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门店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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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门店质量管理员安全规范文

药品零售门店质量管理员安全规范文

药品零售门店质量管理员安全规范文一、建立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1.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和职责分工,在门店内设立质量管理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2.制定并完善门店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药品保管、使用、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规范要求。

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1.门店应当合法取得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并定期进行更新。

2.门店要求所有销售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以确保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业要求。

3.门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进货渠道,药品采购应从合法渠道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门店在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要求使用,不得随意更换药品包装或标签。

5.门店应当建立药品保管制度,确保药品存放在干燥、通风、清洁的环境中,避免污染和感染传播。

6.门店应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禁止存放过期药品,及时清理检查药品库存,确保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安全。

三、加强员工培训与管理1.门店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药品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药品质量安全的意识和知识水平。

2.门店应建立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药品质量管理相关的工作经验。

3.门店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门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知识和质量管理业务能力的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加强药品销售管理1.门店应建立严格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2.门店销售人员应严格执行实名制销售,核实顾客的身份和需求,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处方药品。

3.门店销售人员应认真执行药师指导,向顾客提供正确的药品使用和注意事项,避免误用和滥用药品。

4.门店销售人员应主动询问顾客的过敏信息和健康状况,提供相应的药品咨询和建议。

5.门店应建立购药记录,记录每一笔销售的药品信息和顾客的相关信息,便于追溯和回访。

五、加强药品质量监督和反馈1.门店应与相关监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和掌握药品质量监督和管理的最新政策和要求。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1. 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1 确定供应商评估标准连锁药店应该建立完善的供应商评估标准,评估供应商的质量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生产工艺、资质认证等情况。

对合格的供应商建立固定的采购关系,并定期进行评估。

1.2 采购程序采购程序应明确采购人员的职责分工、采购流程、采购资金来源、采购合同签订等流程,确保采购活动合法、规范、透明。

1.3 采购验收采购验收程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规定,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检验,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2. 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2.1 药材储存药材储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储存管理规定,对药材进行分类储存、定期清点、定期检查,保证药材的安全、清洁,防止受潮、霉变等情况。

2.2 药品储存药品储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储存管理规定,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定期清点、定期检查,保证药品的安全、无毒、无害、无污染。

3. 建立药品销售管理制度3.1 药品销售药品销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销售管理规定,对客户的药品需求进行识别、核对有效证件,保证药品合理使用。

3.2 药品咨询连锁药店要建立健全的药品咨询服务制度,对客户提出的药品疑问进行及时、准确的解答,保证药品使用安全。

4. 建立药品质量跟踪管理制度4.1 质量跟踪连锁药店应该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进行追溯,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2 投诉处理连锁药店要建立健全的药品投诉处理制度,对客户投诉的药品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客户合法权益。

5. 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连锁药店要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法律法规知识、药品质量管理知识、药品知识等,提高管理人员的药品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6. 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连锁药店要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包括供应商评估、采购记录、销售记录、质量跟踪记录、投诉处理记录等,记录全面、清晰,对药品质量进行跟踪、追溯、分析,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药品连锁公司门店管理制度

药品连锁公司门店管理制度

药品连锁公司门店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连锁公司门店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 各门店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

二、门店管理1. 门店布局与环境1. 门店应合理规划药品陈列区、咨询区、收银区等功能区域,确保顾客购物体验。

2. 保持门店环境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特别是药品存放区域。

2. 药品采购与存储1. 门店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司统一的采购流程,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 药品应按类别、性质妥善存储,避免交叉污染,特殊药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

3. 销售管理1. 销售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对顾客提供准确的药品信息和用药指导。

2. 确保药品销售过程符合规定,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或未经批准的药品。

4. 咨询服务1. 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药品使用方法、剂量、不良反应等。

2. 对于需要长期用药的顾客,建立健康档案,提供跟踪服务。

三、人员管理1. 员工培训1. 新员工入职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包括药品知识、操作规程等。

2. 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2. 工作纪律1. 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 严禁在工作中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私人事务。

四、财务管理1. 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确保收支两条线清晰。

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防止财务违规行为。

五、监督与考核1. 建立门店考核机制,定期对门店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零售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在药品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是零售连锁药店的首要任务。

为此,本文将重点探讨零售连锁药店应采纳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质量管理原则1. 产品质量标准:零售连锁药店应与药品供应商合作,建立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明确产品质量要求,并对各类药品的产地、生产过程、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

2. 货架管理:药品存储管理是确保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零售连锁药店应建立科学的库房管理制度,规范药品货架的布局,采取先进的温湿度监控设备,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中储存。

