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督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篇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种制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职责1.定期参加居家养老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村实际,开展工作。
2.做好本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了登记入薄,每半年核实一次,便于动态3.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管理台帐。
5.严格遵守服务人员招聘、培顺流程。
6.抓好居爱养老服务的日常工作,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有责任监督、检查或调换服务人员。
7.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监促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回访及督查。
8.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对外宣传和咨询工作。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简介一、服务形式:1.日间照料服务: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
2.上门照料服务:由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窠老人提供照料服务。
3.和合式服务:把志趣相投的老人组合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专门场所,让老年人可以发挥自身兴趣和特长,缓解身心,扩大交际面。
二、服务内容:1.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提供休息、配餐、理发、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提供康复保健、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等医疗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护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的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学校、图书阅览、书法绘画、远程学习培训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休息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日托室管理制度1.定期向老人宣讲卫生保健知识,做好老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2.保持日托室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
3.统一日托室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不许任意搬动。
4.保持休息室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清扫1—2次,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是为了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管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江苏省居家养老服务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标准由XXX提出,并由XXX、XXX、XXX、XXX等单位联合起草。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包括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和XXX。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企业和个体服务者等。
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便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接受者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服务内容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社交活动等方面。
同时,本部分也规定了服务提供者应该具备的相应能力和素质要求。
组织机构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分工等方面。
基础设施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具备的场所、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要求,以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
人员素质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道德和素质要求等方面,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要求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方面。
监督管理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监督部门、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等方面,以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
质量改进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采取的质量改进措施和方法,包括质量评估、质量监控、质量反馈等方面,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本标准的附录部分包括了相关的参考文献、服务流程图和服务评估指标等内容,以便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接受者的参考和使用。
本文介绍了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标准。
首先,规定了本标准适用的范围、引用文件和术语及定义。
其中,老年人定义为60周岁及以上的人,居家养老服务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关爱、安全守护、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和慈善救助等服务的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则指依法注册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活动的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则指具有合法从业资质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DB33_T837-2011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

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要求、服务机构等级划分、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的服务与管理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T 15624.1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总则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建标 143-2010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MZ 008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主导,依托社区和社会力量,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3.2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经合法登记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的各类组织。
3.3服务对象居住在家庭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3.4失能(智)老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必须依靠他人照料的老年人。
3.5半失能(智)老人生活部分可以自理、部分必须依靠他人照料的老年人。
3.6呼叫终端具备应急求助和养老服务呼叫功能的通信设备。
4 管理要求4.1 管理机构4.1.1 省、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政府、社区(村)居委会等组织是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机构。
4.1.2 应设立养老服务指导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指导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4.1.3 应掌握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发放并收集《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信息表》(参见本标准附录A),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4.1.4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评估体系和服务补贴制度。
根据老人身体状况、经济状况进行分类管理。
对经济困难,且身体状况为失能(智)、半失能(智)的老人,由老人或其家属提出申请并经管理部门评估后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对象分类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B。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项制度(3篇)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项制度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的形式,旨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与福利,我国政府逐渐完善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项制度。
