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规范文件[001]
公司人事制度编号规则

公司人事制度编号规则
公司人事制度编号规则是为了方便管理和查阅人事制度文件,在制定人事制度文件时可以采用一定的编号规则。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编号规则示例:
1. 文件种类编号:
- 人事制度类文件以“RSZ-”开头,表示人事制度。
- 人事流程类文件以“RSL-”开头,表示人事流程。
- 人事通知类文件以“RSN-”开头,表示人事通知。
2. 文件分类编号:
- 公司级别的人事制度文件以“001-”开头,表示公司级别。
- 部门级别的人事制度文件以“002-”开头,表示部门级别。
- 岗位级别的人事制度文件以“003-”开头,表示岗位级别。
3. 文件内容编号:
- 人事制度文件按照内容进行编号,例如:001-001,表示公司级别的招聘制度;002-001,表示部门级别的薪酬制度。
- 人事流程文件按照流程进行编号,例如:001-001,表示公司级别的招聘流程;002-001,表示部门级别的请假流程。
- 人事通知文件按照发布顺序进行编号,例如:001-001,表示公司级别的通知号1;002-001,表示部门级别的通知号1。
4. 文件版本编号:
- 人事制度文件每次更新都需要有一个版本编号,可以使用“V1”,“V2”等方式进行区分,例如:001-001-V1,表示公司级别的招聘制度的第一个版本。
通过以上的编号规则,可以方便地管理和查阅人事制度文件,同时也保证了文件的一致性和有序性。
这样,在日常的人事管理中,可以通过编号快速找到相应的制度文件,对于员工和管理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精选3篇)

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精选3篇)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篇1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
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文件

某公司人事治理规章一、总则为规范本公司职员治理,特定本规则。
本公司职员治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按本规则办理;本规则所称职员,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二、雇用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按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 3个月,作业员试用 40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刻。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下列表件:(一)户口本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服务单位的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最近 3个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保证书。
(五)人事资料。
(六)抚养亲属申报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五)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六)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九)未满 15岁者。
职员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比见下表。
(二)从业人员晋升方法另订。
职位(等)及职称配置表幕僚、治理、业务体系生产体系职阶备注主管人员非主管人员主管人员非主管人员一董事长二总经理三副总经理经正多核派代理或代理四经理高级治理师厂长高级工程师上一职阶的主管职务者五副理治理师副厂长工程师其职责概视六主任、组长助理治理师组长助理工程师同上一职阶处理。
七业务员、办事员班长技术员助理技术员八助理员作业员三、保证本公司聘用职员应首先办理保证手续。
公司人事管理规则

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一、目的与范围本规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流程和规范,以维护公司的秩序和稳定。
二、入职与离职入职流程1.员工入职前需完成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
2.填写完整并提交入职所需的各种资料及表格。
3.熟悉公司的组织架构、人事政策和规定。
离职流程1.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主管递交书面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原因。
2.主管审核后,提交人事部门处理离职手续。
3.员工需办理离职手续,清退公司所有物品。
三、薪酬与福利薪酬管理1.薪酬由公司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和市场行情制定,员工应按时领取工资。
2.涉及加班、补贴等情况的薪酬调整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福利待遇1.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福利调研,根据员工需求不断优化福利政策。
2.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餐补、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
四、绩效考核1.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对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
2.基于绩效评估结果,公司将对员工进行薪酬调整和职业发展规划。
五、培训与发展1.公司将制定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指导。
2.鼓励员工自我提升,公司将支持员工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
六、纪律与奖惩1.员工需遵守公司纪律规定,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的处理。
2.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奖励或惩罚,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
七、其他事项1.公司保留对本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的权利,将通过内部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员工。
2.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公司人事规章制度

公司人事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员工的种族、性别、宗教、年龄、性取向等个人特征。
第三条公司在招聘、录用员工时,应当依法进行,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者收取费用。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机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或者随意扣减员工工资。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制度,公平公正地评定员工的工作表现,依据评定结果进行奖惩。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关怀机制,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健康保障和心理辅导服务。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离职机制,依法处理员工的离职手续,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员工的人事档案,保障员工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人事管理中的问题,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向员工披露相关的人事管理信息,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责任制,明确人事管理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保障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人事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改进机制,根据评估和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人事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宣传机制,加强对员工的人事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是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规范,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力求建立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的内容包括员工招聘、员工入职管理、员工离职管理、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培训发展、员工考核评估、员工纪律和奖惩等方面。
第二章员工招聘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招聘员工,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招聘。
第六条招聘岗位应符合公司组织结构的需要,招聘条件应明确,招聘岗位应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第七条招聘工作应当采取全面、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正当竞争以及利用权力、职务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招聘。
第八条招聘公告应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站、公告栏等地,明确招聘岗位和条件,以及报名截止日期和联系方式。
第九条招聘人员经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后,经相互协商一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录用。
第十条公司应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帮助他们适应公司文化和工作环境。
第三章员工入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对新员工进行入职管理,及时办理员工的入职手续。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时,应填写准考证、入职报告等相关文档,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必要材料。
第十三条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应为新员工办理医保、社保等相关保险,并安排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第十四条入职期间,公司应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辅导和帮助,保证他们能够顺利融入工作环境,并为新员工指派专门的导师进行帮助和指导。
第四章员工离职管理第十五条员工离职分为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
主动离职是指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提出离职,被动离职是指公司因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出现工作纠纷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员工主动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与公司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人事管理规章