3. 进货检验:零售连锁药店应建立完善的进货检验制度,对进货药品进行全方位的质量检验,包括药品标签、包装完好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的验证,以确保进货药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4. 售后服务:合理有效的售后服务是零售连锁药店赢得客户信赖的关键。

药店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对客户投诉进行调查处理,从而有效改进医药服务质量。

5. 培训与教育:零售连锁药店应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药店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知识、药品存储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以确保员工的专业素质能够满足客户需求。

三、质量管理措施1. 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零售连锁药店应与合格的药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明确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定期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评估,以确保供应商的质量控制能力。

2. 药品储存管理:零售连锁药店应制定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药品要求。

对库房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定期校准温湿度监控设备,对不合格的药品进行及时处理。

3. 药品检验与监控:零售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检验与监控体系,对进货药品进行全面的检验。

采用有效的检验方法和仪器设备,对药品进行质量抽样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和处理措施。

4. 客户投诉处理:零售连锁药店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客户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药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店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提高药店管理水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店,包括连锁药店、单体药店等。

药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控制,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四条药店应当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测,确保药品符合药典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加强对药品的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的监管,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

第二章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药店应当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工作。

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药学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药品质量控制工作。

第六条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药品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

第七条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规,加强对药品的监督和控制,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八条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药店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和工作计划,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度文件、流程控制等,确保药品的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符合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责任,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保证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避免药品受潮、受热等情况导致药品质量问题。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销售的监管,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销售,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四章药品质量安全控制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控,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测,确保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情况,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范文(5篇)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范文(5篇)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销售人员。

5、内容:5.1、门店营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依法销售药品;5.2、门店应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不得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店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和超范围经营药品。

不得为他人以本门店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不得销售假劣药品;5.3、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考核,同时对营业员进行健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5.4、门店须配备票据自动打印机和电子扫描枪,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

在柜药品实现条码管理,销售药品时,营业员应为顾客提供自动打印机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产地、数量、批准文号、批号、价格、金额等内容;5.5、处方药销售必须凭医师处方,并经执业药师处方审核方可调配;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每人每天购买量不超过____个独立最小包装;5.6、药品销售过程中应正确宣传,不得夸大药品功效5.7、不得采用搭售或买药品赠药品、买药品赠商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5.8、不得采用邮购,互联网交易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6、相关表格:销售凭证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为规范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工作,保证药品销售安全和合法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门店的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工作。

三、药品采购管理1.门店应当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的程序和要求。

2.门店应当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等内容。

3.门店应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连锁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连锁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药品采购管理为了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特制定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1 供应商选择在进行药品采购前,需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1.2 采购计划与执行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规格、质量标准等信息。

按照计划进行采购,并及时跟踪和调整。

二、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验收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特制定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2.1 验收标准与流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定药品验收标准及流程。

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

2.2 验收记录建立验收记录,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以及验收结果和验收人员签名。

三、药品储存管理为确保药品储存安全、有效,特制定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3.1 储存条件根据药品的特性,设定适宜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避光等,确保药品质量稳定。

3.2 库存管理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账目与实物相符。

根据药品销售情况及时调整库存,防止药品积压和过期。

四、药品陈列管理为提高顾客购物体验,特制定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4.1 陈列标准与布局根据药品分类和顾客需求,制定陈列标准和布局。

合理安排药品陈列位置,突出品牌和品种特点。

保持陈列整齐、美观,方便顾客选购。

4.2 陈列更新与调整根据药品销售情况及时更新和调整陈列,确保陈列与市场需求一致。

对陈列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不断优化陈列方案。

五、药品销售管理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特制定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5.1 销售规范与流程明确药品销售规范与流程,确保销售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销售人员需了解药品知识,为顾客提供专业建议和指导。

5.2 销售记录与报告建立销售记录和报告制度,详细记录销售数据和顾客反馈信息。

定期分析销售数据,了解市场需求和趋势,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六、药品售后服务管理为提升顾客满意度,特制定药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的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顾客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店,包括连锁药店和独立药店。

第三条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应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药店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五条药店应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第六条药店应建立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第七条药店应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药店应设立服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店的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第九条药店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应由专门的负责人负责,负责协调和组织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药店服务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修订和完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员工培训;(三)收集和分析顾客投诉情况,做出及时反馈和整改;(四)定期进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五)向公司管理层提供服务质量报告。

(三)负责顾客投诉处理,及时解决问题;(四)协助顾客解决药品使用问题。

第三章工作流程(四)顾客付款和药品交付;(五)顾客离店。

(一)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三)细致核对药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无误;(四)耐心回答顾客问题,解决顾客疑虑;(五)对顾客提出的投诉进行记录、反馈和整改。

第十五条药店应建立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包括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和回访等环节。

