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员工管理制度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十条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十条第一条:员工岗位职责1.1 员工职责明确:药店员工应严格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工作,接待顾客并供应专业咨询和服务,确保药品的合规销售和顾客的满意度。
1.2 岗位职责分工:药店管理部门将依据岗位需求明确员工职责,并确保每位员工理解并履行本身的职责,提高团队协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员工入职与离职2.1 入职程序:每位员工进入公司都需依照公司规定提交入职申请,供应个人相关资料,并通过面试以及背景调查后方可正式入职。
2.2 离职程序: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直接主管提出申请,并依照公司规定提交离职报告,完成离职手续。
2.3 面试和离职调查:公司将进行面试和离职调查,以了解员工的工作本领、素养和态度,并对公司的人员管理和培训供应参考。
第三条:员工培训与发展3.1 培训计划:公司将订立员工培训计划,包含药品知识、销售技巧、顾客服务等内容,以提升员工的专业本领和综合素养。
3.2 内部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内部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鼓舞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机会。
3.3 岗位晋升:公司将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供应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路径,鼓舞员工不绝提升自我,实现个人与公司共赢。
第四条:员工考核与奖惩4.1 考核标准:公司将订立员工考核标准,包含工作绩效、个人素养、团队协作等方面,以激励员工乐观工作并提高业绩。
4.2 嘉奖机制:公司将建立嘉奖机制,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员工进行嘉奖,包含薪资加添、岗位晋升、培训机会等多种形式。
4.3 惩罚措施:对于不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服务质量不达标、严重失职等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惩罚措施,包含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五条:员工纪律与行为规范5.1 纪律要求:公司要求员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药店相关管理规定,保护顾客隐私,保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5.2 行为规范:公司要求员工在药店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吸烟等不良习惯,不得私自调换药品包装、贪污私物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药店店员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药店店员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店员的工作行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顾客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药店全体店员,包括药师、店员等。
第三条店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提高服务意识,保障顾客合法权益。
第四条店员在工作中应遵循“服务顾客、维护药店形象、忠诚事业、互助合作”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店员应确保所售药品质量安全,维护药店声誉,杜绝售假药、劣药等行为。
第六条店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医德医风,不得擅自修改处方或开具虚假处方。
第七条店员在工作中应保护顾客隐私,妥善处理顾客信息,绝不泄露。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八条药师应具备药学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负责审核处方,指导用药,解答顾客咨询。
第九条药师应及时更新药品知识,能正确辨别真假药品,确保售药合法合规。
第十条店员应积极协助药师工作,认真核对处方,维护店内秩序,保障顾客用药安全。
第十一条店员应及时清点库存,保证药品品质和有效期,避免过期药品流入市场。
第十二条店员应积极宣传健康知识,提供用药指导,做好顾客健康教育。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店员应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需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
第十四条店员应穿着整洁得体,不得穿拖鞋、露脚趾等不雅服装上班。
第十五条店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保养设备设施,杜绝污染。
第十六条店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态度,热情服务顾客,不得摆出不耐烦或麻木的表情。
第十七条店员应遵守药品管理制度,不得私自调换药品位置,不得私自调剂。
第十八条店员应积极配合领导的工作安排,服从管理,不得挑衅领导权威。
第十九条店员应遵守收银规定,不得私吞现金,不得擅自打折处理。
第四章惩戒措施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店员,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工资扣减、停职检查等处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严重违规行为,如私自调换药品位置、私自打折处理、擅自调剂等,可予以辞退处理。
药店员工上班管理制度(五篇)

药店员工上班管理制度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本制度。
3、内容:3.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3.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3.4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3.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3.6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3.7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药店员工上班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员工的上班管理,提高上班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员工的上班管理,包括上班时间、工作内容、工作纪律、考勤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药店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上班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四条药店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及时做好记录和整改工作。
第二章上班时间第五条药店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上班,不得提前下班或擅自延迟上班。
第六条未经批准,员工不得私自请假或旷工,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获得批准。
第七条上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下午6:00,中午12:00至下午1:00为午休时间,严禁在上班时间内进行非工作相关的活动。
第八条上班期间,员工应专心工作,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打游戏、看视频等。
药店对员工的管理制度优秀3篇

药店对员工的管理制度优秀3篇药店对员工的管理制度篇一1. 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2.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3.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4. 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5.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6.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7.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8.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9.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10.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药店对员工的管理制度篇二1、客户到店,接待人员必须马上起立,“欢迎光临”,主动迎接。
前台靠近自来水桶的人员提供倒水等服务。
2、严禁在店面大声喧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前台不允许放与项目无关的东西,如水杯、化妆包、镜子、报纸、杂志等。
4、有领导朋友来访,由前台人员负责引见并提供倒水服务。
茶几处只用于接待使用,不得在此聊天、睡觉等。
