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事故处理控制程序
EHS体系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文件分发1.目的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降低影响,减少损失,规范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事件和发现的不符合制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体系有效运行,实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和在公司内提供服务的相关方在营运活动中已经出现的事故、事件的调查、报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验证的管理。
3.术语及定义3.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3不符合:任何可能直接或间接造成或潜在造成环境破坏、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违背标准、规程、章程或其他EHS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不符合分为一般不符合和重大不符合两类。
4.职责4.1 总经理4.1.1负责权限内事故的审批结案。
4.1.2 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的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4.1.3 批准管理评审确定的内审、外审中发现的不符合纠正措施、预防措施。
4.2 EHS体系管理者代表4.2.1批准管理评审确定的内审、外审中发现的不符合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2.2 在权限内组织在公司内发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未遂事故进行调查,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
4.2.3 获得总经理授权后依照复星高科EHSQ督察部颁发的《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上报制度》及相关细则进行上报。
4.2.4 组织EHS管理部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或确认。
4.3 各部门4.3.1依照事故、事件、不符合项的内容,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4.3.2 参加部门事故、事件的调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
5.内容5.2 事故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害人姓名、岗位、伤害程度(包括预估会造成的后果)、事故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的直接原因和其他应报告的信息。
EHS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含表格)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1目的规定了应对事故或突发事件的方法及要求,预防或减少随之产生的有害影响或不利因素。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发生的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理。
3职责3.1总经理负责该程序资源配备的审批,主持开展对潜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策划、决策和指挥。
3.2生产部3.2.1负责指令上传下达,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应急办公室)。
3.2.2根据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指令,负责对人员、设备、救援物资等的调配。
3.2.3负责做好过程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3安质部3.3.1负责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3.3.2负责组织识别、确定应急准备与响应需求,编制应急预案。
3.3.3负责应急预案的完善、培训、演练、评审工作。
3.3.4负责协调和处理潜在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
3.4技术部负责协调处理设备设施在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
3.5各部门、单位3.5.1负责做好本部门、单位潜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3.5.2负责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完善及培训、演练工作。
3.5.3负责做好所管辖区域应急预防措施及所需器材、工属具的落实工作,并协助做好事故抢险工作。
3.5.4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报告及临时处置工作。
4程序4.1应急组织机构的建立4.1.1公司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开展应急救援事故、事件的决策和指挥。
4.1.2应急办公室是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日常值班等事务由生产部承担。
4.1.3应急指挥部为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现场临时指挥机构,指挥部的组成及人员职责的划分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而定。
4.2应急准备4.2.1针对生产作业过程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结果(见“危险源风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重大风险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确定潜在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2.2对识别确定的重大风险区域安装必要的应急设备,张贴必要的警示标语,开展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01.051-EHS-2007 附件1 应急救援预案 — 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高处坠落、触电、烧烫伤、挤压伤、刃器刺伤、骨折等)报告、救援程序事故报告:●报告人—现场第一发现人●报告时限—现场第一发现人在发现事故后1小时内●通讯工具—电话(公/私用电话)●通知对象—上一级负责人(如领班和监督),同时通知当地急救中心(120)和当地公安局(110)以及就近医院。
(就近医院位置图和电话号码张贴在工作现场)●当工作现场发生人员严重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第一发现人立即将事故报告给他/她的上一级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时要讲明事故发生地点、位置、发生时间、受伤的人数、受伤者状态、有关设备状况、周围环境状况、见证人(如有的话)等内容。
详细报告流程如下:注:事故报告详细要求参考《事故报告调查程序》。
事故救援:当现场发生人员生产安全事故(如高处坠落、触电、烧烫伤、挤压伤、刃器刺伤、骨折等),现场负责人在通知公司管理层和政府有关部门(如110、120)后,应立即针对不同的事故类型组织人员(兼职急救人员)实施现场急救,直到急救医务人员赶到事故现场为止。
如工作现场附近有医院,现场负责人也可以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目的是争分夺秒,抢救伤者生命。
下面针对发生频率较多的工伤事故,简单介绍现场急救的方法:1.高处坠落伤害的现场急救:●对坠落在地的伤员,应初步检查伤情,不要乱搬动摇晃。
●采取救护措施,初步止血、包扎、固定。
●对于昏迷的伤员,让其平卧,头后仰并偏向一侧,注意清理口腔内的呕吐物、分泌物,使呼吸通畅,防止发生窒息。
