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总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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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5.12”汶川大地震使中江县境内集镇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继光镇震感强烈,并造成全镇少量人员伤亡和部分建筑物、设施损毁,打破了城镇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抗震救灾的一系列指导精神,全力做好受灾地区城镇和乡村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未来3年内的首要工作。

随着城乡统筹步伐的加快,小城镇的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德阳市作为四川省三个统筹城乡配套改革试点市之一,试点所明确的政策、方针和措施,对区域内的城镇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历史机遇。

为抓住机遇,加快继光镇的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城镇用地布局,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强化规划管理。受中江县规划与建设局委托,我公司承担了“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编制任务。

规划项目组于2009年6月初进场,进行了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各类调研,与中江县规划与建设管理局、继光镇各部门领导、专家多次交换意见,并反复调整、修改,最终形成本次总规方案。主要成果如下:一、规划文字

1.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

2.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2009—2030)说明书。

3.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2009—2030)基础资料汇编。

二、规划图纸主要图纸:

●镇域综合现状图

●镇域总体规划图

●镇区综合现状图

●用地布局规划图

●近期建设规划图

●道路工程规划图

●管线综合工程规划图●防灾减灾规划图

其它相关分析图纸

●区位分析图

●旅游发展规划图

●功能结构规划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次规划是继光镇域范围内村庄和城镇建设规划的依据,对城镇建设具有法律性指导作用。

第二条:本文本与各级现行有效法规共同使用。

第三条:本规划内容包含镇域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两个层次,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规划图纸。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2、《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四川省村镇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其《补充规定》;

5、《中江村镇体系规划》(2006-2020);

6、《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7、《中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2009-2015年;

远期规划:2015-203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覆盖整个镇域范围,总面积5168ha。

第七条:继光镇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八条:本规划由中江县人民政府审批,中江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由继光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九条:规划目标

全面恢复继光镇城乡居民的生活生产,加强生态建设,建设宜居宜憩城镇;建立和谐的城乡关系,全面提升居民享受城市文明的水准,推动城镇化进程;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强化其区域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的地位;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继光集镇建设成为有规模的工业基础、市场经济活跃、第三产业发达、生态符合规律、人文社会和谐的农业旅游型城镇,从而带动全镇乃至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三章镇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十条:第一产业主要发展高效农业和规模型农业,建设优质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第十一条:第二产业主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适度发展其余加工业。

第十二条:第三产业大力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体验式乡村旅游及商品贸易。第十三条:布局结构:构建“一核、三轴、三区”总体格局。

“一核”:指继光城镇建设区,是全镇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是公共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区。

“三轴”:是指罗桂公路主要产业发展轴线,同时串联西部和南部两个经济区,同时规划提升兴旺——袁家桥——石马——高石——团碑一线

村道及铜梁——石马——白寨——严新一线村道作为镇域两条产业发展副轴线。

“三区”:指北部以禽畜养殖为主的经济区、西部商贸服务、旅游观光区、南部绿色水果和经济林木种植经济区。

第十四条:经济增长目标:近期GDP年均增长13%~14%,2015年GDP 可达3.7亿元,2016年至2030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低于9%~10%,预计2030年镇GDP近14亿元。

第十五条:结构调整目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一产业比重稳中有降,第二产业小幅上升,第三产业比重逐渐上升,到2030年,三产产业结构调整为35:30:35。

第四章镇村体系规划

第十六条: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镇域总人口到2030年为2.78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38%,城镇人口达到1万人。

第十七条:镇域体系形成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极结构。

一级中心镇:继光城镇——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区人口规模1万人,用地规模约99.41ha。

二级中心村:石马村、长乐村、新天村、绵竹村、新堰村——是农村的片区中心,为周围2—3个基层村和分散的农村居民点生产生活服务。

三级基层村:金房村、长叭沟村、严新村、新高村、白寨村、继光村、团碑村、高石村、钢梁村、袁家桥村、兴旺村——本村的主要居民点和生活服务场所,以居住和农业生产为主。第十八条:镇域农村聚集点形成农村新型社区--农村集中聚集点两极结构。

1、农村新型社区:承担服务半径内农业人口聚居功能,配套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功能及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于辐射区域。

石马社区:聚居人口1500人,社区规模12ha。辐射范围:钢梁、袁家桥、兴旺、白寨、继光、高石。

长乐社区:聚居人口2000人,社区规模16ha。辐射范围:团碑、新堰。

新天社区:聚居人口2000人,社区规模16ha。辐射范围:金房、长叭沟。

绵竹社区:聚居人口1500人,社区规模12ha。辐射范围:严新、新高。

新堰社区:聚居人口1000人,社区规模8ha。辐射范围:长乐、团碑。

2、农村集中聚集点:按农业生产半径进行农村集中聚居点的布置。按照聚居点规模进行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整体提高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水平。

石马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400人,总用地3.2ha。

新天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500人,总用地4.0ha。

长乐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400人,总用地3.2ha。

绵竹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400人,总用地3.2ha。

新堰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400人,总用地3.2ha。

金房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720人,总用地5.76ha。

长叭沟聚居点:共聚居人口720人,总用地5.76ha。

严新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720人,总用地5.76ha。

新高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720人,总用地5.76ha。

白寨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720人,总用地5.76ha。

继光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900人,总用地7.2ha。

团碑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900人,总用地7.2ha。

高石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720人,总用地5.76ha。

钢梁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900人,总用地7.2ha。

袁家桥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900人,总用地7.2ha。

兴旺村聚居点:共聚居人口900人,总用地7.2ha。

第十九条:农村聚集度:2015年为50%,2030年为90%。

第五章镇域空间管制

第二十条:继光镇域土地利用控制层级,主要分为三个层级:禁止建设区域、限制建设区域、适宜建设区域。

1、禁止建设区域主要包括:主要包括罗桂路非镇区段两侧各30米区域,镇区段各10米区域;继光水库及其他河流和堰渠设防区;地下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规划继光镇35KV变电站周边20m宽隔离绿带,110kV 线路控制25m宽高压走廊;35 kV线路控制15m宽高压走廊;继光故居及烈士墓历史遗存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范围;镇域基本农田保护区。

2、限制建设区域:主要包括镇域一般性农业生产区域、河流绿化带、城镇绿化隔离带、历史遗迹控制建设区。其中,继光水库两侧各50m生态控制线。

3、适宜建设区域主要包括继光城镇区、5个新型社区,16个集中聚居点等,应本着集约、集中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合理建设。

第二十一条:土地利用管制要求

1、禁止建设区:严格控制,除直接用于生态防护林和基础设施的管理养护设施之外,不得建设任何形式的建构筑物。

2、限制建设区:除区域性基础设施、生态防护和基础设施养护设施、经论证许可后的镇域市政基础设施、旅游服务的配套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外,不得建设任何形式的建构筑物,现有农业散居人口应引导其向各聚居点集中,除新型社区和聚居点外不再安排新的住宅建设用地。