5、业务、导购随时作好接待客户的准备,必须随时有人在前台,以免影响接待客户。
6、工作时间内必须认真接待每一组到访客户(包括行业同行和参观产品客户)。
7、前台电脑主要为日常办公使用,严禁播放视频音乐和上网。
8、业务员在完成来电和来访客户的接待工作后,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9、尊老爱幼,不得以貌取人,不得耻笑他人。
药店对员工的管理制度篇三一、营业员日常行为规范:1、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着装整洁,干净。
不按要求着装者每次罚款5元。
2、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违者罚款2元,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者罚款10元。
3、注重药房的对外形象,提倡文明用语服务。
顾客进入店里必须立刻主动迎接。
服务态度热情,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吵。
违反者根据情节罚款10—50元。
4、在店里不得玩游戏机,看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得长时间玩手机。
严重者罚款5—10元。
上班时间不得长时间接私人电话,如果在接待顾客的时候不能接电话,违者罚款5元。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连锁药店的规范运营和管理,保障顾客权益和公共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医药行业的行业准则和道德标准。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药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品质。
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药店管理的规范化。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加强药品进销存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八条连锁药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处方审核等程序。
第九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和处方审核记录,以便追溯和监管。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定期组织药品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确保顾客的需求得到及时的满足。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提供专业的药品指导和咨询服务,确保顾客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供药品配送和配方服务。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顾客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顾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建立顾客服务满意度评估机制,提高服务品质和顾客满意度。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店的安全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和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药店的日常运营和顾客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确保药店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业绩考核第二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和提高业绩。
第二十三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评估和奖励优秀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药店员工上班管理制度

药店员工上班管理制度一、工作时间规定:1. 药店员工按照排班表上班,严禁迟到早退。
2. 上班时间为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8小时。
3. 午休时间为1小时,不得早退或延迟返回岗位。
二、员工考勤管理:1. 员工上班需刷卡签到。
2. 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将扣除当天工资。
3. 迟到超过30分钟或早退超过30分钟将扣除半天工资。
三、员工服装要求:1. 员工上班需着药店统一工作服。
2. 工作服务必整洁干净,禁止穿着过于暴露或不雅的服装。
3. 可变更的工作服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得到批准。
四、员工行为规范:1. 公司要求员工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2. 员工在上班期间禁止私事杂务,提倡专注工作。
3. 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必要时在指定区域吸烟。
4. 员工禁止私自携带或使用公司财产。
五、员工工作责任:1. 员工需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2. 员工应熟悉药店内各类药品以及相关健康知识。
3. 员工应主动向顾客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和建议。
4. 严禁泄露客户隐私信息。
六、员工培训和奖惩制度:1. 新员工入职需参加岗位培训,了解药品知识和服务流程。
2. 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
3. 在岗期间,若有工作失误或违规行为,将按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4. 员工表现突出者将予以奖励或晋升。
七、员工福利待遇:1.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法定福利。
2. 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和病假。
3.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八、员工离职规定:1. 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与主管沟通,并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2. 离职员工应按要求完成各项交接工作和手续。
3. 离职员工需归还公司所有财产和文件,并交接交接责任范围内的信息。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对于特殊情况,公司主管有权灵活处理并在制度的基础上做出相应调整。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是药店员工上班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员工能严格遵守并恪守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3篇(连锁药店员工管理制度)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3篇(连锁药店员工管理制度)药店员工治理制度为加强药店治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养,营造良好的营业气氛,特制定如下制度,望仔细遵照执行。
一、卫生制度1、保持店内卫生清洁,药品摆放整齐有序。
每位员工应每天搞好自己担当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每次罚款元。
2、搞好个人卫生,衣冠干净,着装统一,上班期间不戴帽子者,每发觉一次,罚款元。
二、考勤制度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准时向领导请假。
每天提前非常钟到岗做好上班前预备工作,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元。
2、事假:3日以内(含3日)按日扣发根本工资,4-6日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根本工资),7日(含7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发根本工资)。
3、婚假:婚假为7天,不扣工资。
4、丧假:直系亲属丧假为3天,不扣工资,非直系亲属丧假为1天,不扣工资。
5、病假:4日内(含4日)不扣工资,4-8日(含 8日)扣发根本工资,8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
注:根本工资=保底工资+岗位工资全额工资=根本工资+绩效工资6、年假:春节放假7天(三十至初六)初七全体员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每店必需留2人值班,其余人员放假。
值班人员可在“五一”或“十一”放假五天,不扣工资,假期不累积。
7、上班时间,不得频繁接打电话,接打电话每次不得超过2分钟,不得玩手机嬉戏,看电子书及上网等。
不能吃零食,包括口香糖、刺激性或有异味食物,违返以上一项者,罚款元。
8、工作期间不得与熟人长时间谈天,无特别缘由不得带孩子上班。
9、经理和店长负责考勤制度的监视执行,监管不到者罚款元。
三、效劳制度1、实行站立效劳。
热忱对待每一位顾客,急躁答复顾客的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口角,违返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责令其向顾客赔礼赔礼。
2、实行首问负责制。
顾客进入店内方可询问,员工间不得因绩效相互争抢顾客,首先询问的员工负责该顾客当天的询问、销售等环节,其他员工如与其争抢并开销售单的,罚该销售单绩效的2倍,该绩效归首问者。
零售药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六篇)