不要随意移动伤员,一旦发现心脏骤停或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怀疑脊椎骨折,按脊椎骨折的搬运原则处理:即三个人或跪或蹲在伤员一侧,伸手至伤员的头、肩、胸、腰以及大腿和小腿处,把伤员抬起。
注意三人动作必须协调一致,不能使伤员身体发生扭转或弯曲。
切忌一人抱胸,一人抱腿搬运。
可在伤员腰部垫些衣物,保持腰部挺直。
伤员上下担架应由3—4人分别抱住头、胸、臀、腿,保持动作一致平稳,避免椎柱弯曲扭动加重伤情。
HSE事件管理控制程序

HSE事件管理控制程序1目的为及时准确调查事件(事故、未遂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减少事件(事故、未遂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设计、生产、服务与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定义的健康、安全、环境事件(事故、未遂事故)。
3职责3.1 安全管理部a)负责建立《H SE事件台账》,对所有的HS E事件(事故、未遂事故)进行登记,作为HS E管理策划、改进的依据;b)负责组建调查组,组内应有HS E事务代表,对健康、安全、环境事件进行现场处理勘察、原因调查、分析、结案工作;c)必要时,保持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尽最大可能消除负面影响。
3.2后勤部a)为事件从处理到结案过程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b)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恢复工作。
3.3 人事部a)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知识、要求的培训;b)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事件的工伤认定、职业病申报工作。
3.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事故的报告工作,参与本部门HS E事件的调查工作,落实相关的整改措施,进行事故后的员工教育工作;a)第一时间、如实向安全管理部报告事件信息;b)配合调查组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置与结案工作;c)按四不放过原则,制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4工作程序4.1 事故、未遂事故报告的时效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发现职业病或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安全管理部报告。
未遂事故发生部门应在未遂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安全管理部报告,并配合安全管理部进行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 调查分析的权限4.2.1职业病、工伤事故由安全管理部组织责任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以及生产、技术、设备等有关人员以及HS E事务代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2 死亡事故由安全管理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3 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管理部组织责任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以及生产、技术、设备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EHS-016 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工伤事故处理程序1 目的为提升公司应急处理工伤事故的水平,确保员工发生工伤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权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工)。
3 参考文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 号)。
3.3 《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4 术语和定义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晕倒等事故。
5 职责5.1 安委办:负责工伤事故事故认定、事故调查,提出预防该类工伤事故的建议。
5.2 行政人事部:5.2.1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为职工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5.2.2 负责工伤事故请款、工伤保险科报备、费用报销、工伤理赔手续办理。
5.3 工伤事故发生部门:5.3.1 负责工伤事故派车、人员陪同。
5.3.2 协助行政人事部部办理工伤保险相关资料。
5.3.2 提交《工伤事故报告单》,协助安委办进行工伤事故调查,5.4 公司所有部门:汲取工伤事故教训,将事故教训分享至部门全体员工。
6 工作程序6.1 工伤认定6.1.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工伤(需要举证)。
6.1.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6.1.1.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6.1.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6.1.1.4 患职业病的;6.1.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6.1.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不需要举证):6.1.2.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6.1.2.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HSE事故管理程序

HSE事故管理程序1、目的为保证及时地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定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XX地产南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不包括对承包商的处理)。
3、职责3.1公司工程及HSE管理部3.1.1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3.1.2在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应该由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根据事故类别组织事故调查组。
3.2综合管理部、设计管理部等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公司管辖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3公司HSE管理者代表负责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核,公司最高管理者负责事故责任处理方案的审批。
3.4公司各个部门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5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处理,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落实。