3、适宜建设区:应本着集约、集中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合理建设。

第六章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二条:镇域以省道罗桂路为主骨架,其他公路由这这条公路发散的树枝状公路网系统,结合乡道、村道建设,形成镇域路网骨架。

第二十三条:改造罗桂路,路基宽度16m;改造继高路、兴石路、石广路、继左路,路基宽度相应提高。

第二十四条:继光镇区规划一处乡镇客运站,设置乡镇公交并在各新型社区设置停靠点,公交服务范围覆盖整个镇域。

第七章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二十五条:供水规划:镇区、各个中心村规划新建水厂或给水站;有条

件的集聚点可以纳入镇区、中心村集中统一供水,没有条件的集聚点增加水井集中统一供水。镇区水厂,水厂供水规模3000 m3/d。各个中心村给水站,供水规模:石马中心村350m3/d,长乐中心村450 m3/d,新天中心村450 m3/d,绵竹中心村350 m3/d。各水源均采用地下水。

第二十六条:排水工程规划:镇区由规划的继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000 m3/d。镇域内其它几个中心村日产生活污水120~240 m3,使用生活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将尾水用作灌溉农田。各聚居点生活污水使用沼气池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电力工程规划:规划继光新建35kV变电站一座,为全镇域服务。

第二十八条:邮政、电信规划:规划在继光镇建设1个邮政支局,各中心村设1个邮政代办点。规划在继光镇建2个电信分局,并将通信线路敷设至各中心、集聚点。

第二十九条:能源:鼓励利用清洁能源,规划从龙台引入气源,为全镇服务。

第三十条:广播电视规划:在继光镇设一个广播电视站,节目源主要来自中江县广播电视局。改造现有CATV网络,变同轴电缆传输为光缆传输,在网络结构上,中期采用光纤传输光电混合HFC结构的有线电视网,远期实现全数字、全光纤化。

第八章镇域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

第三十一条:镇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三十二条:镇域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污水经统一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第三十三条:地表水应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中规定的Ⅲ类标准。

第三十四条:水源保护区严格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划分。

1、饮用水水源保护禁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不低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Ⅱ类标准;

2、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Ⅱ类标准;

第三十五条:固体废弃物

①城镇粪便:粪便按1kg/人·d计,近期城镇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由环卫专业队伍运往农村,远期进入城镇污水厂集中处理。

②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8kg/人,处理原则卫生填埋和焚烧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

③城市其它固体废弃物

工业垃圾:运至德阳市危险固废填埋场进行固化填埋。

建筑垃圾:采用低洼地段填埋和作为回填土相结合的方式。

医院垃圾:以集中焚烧为主,杜绝填埋。

第三十六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治噪声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远期全镇声环境按功能分区达到国GB3096—93家标准。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昼间≤55dB,夜间≤45dB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镇区每300—500m设一座公厕;商业街每隔25—50m,交通干道每60—80m,一般道路每80—100m设置1个果皮箱;垃圾收集点按服务半径不大于70m左右设置。商业街每隔25-50m设置1个,交通干道每60-80m设置1个,一般道路每80-100m设置个。城市垃圾全面实现袋装化。在镇区、中心村各设置垃圾收集站。

第三十八条:继光镇为地震基本烈度7.0设防区。学校,医疗设施的建设则必须按8度设计抗震烈度设防。新建工程应按国家《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进行抗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要求和设防标准。

第三十九条:村镇建设布置建筑物和设施时,应选择抗震有利的场地和地基,严禁在断裂、滑坡等危险地震地带和由于地震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地区选址。第四十条:规划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运动操场、乡村开敞空间等空地作为紧急避难疏散场地,避震疏散场地疏散半径在500m以内,并提供临时用水、照明设施及临时厕所。利用中小学校作为固定避难疏散场地,避震疏散场地疏散半径在2公里以内,应设置标示标牌、避震疏散人员的栖身场所、生活必需品与药品储备库、消防设施、应急通信设施与广播设施、临时发电与照明设备、医疗设施。规划以城镇主干路作为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的主要救援通道,救援通道须保证震后7m以上的宽度。

第四十一条:根据《中江县村镇体系规划》,继光镇的河流及渠道按20年一遇设防。

第四十二条:防洪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因地制宜、以防为主的方针,同时与水系的流域防洪、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绿化相结合,并要做好相互协调工作。

第四十三条: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修建防洪堤,城镇建设要注意防洪、暴雨泄洪设施的保护和改善,河渠两侧要预留防洪通道。城镇和农民聚居点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重要建设项目应避开易受洪水危害的地段。城镇建设将雨水口向河流下游延伸,规划保留和改造现状堰、渠作为镇区排水泄洪主通道,对沟渠进行整治、拓宽、疏通等工程措施,以解决镇区内涝问题。

第四十四条:继光城镇设置小型消防站一处。消防用水由城镇管网供给。未敷设给水管网的村落,应修建消防水池;临近河流的村落应在河边修建消防取水平台。城镇区和中心村按要求间距设置消火栓。

第四十五条:继光人防规划纳入中江县人防规划一并考虑。

第九章镇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四十六条:切实保护现存历史遗存,绝对避免对文物古迹的各种破坏,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应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

第四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中江县村镇体系规划》相关规定,规划以文物部门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依据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第四十八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同时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应进行严格控制。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三年内治理。

第四十九条:划定的地下遗址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由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

第五十条: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遗迹,建议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为文物保护点,并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实施保护。

第五十一条:推荐县级文保单位:继光故居和烈士墓。

第十章镇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五十二条:市场与定位

1、客源市场:近期以中江县及德阳等周边邻近地区为主要市场;远期依托成都巨大的客源市场,将目标市场进一步拓展到全省及周边省市。

2、目标定位:中江县丘陵山区是集山水观光和红色旅游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

主要支撑:

(1)国际战斗英雄黄继光故居和烈士墓文化旅游区

(2)继光水库山水景观旅游区

第五十三条:规划形成“一心一片两点”的团组式生态历史文化旅游空间布局。

“一心”——镇区综合旅游服务基地。

配备完善的服务接待设施,构建继光镇旅游产业发展的对外支撑服务体系;结合历史文化遗址对镇区进行生态历史文化打造,整体上具有吃、住、行、游、购、娱六项功能。

“一片”——继光水库山水观光旅游区。

“两点”——继光故居及烈士墓。

第五十四条:旅游线路组织:

