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公司小车租赁管理制度

公司小车租赁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公司内部小车租赁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小车的租赁管理,包括小车的使用、租赁流程、责任分工等内容。
1.3 所有涉及公司内小车租赁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或违反规定。
二、小车租赁管理流程2.1 小车租赁申请(1)公司内部部门或员工需使用小车时,应提前向租赁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2)申请需包括租赁车辆的数量、使用时间、用途以及具体联系人等信息。
(3)租赁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需审核申请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批准。
2.2 小车租赁审批(1)租赁管理部门在审核完申请后,需将审批结果及租赁车辆信息通知申请人。
(2)如有需要调整租赁车辆的数量或使用时间,需及时通知申请人,并重新确认租赁内容。
2.3 小车使用注意事项(1)公司内部部门或员工在使用小车时,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道路交通法规。
(2)小车使用期间需保持车辆整洁、无污染,并及时反馈车辆使用情况。
2.4 小车租赁归还(1)小车租赁期满后,需及时归还租赁车辆并将车辆交回租赁管理部门。
(2)如有延期使用需求,需提前向租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延期使用。
三、小车租赁管理责任3.1 租赁管理部门负责小车租赁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的调度、维护、保养等。
3.2 所有涉及小车租赁的工作人员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车辆的使用情况。
3.3 如发现车辆有故障或损坏,需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3.4 小车租赁管理部门需要做好相关档案归档工作,并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汇总。
四、小车租赁管理制度的执行4.1 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应认真遵守小车租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执行。
4.2 如发现有违反公司小车租赁管理制度的行为,需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处理。
4.3 对于重大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租用车辆管理办法

租用车辆管理办法租用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租用车辆的管理,保障使用单位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租用车辆应当依据本办法办理手续。
使用单位应当在使用车辆前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管理车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使用单位,是指为办公、公务、服务或者生产需要,向车辆租赁单位租用车辆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章:租车办理程序第四条:使用单位预订车辆应当向车辆租赁单位提出租车申请书。
第五条:车辆租赁单位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向使用单位提供租车合同。
租车合同应当载明租车双方的基本信息、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车牌号等必要的信息。
第六条:车辆租赁单位应当核实使用单位的车辆租赁需求,对所配备的车辆应当妥善维护,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
对于需要调度的车辆,车辆租赁单位应当通过时间表或者其它方式预先安排好。
第七条:租车合同签订及收费应当遵循国家有关价位档次的规定,价格透明,无任何附加条款。
第八条:车辆租赁单位应当及时告知使用单位车辆维修信息、维修费用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租车管理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在租车前确定用车人员名单,用车人员应当是单位职工或者单位委托的人员。
用车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保护车辆和他人利益。
任何人不得醉酒驾车或者违反交通法规。
第十条:使用单位应当对用车员工进行租车管理,定期检查用车人员的明、驾照等相关资质。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做好对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
若遇到车辆损坏或者故障,应当即将通知车辆租赁单位,由车辆租赁单位协助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车辆的情况,车辆租赁单位可以中止车辆的使用。
第四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租车申请书2. 租车合同3. 车辆维修信息表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中的一部法律。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3篇)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租车用车管理,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用车原则车辆的使用以保证公司各部门领导办理业务、开展业务用车为主。
各部门工作人员用车需报请各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车辆。
三、用车范围(一)各部门需要完成领导交办的业务工作并且明确安排使用车辆时。
(二)工作需要到达目的地较远或交通不便,有可能误时、误事影响工作时。
(三)携带现金或重要文件材料等,途中安全保障系数要求较高的工作。
(四)上级领导陪同重要客户因工作需要接送或现场陪同时。
(五)公司上级领导指示或安排项目部需要临时或必要动用车辆的工作。
(六)遇到____需要马上赶赴现场的工作。
四、车辆使用管理办法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
因酒驾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司机个人负责,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车辆所有人提供车辆购买凭证和保险凭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车辆所有人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尤其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
如发现异常,应即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司机个人负担。
车辆所有人应对车辆进行定期包养,规定____个月进行一次保养,并提供保养相关证明。
4、司机严格执行交通法规,不允许蓄意违反交通法规,一经发现,即刻终止合同。
5、工作时间为8:30-18:00,车辆司机要按时到岗,不准迟到早退。
每周休息一天,每月休息____天。
双休日无维护任务可安排倒休。
6、如遇维修站点较远,当天无法返回情况,由公司方负责住宿,餐费自理。
