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市场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市场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经营管理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市场经营行为合法、公平、透明,促进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增长。
第三条市场经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经济组织等。
第二章市场准入管理第四条市场准入管理是指对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进行资质审查、许可发放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依法申请市场准入,提供相关材料,经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市场准入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资格审查: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律人资格、经营条件等进行审查。
(二)许可发放:对符合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许可发放。
(三)备案登记:对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备案登记,记录相关信息。
第七条市场准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申请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准入机会。
第八条市场准入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从事特定行业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许可发放。
第九条市场准入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准入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章市场竞争管理第十条市场竞争管理是指对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的竞争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活动,包括价格竞争、产品竞争、服务竞争等。
第十一条市场竞争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第十二条禁止市场经营主体进行捆绑销售、价格垄断、虚假宣传、低价倾销等损害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十三条市场竞争管理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及时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十四条市场竞争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竞争的监测和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促进市场竞争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五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和维护的活动,包括商品质量监督、价格监管、投诉处理等。
市场经营管理制度(5篇)

市场经营管理制度为树立市场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规范经营户的经营活动,争创文明、规范市场,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1.市场经营户在与市场签订《租赁合同》获得商位使用权后,应按规定特有效证件及时向工商等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经领取后方可开业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销售的商品,必须同时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
2.市场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市场管理,接受市场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按规定依法纳税,及时交纳市场各项费用。
3.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在约定的商位上经营,做到亮证经营,人证相符,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
4.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
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安全规定;包装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
商品的进货索证要齐全,并接受市场管理人员核查和检测;凡索证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在市场上销售。
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____变质的食品及国家禁令的销售商品。
5.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不强卖强买,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市场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市场内不准打牌、____、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
7.爱护市场设施。
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有碍于市场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市场设施和水电管线。
不随意挪用市场或他人的经营设备用具,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营业房装修、广告、空调设置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市场申报批准。
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市场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商位的利益及安全。
8.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经营户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____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业结束,清除好应清理的物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带走现金和物品,经营人员不准在市场内过夜。
集贸市场管理条例

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集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流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各地的集贸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三条集贸市场指的是以固定场所为基础,以商业、服务、娱乐等功能为主,集贸、交易、销售、服务、仓储等于一体的市场。
第四条集贸市场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促进市场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集贸市场管理应当推行依法管理、责任明晰、规范有序、安全可靠、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第六条从事集贸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营业执照,并具备从事集贸市场经营所必需的经营条件。
第七条从事集贸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三)具有从事经营业务所必需的资金和经济实力;(四)具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条件;(五)其他依法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从事集贸市场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证照。
第三章市场的经营管理第九条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经营;(二)安全行业标准和规范;(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开展公益性服务;(五)交易管理公正公平。
第十条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健全的市场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确市场的经营计划、经营计划实施和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等制度。
第十一条集贸市场应当设置完善的经营区域,根据经营需求和市场特点进行合理规划和划分,并公示在市场内外。
第十二条集贸市场应当设置完善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第十三条集贸市场应当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市场内外安全和稳定的经营环境,避免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4篇)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是指针对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农贸市场管理规定:1. 市场准入管理:设立农贸市场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经批准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2. 市场秩序管理:农贸市场要加强对市场内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包括规范货物摆放、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等。