①中江县——继光水库——烈士墓——黄继光故居

②中江县——仓山镇——继光镇——烈士墓——继光水库

③中江县——仓山镇——继光镇——黄继光故居——烈士墓——继光水库

第十一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五十五条:城镇性质:中江县县域中部三级中心城镇,以发展旅游业为

主的农业旅游型城镇。

第五十六条:城镇人口与用地规模

镇区人口:2015年5000人,2030年1万人。

镇区用地规模:2030年99.41ha。

第十二章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五十七条:发展方向:规划确定建设用地在现状基础上,沿希望大道两侧发展。

第五十八条:功能结构规划:整个规划区具有“一心、四轴、四组团”的基本结构特点。

两心—以行政管理、商业贸易、文化娱乐为主的老镇区行政商业文化中心;

四轴—以现代商业贸易为主的罗桂公路主要商业轴;以行政管理、传统商业贸易和地方风貌展示为主的英雄街次要商业轴;以现代商业居住为主的罗桂公路以北的西北部和东北部两条次要商业轴线;

四组团—老城区居住组团、东部组团、中部组团和西部工业组团。

第五十九条:居住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分为三个居住组团,分别是老城区居住组团、东部居住组团、中部居住组团,各组团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居住用地49.43ha,占总建设用地比例49.72%,人均居住用地49.43m2。

第六十条: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在尊重用地现状的基础上在老城区形成城镇公共服务的主中心,在各居住组团中心形成为本片区服务的商业副中心。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6.97ha,占总建设用地17.0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6.97m2。

1、行政管理用地

规划对现状镇政府进行保留,并对其用地进行适当调整,形成行政文化中心,另外在中部组团形成一个行政管理的副中心,以服务于整个城镇。规划行政管理用地0.58ha。

2、教育机构用地

中学:规划对原有中学进行保留。

小学::规划对原有中学进行保留。

幼儿园:按照幼儿园的服务半径规划3个。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2.69ha。

3、文体科技用地

根据服务半径规划在镇区内布置文体科技用地两处,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精神生活需求。规划文体科技用地0.91ha。

4、医疗保健用地

规划对位于英雄街的原有医院进行保留,在镇区罗桂公路以北的东北组团中心规划一所医院。规划在镇区东南角布置配备完善,为区域服务的敬老院一所。规划医疗保健用地共1.01ha。

5、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在希望大道与英雄街交叉口以广场为核心形成集现代金融贸易、休闲娱乐、餐饮购物为一体镇区商贸中心,在各居住组团中心形成为本片区服务的商业副中心,另外沿其他道路布置底商,整体上构成中心突出、

布局均衡的镇区商业网,服务于整个镇区。规划商业金融用地10.87ha。

6、集贸市场用地

规划对英雄街的集贸市场进行保留并对用地进行调整,另外考虑到继光镇的用地发展方向以及集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在镇区另设一处集贸市场和两处菜市场,以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规划集贸市场用地0.91ha。

第六十一条:生产设施用地布局

现状生产设施用地穿插在居住用地当中,对周围居住环境有一定影响,规划对其进行整合搬迁,沿希望大道集中布置在城镇的西部。规划生产设施用地1.85ha,占总建设用地比例1.85%,人均生产设施用地1.85m2。第六十二条: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对现状粮库进行搬迁,在镇区东侧、英雄街旁布置仓储用地。规划仓储用地0.38ha,占总建设用地比例0.38%,人均生产设施用地0.38m2。第六十三条:对外交通用地布局

规划保留原有对外交通道路,并对其用地进行调整。规划乡镇客运站一处,位于镇区小学斜对面。规划对外交通用地 6.13ha,占总建设用地6.14%,人均对外交通用地6.13m2。

第六十四条:道路广场用地布局

镇区道路分三级。一级道路红线宽度为12—16m,二级道路红线宽度为8—12m,三级道路红线宽度为6m。镇区共规划广场两处,社会停车场1处。规划道路广场用地12.41ha,占总建设用地12.43%,人均道路广场用地12.41m2。

第六十五条:工程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工程设施用地1.45ha,占总建设用地1.46%,人均工程设施用地1.45m2。

1、供水用地(U11):规划将原有水厂进行保留,但对其规模进行调整。

2、供电用地(U12):再镇区东南部建一所35KV变电站。

3、邮电设施用地(U3):规划保留位于英雄街的原有邮政支局。

4、污水站用地(U41):污水处理设施布置于规划区西部,预制厂东侧。

第十三章镇区绿地景观规划

第六十六条:绿地系统规划:规划结合现状用地条件,以外围大环境普遍绿化为生态背景,镇区内小型绿地、广场为节点,点、线、面结合,形成完整有机的绿化网络,构成绿色开敞空间。

规划绿地10.79ha,占总建设用地10.80%,人均绿地10.79m2。其中:公共绿地8.56ha,占建设用地比例8.57%。

第六十七条:景观规划:在景观组织上形成“三心、三轴、四点”的城镇景观系统。

1、“三心”:继光广场为核心城镇公共景观中心;以森林公园为核心的城镇生态景观中心和以中部组团为核心的商业中心;

2、“三轴”:省道罗桂公路是镇区商业集中布局的主要街道,现代商业建筑主要景观轴——通过连续的临街建筑界面打造富有节奏和韵律的城镇干道空间景观序列,形成城镇的主要景观轴线;另外两条是以城镇中部组团的绿化、商业建筑形成的次要商业景观轴;

3、“四点”:利用镇区内四块大型公共绿地及广场,形成点线结合的动态景观。

第十四章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六十八条:镇区规划根据山地地形特点,规划以自由路网为主,结合方格路网进行布置。

第六十九条:规划道路分为三个等级:主干路(12—16m)、干路(8—12m)和支路(6m)。

第七十条:结合用地在希望大道北侧、小学斜对面设置一个乡镇客运站;在其西侧规划一加油站;设置1处社会停车场。

第十五章镇区管线工程规划

第七十一条:城镇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取220L/d.人,则镇区生活用水量2200 m3/d。规划对原有水厂进行保留,并对用地进行设当调整,供水规模3000m3/d,水源为地下水。

第七十二条:区内消防采用低压制,同居住区给水共用一套管网系统。室外消火栓沿规划区主次干道布置,间距不大于120m,并在道路交叉口保证有一处消火栓。

第七十三条:根据《中江县村镇体系规划》,继光镇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七十四条:雨水管一般沿规划道路布置,尽量顺坡敷设,依靠重力流就近排入水体。雨水管道水力计算采用延时计算法,水力坡降尽可能利用道路纵坡。

第七十五条:镇区污水管网服务面积达100%,污水处理率达85%,其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 m3/d。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统一送继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第七十六条:污水管道原则沿规划道路布置,在车行道上的最小覆土厚度宜大于0.7m,最大覆土厚度不宜大于7—8m,在街道上的最小管径不小于DN400。