公司会在当月适当安排一天调休。
7、严禁工作时间公车私用,休息时间司机等个人使用车辆费用由司机自己承担。
8、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本管理规定,服从公司管理。
9、车辆严禁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严禁拉运易燃____、危险化学物品等,出租方与承租方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租用车辆管理办法

租用车辆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租用车辆的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租用车辆的管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租用车辆的活动。
2.责任明确: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和承租方都有责任和义务,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的安全和租用车辆规章制度的合规性。
3.服务优质:租用车辆服务的质量应该得到保证,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根据客户的需求合理调整车辆,并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
4.公开透明:租用车辆服务的价格、租车条款、车辆保险等应该在明确,并严格执行。
二、租用车辆的主体1.租用车辆的所有方:指拥有车辆的单位、个人以及租车公司等,必须具有车辆经营许可证。
2.租用车辆的承租方:指租用车辆并使用的个人或单位,租用车辆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证件信息,并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三、租用车辆的管理1.租车条款: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明确租车条款,包括价格、车辆种类、车辆保险等,所有承租方必须认真阅读并同意。
2.车辆日常维护: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并在租车前进行严格检查、清理和消毒。
3.车辆保险: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确保在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赔偿。
4.车辆限行: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不得违反交通规则,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租车服务质量: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按时送达、车辆清洁卫生、车内空气质量等,保证租用车辆的质量。
四、租用车辆的责任1.所有方责任: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对车辆的安全、合规性、合理性等负责,并应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2.承租方责任:租用车辆的承租方应该妥善保管车辆,避免损坏车辆、人员伤害等,同时要求其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格的驾驶证。
3.违约责任:在租用车辆过程中,任何一方如违反租车条款,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等相应费用。
五、租用车辆的检查1.车辆检查:承租方在租用车辆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车辆无故障、损坏等问题。
租赁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租赁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租赁车辆的管理,本着“保证安全、节约开支、提高效率、方便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强对租赁车辆的日常管理,充分提高车辆的使用率,根据公司现有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名下的所有对外租赁机动车、挂车、运营所需专线作业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组车务岗,应负责以下职责:(一)负责监督车辆及证件的保管、年审、维保等事宜与承租方同步(二)车辆所有证建议财务管理;(三)负责对使用人员的证件信息收集并报备领用登记,更新,更换;(四)负责建立车辆使用档案,证照管理台账、年审台账、维保台账;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组安全岗负责车辆安全使用管理与事故管理,应负责以下职责:(一)负责对使用人员证件信息的收集及存档、违章处理、事故协助处理等事宜;(二)负责对责任事故按“四不放过”进行调查处理。
(哪四不放过)第五条公司采购部采购岗负责对车辆保险的购买,应负责以下职责:(一)负责及时对公司名下的所有用于业务开展的机动车车辆保险购买及险种的选择;(二)负责对车辆保险单(正本)保存。
车务保存,同步电子档或复印件给承租方第六条公司总调组调度岗负责对公司车辆统计,应负责以下职责:(一)负责对公司名下所有用于业务开展的机动车车辆登记统计;(二)负责监管租赁车辆的调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日常管理(一)监督、检查并要求承租方遵守公司有关在租赁期间使用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租赁前,向承租方提供车辆的相关安全使用须知。
(三)对租赁的运营场所、运输物品种类、生产经营活动、操作人员证件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严禁承租方将车辆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进行处理,包括警告教育、限期整改、解除租赁合同及收回租赁物等,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五)承租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出租方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3篇)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租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车辆的租用和使用情况。
第三条通过严格的车辆租用管理,加强对车辆使用方的监管,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第四条所有员工在使用公司车辆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经办部门或单位应为专职保管员人员,由部门负责安排。
第六条车辆管理职责由车辆保管员、车辆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共同负责。
第七条车辆使用组织部门应当明确车辆的使用标准,定期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八条车辆管理应当做到规范、合理、经济。
第二章车辆使用第九条车辆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车辆的使用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科研机构等。
第十一条车辆的使用必须向经办部门或单位提交申请。