第十六条药店对顾客投诉应及时做出回应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顾客。

第四章员工培训第十七条药店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员工培训应包括以下方面:(一)药品知识和使用技巧;(三)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十九条药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包括新员工培训和在职员工培训。

第五章评估和改进第二十条药店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包括对顾客满意度和服务过程的评估。

第二十一条药店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并及时和有效地进行改进。

第二十二条药店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的反馈机制,接受顾客的意见和建议。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方针1.药店的质量方针应明确提出,以保障患者健康和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宗旨,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和药品安全。

2.药店应确立质量目标,并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1.药店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指定负责人,负责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2.所有员工应接受质量管理培训,了解质量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执行工作。

三、药品采购和验收1.药店应建立明确的药品采购程序,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2.药店应对到货的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是否符合药典和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药品储存和保管1.药店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安排药品的储存和保管,确保药品质量不受损害。

2.药品应按照药物分类和有效期限进行分区存放,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库存的药品安全有效。

五、药品销售和服务1.药店应合法销售药品,确保药品质量跟踪和追溯。

2.药店应严格执行医生处方药的销售规定,保护消费者隐私,防止虚假药品的流入。

六、不良反应和药品投诉处理1.药店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记录、报告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和投诉事项。

七、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1.药店应定期评估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药品和服务的质量。

2.药店应建立质量改进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情况。

八、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遵守1.药店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2.药店应定期了解和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及时对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是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药店应严格执行,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药店的长期发展。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检查、考核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检查、考核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规范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提高药店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连锁药店总部及各门店的质量管理、检查与考核工作。

三、职责分工1.连锁药店总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及检查、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对各门店的质量管理检查与考核工作;汇总分析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意见。

2.门店: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配合总部开展质量检查与考核工作;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质量管理检查1.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库存管理等方面。

2.检查方式: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门店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3.检查流程:制定检查计划→现场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汇总分析→整改通知→整改反馈。

4.检查标准:参照国家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五、质量管理考核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门店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的情况、员工质量管理意识与操作技能等方面。

2.考核方式:采用评分制,对门店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照评分结果进行奖惩。

3.考核流程: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评分统计→结果反馈→奖惩措施。

4.考核标准:依据总部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检查、考核标准,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核指标。

六、记录管理1.质量管理检查与考核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2.记录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和追溯。

3.对于检查和考核结果,应建立台账,定期汇总分析,以便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七、奖惩措施1.对于在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门店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对于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门店或个人,应进行整改通知和约谈,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多次违规的门店或个人,应进行处罚或追究责任。

3.奖惩结果应记录在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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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购进。

二、药品必须从总部委托配送方江西**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购进,不得自行从其它渠道采购药品。

二级药店不得购进限制类药品。

三、门店应当按照总部核定的具体品种存储限量,及时向总部报送要货计划,要货计划应做到优化存储结构、保证经营需要、避免积压滞销。

四、购进药品要依据配送票据建立购进记录,票据或购进记录应记载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家、有效期至等内容。

票据或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五、门店应当收集、分析、汇总所经营药品的适销情况和质量情况,收集消费者对药品质量及疗效的反映,及时向公司配送中心反馈,为优化购进药品结构提供依据。

一、门店应设置专门的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对**公司配送药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二、质量验收人员应是药学中药学相关学历并经岗位培训,考垓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质量验收员必须依据**公司的送货凭证和总部电脑数据生成单,对进货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厂名、批号逐一进行核对,并对其包装进行外观检查。

1.仔细点收大件,要求送货凭证与到货相符;2.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药品破碎,短缺等问题;二级药店验收员验收时,发现有限制类药品应立即退回**公司。

四、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退回**公司并向公司质量部报告。

五、实物与总部数据和**公司不符时,及时填写退货,经总部后审核后按退货程序处理。

五、进口药品除按规定验收外,应有加盖**公司质管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药品要有中文标签。

六、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必须双人验收并签字,其进货凭证应专门保存。

(须有资质企业)七、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送货凭证的相应位置签字,并留存相应凭证联按购进记录的要求保存,送货凭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八、对生物制品等冷链产品的验收(一)检查运输药品的冷藏车或冷藏箱、保温箱是否符合规定,对未按规定运输的,应当拒收。

(二)查看冷藏车或冷藏箱、保温箱到货时温度数据并保存记录查验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确认运输全过程温度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三)符合规定的,将药品放置在符合温度要求的冷藏柜。

(考虑小规模实际情况,在冷链运输车上验收,验收完直接进入冷藏柜,无须进待验区)(四)收货须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生产企业、运输工具、到货时间、到货温度、收货人员等。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