第七十七条:气源由继光镇从龙台引入,镇区燃气管网采用中压一级管网系统,中压管网按0.2—0.3Mpa压力进行设计。为了提高供气安全和可靠性,辅以枝状管伸向街坊内部,中压管通过小区调压柜降压后供给用户。燃气管道采用热轧无缝钢管或PE管,干管最小覆土厚度,车行道上不小于0.8m,居住区内道路上不小于0.5m。

第七十八条:镇区用电来自规划的继光35kV变压站(容量2X20MVA)。

10kV电力线沿省道罗桂公路引入居镇区,低压配电网采用“树干式”放射网敷设,在镇区内采用架空线,电力线与电信线原则上各走道路一侧。室外照明由低压配电箱出线供给。

用电标准,生活用电按人均4000kWh/人计算, 总用电量为:48M kWh/年。用电负荷为:2.1万kW。

第七十九条:规划2030年镇区电话装机数为1285部,城镇电话普及率45%。规划到2030年继光电信模块局机总装容量达到4200门。线路采用埋地敷设方式。

第八十条:2015年全部过渡到数字电视,规划2030有线电视入户率,达

到100%。

第八十一条:规划在继光镇建设1个邮政支局,业务完整。

第八十二条:原则上各种管线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排列顺序为:

道路西、南侧为:给水、电力、雨水;

道路东、北侧为:污水、电信、雨水、燃气;

第八十三条:管道与建筑红线以及管道与管道间的水平净距应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的要求。

第十六章镇区环保、环卫及防灾规划

第八十四条:大气污染综合控制:镇区执行空气环境质量2级保护标准。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小于0.06mg/m3,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小于0.1 mg/m3。

第八十五条:水源保护区严格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划分。

①饮用水水源保护禁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不低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Ⅱ类标准;

②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Ⅱ类标准;

第八十六条:昼间的商业噪声和夜间的文化娱乐噪声将是规划区的主要噪声源,过境公路也将对规划规划区部分地段造成一些影响,可通过管理措施和隔离带工程措施(隔声屏障)对噪声进行控制。

第八十七条:镇区日产生活垃圾约8吨,在镇区外围设置小型垃圾转运站和填埋场各一处,周边区域应充分绿化。镇区的垃圾部分转运至中江县垃圾焚烧场进行处理。

第八十八条:按照每300—500m设一座的标准,镇区新建公厕两座。

第八十九条:继光镇为地震基本烈度7.0设防区。学校,医疗设施的建设则必须按8度设计抗震烈度设防。新建工程应按国家《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进行抗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要求和设防标准。

第九十条:根据《中江县村镇体系规划》,继光镇河流按20年一遇设防。20年一遇防洪标准修建防洪堤,将雨水口向河流下游延伸,规划保留和改造现状堰渠作为镇区排水泄洪主通道,对堰、渠进行整治、拓宽、疏通、定期疏浚,清除行洪障碍等工程措施,保证并提高行洪能力。以解决镇区内涝问题。对弯曲较多、流态不好的堰、渠要因势利导,适当裁弯取直,但不宜硬性改变自然情况下的水流流向,保证堤线走向与汛期洪水水流大致相同。

第九十一条:消防采用低压制,同居住区给水共用一套管网系统,消防用水量按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为1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15升/秒。消防给

水沿道路间距不大于120m,设市政消火栓一个,规划区内设置一个小型消防站,服务于整个城镇。

第十七章近期实施计划

第九十二条:镇区近期规划

1、近期建设2009-2015年,至2015年规划人口5000人,用地规模45.42ha。

2、发展目标:修复并优化损毁的水、电、气等市政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并完善城镇行政、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在灾前发展水平上,全面提升城镇各项功能。

3、近期计划:加快镇区与农村聚居点住房建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有步骤地对旧镇区各类用地进行调整和梳理,恢复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做好各项防灾工作,加大绿地建设力度,明显改善镇区面貌。

第十八章附则

第九十三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汇编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十四条:本规划由中江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需要调整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

第九十五条:本规划必须有相应的地质灾害评估资料映证其方案成立,方可实施,否则,本规划不得实施。第九十六条:文中黑体条款为强制性内容。第九十七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二

(注:2030年规划总人口为10000人)

近期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三

(注:2015年规划总人口为5000人)

乡镇总体规划文本(新2012)

浏阳市xx镇总体规划(20xx—2020年)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以及 其它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划。 第-2-条镇头镇城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行为和土地开发,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对违反 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3-条本规划所称镇头镇、镇头镇域是指镇头镇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58平方公里;本规划所称镇头镇规划区是指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划 定的城镇规划区;本规划所称的镇头镇区是指镇头镇城镇规划区内的 城镇建成区。 第-4-条本规划期限为:近期2010年; 远期2020年。 第-5-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件和图纸组成,规划文件包括文本和附件组成,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如有不符,应以规划文本为准。第-6-条本规划经镇头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主席团审查同意后,报浏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时,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程序进行。 第二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7-条本次村镇体系规划范围包括镇头镇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共4个社区、9个村,村镇体系规划对镇域各项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第-8-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原则 1、实行城镇带动发展战略,坚持小城镇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发展,加速解决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以产业化促进城镇化,以城镇化带动产业化。 2.坚持“基础设施先行”,规划充分体现重大基础设施对镇域经济的影响,使镇域各项重大设施布局能符合县、市未来发展的需要。 3、实施“点”“轴”开发战略,镇域发展应突出“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积极开发沿S211以及长沙市花木产业带沿线,强化镇头镇中心城镇职能。 4、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实施科教兴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和科技产业,保护好自然环境,加大文物保护的力度。 第-9-条城镇化水平预测 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鼓励剩余农业人口向城镇集中、建设向城镇规划区集中、企业向企业园区集中。近期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6%,远期城镇化水平达到60%。 第-10-条村镇体系的布局结构为“一心一轴三点”的村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指镇头中心城区。 “一轴”:指211省道。