4、术语和定义:4.1事故分类4.1.1火灾事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4.1.2爆炸事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4.1.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气、电信、仪器(表)、容器、运输、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经营的事故;4.1.4生产事故:由于“三违”或其他原因造成停产、停业的事故;4.1.5人身事故: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4.1.6食物中毒事故:由于食品卫生管理不到位,造成就餐人员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后或者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的食物中毒事件。
4.2事故分级:4.2.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公司级事故:4.2.1.1一次事故仅造成人员轻伤;4.2.1.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4.2.1.3公司一次造成1日以下全部停工或局部停工。
EHS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程序-5页

版次:A00页码:第3 页,共5 页EHS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程序最新修订日期:2017年12月02日1.目的为了将集团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火灾、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发生的各种消防、职业安全卫生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3.定义3.1 事故:本程序“事故”是指火灾、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
3.2工伤事故: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等事故。
3.3环境污染事故: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经济与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3.4四不放过: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4.职责4.1 集团EHS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或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对集团公司范围内火灾事故、重伤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公司工会: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4.3集团EHS办公室: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4人事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统计、上报,工伤保险及评残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环境事故负责,并及时向公司EHS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版次:A00页码:第4 页,共5 页EHS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程序最新修订日期:2017年12月02日5. 工作程序5.1事故报告:5.1.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的上报时间的限制要求,公司内各部门若发生事故时,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应立即向公司EHS管理领导小组报告,以便根据事故的实际状况采取必要的、合法的措施予以对应,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避免由于漏报、迟报等管理上的失误而导致给公司和员工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HS体系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EHS体系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EHS体系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是一个组织用来应对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的重要管理工具。
该程序旨在帮助组织保护员工、设备和环境,以及减少因突发事件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下面是一个EHS体系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的示例,包括计划、组织、培训、应急设备和资源、应急响应和评估等方面。
1.计划阶段:在计划阶段,组织应该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确定应对的策略和程序。
计划阶段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识别潜在的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如火灾、洪水、地震、气体泄漏等;-评估这些事件和情况对组织、员工、设备和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程序;-定期评估和更新应急计划,以确保其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2.组织阶段:在组织阶段,组织应确保有一个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的小组,并分配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阶段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任命一个应急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维护应急计划;-为应急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资质认证;-与相关的政府机构、救援服务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在需要时获得支持和资源。
3.培训阶段:在培训阶段,组织应确保所有员工都对应急计划和程序有所了解,并具备必要的应急技能和知识。
培训阶段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向员工提供基本的应急培训,包括火灾逃生、急救和紧急灭火等;-规定员工参加定期的应急演习和模拟训练,以帮助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和资源,以便员工可以随时获取相关信息。
4.应急设备和资源:在应急设备和资源阶段,组织应确保有必要的设备和资源来应对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
应急设备和资源阶段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确保有足够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并确保其良好运作;-准备和保养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装备,如应急灯、手提灭火器和急救箱等;-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食物、水、毛毯和急救用品等;5.应急响应和评估:在应急响应和评估阶段,组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评估应急响应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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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客观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作出及时的处理和调查,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并最大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活动中客观发生或存在的环境、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事故负法定责任。