第十二条车辆的使用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用车的事由、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二)用车人员的姓名、部门、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三)用车人员所需车辆的类型、数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用车申请情况,合理分配车辆。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山车辆的用车有效时间和派车的顺序。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单位使用车辆应当确保车辆安全,不得超载、超速、违法行驶等。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并保证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应进行跟踪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用车辆,擅自将车辆出租、出借或改变车辆用途。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汇总车辆使用情况,并定期向车辆管理部门报送。
第二十条车辆使用单位不得因任何原因拒绝接受车辆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车辆租用第二十一条车辆的租用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不得与不合法的机构或个人合作。
第二十二条车辆的租用费用由经办部门或单位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车辆使用单位需租用车辆时,应向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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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管理办法2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管理职责2第三章租赁申请3第四章公示3第五章签约3第六章车辆及驾驶员管理4第七章费用管理5第八章风险控制5第九章罚则5第十章附则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租赁行为,严格控制车辆租赁费用支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降低企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工程施工租用车辆要按照“精打细算、节约为本”的原则,在最大限度管好、用好现有车辆的基础上,方可申请租用。
车辆租赁用于公司现有车辆无法满足生产需要临时租用车辆的活动。
车辆租赁原则与范围:租用车辆必须用于生产需要。
公司车辆无法完成的项目,如装卸、大件搬运等。
严禁租赁轿车作为施工或维护用车。
管理职责成立以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市场部、风险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和技术部相关人员组成的车辆租赁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
管理小组的职责是制订车辆租赁管理办法、细则和流程,并对项目部租用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确认、租赁价格、安全控制、结算审查和综合评价等管理工作,是归口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法律条款的审核。
市场部负责合同、决算档案的管理。
财务部负责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的审核、确定,分包结算和车辆租赁费用的支付。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合同履行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控制,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
技术部负责车辆状况和车辆手续的审核。
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合同的送审、陈述、解释和答疑。
租赁申请项目需要租用车辆时,项目部必须在项目实施前向公司提出车辆租赁申请,填写《车辆租赁申请表》(附件2)。
分公司对车辆租赁申请审核后提交管理小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进入签约流程。
公示通过评审的车辆需要在EMOSS上和公司公示栏中公示一周,没有异议或问题后方可进行签约流程。
公司每季度在EMOSS上对租用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签约所有车辆租赁必须签订车辆租赁合同,《车辆租赁合同》见附件6。
合同内容应包括:车辆情况、租用期限、车辆租赁用途、车辆租赁形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租金与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车辆租赁管理办法---1. 引言车辆租赁是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使用方式,通过租赁车辆,个人或企业可以方便地进行出行和运输活动。
为了规范车辆租赁行业,维护租赁业务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车辆租赁管理办法,包括车辆租赁人员的资质要求、租赁合同的规定、车辆保险和维护要求、违规和处罚措施等内容,以确保车辆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
---2. 车辆租赁人员资质要求2.1 车辆租赁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 许可证:获得车辆租赁经营许可证,并确保证件有效;- 驾驶证:具备相应车辆驾驶证,能够正常驾驶租赁车辆;- 联系:提供有效联系明。
2.2 车辆租赁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掌握车辆租赁流程、操作规范和安全知识,确保能够执行租赁合同并熟练操作车辆。
---3. 租赁合同规定3.1 租赁方和承租方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和车辆用途;- 租赁期限和租金计算方式;- 还车地点和时间要求;- 维修责任和保险要求;- 违约和解除合同的约定。
3.2 租赁合同应由租赁双方共同签署,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4. 车辆保险和维护要求4.1 车辆租赁人员应确保租赁车辆具备相应的保险,包括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费用由车辆租赁人员承担。
4.2 车辆租赁人员应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在租赁期间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5. 违规和处罚措施5.1 如果车辆租赁人员发现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违反交通法规,应立即通知承租方并要求其停止违规行为。
5.2 如果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 如发现车辆租赁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或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租赁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资格等。
