个人对安全管理工作意识不强,对制定和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缺乏重视,导致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2.管理体系不完善:一些企业的管理体系不够健全,没有建立完善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导致事故发生后无法及时应对,或者应对措施不到位。
3.缺乏应急处置措施:一些企业缺乏应急处置措施,当事故发生时不知道该采取何种措施来处理,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
4.人员培训不到位:企业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够重视,员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导致在事故发生时没有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二、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后果1.危及人身安全:如果事故事件发生后没有按照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甚至造成生命危险。
2.财产损失: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可能会导致事故蔓延,破坏设备、建筑物等财产,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3.影响企业形象:未按照控制程序处理事故,可能会导致企业形象受损,造成公众对企业的不信任,对企业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4.法律责任:不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事故可能会涉及法律问题,引发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三、改进措施为了避免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情况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加强安全管理:企业应该提高安全意识,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各个方面,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为了及时报告和处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和不符合,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
适用于xx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服务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及质量、环境污染、人身伤害职业健康等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1 运行与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人身伤害、交通和火灾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4.2 科技创新部负责对公司质量管理问题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有效控制,组织对发生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4.3 事件、不符合的发生单位和目击者负责事故的报告,配合调查和处理。
各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分工范围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1 质量、环境污染及人身伤害等事件及不符合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5.2 质量、环境污染及人身伤害事故的报告5.2.1 发生人生伤害事故后,单位或目击者首先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者,现场抢救、送往或通知医院 (医疗急救电话:120)。
5.2.2 人生伤害事故发生后,事件的目击者,必须立即向单位负责人和运行与安全管理部报告;事故单位采取措施,减少因事件带来的人身伤害,及时撤离无关人员,划定警戒线,做好现场标识,隔离处置危险物料,防止二次灾难发生。
5.2.3 发生质量事件及不符合,视情况报单位负责人或质量员,由共 5页第 1页单位报科技创新部;发生环境污染、人身伤害等事件及不符合,视情况报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由单位报运行与安全管理部。
5.2.4 发生轻伤事故,事故所在单位必须立即报告运行与安全管理部,不得延误。
5.2.5 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后,由发生单位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不得延误。
由相关的职能部门报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
5.2.6 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单位要主动地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司事故调查组处理,因抢救伤者确需要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防止事故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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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件和不符合控制程序
l 目的
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减少事故、事件和不符合产生的影响,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或服务范围内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发生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的控制以及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3.2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3 不符合: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律、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3.4 因工伤亡事故:指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事故。
3.5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3.6 四不放过:指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后要坚持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追究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 管理职责
4.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事故发生负有法定责任。
4.2 各单位、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负有直接领导与管理责任。
4.3 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4.4 **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程序,并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5 内容与要求
5.1 事故的报告
5.1.1 发生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事故单位领导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5.1.2 事故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5.1.3 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应在15分钟内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同时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5.1.4 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消防局报警,向公司领导报告。
5.1.5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后,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以便采取抢救措施,减少死亡,降低损失。
5.1.6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同时向公司行政财务部报告。
5.2 事故的调查
5.2.1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于3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复。
5.2.2 重伤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部、**部等有关部门成员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在1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5.2.3 死亡事故由公司协助地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
重大伤亡事故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5.2.4 非伤亡重大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部、**部等有关部门成员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在1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5.2.5 职业病的调查由行政财务部负责。
对职业病的发病原因、病情、纠正或预防措施等提出书面报告,在30日内报公司总经理。
5.2.6 交通事故由事发单位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2.7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a.组长应由公司总经理或指定主管副总经理担任;
b.成员应具有事故调查需要的专业或专长;
c.成员范围应尽可能满足事故调查的需要;
5.2.8 事故调查组职责
a.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b.确定事故责任者;
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d.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2.9 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不得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5.3 事故的处理
5.3.1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理,控制事态的发展,执行公司《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
5.3.2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纠正或预防措施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3.3 处理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3.4 **部将事故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发至各单位,交流信息,吸取教训,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5.3.5 公司职工经确认为伤亡事故或患有职业病的,**部负责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工伤事故报告》、《工伤认定申请表》等,并报告上级部门。
5.3.6 **部保存事故调查处理的所有记录并存档。
5.4 工伤和职业病患者的处理
5.4.1 工伤和职业病患者的处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
5.4.2 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5.5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的控制
5.5.1不符合的信息来源
a.**部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
b.各单位日常检查工作时发现的不符合;
c.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和测量发现的不符合;
d.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变更引起的不符合;
e.环境合规性评价发现的不符合;
f.相关方的合理抱怨及职工在生产中发现的不符合;
g.内部和外部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
h.事故、事件调查时发现的不符合。
5.5.2 不符合的处理
各部门和单位在绩效监测和测量中、在运行控制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能够立即纠正的,应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立即纠正。
限期纠正的,应提出整改要求,填写《不符合整改通知单》。
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并跟踪检查。
**部或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工程项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表》,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后复查等内容。
5.6 不符合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5.6.1 各部门和单位应切实落实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对检查发现的各种事故隐患,应尽快消除,重大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生产现场安全员有权制止违章操作。
所有人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
a.对重复出现或重大不符合,由责任部门对不符合原因进行调查,并制定纠正措施;
b.对常见的各种隐患包括未遂事件,潜在的不符合,应制定预防措施;
c.所采取的措施应与问题和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相符;
d.记录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结果;
e.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f.当不合格原因是由于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不完善所致时,应对相关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改。
5.6.2 **部负责汇总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实施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分析。
6.6.3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状况作为管理评审输入信息之一。
6 相关文件
6.1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6.2 国务院《重大责任事故领导追究》
6.3《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
6.4 本公司《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监视测量程序》
7 控制记录
7.1 不符合整改通知单
7.2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表
7.3 纠正措施记录
7.4 预防措施记录
7.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7.6 工伤事故报告
7.7 工伤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