零售药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六篇)零售药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为了规范我院的药房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其《实施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广东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档案1、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其中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2、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医护人员每年均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3、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药学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在不断学习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4、加强服务质量管理,药剂人员收到处方之后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疾病类型、年龄、姓名;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用药,对临床诊断;查配伍,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5、每位药剂人员需层层把关,实行药品库管理和分柜管理,有利于随时对药品进行检查和抽查。
二、药品管理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1)购进的药品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药品以及销售人员的资质,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采购药品,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2)验收人员需逐批验明药品包装、规格、合格证明、说明书、标签和其他标示,遵循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到票、帐、物相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药品不得购进。
2、药品保管(1)药房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进行保管,编号管理,注意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工作人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加强效期药品的检查使用,对于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及时排除,对于国企、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药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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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第一节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一、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为公司总部及所属各门店考勤管理基本制度。
各门店依照执行或在本制度允许范围内根据部门具体工作性质自行规定,自定的考勤规定报公司核准后生效。
第二条考勤人员一、公司及各门店均要设一名兼职考勤管理员,负责考勤的管理和汇报工作,对考勤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二、考勤员应于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表递交综合办公室,以备核查;三、递交考勤表时,员工当月的请假单、出差单、异常出勤处理单、奖励处罚单及相关证明等作为附件汇总备查,若手续不完备,将视为旷工。
第三条考勤方式一、总部员工采取上、下班指纹打卡的方式考勤;门店员工在签到表上签字打卡。
二、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四条员工上、下班考勤一、员工应打卡或签到考勤,以记录出勤时间。
1、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或签到,将视为缺勤,并扣除相应的基本工资。
2、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和因工作特殊情况,可免打卡或签到。
批准领导签名后方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二、工作时间,因工作性质不能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的部门、人员可适当调整,但须到办公室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第五条迟到(早退)一、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到达(以打卡时间为准)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迟到时间10—30分钟的,每次扣款10元;超过30分钟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论;扣除半天工资。
三、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主管,并在当日填写员工打卡修正单交部门领导签批,再交办公室人事部门核准,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员工,处理同本条三,否则按事假处理。
五、员工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者,或全年10次者,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而不要事先通知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旷工一、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为旷工。
二、员工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天工资,停发当月绩效工资。
三、员工一个月旷工3日,或年内累计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需要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赔偿。
第七条请假、休假管理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工伤假等。
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补假。
第八条休假休假是指休息日,员工每周周日享有1天休息日,以周为原则,员工调休应提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第九条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依照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规定休假,具体时间安排依照公司实际情况规定,并按照值班表值班,并记录在案予以调休。
第十条请假规则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总部人员须由OA申请),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将请假条报考勤人员作考勤凭证。
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并与复工当日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补签后,递交综合办公室核准。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如下:1、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请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请假,3天内(含3天)由综合办公室经理核准,3天以上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经理审批后由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3、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并须经直接领导审批后方可。
第十二条事假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先未得到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2、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7天,超过7天的须经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
第十三条病假1、公司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在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在规定的医疗时间内,工资按50%发放;超过规定时间的按基本工资的50%。
(必须有市级医院出具的证明)2、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作换岗或解聘处理。
超出期限仍未复工的将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四条婚假1、员工本人结婚,可准假15天。