镇总规文本

前言 “5.12”汶川大地震使中江县境内集镇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继光镇震感强烈,并造成全镇少量人员伤亡和部分建筑物、设施损毁,打破了城镇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抗震救灾的一系列指导精神,全力做好受灾地区城镇和乡村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未来3年内的首要工作。 随着城乡统筹步伐的加快,小城镇的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德阳市作为四川省三个统筹城乡配套改革试点市之一,试点所明确的政策、方针和措施,对区域内的城镇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历史机遇。 为抓住机遇,加快继光镇的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城镇用地布局,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强化规划管理。受中江县规划与建设局委托,我公司承担了“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编制任务。 规划项目组于2009年6月初进场,进行了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各类调研,与中江县规划与建设管理局、继光镇各部门领导、专家多次交换意见,并反复调整、修改,最终形成本次总规方案。主要成果如下:一、规划文字 1.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 2.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2009—2030)说明书。 3.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2009—2030)基础资料汇编。 二、规划图纸主要图纸: ●镇域综合现状图 ●镇域总体规划图 ●镇区综合现状图 ●用地布局规划图 ●近期建设规划图 ●道路工程规划图 ●管线综合工程规划图●防灾减灾规划图 其它相关分析图纸 ●区位分析图 ●旅游发展规划图 ●功能结构规划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次规划是继光镇域范围内村庄和城镇建设规划的依据,对城镇建设具有法律性指导作用。 第二条:本文本与各级现行有效法规共同使用。 第三条:本规划内容包含镇域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两个层次,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规划图纸。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2、《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四川省村镇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其《补充规定》; 5、《中江村镇体系规划》(2006-2020); 6、《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7、《中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2009-2015年; 远期规划:2015-203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覆盖整个镇域范围,总面积5168ha。 第七条:继光镇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八条:本规划由中江县人民政府审批,中江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由继光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九条:规划目标 全面恢复继光镇城乡居民的生活生产,加强生态建设,建设宜居宜憩城镇;建立和谐的城乡关系,全面提升居民享受城市文明的水准,推动城镇化进程;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强化其区域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的地位;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继光集镇建设成为有规模的工业基础、市场经济活跃、第三产业发达、生态符合规律、人文社会和谐的农业旅游型城镇,从而带动全镇乃至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三章镇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十条:第一产业主要发展高效农业和规模型农业,建设优质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第十一条:第二产业主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适度发展其余加工业。 第十二条:第三产业大力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体验式乡村旅游及商品贸易。第十三条:布局结构:构建“一核、三轴、三区”总体格局。 “一核”:指继光城镇建设区,是全镇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是公共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区。 “三轴”:是指罗桂公路主要产业发展轴线,同时串联西部和南部两个经济区,同时规划提升兴旺——袁家桥——石马——高石——团碑一线

仙桃市张沟镇城镇总体规划文本

. 仙桃市张沟镇城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 文本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仙桃市人民政府 仙桃市科学发展规划合作领导小组 张沟镇人民政府

仙桃市张沟镇城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文本 目录 总则 (1) 第一章城镇性质、发展目标与规模 (2) 第二章镇域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3) 第三章镇区规划布局 (7) 第四章镇区用地布局 (8)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10) 第六章绿地水系景观规划 (11) 第七章镇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2) 第八章防灾减灾规划 (13) 第九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规划 (14) 第十章环境保护规划 (15) 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16)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 (17) 附则 (18)

总则 一、编制背景 第一条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设置是湖北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从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全省区域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出的战略决策。为了加快仙洪实验区发展,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提出“按照小城市建设规模,在试验区改造建设一批中心集镇”,并选择了仙桃张沟镇、洪湖峰口镇、监利白螺镇为中心镇建设试点镇。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在省建设厅的要求和指导下,制定了《仙桃市张沟镇城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第二条“十一五”期间,张沟镇的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张沟位于仙洪试验区的“门户”,将承担“先行先试”的发展责任;良好的区位和交通条件,特别是武汉至潜江的城际铁路即将建设,将使张沟成为承接和传递武汉经济向外辐射的重要节点区域;仙桃城区实施“南扩战略”,将使张沟融入城区实现“同城化”发展;以“养蟮”为主的特色农业和初具规模的工业、较好的新农村建设基础,将形成工农互动的发展局面,促进张沟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良好的内、外部条件,为张沟跨越式发展带来巨大机遇。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第三条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仙洪试验区建设的战略机遇,积极对接仙桃城区“南扩战略”,按照仙桃市委市政府建设“市域副中心”的总体要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提升特色农业,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建设江南水乡特色的宜居城镇和“荆楚明珠”。 第四条立足张沟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按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促进发展、生态优先、集约节约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本次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1)促进张沟镇与周边区域城镇和仙洪试验区的协调互动优势互补,建立区域基础设施共享共建机制,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2)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加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3)对接仙桃城区“南扩战略”,突出城镇建设重点和方向,实施“战略空间北移”,合理确定发展规模,优化空间布局,与仙桃城区无缝对接,实现“同城化”发展; (4)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按照“市域副中心”的标准培育小城市功能; (5)坚持“工业兴城”,积极承接城南工业园产业辐射,优化产业布局,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 (6)按照“现代化小城市”标准,完善道路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过境交通干扰和环卫、污水处理、燃气等设施不足的问题; (7)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彰显江南水乡的城镇特色,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三、规划依据、期限与规划区范围 第五条本次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白马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部分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泰州市白马镇的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原《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2007-2020)的修编规划,是指导白马镇镇域和镇区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白马镇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3条本规划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若需调整、修订本规划,须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4条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不一致的,均以本规划为准。因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等,均应按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发展目标及指导思想 第5条总体目标 1、全镇社会文明和谐、科技文化发达、经济繁荣昌盛,各项社会业协调发展。 2、镇区建设成为市内领先的设施先进、功能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旅游型小城镇。 3、农村建设和改造全面完成,农业经济发达,农民生活富裕,安居乐业。 4、全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环境污染得到根本治理,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环境质量优良。 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高起点制定白马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 2、按照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的总体要求,合理布置各类用地,使规划具有较强的超前性和适应性。 3、满足城市建设、镇区建设和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妥善处理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的关系,长远规划、逐步实施。 4、充分利用镇区的旅游资源和交通优势,打造国家级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基地。 5、重视基础设施规划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力求社会、经济和环境三大效益的和谐统一。 第7条规划重点 1、功能定位 坚持以促进社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整合城镇空间,合理配套白马镇的各项公用基础设施;明确镇区性质,完善镇区功能,适度扩大镇区规模。

马当镇总体规划文本

彭泽县马当镇总体规划(2003 2020) 文 本 江西师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彭泽县马当镇人民政府 二零零三年七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技术经济依据 第三章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 第四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五章镇区性质与规模 第六章镇区建设规划 第七章园林绿地规划 第八章专项工程规划 第九章环保环卫规划 第十章防灾设施规划 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二章规划建设控制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二条规定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要求,特制定彭泽县马当镇总体规划文本(以下简称“文本”)。 第二条本规划是彭泽县马当镇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要求,并按本规划执行。 第三条本规划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依托地方资源优势,合理开发城镇,控制城镇规模,使之成为本省现代化的新型小城镇。 第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是密切相关、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规划文本与国家、本省和本地区的其它相关法律、规章(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建筑设计、文物保护、交通、卫生、消防通讯、公用工程等)配套实施,对城镇建设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规划技术经济依据 第六条法律条例、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5、《江西省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01年) 第七条规划年限 近期2003年—2007年5年 远期2007年—2020年13年 第八条全镇人口规模 近期36000人,远期39000人 第三章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 第九条发展战略 把马当镇建设成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工贸型城镇。 1、乡镇企业为马当镇发展的支撑点。规划应加大科技投入,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稳步发展建材、油化生产加工业,创立马当镇支柱龙头产品,带动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多门类综合体系,建成乡镇企业相对发达的工贸型城镇。 2、积极利用区位优势,以商贸交易为重点,积极营造市场氛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精心组织城镇建设,进行城镇统一综合开发。