3.2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对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3.3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均有服从调配、降低后果的责任。
3.4生产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程序有效运行。
4工作程序
4.1事故的划分
4.1.1伤亡事故:公司员工在其生产活动中所发生的人体伤害、死亡事件均属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按以下几种程度划分:(具体划分依据见附件1)a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b重大死亡事故;
c死亡事故;
d重伤事故;
e轻伤事故;
4.1.2急性中毒事故: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接触有毒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或因食用不洁食物而发生的中毒事故。
4.1.3急性中毒引发的人体伤害、死亡事故,也按4.1.1条进行划分。
4.1.4职业病事故:公司员工在其生产活动中因工业毒物,以及卫生恶劣等职业性毒害而造成疾病的事故。
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进行划分处理。
4.1.5财物损失、损坏事故:不涉及4.1.1~4.1.4条款内容的财物损失损坏,按公司财物管理的有关程序处理;涉及4.1.1~4.1.4条款内容同时又有财物损失损坏的,按4.1.1~4.1.4条款内容同时归类划分。
4.2事故处理的权限
4.2.1公司总经理组织生产部、技术部和其他部门对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的调查鉴定与处理,并由总经理确认。
4.2.2生产、技术部组织公司有关人员负责重伤以下事故(含未遂事故)的调查鉴定与处理,并报管理者代表确认,报公司总经理。
4.2.3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事故调查鉴定与处理的当然责任人。
4.2.4当人身伤害事故的其他损失、损坏,则按公司职能部门的管理范围进行调查、鉴定与处理。
4.2.5死亡事故、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鉴定与处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4.2.6人身伤害事故的程序鉴定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负责进行。
4.2.7事故调查、处理必要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4.3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4.3.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发生时,其处理和程序按下图所示:
注:如为抢救伤员需要而移动现场某此物品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识,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
4.4事故的报告
4.4.1事故报告的一般程序:公司发生事故,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报告采用书面及口头的形式,报告的途径为:
事故当事人(或监护人)→部门负责人→生产技术部→管理者代表(总经理)。
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不耽误救护时机,也可越级报告,直至公司总经理,以便采取应急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后果。
4.4.2采用口头报告的形式,第一个接受报告者必须书面记录报告内容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然后按4.3.1规定执行。
4.4.3轻伤事故:除按一般程序逐级上报外,事故发生部门应填写《企业伤亡事客观发生的事故 紧急救护、治疗 发生地作业人员逐级上报 保护事故现场 现场取证调查 鉴定 处理报告
故登记表》报送生产部。
4.4.4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除按4.4.3条款进行报告外,公司应立即了解事故概况(包括时间、地点、爱伤者姓名、年龄、工种或职称、受伤程度、发生事故经过和发生事故的简要原因等)用快速方法(电话或传真等)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4.5公司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公司员工、流动作业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外来作业人员的事故报告由事故发生地部门按4.4.1条款的规定进行报告。
4.4.6未遂事故:除按一般程序逐级上报的同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填写《未遂事故报表》一式两份,生产技术部一份,自存一份,填报时间不得超过款遂事故发生后48小时。
4.5事故调查
4.5.1事故调查按本程序4.2条款所规定的权限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4.5.2事故调查必须具备的内容包括:查明事故发生原因、类别、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程度。
4.5.3经济损失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损失物品名称及损失程度;调换或修复的费用;直接的影响程度;必要时可包括间接影响程度。
4.5.4未遂事故调查,重点在于分析引发事故的原因及具体的预防对策措施。
4.6事故处理
4.6.1事故调查后必须确定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及伤害分析,确定事故责任者;未遂事故也应确定责任者。
4.6.2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4.6.3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的确定,一般要求征得事故当事人的意
见和当事部门认同,如发生异议时,按管理权限请示确认。
4.6.4事故处理的时效规定:
a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一般应在3天内完毕,按事故处理权限自行审批结案;
b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一般应在7天内完毕,同时填报《企业伤亡事故登记表》,报送镇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批准后结案;
c死亡事故(包括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则由公司并请市劳动局等有关部门参加共同处理,一般应在15天内处理结案,最迟不超过一个月,事故处理由企管部征得当地劳动局同意后报镇人民政府批准结案;
d重大、特大事故除按死亡事故处理方法结案外,还应请劳动、检察、公安等政府有关部门参加调查处理,这类事故处理时效一般为1~3个月。
4.6.5事故处理必须遵守的原则
a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尊重科学的原则;
b依法办理的原则;
c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相应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才没有受到处分不放过;并对其防范措施进行跟踪,直至确认其有效性。
4.7事故档案
4.7.1事故处理的任何资料文件均为本程序的记录内容,必须齐全,并具有可追溯性,其事故档案一般保留5年。
5相关文件
无。
6相关记录
6.1 HR-EOD/4.5.2/02-01《企业伤亡事故登记表》6.2 HR-EOD/4.5.2/02-02《事故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