2、婚假工资其中5天工作全额发放,剩余天数按基本工资的50%发放,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综合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第十五条丧假1、如(只限)员工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公司将给予员工最长3天丧假,路程另计。
2、除第1条限定外亲属去世,按事假处理。
3、员工请丧假,须提前通知办公室人事部门。
4、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第十六条产假1、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
2、难产、多胎等根据政府规定给假。
3、所以女员工必须与孕后一个季度之内告知部门负责人。
4、休产假必须于产期前10周向办公室人事部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
5、产假工资按政府规定生育标准办理。
第十七条补休假1、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法定假日不能安排休息的,只能在当月补休,不能跨月累计补休。
2、员工补休,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申请,未获批准强行休假者,按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3、当月不能补休的,在年终考评时给予适当加分。
第十八条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害,其期限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工伤处理与工伤待遇按照《企业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节在职员工薪酬福利第一条工资构成(详见《薪酬体系设计方案》)一、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附加工资及销售提成组成,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增加贡献奖。
1、基础工资,包括学历工资、职业技能等级工资、工龄工资,按月核发。
2、岗位工资,包括岗位固定工资和岗位浮动工资,按月核发。
3、附加工资,包括奖金、报销、一般福利、四项统筹,按月核发。
4、销售提成(仅适用于销售人员),按月核发。
二、个人所得应缴纳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条工资支付一、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1、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
2、公司按员工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为每月10—15日,支付上月薪金。
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三、薪酬标准属于保密范畴,本公司员工不得向其他员工泄露自己的工作标准,也不得打听其他员工的工资标准。
第三条福利一、休假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各种假期。
详见本章第一节《考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社会保险公司按规定给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
三、培训与职工活动1、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员工提供不同的培训。
例如新员工的培训、工作绩效突出的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以及后备管理人员的培训等等。
2、公司所有员工均有参与会与公司内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的春节联欢晚会、生日活动、郊游以及各种比赛活动。
第四条工资标准详见《薪酬体系设计方案》第三节员工奖惩管理条例第一条奖惩理念旨在塑造公司的文化,奖勤罚懒,纠正员工不良习惯。
第一条奖励一、奖励方式多样,对本职工作业绩的奖励体现在指标奖金中,员工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外做出特别贡献的情况下,经由部门负责人提报,获总经理审批后,将获得特殊的奖励。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予相应现金嘉奖:1、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2、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视情况予以50元-1000元现金奖励);4、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获得相应信函、锦旗等书面证明者,视情况予以20-200元现金奖励);5、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视情况予以100元-500元现金奖励);6、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们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视情况予以50元-1000元现金奖励);7、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阻止或举报属实者(视情况予以20-200元现金奖励);8、善于钻研,有技术突破者(视情况予以50-1000元现金奖励);9、在外做好事,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获得相应信函、锦旗等书面证明者,视情况予以20-200元现金奖励)。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并可申报晋职或工资标准晋级。
1、在创造利润、造就人才两个方面有重大贡献,积极开拓经营范围,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2、解决重大经营难题。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4、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贡献;5、对改革公司管理、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6、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显著者;7、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8、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者;第二条惩罚惩罚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
一、经济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并酌情扣除当月部分浮动工资。
1、公司开会无故迟到、不退、违反其他会议制度;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作组织的各项活动;3、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4、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5、未打招呼,随便带陌生人进入办公区域;6、行为不检点、语言经常不文明;7、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8、工作时间看小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岗位浮动工资。
1、经济处罚3次以上者;2、在工作时间,与同事之间或外人发生激烈争吵,影响他人工作者;3、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者;4、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工作进度不及时汇报;5、未经领导允许,工作中脱岗(半小时)办私事;6、未经许可私自打长途电话;7、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8、擅自开启或使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仪器或设施等;三、严重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并停开3个月岗位浮动工资。
1、受过3次(包括3次)警告以上;2、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3、因工作服务质量差,给公司造成声誉和经济损失,别客人投诉到公司者;4、随意用、拿公司物品,数额较大者(50元以上);5、不爱惜公物及设备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6、利用职权报复他人;7、违反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行为较严重的;四、记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予以降职(或降低工资等级),并停开半年岗位浮动工资。
1、对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和个人不及时汇报;2、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3、经过指正,员工仍视制度而不顾的行为;4、违反公司其他制度、规定较为严重行为;5、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作出决定或对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
五、记大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重新试用3个月,期间工资待遇按照试用期员工标准发放。
1、一年内受过两次严重警告;2、工作玩忽职守,造成公司和名誉损失;3、故意说假话,做假事,造成不良影响;4、发现公司物品被偷或设备被损坏,不及时上报;5、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