人事管理規章人事管理规章第一章總則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人事管理工作,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章的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本规章的内容包括招聘、考核、晋升、薪酬、培训、福利、奖惩等方面。
第五条员工在入职前应了解并遵守本规章,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规章的修订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生效。
第二章招聘選配第七条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人力资源部门将人才招聘信息发布于公司官网、招聘网站等,以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招聘。
第八条招聘应征者需提交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接受公司的合法审核。
第九条公司组织面试时应以能力为导向,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录用人员需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能力和资质。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时,应签订有关劳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岗位的特殊性进行调整。
第三章考核晋升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以衡量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员工薪酬、晋升、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公司将根据绩效评定结果,择优晋升符合条件并具备发展潜力的员工,晋升规程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三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员工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成果可作为晋升的加分项。
第四章薪酬待遇第十四条公司实行绩效工资制度,薪酬总体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组成。
第十五条公司将合理制定薪酬水平,保证员工的薪资与市场相适应。
员工的薪酬将根据绩效、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浮动调整。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员工薪酬档案,并定期核对和更新,确保薪酬的准确、公正、透明。
第五章培训合同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第十八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培训资源,制定培训计划和安排,保证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公司人事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幸福感,制定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二、招聘1.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岗位要求,制定招聘计划。
2.招聘工作需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3.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录用等环节,每一环节都需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标准。
三、入职1.新员工入职前需提供相关证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公司的入职培训。
2.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文化、制度规定、工作职责等,新员工需全面了解并遵守。
四、在职管理1.员工需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和规定,不得早退晚到,不得乱用工作时间。
2.岗位责任清晰,员工需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内容。
3.员工需遵守公司的纪律规定,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4.离职流程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员工需提前告知离职意向,如有竞业限制协议需遵守。
五、绩效考核1.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2.员工需配合绩效考核工作,主动接受领导评价,同时提出个人发展意见。
六、奖惩机制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激励。
2.对于违纪违规的员工,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七、员工福利1.公司将提供员工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2.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将提供相关培训和发展机会。
八、附则1.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布。
2.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本规定,违者将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请所有员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秩序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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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治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治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职员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第一条本公司所需职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专门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职员的聘用,依照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打算,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职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职员。
第二条职员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职员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刻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二)交登记照片五张;(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第一条本公司职员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
新进职员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
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职员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
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职员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之保证人如发觉不妥时可随时告知被保人在规定限期内换保,在换职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职员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如未发觉任何弊端时才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
五、职务行免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会核定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按新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六、迁调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员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职员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职员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职员接到调迁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职员由于所管事件物特不繁杂,无法如期内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职员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方法报支旅费。
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
搬运家具之运费,可依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职员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在准延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迁职员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七、解职第一条本公司职员之解职分为“因此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职员死亡为“因此解职”,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规定给抚恤金。
第三条本公司职员退休给予退休金,其方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职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为必要停职者;(二)因病延长之假期超过6个月者;(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命令停职。
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二)因病被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即被资遣或命令退休;(三)因案被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职或解雇,但经侦查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职员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职员,其方法另定。
第九条本公司职员离职,除“因此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八、服务第一条本公司各级职员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职员应同意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本公司职员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职员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本公司职员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职员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播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阻碍风纪之情况。
第十条本公司职员出勤治理应依职员出勤治理方法之规定办理,职员出勤治理方法另订之。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治理方法规定办理,加班治理方法另订之。
九、交接手续第一条本公司职员交接分为:(一)主管人员交接;(二)治理人员交接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之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之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不造册办理移交:(一)单位人员名册;(二)未办及未了事项;(三)主管之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不造册办理移交:(一)所经管之财物事务;(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主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之交接,如发生争吵应由监交人述明通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所有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上述第三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上述第四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所有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表册逐项点收清晰,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如有特不缘故,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十天内交卸清晰,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十、请假休假治理规定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一)节假日:1. 元旦;2. 春节;3. 妇女节(限女性);4. 劳动节;5. 国庆节。
(二)其他经公司决定之休假日;第二条职员请假分下列七种:(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14天为限;(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三)婚假(均包括节假日):1. 职员结婚可请婚假3天;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四)产假(均包括节假日)1. 职员生育可请假90天,晚婚产假加15天,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5天;2. 配偶分娩可休假10天。
(五)丧假(包括节假日):1. 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丧亡可请丧假3天;2. 兄弟姊妹及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2天;3.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此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不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不给予特不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之薪金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之核准权限如下:(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二)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总监或副总经理核准;(三)经理级人员由总监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职员因执行职务所生之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
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金,1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二)病假逾期能够用未清事假之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不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