洛碛镇总体规划文本word参考模板

0 / 35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总体规划2008—2020 文 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规划目标 ................................................................................. 2 第三章 镇域总体规划 .. (2) 第一节 城镇化水平预测 ............................................................................. 2 第二节 村镇体系规划 ............................................................................... 2 第三节 产业布局规划 ............................................................................... 3 第四节 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 3 第五节 镇域用地规划 ............................................................................... 4 第六节 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 5 第七节 综合交通规划 ............................................................................... 5 第八节 基础设施规划 ............................................................................... 5 第九节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 6 第十节 防灾减灾规划 ............................................................................... 7 第十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 7 第四章 镇区建设规划 ............................................................. 第一节 城镇规划区、性质与规模 ................................................... 第二节总体布局 ..................................................................

镇头镇总体规划文本

五年级上科学期末试题 (时间:30分钟总分:50分) 一、填空。(10分) 1、____________是产生昼夜交替现象的原因。 2、____________根据植物不仅会在不同季节里开花,有的还会在一天的固定时刻开放或闭合的现象,编排出了一个“花钟”。 3、凸透镜能使光线____________,凹透镜能使光线。 4、____________是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战国的时候被称为。 5、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是人体的血液循环器官。 6、电路中的开关非常有用,它决定是否让____________通过。 7、____________不一定就是事实,它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 8、灯泡亮,说明电路是连通的,灯泡不亮,说明电路是____________的。 9、光在同一种物质中,是沿_____________传播的。 10、磁铁的两极分别是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 二、判断(8分。对的打“√”,错的打“×”) 1、当太阳在西方,那么,影子方向就朝向西方。() 2、一块条形磁铁被摔碎了,就没有磁性了。() 3、夜来香开放的时间是晚上。() 4、一滴水就是一个天然的凸透镜。() 5、电流不容易通过绝缘体,所以绝缘体没有什么用处。() 6、电磁铁和磁铁一样,都有不变的两极。() 7、用鼻呼吸和用口呼吸都能达到一个目的,所以效果是一样的。() 8、数学公式也是一种模型。() 三、选择。(9分) 1、月相的周期性变化是() A、一年 B、一个月 C、一周 2、北京故宫博物院保存的日晷属于() A、立晷 B、地平日晷 C、赤道日晷 3、牛顿通过()把太阳光分解成七种单色光。 A、三棱镜 B、凹透镜 C、凸透镜 D、平面镜 4、把一根铅笔插入装水的玻璃杯内,从侧面看铅笔,说法()正确。 A、铅笔向上折 B、铅笔向下折 C、铅笔变细了 D、铅笔变长了 5、关于小孔成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孔越大像越清晰 B、和光的行进无关 C、它的像是景物的倒像 )。、在检测暗盒的时候,如果发现小灯泡变暗,这时候暗盒里可能连着(6. A、一节电池 B、一根导线 C、一个灯泡 7、下面哪些物品中,不能接触磁铁的是()。 A、透明胶带 B、磁带 C、塑料贴片 8.下列都属于呼吸器官的是()。 A.血管、气管B.心脏肺C.肺咽喉 9、下面的说法中,属于事实的是(),属于解释的是()

河南某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庙镇经济发展及庙镇工业园区建设的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庙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庙镇村镇体系规划是镇域村镇发展与布局的重要依据,为政府实现镇域村镇发展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逐步使镇域形成以镇区为中心、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统一整体。 第三条:庙镇总体规划是庙镇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对城镇建设进行科学管理的法律依据,镇区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四条: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有: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8.1) 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08)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09) 《建设部工程技术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省村镇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国矿产资源法》(1997.1.1) 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实施办法(1998.7.01)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 25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2002) 《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豫发[2003]9号)《中原城市群空间发展规划》 《市总体规划》(2008—2020) 《荥阳市村镇体系规划》(2009—2020) 《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 《庙镇总体规划》2000年 《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庙镇区建设现状、发展构思 庙镇其它社会经济发展资料 第五条:本文本应与规划图纸和说明书结合使用,在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除应遵循本文本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9――2012年; 远期:2013――2020年。 第七条:强制性条文 文中使用加下划线的部分为强制性容,该部分容是对庙镇规划实施及监督检查的依据,必须依据规划严格执行。 第二章镇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第八条:规划理念

镇区总体布局规划文本格式

镇区总体布局规划文本格式一、总则 1.前沿 2.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重点 3.规划期限 4.规划范围 二、城镇性质 1.城镇职能 2.城镇性质 三、城镇规模 1.镇区人口规模 2.镇区用地规模 四、镇区建设布局 1.镇区用地选择和布局结构 2.布局要点 3.人均专项用地指标 五、对外交通 1.港口 2.铁路 3.机场 4.公路 5.管道运输 六、道路交通 1.交通分析与预测 2.道路系统框架 3道路功能划分 4.城镇道路与对外交通的衔接 5.广场及停车场 七、居住用地 1.居住用地分布及人口容量 2居住用地分类及假设控制要求 3.小学、幼儿园的配置 八、公共设施用地 1.镇区中心 2.行政办公 3.商业及市场 4.文化、体育、医疗卫生 5.教育科研 6.文物古迹及宗教 九、工业与仓储用地 1.工业用地 2.仓储用地 十、绿地系统及镇域景观

1.绿地系统(绿地面积、位置、范围、分类)、 2.公共绿地 3.城镇景观风貌与特色 十一、岸线 1.岸线分配与利用 2.岸线整治原则 十二、中心区建设及镇区更新 1.中心区的确定及建设原则、步骤 2.镇区更新的措施、对策及步骤 3.重要历史文物古迹及景点保护 十三、给水工程 1.用水标准和总用水量预测 2.水源规划及供水方式的确定 3.水厂及供水规模 4.管网 十四、排水工程 1.排水体制 2.污水排放标准、污水量 3.排水官网 4.污水处理方式 5.雨水流量计算及官网布置 十五、供电工程 1.用电标准、负荷、电量 2.电源 3.电网 4.变电站 十六、电信工程 1、电话普及率、总容量 2、邮电局所 3、通信设施的保护 4、广播电视 十七、燃气工程 1.气源与供气方式 2.供气标准与用气量 3.储备站与气化站 4.管网 十八、供热工程 1.热源与供热形式 2.采暖热指标与供热负荷 3.管网 十九、环境保护 1.环境质量规划目标 2.环境功能分区和质量标准 3.环境治理措施