3. 食品安全管理:农贸市场对食品摊位的经营者要求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证件,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检,禁止销售过期、变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4. 环境卫生管理:农贸市场要保持市场内外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垃圾分类处理,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等。
5. 安全防火管理:农贸市场要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并加强火灾风险排查和培训。
6. 价格监管:农贸市场要按照市场公平、合理的原则,规范商品价格,禁止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正当行为。
7. 经营者信用管理:农贸市场要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对经营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惩戒,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农贸市场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地方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农贸市场管理。
第三条农贸市场是指以生鲜农产品为主要交易对象,包括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粮油副食品等的集中交易场所。
第四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市场建设第五条农贸市场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确保市场的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安全卫生。
第六条农贸市场的建设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场地宽敞、交通便利,易于承载农产品的进出货运。
(二)水、电、气、暖等生产生活设施齐全,供应充足。
市场经营管理统一规定

市场经营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管理,保证聚美瑞五金机电城有一种良好旳经营环境,维护广大业主旳利益,发明公平竞争旳氛围,做到文明经营和文明服务,增进市场繁华,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望人们互相监督实行。
一、全体业主及进场经营户,必须遵守国家旳法令、法规,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管理规定。
二、弘扬社会商业道德,诚信、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及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不得在市场经营国家明令严禁旳商品。
三、保证持证照经营,并在经营场合旳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件,自觉缴纳国家规定旳税费,准时缴交铺位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有偿服务费。
四、遵守有关保护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销售、展示、宣传冒充或假冒她人知识产权旳商品,场内经营者未经授权不得以特许经营、总代理、总经销、专营专卖形式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
五、自觉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准擅自拉接电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器,商铺和仓库按规定配备灭火器,随时接受市场和消防管理人员旳检查。
超负荷电器,警告后继续使用旳,管理方有权对该商户停止供电并没收有关物品。
下班离开时必须关闭铺内所有电源。
必须与聚美瑞五金机电物业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严格按市场规定期间营业。
市场开闭市时间9:00~18:00(特殊状况,提前报物业,告知有关部门配合,商户开闭市时间可根据季节合适调节),不得迟到、早退,闭市时应配合退场,保安进行巡场检查。
七、为维护大多数商家利益及市场整体形象,各商户必须遵循市场规定旳营业时间开门营业,未经市场批准,不得擅自关门停业,如因特殊状况,须提前书面向管理方申请。
市场管理方有权对商户营业时间进行考勤,凡未请假,持续三天或每月合计五天不开门营业者,管理方有权对自营商户进行惩罚;承租户视为自动弃租解决。
八、严禁寄存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若有违背并导致严重后果,概由商户自行承当,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三篇)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贸市场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的发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条农贸市场是指从事农产品销售和相关服务的场所,包括传统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农产品专业市场等。
第三条农贸市场的管理者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管理责任,维护农贸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市场发展。
第四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本规定的规定,加强品牌建设,推动农产品品牌化,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六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加强与农产品生产者和供应商的合作,建立健全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的稳定供应。
第二章农贸市场的管理第七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持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第八条农贸市场的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农贸市场的管理者应当加强市场的卫生管理,做好卫生清洁工作,保障市场的整洁卫生。
第十条农贸市场的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制度,加强市场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农贸市场的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经营者的义务和权利,规范市场的经营行为。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的管理者应当加强市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市场的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的管理者应当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和反馈市场的经营情况和问题。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的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及时公示市场的信用评级和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不得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产品。
市场商户经营管理规定

市场商户经营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场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经销商在经营过程当中应当遵照执行本办法中的所有规定,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在制定本办法中,市场坚持采用“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与我市场的经销商共同将我市场的经营秩序管好、搞好。
第四条:市场将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保证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保护经销商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凡在我市场内进行经营、经销以及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经营的,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六条:市场内的各经销商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的工作,不得以自己的意志肆意妄行,损害他人的利益。
第七条:违反本管理规定者,市场将依据市场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市场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章入驻须知第八条:装修注意事项。
市场内各种户型装修时,需注意以下事项:房屋的结构,尤其是承重钢梁及墙体。
不允许做任何改动。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例如挖门、做展厅)必须报花旗国际市场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对房屋内的楼梯、厨房、卫生间做改动时,需报花旗国际市场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对房屋内的水路、电路进行改动时,需报花旗国际市场工程部维修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防止发生危险。
特大户、大户不允许在货场内擅自建房间。
在室外做蓄水池时,须报工程部批准,防止破坏地下管线。
标准户型装修时,对房间墙体不允许做任何私自拆改。
装修材料要存放在室内或自己的货场内,不允许占用市场内的公用道路及他人场所存放物品,或进行施工作业装修垃圾要及时、自行清理,道路及货场内不允许存放任何垃圾。
如果装修垃圾需由市场代为清理,市场收取相应的费用。