---6. 其他规定6.1 车辆租赁人员应保持车辆租赁业务的机密性,不得泄漏客户信息或提供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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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管理办法1 总则为满足工作需要,规范车辆租赁程序,控制经营成本,确保项目安全用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车辆租赁应遵循安全、必要和实用的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从外部租赁用于公务的车辆。
2 职责公司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公务车租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1)监督、检查各单位车辆租赁情况;(2)各单位租赁车辆情况备案;(3)建立公司租赁车辆台账。
公司安全部负责监督租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管理工作。
公司财务部检查各单位车辆租赁合同的付款情况。
各单位是租赁车辆使用管理的主责单位。
3 租车条件公司未配备相应车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租赁车辆。
驻地与工程现场距离超过3公里,没有公共交通工具;有公共交通工具,但驻地与工程现场距离超过10公里的。
项目部驻地与各参建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距离超过3公里。
项目部驻地距离城镇、村落超过10公里的。
项目部管理2个以上的独立工程,项目间距超过3公里的,可以按照每10名项目部人员申请租赁1辆车。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它情况。
4 租车标准沿线为山地、沙漠、戈壁地区,道路崎岖的可以租赁一类车;丘陵、平原地区应当租赁二类车。
市政项目用车一般租赁三类车;郊区及乡村地域项目,可以租赁二类车。
项目部驻地距离工程现场或所辖项目或城镇、村落超过50公里,沿线道路崎岖的可以租赁二类车。
其余情况租赁车辆一律租赁三类车。
各类车辆的推荐车型及最高租金限价参见《租车标准参照表》(附件1)。
超出上述标准的要由总经理批准。
5 租车程序及要求出租车辆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资格,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备与租赁合同要求相应的注册资金。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具有良好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
(3)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文本;具有专职的车辆安全、技术人员。
租赁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1)车辆所有权为出租车辆单位所有,车辆登记与出租车辆单位名称相符。
(2)行驶和运营的牌证齐全有效:应具有营运证;车辆年检等手续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规定。
(3)车辆应是使用期限在6年以内(从注册日期起),15万公里以内,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的在用车,禁止提供拼(组)装车、报废车(或延缓报废车)。
(4)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险种: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万元)、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险种。
(5)车辆应配备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全锤,要确保灭火器处于适用状态。
(6)出租的车辆变更:由出租车辆单位提出申请的,用车单位审核,报资产管理部备案。
外租车辆费用承担(1)由出租单位委派专职驾驶人员随车,司机的工资及其他福利由出租人承担。
(2)使用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包括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城市的五路一桥费除外)等,固定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包括修理费、保养费、保险费、城市的五路一桥费、车船税等。
(3)车辆投保由出租单位负责,保险项目必须包括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司机和乘客险(保额不低于10万元)、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险种。
在租赁期内车辆保单须交承租单位存放。
新增项目在项目部组建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运行计划,参照上述租车条件及租车标准,制定相应的《项目租车计划》(附件2)报公司审批。
分公司需要租用经营用轿车,应由分公司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租赁。
各单位租车计划获得批准后,须按计划实施车辆租赁。
然后填写《车辆租赁申请审批表》(附件3)上报公司审批。
《车辆租赁申请审批表》获得批准后,按照公司统一的《租车合同文本》(附件4)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合同原件必须由项目主管领导及出租方代表签字、盖章,邮寄至公司行政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由资产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登记备案返回后,方可租车,坚决杜绝未签订合同租用车辆。
交接验收(1)租赁车辆须在租赁双方人员参与下,对车辆及相关证件进行交接验收并记录备案。
(2)检查租赁车辆的行驶证、购置税证、规费收讫凭证、审验标志等是否齐全。
(3)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状况。
(4)确认车辆保险项目应与租赁合同要求的车辆保险相符。
6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驾驶员应持有合法的从业资格和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驾驶技术好,经验丰富。
(2)身体健康(健康证明),男性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五十五周岁。
(3)近三年以来无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工作时间内,不能办与工作无关的事,并做到随叫随到,服从项目部负责人的出车管理安排。
(5)保证车辆的日常维护、检查和清洁卫生。
对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负责,每天收工后,做好例行保养工作,口头或书面向负责人汇报车辆状况,不得驾驶设施不齐全或带病的车辆;(6)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交通管理规章,在驾驶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由驾驶员本人或机动车租赁经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处罚。
(7)租赁期间,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经发现可对其进行相应处罚或解除租赁合同;因以上行为产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承担所有责任。