台州市黄岩区澄江镇总体规划—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划是澄江镇城镇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102条本规划服从国家及浙江省有关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103条本规划所采用的用地标准及各项配套指标均采用城市标准。第104条因城镇建设需要编制的各种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以本规划为依据。 第105条本规划的局部调整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二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和审批。 第106条本规划由黄岩区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黄岩工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07条规划期限为:近期 2000年—2005年 远期 2005年—2020年 第二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201条澄江镇共有25个行政村,分为三个经济区:果、粮、养殖经济区,是黄岩区柑桔、蔬菜生产基地;旅游疗养经济区,以 焦坑村为中心,是黄岩区旅游疗养基地;林、牧经济区,以 发展林业、畜牧业为主。 第202条澄江镇村镇体系按镇域中心—中心村—基层村三级布局。其中镇域中心在澄江镇镇区,中心村包括后林、焦坑、凤洋、 葛村、凉棚岭、东岙、东江河、三官堂,基层村包括临西、 横屋、下灰洋、桥前、沈岙里、山头舟、仪江、余家屿、岙 里、大巍头、岙口。 第203条规划期末镇域城镇人口5.2万人,镇域城镇化水平为76.5%。 第三章性质与规模 第301条镇区主要职能:黄岩城区近郊镇,是澄江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第302条镇区性质: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黄岩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集居住、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卫星城镇。 第303条镇区人口规模:规划确定镇区近期人口规模为1.8万人。远期规模为5.2万人。 第304条镇区用地规模:规划确定镇区近期用地规模为1.8km2,远期用地规模5.75km2,人均用地110m2/人。

桥驿镇总体规划文本初稿

桥驿镇总体规划文本初稿 注意问题 1、红色注记部分是以我个人角度看来与问题的 如果理由够充分,请在旁边注明理由,换颜色注记,由大家讨论 2、还是请大家注意文本和说明书的区别 文本尽量的简洁,主要结果不要过程,过程理由在说明书里阐述 3、因为文本和说明书部分有重合部分,请大家不要偷懒,搞得说明书和文本一字不差 在分配任务时可能有某部分相同的内容分给的是不同的人(无论是说明书和文本) 在已经把说明书和文本整理成初稿的情况下,请各自将自己和所写相同部分人内容衔接 4、请注意格式,字体,还有部分错别字, 这次发下去请认真修改,自己所写部分到时候注记的是各自的名字,请认真对待 5、文本和说明书还有图件 请大家特别注意图件,汇报的图件很重要,是老师评分的依据~ 桥驿镇总体规划文本 1 总则——龙梦瑶 1.1 前言 为了适应桥驿镇的快速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新建规划导则》,特编制2010——2030年桥驿镇城市总体规划。

1.2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重点 指导思想和原则没写,请多参考其他的文本,大致是一些套话 第(一)点总结简述一下上可以归到指导思想里 (一)贯彻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已有条件,整合各方面资源,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和人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四)可以归到总体规划编制重点 (二)积极解决垃圾填埋厂的问题,控制环境污染,增加城镇美化,注重空间布局,建立城镇和人口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可持续发展观。 (三)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大力发展旅游资源,弘扬桥驿镇特色文化。(四)遵循“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努力提高土地使用价值,优化用地结构,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促进人口的合理分布。 (五)坚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坚持政府管理和引导结合,改变农村散、脏、乱、差面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3规划范围 修编的总体规划范围96.39平方公里,以文星桥集镇为最东,禾丰村为南,民福村为西,马安村为北。 镇区规划面积和范围没写图件已经发给你了镇区面积为1260.8公顷 1.4规划依据(相关法规、已经审批的相关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新建规划导则》 规划依据不止这些包括镇规划标准,还有现状调研报告上有一部分,注意格式

镇头镇总体规划文本(新)

浏阳市镇头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以及 其它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划。 第-2-条镇头镇城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行为和土地开发,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对违反 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3-条本规划所称镇头镇、镇头镇域是指镇头镇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58平方公里;本规划所称镇头镇规划区是指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划 定的城镇规划区;本规划所称的镇头镇区是指镇头镇城镇规划区内的 城镇建成区。 第-4-条本规划期限为:近期2010年; 远期2020年。 第-5-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件和图纸组成,规划文件包括文本和附件组成,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如有不符,应以规划文本为准。第-6-条本规划经镇头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主席团审查同意后,报浏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时,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程序进行。 第二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7-条本次村镇体系规划范围包括镇头镇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共4个社区、9个村,村镇体系规划对镇域各项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第-8-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原则 1、实行城镇带动发展战略,坚持小城镇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发展,加速解决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以产业化促进城镇化,以城镇化带动产业化。 2.坚持“基础设施先行”,规划充分体现重大基础设施对镇域经济的影响,使镇域各项重大设施布局能符合县、市未来发展的需要。 3、实施“点”“轴”开发战略,镇域发展应突出“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积极开发沿S211以及长沙市花木产业带沿线,强化镇头镇中心城镇职能。 4、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实施科教兴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和科技产业,保护好自然环境,加大文物保护的力度。 第-9-条城镇化水平预测 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鼓励剩余农业人口向城镇集中、建设向城镇规划区集中、企业向企业园区集中。近期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6%,远期城镇化水平达到60%。 第-10-条村镇体系的布局结构为“一心一轴三点”的村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指镇头中心城区。 “一轴”:指211省道。

2002温岭市滨海镇总体规划文本new

2002温岭市滨海镇总体规划文本new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是温岭市滨海镇城镇规划区内各项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1996年批准的《横河镇城镇总体规划》与1999年批准《新街镇城镇总体规划》的重新修编,原规划自本规划批准之日起作废。 第三条凡因城镇建设需要编制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本规划的具体落实由滨海镇人民政府负责,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 第五条因某种原因需要对本规划的某些内容进行调整时,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条规划期限为: 1.近期:2001-2005年 2. 中期:2006-2010年 3. 远期:2010-2020年 第一章城镇发展战略目标 第七条本次规划确定城镇发展总体战略目标是:遵循党的十五大精神,按照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的经营,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以提高工业经济总体质量为主攻方向,培育一批优秀企业和名牌产品;依托各类专业市场,通过改造、完善、提高,使之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发展以镇区为中心,具有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小城镇,使之成为温岭东北部沿海农业服务基地和农业观光基地。 第二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八条预测镇域各期人口(此人口不包括外来常住人口)及城镇化水平如下: 规划近期镇域人口:7.1(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3.9%; 规划中期镇域人口:7.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0.8%; 规划远期镇域人口:7.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2.9%。 第九条村镇等级规模结构为城镇——中心村(单列村)二级体系结构,具体见《村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一览表》及《村镇体系规划布局一览表》。 第三章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十条给水规划: 规划镇域各中心村生活用水均由滨海镇镇区水厂引用长潭水库水源供水供应,供水普及率达到100%,人均综合用水量300L/日,总用水量为2.3万吨/日。 第十一条排水规划: 镇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镇区污水通过污水管道送往新河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中心村排水体制可采用不完全分流制,只铺设一套污水管,雨水就近分散排放。 第十二条电力规划: 规划近期仍由新河110kV变电站供电,中期在镇区西侧设35kV变电站,往西北与新河110kV变电站连接,以增强用电的稳定性,远期在35kV 变电站南侧改建为110kV变电站。镇域范围内由滨海110kV变供电。