各装饰装修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无消防设备而进行施工的单位,经市场查出后将勒令停工,待消防设施到位后再进行施工。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本(4篇)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市场管理是指对市场的经营者、经营行为、商品交易等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市场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平、高效、全面。
第四条市场管理的目标是提供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市场管理的职责主体是市场监管部门。
第六条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市场内经营各类商品,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市场经营行为是指市场经营者在市场内从事的与商品生产、流通、销售、服务有关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八条市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遵守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章市场经营者的注册与管理第九条市场经营者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市场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及时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一条市场经营者的注册证件应当予以标识,确保其合法经营。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管部门有权撤销其注册证件:(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资料的;(二)经营活动涉及违法行为的;(三)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第十三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场经营者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市场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和经营行为。
第三章市场经营行为的规范第十四条市场经营者在市场经营行为中应当实行真实、准确的标识、宣传,不得有虚假、夸大宣传。
第十五条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加工和销售商品,不得销售劣质、伪劣产品。
第十六条市场经营者应当主动公布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等信息,不得以虚假、欺诈的手段误导消费者。
第十七条市场经营者应当确保商品的质量,依法对商品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八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竞争法律法规,不得搞垄断、限制竞争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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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强停车场秩序管理。凡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市场相关规定,车辆必须按照指定位置停放,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不阻碍交通。违规停放第一次警告,不听劝告者市场相关部门可采取拖离、锁闭等强制措施。
十一、任何商户不得在经营场地内私自制造和挂贴广告、宣传品及其他展示物品,否则管理方有权强行拆除,造成外观影响,公司有权制止并处罚,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损失,由广告牌设置和张贴者承担。如确有需要,可向公司提供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商户可向公司申请内外部广告位,有偿使用。每位商户对自己铺位屋顶的广告位具有优先有偿使用权。
十三、严禁擅自改动、挪用、占用商城的公共设备,遵守各种公共设施,设备使用规定,自觉维护区域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更换水表、电表、铺内管线,如有需要,可向物业中心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由商城统一更换。主动为商城管理人员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正常检查、维修、保养提供方便,对故意破坏商城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商城除进行双倍索赔外,同时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管理,保证聚美瑞利益,创造公平竞争的氛围,做到文明经营和文明服务,促进市场繁荣,特制订本管理规定,望大家互相监督实施。
一、全体业主及进场经营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管理规定。
二、弘扬社会商业道德,诚信、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及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不得在市场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十九、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本规定一式两份,市场管理方(物业公司)与商户各执一份。
报警电话:110火警:119
市场服务中心电话:******消费者协会电话:12315
商户承诺遵守签字:
*********物业管理公司
二0年月日
十八、以上管理规定,所有经营户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市场管理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并督促整改。自营商户在收到管理方整改通知三日内拒不整改的,管理方将采取相应措施;承租商户在收到管理方整改通知三日内拒不整改的,自行将商铺内货物清理完毕并办理相关退铺手续,逾期不清理,视为自动放弃商铺承租权及货物拥有权,管理方有权收回商铺,另行安置。租金、押金不予退回;因货物未搬清所受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八、严禁存放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若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概由商户自行承担,触犯法律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商铺前不得摆放货物。必须遵守市场管理规范标准,服从市场管理,不得占道经营,不得随意在商铺门口摆放。凡违规摆放,经管理方通知整改后,拒不理睬、不配合的,市场管理方将采取强制措施将货物清理出场,货主领取货物时,需支付人工搬运费及保管费。
十四、保安、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营业场所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规现象,当发现隐患或违规现象要求整改时,经营户应予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十五、商户在非营业时间做好水电、门窗、车辆的关锁,店内不得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积极配合商城的管理工作。如非营业时间需延时加班,需到物业中心办理加班手续。
六、严格按市场规定时间营业。市场开闭市时间9:00~18:00(特殊情况,提前报物业,通知相关部门配合,商户开闭市时间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不得迟到、早退,闭市时应配合退场,保安进行巡场检查。
七、为维护大多数商家利益及市场整体形象,各商户必须遵照市场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营业,未经市场同意,不得擅自关门停业,如因特殊情况,须提前书面向管理方申请。市场管理方有权对商户营业时间进行考勤,凡未请假,连续三天或每月累计五天不开门营业者,管理方有权对自营商户进行处罚;承租户视为自动弃租处理。
十六、维护商户和商城的形象,做到文明经商,严禁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其它不道德行为。营业时间不准在市场内打架、斗殴,造成极坏影响,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接受处罚。对消费者要文明、礼貌,消费者有权对商户的违规、不文明礼貌等影响市场形象的形为进行投诉。
十七、经营过程中,如与消费者产生纠纷,应避免矛盾激化,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及时向物业中心咨询投诉反映情况,请其协助处理;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三、保证持证照经营,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它许可证件,自觉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按时缴交铺位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它有偿服务费。
四、遵守关于保护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得销售、展示、宣传冒充或假冒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场内经营者未经授权不得以特许经营、总代理、总经销、专营专卖形式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
十二、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卫生、秩序、安全)制度,维护铺内、门前的环境卫生和商城秩序,不得随意向通道内乱丢垃圾、包装袋等杂物,不得在商铺以及公共通道聚众赌博、打牌、下棋等影响公共消防安全以及他人经营活动的行为。在市场不得有或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对商城内发现有危害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人和事,应立即向商城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举报,不得隐瞒。若发生被盗事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配合侦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