(8)对所载运的人员、材料、工具和拖带的施工机械的安全负责;(9)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
(10)驾驶员变更:由出租车辆单位提出申请,项目部审核,报资产管理部备案。
下列车辆严禁租用:(1)无合法入户手续或证件不齐无效;(2)拼装车辆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3)无车辆全险;(4)车辆技术状况差无安全保障;(5)农用机动三轮车、手扶拖拉机;(6)国家明文规定严禁载客的车型。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的双方约定使用车辆,杜绝不在协议期限内使用租用车辆。
车辆租赁合约签署后,车辆属性即转变为公车。
车辆使用必须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具体如下:(1)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公车定人使用。
(2)不准驾驶公车出入敏感区域和风景区。
(3)跨省公出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
(4)车辆使用后要集中停放,统一管理。
(5)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维护保养、检查制度。
(6)必须坚持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严禁无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车辆。
(7)严禁超员、超载驾驶。
(8)租赁车辆应纳入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范围。
7 续租和退租在租车辆需要续租的,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按照申请和审批程序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车辆提前退租的,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完手续后,三日内将情况报公司资产管理部备案。
车辆使用者不能租赁或变相租赁自己的车辆,不得租赁与本单位有利益关系者的车辆。
8 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资产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该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租车参照标准表2. 项目租车计划3. 车辆租赁申请审批表4. 车辆租赁合同附件1租车参照标准表制表日期:2017/6/21说明:1、该表为参考标准,申请车辆不在该推荐车型中的,应在申请表中详细标明车型、品牌、型号、配置、新车市场价格等信息。
2、该价格为含税价附件2项目租车计划附件3车辆租赁申请审批表附件4车辆租赁合同出租人:承租人: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XX项目部签约地点:签约日期:车辆租赁合同编号: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XX项目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车辆供乙方使用:车型:车牌照号:详见车辆行驶证。
车型:车牌照号:详见车辆行驶证。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标准:每车每月元(人民币)含司机工资,每月按30天核算,不足一个月按日计算,每车每日 (人民币),从起租之日起计。
四、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每月月末甲方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方结算本月租车费用。
五、甲方应委派一名专职司机随车,该司机负责车辆的驾驶及相关信息传递沟通。
司机的工资及其他福利由甲方承担。
(1)驾驶员应持有合法的从业资格和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驾驶技术好,经验丰富。
(2)身体健康(健康证明),男性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五十五周岁。
(3)近三年以来无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工作时间内,不能办与工作无关的事,并做到随叫随到,服从项目部负责人的出车管理安排。
(5)保证车辆的日常维护、检查和清洁卫生。
对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负责,每天收工后,做好例行保养工作,口头或书面向负责人汇报车辆状况,不得驾驶设施不齐全或带病的车辆;(6)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交通管理规章,在驾驶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由驾驶员本人或机动车租赁经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处罚。
(7)租赁期间,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经发现可对其进行相应处罚或解除租赁合同;因以上行为产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承担所有责任。
(8)对所载运的人员、材料、工具和拖带的施工机械的安全负责;(9)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
(10)驾驶员变更,甲方提出申请,乙方审核同意。
乙方认为甲方委派的专职司机不适合的,甲方应及时调换。
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六、承租期间,车辆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驾驶员的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其他维修、保养、保险费、违章罚款及城市的五路一桥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承租期间,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为了车辆行驶安全,实行定人定车制度,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随意调换所派的驾驶员。
如因出租方驾驶员伤、病,或其它情况,甲方应及时委派其他司机。
否则,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的,乙方有权拒付停驶期间的租金。
九、租用车辆应纳入乙方的管理体系,乙方拥有调度权。
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专职司机负责。
专职司机应严守乙方的机密,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正常的工作安排,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搭乘其他人。
由于甲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十、甲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乙方不得随意辞退车辆,否则按一个月租金金额赔偿对方。
双方因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如车辆自身原因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工作量减少不再使用车辆时,承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提前做好接收车辆和费用结算等相关工作。
十一、为保证及时、准确、安全的运行,乙方应保证专职司机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