北闸口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北闸口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一、总则 1、控规概况 本控规范围为北闸口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镇区范围,其四至范围:东至:后营路;南至:月桥东路、月桥西路;西至:西右营路;北至:前进东路、前进西路。总面积约569.69公顷。规划到2020年镇区规划总人口为29000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0000人,农村居民人口为19000人。城镇性质:北闸口镇区是全镇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是以居住、现代工业、商业服务于一体的一般镇。功能定位:扩大镇区规模,使人口居住相对集中,各种设施配套完善;以电子工业和商贸、服务业为主,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实力,提高镇区的辐射功能,把北闸口镇建设成交通发达,城市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宜居宜业的小城镇。 2、规划依据 2.1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2.2 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3 天津市北闸口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4 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 2.5《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 2.6《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2.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3、适用范围 3.1本控规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文本和图则的有关规定,还必须符合国家、天津市的有关规定; 3.2本规划文本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不可分割使用。 4、规划的批准、修改和解释 4.1本规划经津南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原相同规划自行废止; 4.2 本规划由津南区规划分局负责解释; 4.3 本规划若需修改,须经原批准部门同意,按规定程序重新编制,再由原批准部门批准。 二、土地使用 1、依据北闸口镇总体规划中的用地和路网规划情况将镇区划分为3个单元。 2、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依据《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中的规定。 3、现有土地使用性质若与本规划不符,暂时不须更正,但若对用地的部分或全部进行改造,则新的用地性质必须与本规划相符。 4、为保证土地使用的灵活性、适应性,地块内建设项目可以在《土地使用兼容表》的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且按不同兼容类型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同意。(附:土地使用兼容表)

清水河县城关镇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编制的背景与重点 第一条为适应新一轮呼和浩特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以及县政府驻地的搬迁和清水河县新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对《清水河县城关镇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规划的指导思想 1、在呼和浩特市大背景下统筹考虑。 2、坚持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的平衡思想。 3、坚持“紧凑型”城镇规划和建设方针。 4、用地布局中应重点考虑近、远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结合,按照时空顺序合理规划发展时序。 5、发挥优势产业的优势,结合城市建设,创造新的发展前景,塑造景观特色,进一步挖掘研究城市的观赏价值和旅游价值。 第三条规划原则 1、科学性原则 2、前瞻性原则 3、可操作性原则 4、特色性原则 5、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四条规划目标 1、塑造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充分交融的山水小城市生态景观形象。 2、生产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3、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使民安居乐业。 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近期:2005年—2010年 规划远期:2011年—2020年 规划远景:2020年以后 *第六条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规划区与城关镇行政区划范围一致确定为39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7、《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划》 8、《清水河县新区总体规划》(2003) 第八条在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九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由清水河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及《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确定本规划强制性内容为: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文本中带有“*”标记的黑体字章节条文为本次规划强制性内容,该部分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沙家浜镇总规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水平管理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编制《常熟市沙家浜镇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所称“镇域”指沙家浜镇行政辖区;“镇区”指镇区规划用地范围;“村”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第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 4、《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99);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 8、《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2号); 9、《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苏发[2005]31号)); 10、《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1、《常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2、《江苏省重点中心镇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2000年); 13、《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 14、《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15、《常熟市沙家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1-2020)》; 16、国家和江苏省其它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4条规划指导思想 1、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发挥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促进 沙家浜镇健康发展。 2、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人口、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镇规模,推动沙家浜镇发展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3、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环境保护,体现地方历史文化悠久的特色和水乡风貌,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促进沙家浜镇人居环境的改善。 4、落实节约发展的要求,落实防范和抵御各种灾害的措施,促进沙家浜镇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遵循城镇发展规律,在准确把握城镇长远发展目标的同时,立足现实,远近期结合,加强规划的弹性和可操作性。 第5条规划重点 1、结合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规划,新镇区建设与老镇区保护相融合; 2、确立合理的发展规模,建立适应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空间布局结构; 3、健全城镇功能,构筑完善的综合交通网络和基础设施配套系统; 4、整合村庄建设空间,保护基本农田,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5、挖掘地方水乡特色,构建自然与人文相交融的空间景观体系。 第6条规划期限 1、近期:2006-2010年; 2、远期:2011-2020年; 3、远景:展望X年。 第7条规划区 规划区为整个沙家浜镇镇域,面积约80.4平方公里。 第8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带有下划线的内容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9条发展目标

长轩岭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黄陂区长轩岭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长轩岭镇域范围内城市建设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镇域体系规划适用于镇域范围,其他部分适用于镇区规划范围。 第三条本次规划分镇域、镇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三个层次。 长轩岭镇镇域规划范围:为全镇行政区划范围,面积211.4平方公里。 长轩岭镇镇区总体规划范围:涉及长岭村全部用地以及东风村、短岭村和狮子山村的部分用地,面积约3.3平方公里。 长轩岭镇镇区总体规划控制区范围:涉及长岭村和东风村全部用地以及短岭村和狮子山村的部分用地,面积约5.1平方公里。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五条本规划期限确定为: 近期:2005年~2010年; 1

远期:2011年~2020年; 第六条本规划为长轩岭镇规划建设指导性文件,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应,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遵循本规划。 第七条规划编制依据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7.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7.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7.4 《村镇规划标准》 7.5 《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7.6 《武汉市总体规划》 7.7 《武汉市黄陂区总体规划》 7.8 《武汉市黄陂区长轩岭镇土地利用规划》 7.9 《长轩岭镇总体规划》;(1997年) 7.10《长轩岭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 7.11 1:1000地形图 7.12 2003年黄陂区统计年鉴 7.13 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规划修编背景和指导思想 第八条规划修编背景 8.1正在转变的发展观及武汉都市圈的建立对城镇建设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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