下面将从政策、经济、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政策制度1. 文件制度:国家对居家养老服务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如《关于改进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这些文件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政策指导,明确了政府、社区、家庭和社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 资金支持:国家不断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提供补贴、奖励等激励政策。
此外,还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老年人可以通过养老保险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
3. 优惠政策:为鼓励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国家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了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二、经济保障1. 养老保险制度:老年人可以参与养老保险,通过缴纳一定的费用获得养老金,提升经济待遇,降低经济风险。
2. 财政补贴:国家对于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财政补贴,帮助他们获得基本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组织管理1. 机构设置:政府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这些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
2. 人员培训:为了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国家加大了人员培训力度,举办了各类培训班、研讨会,提供技能和知识的更新和培训。
3. 监管机制:政府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评估、监管机制,加强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四、服务质量1. 服务标准:国家发布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标准,明确老年人的权益和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服务机构需要按照标准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 投诉处理:国家建立了老年人投诉处理机制,处理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不满意的投诉,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和合法权益。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

修剪指(趾)甲时应按照老人意愿,确定修剪的长度和形状,以老人舒适为宜。
做身体局部清洁时,应注意操作规范,力度适中。
用药服务
服务内容
具体如下:
8——协助用药;
9——熬制中药。
服务标准:
服务人员应详细了解老人病情,用药种类及用药方法。
协助老人用药应遵医嘱。
身体清洁
服务内容
具体如下:
4——助浴;
5——理发;
6——修剪指(趾)甲;
7——身体局部清洁。
服务标准
在公共场所助浴前应对老人进行安全提示,视老人身体状况,一般助浴时间以15分钟左右为宜。
在公共场所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人身体情况,如遇老人身体不适,应及时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
上门助浴时应根据气候状况和洗浴条件,注意为老人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做好安全防护。
服务人员应根据老人肢体康复需要和健身器材的功能,指导老人正确使用各类康复和健身器材。
4
服务内容
具体如下:
25——情感交流;
26——心理疏导。
19——生活用品维修;
20——生活设施维修。
服务标准
老人家中的家电、水电、管道等生活用品和生活设施的一般性故障或使用问题,服务人员应尽量帮助解决。
服务人员无法处理的故障,应帮助老人联系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4
服务内容
具体如下:
21——行动陪伴;
22——陪同就医。
服务标准
陪同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外出,应选择适合老人的出主要起草人:李康宁、高学伦、高剩勇、朱庆海、刘英、陈少雯、侯丹、廖华。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
1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管理及监督。
居家养老服务站各类规章制度范本(二篇)

居家养老服务站各类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和运营,提供安全、便利、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第二条居家养老服务站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三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四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老人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文件。
第五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定期对服务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三章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第六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护理、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
第七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八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老人的投诉和意见。
第九条居家养老服务站不得在服务过程中侵犯老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收费管理第十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明码标价,确保老人对服务价格的知情权。
第十一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合理收取服务费用,不得强制要求老人购买其他产品或服务。
第十二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依法依规开具发票,并接受老人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定期组织老人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丰富老人的晚年生活。
第十五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保护老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出售或滥用。
第十六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建立和老人之间的长期联系,关注老人的身心健康,并及时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服务。
以上为居家养老服务站规章制度范文,具体规章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居家养老服务站各类规章制度范本(二)日间照料室工作人员纪律1.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团结一致,遵守日间照料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居家养老12项服务制度

居家养老12项服务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居家养老服务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求,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制定了居家养老12项服务制度。
一、健康管理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定期上门体检、随访服务、提供健康建议等,确保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关注。
二、医疗护理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包括上门医疗服务、药物管理、伤口护理等,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提高其生活质量。
三、生活照料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包括饮食烹饪、清洁打扫、洗衣等,保证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便利和舒适。
四、心理疏导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陪伴、乐活活动等,帮助他们积极面对生活,保持心情愉悦。
五、文体娱乐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文体娱乐服务,举办各种娱乐活动,如舞蹈、歌唱、棋牌等,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
六、社交互动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社交互动服务,组织老年人交流互动,开展老年人社区活动,帮助他们扩大社交圈子,增加社交互动。
七、法律咨询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老年人解决法律问题,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知识普及。
八、安全监护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安全监护服务,协助老年人解决安全问题,提供安全教育和应急指导,确保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九、卫生保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卫生保洁服务,协助老年人保持居住环境的卫生和整洁,提供家居保洁、垃圾处理等服务。
十、康复指导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康复指导服务,协助老年人实施康复训练,提供康复辅助器具,促进老年人的康复进程。
十一、摄影留念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摄影留念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拍摄和保存珍贵照片的机会,让他们拥有美好的回忆。