二、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并按药品的品种、用途分类摆放,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三、上架药品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对重点品种予以记录。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尽快向质管部汇报。

四、危险药品不得陈列。

如需要陈列,只能陈列空包装。

五、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

饮片斗前应正名正字。

六、处方药严禁开架自选。

七、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八、阴凉处储存的药品应置于温度为20℃以下的设施中储存。

九、生物制品等冷藏保存的药品,应当置于自动控制在2-8℃的温度的专用冷藏柜,在冷藏柜存放时药品保持与柜壁的距离,防止药品冻裂。

九、陈列的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而发生化学变化,导致药品变质。

十、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上架陈列、销售。

一、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门店药品养护人员,对库存、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

二、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医药学相关中专学历,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陈列条件与保存环境,每天上、下午两次在规定时间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采取措施予以调整。

四、对在冷藏柜存放的药品要进行单独养护,注意冷藏柜的温度报警,如发现报警即时采取措施,保证冷藏柜正常工作,每天最少一次记录冷藏柜实际温度五、每月对店内陈列、储存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复查处理。

六、养护与检查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七、对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八、定期向总部质量部门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陈列药品的质量信息。

九、对待处理、不合格及质量有疑问药品,应按规定隔离存放,建立相关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等事故发生。

十、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工作,并配备相应设备。

一、应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品的销售,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实行处方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处方药、中药饮片及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易制毒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

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专柜专区陈列四、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五、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审方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有药师、中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七、特殊管理药品的调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八、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门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九、含麻药品按处方药管理销售,凭处方和身份证购买并每次销售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包装。

十、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2)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3)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四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4)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应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应在小包上注明煮煎服用方法。

(5)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再投药给顾客。

(6)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

一、拆零药品:指门店所销售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门店须设专门人员负责药品拆零销售。

拆零人员业务受质管员指导。

三、门店须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如天平、药匙、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拆零用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

四、药品拆零前,应先检查外观质量,如发现质量可疑及性状改变的不可拆零销售。

应立即封存,报告质管员或门店经理,妥善处理。

五、拆零销售剩余的药品应立即封口,保持原包装,并集中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尽量将剩余药品装入原瓶,注意防潮,并保留原包装。

六、拆零销售药品不能保留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拆零药店等内容。

七、拆零药品应做好拆零记录,一般保存2-3年。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不合格的拆零药品上柜销售,发现一个品种,即在半年考核中处罚。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完整性,保证企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记录和票据的设计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公司质量管理部统一审定、印制、下发。

使用部门按照记录、票据的管理职责,分别对管辖范围内的记录、票据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2)记录、票据由各岗位人员负责填写,由各部门负责人每年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管。

(3)记录要求:1、本制度中的记录仅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

2、质量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A、质量记录格式由质量管理部统一编写;B、质量记录由各岗位人员填写;质量记录要字迹清楚,正确完整,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应划一横线后在旁边填写,并在更改处盖本人名章,具有真实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实行计算机录入数据的质量记录,签名部分应手工签章,以明确责任;(4)购进配送票据、养护记录、处方记录等分别按相应制度保存一定年限,不得遗失、丢弃结合公司信息管理制度,门店要配合质量部收集公司内外环境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因素,主要包括①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等;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公告及药品监督抽查公告;③市场情况的相关动态及发展导向;④药品供应单位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及质量保证能力;⑤公司内部各环节围绕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各个方面形成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⑤客户的质量查询、质量反馈和质量投诉等。

门店应定期将质量信息报质量管理部,经质量管理部分析汇总后,以质量信息传递报告单的方式传递至执行部门门店药品的质量查询:①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标黄色标牌,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暂停发货及销售,通知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员下达“药品停售通知单”,立即进行复查。

②复查确认无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签发“解除停售通知单”,去除待验标志,恢复发货并通知销售员;③复查确认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将药品移至不合格药品区,标示不合格品标志(红色标牌),并于质量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向供货企业提出质量查询。

(1)为规范药品的销售后质量管理,认真处理药品的质量问题,确保及时发现、消除质量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销后的药品因质量问题,而由顾客提出的质量查询、投诉、情况反映等,均属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3)质量事故具体指药品经营活动各环节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异常情况,根据公司划分的事故级别门店应分别在不超过24小时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发生事故后,发生单位或个人要抓紧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制止、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事故调查为根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4)接到药品质量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要有调查、研究、落实的措施,能立即给予答复的不要拖到第二天,客户反映药品质量问题的意见必须认真处理,查明原因,一般情况下,一周内必须给予答复。

(5)经核实确认药品质量合格,应在确认后24小时内通知恢复销售,并通知销售部解除该药品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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