十二、法律援助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协助老年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居家养老12项服务制度的实施,为老年人提供了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保障,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成为了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重要方式。
为了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对象本细则所指的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本社区内,年龄在60 周岁及以上,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二、服务内容1、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确保老年人生活环境整洁、舒适。
协助老年人进行个人卫生护理,如洗澡、理发、修剪指甲等。
定期为老年人更换床上用品,清洗衣物。
2、医疗保健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包括测量血压、血糖、体温等基本指标。
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如按摩、理疗等。
协助老年人按时服药,提供用药指导。
3、精神慰藉服务定期与老年人进行交流,了解其心理状态,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
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4、紧急救援服务为老年人安装紧急呼叫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当老年人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响应并提供救援服务。
5、家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庭清洁、家电维修、管道疏通等家政服务。
协助老年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
三、服务人员要求1、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护理知识、医疗常识等。
2、热爱养老服务工作,有耐心、爱心和责任心。
3、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服务流程和规范。
4、遵守职业道德,保护老年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四、服务流程1、需求评估服务机构应主动了解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通过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生活自理能力、经济状况等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为老年人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2、服务提供服务人员按照服务方案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
在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服务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3、服务监督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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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30
A10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1111-2008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2008-12-04发布
2009-02-01实施
DB37
前言
本标准由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质量认证中心、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祎荣、刘勤、卓长立、沈其民、高玉芝、陈平、王继之、田丰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客户沟通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星级服务员的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居家养老服务过程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4.1-2003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20647.8-2006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家养老服务e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由家政服务机构(3.3)派出人员,按照客户要求,提供老年人
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
3.2
居家养老服务的客户e
接受居家养老服务(3.1)的家庭或个人。
(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
3.3
居家养老服务员
依法取得职业资格,并专职或兼职从事居家养老服务(3.1)的人员。
注:根据服务员每次在客户家里工作时间的长短,分为钟点工(2小时以上5小时以内)、日工(8小时)、全日制工(24小时)三种。
4 基本要求
4.1家政服务机构
4.1.1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均要明示。
4.1.2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员。
4.1.3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并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条件。
4.1.4公共标识设置应符合GB/T10001.1的规定。
4.1.5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
4.2服务人员
4.2.1基本要求
a) 具备合法的劳动从业资格。
b) 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
c) 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
d) 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2.2岗位技能
4.2.2.1管理人员
a) 了解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b) 掌握企业管理、经营项目的有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
c)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一定年限的管理工作经历。
d)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e) 尊重客户和居家养老服务员。
f) 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4.2.2.2居家养老服务员
a) 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岗位技能。
b) 年龄在18岁以上、5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c) 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
4.2.3行为规范
a) 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
b) 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
c) 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调语速适当,语言简洁、准确、生动。
d) 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
e) 尊老敬老,富有爱心,宽容,忍让。
5服务内容
根据生活自理程度的不同,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分为两种:能自理和不能自理,并据此确定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
可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5.1生活护理
——对于能自理的客户,提供洗衣、做饭、整理卫生、居室保洁、衣服熨烫、陪同看病、取药、代为购物服务。
——对于不能自理的客户,提供洗衣、做饭、整理卫生、居室保洁、衣服熨烫、陪同看病、取药、代为购物服务,以及帮助清理个人卫生及大小便,照顾睡眠、饮食、给药。
5.2保健护理
为客户提供按摩、测血压、测体温、提醒吃药、肢体康复服务。
5.3心理疏导
为客户提供读报、聊天、倾听、沟通交流服务。
6星级居家养老服务员划分
依据居家养老服务员所具备的任职条件和技能要求不同,划分为普通、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共四个级别。
高一级别居家养老服务员除具备上一级别服务员所需的知识技能外,还应具备本级别规定的要求。
6.1普通居家养老服务员
6.1.1任职条件
a) 经过培训,初步掌握陪护老人的基础知识,具有相应的专业经验。
b) 获得初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和家政服务机构的上岗证。
6.1.2技能要求
a) 生活照料
——掌握老年人的生理特点,能够协助老人完成口腔清洁、修剪指(趾)甲、洗头、洗澡、更换衣物等个人卫生的清理。
——掌握衣物洗烫的一般方法,能够帮助老人洗烫衣物并妥善保管。
——掌握居室清洁的程序和方法,能够正确进行地面清扫、厨房、卫生间的清洁及家用电器、室内玻璃的清洁。
——掌握一般家庭餐制作的知识,能够制作适宜的饭菜。
——能够帮助老人采购日用品和常用药物。
——能够观察老人的心理、生理变化,与其进行必要的沟通交流。
——了解护理老人的安全常识和意外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知识。
b) 技术护理
——能够根据医生的要求协助老人正确服药。
——掌握一般测量和观察方法,正确使用血压计、体温计。
——了解消毒、灭菌的一般知识,能进行天然的消毒和简单隔离,能使用常见的消毒剂对居室、用品进行消毒。
6.2一星级居家养老服务员
6.2.1任职条件
a) 在普通居家养老服务员岗位工作6个月以上,经评价合格,由普通晋升为一星级居家养老服务员;
b) 用户评价:满意以上;
c) 经等级专业培训及考试,评定合格后获得初级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经升星培训、评价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