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权的思考
[法律资料]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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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料]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思考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思考郭志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是指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对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及其调整方案、决算进行审查、批准,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越来越重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新的成效。
但是客观地讲,当前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目前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预算编制方面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的核心环节,也是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在预算中的集中体现。
它明确反映一个财政年度内政府的工作重点以及财政部门的工作任务,是指导财政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
目前的预算编制还不适应加强监督的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内容不完整。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性资金存在着预算内外之分,财政预算只对预算内资金的分配产生作用,大量预算外资金游离于财政预算之外,这些资金成为预算内不准搞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各级人大难以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的监督。
预算外资金也往往成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经济源头。
部门掌握的预算外资金有的甚至成为部门“小金库”。
2、预算编制时间短。
目前从本级预算编制到人大表决通过,一般只有六个月左右时间。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财政部门很难拿出完整、准确的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包括本级各部门预算,上解上级、上级补助、下级上解、补助下级等),因而本级政府预算内容粗略、不具体、不准确,预算质量不高,影响到人大对预算的审批。
从总预算的编制来看,自国务院向省级政府和中央各部门下达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到下一年度1月10日前省级财政部门汇总本级总预算草案并报财政部,一般只有2-4个月时间,期间需经历五级政府层层下达、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预算、汇总下一级总预算、同级政府审定、报上一级政府审核并听取意见等环节。
浅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问题及对策

浅论 人 大预 算 审查监 督 的 问题及 对 策
但 没有达 到预算 内外统 筹安排 、预算外 资金收 支脱钩的要
求。
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第 六十六条规定 : 县级 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 、决算进行监 督 。第六十七 条规 定 :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和县级 以上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 员会有 权就预 算 、决算 中的重 大事项 或者特 定问题组 织调 查 ,有关的政府 、部门 、单位和个人应 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 供必要的材料 。第六十八条规定 :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 以上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 ,人 民代表大 会代表或 者常务 委员会组 成人 员 ,依照 法律规 定程序 就预 算 、决算 中的有关问题提 出询 问或者质询 ,受询 问或者受质 询的有关政府或者财政部 门必须及时给予答复 。第六十九条 规定 :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二次向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 员会作预算执行情 况的报告 。第t十 六条规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的监
关 键 词 : 预 算 审 查 ; 监 督 ; 问题 ; 对 策
中图分 类号 :D 3 . 60 9 文 献标 识码 :A 文 章编 号 :1 7 — 9 2(0 ) 1 0 8 一 5 2 0 6 2 1 0 — 0 8 O 6 0
近年来,预算审查监督的问题逐渐 为人大 、政府 、新闻 媒体及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 。2 0 年 1 月 l 0 9 0 6日,广州市财 政局将广州市 2 0 0 9年本级政府 1 4个部门的预算全部都在 1 “ 广州财政 网”上公开 。此举 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再 次引发了对政府预算监督这一话题的热议 。应该说 ,人大及
对完善人大预算权的宪政思考

对完善人大预算权的宪政思考
人大预算权是宪法确定的人大最高权力之一,是国家治理的核心环节。
完善人大预算权,需要从宪政的角度进行思考。
首先,要加强宪法对人大预算权的规定。
宪法规定的人大预算权内容
较为简单,需要进一步明确预算的立法程序、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等细节,防止权力被滥用或失效。
其次,要加强人大对预算的立法权,使其具有更大的发言权和决策权。
在立法过程中,应充分发扬人大代表的职责和权力,让他们在决策过程中
能够提出一些精准化的建议,保障人民利益。
第三,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审计。
人大应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
行频繁且全面的审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程序合法,并及时发现和纠正
违法行为。
最后,要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加强对预算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和不当行为,应及时追究责任,并对相关
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以保证预算权的有效实施。
总之,完善人大预算权,也就意味着完善我们国家的宪政体系。
它不
仅意味着维护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力,还意味着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
的根本利益。
对完善人大预算权的宪政思考

对完善人大预算权的宪政思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拥有重要的预算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人大的预算权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和保障,这不仅影响了人大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也制约了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因此,完善人大预算权已成为当前宪政建设的重要议题。
一、人大预算权的意义与现状人大预算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宪政职能,具有多重意义。
首先,它是制约政府权力的重要手段,能够保障政府财政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防止政府滥用财政资源。
其次,它是增强人大代表的话语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能够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最后,它是促进政府与社会沟通的重要桥梁,能够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度。
然而,当前人大预算权的实际发挥情况并不理想。
首先,人大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作用较为被动,往往只能对政府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而不能真正参与财政决策的制定。
其次,人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效果较弱,往往只能对政府的财政活动进行事后审查,而不能及时纠正和防范问题。
最后,人大在预算公开方面的作用也有限,很多预算信息都难以为民众所知,导致公众对政府的财政活动缺乏了解和信任。
二、完善人大预算权的途径与策略为了充分发挥人大预算权的作用,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人大预算权的制度和机制。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人大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作用。
人大应该在预算编制的各个阶段都能够参与,包括预算草案的起草、审议和修改等环节。
同时,人大应该建立起与政府财政部门的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政府的财政情况和政策取向,确保人大代表能够在财政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加强人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
人大应该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掌握政府的财政活动情况,对政府的财政决策进行及时纠错和调整。
同时,人大应该加强对财政部门的监督,确保财政部门的行为合法、规范和透明。
3、加强人大在预算公开方面的作用。
关于深化县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思考

关于深化县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思考作者:周宗泉来源:《人大研究》 2019年第8期关于深化县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思考周宗泉预算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加强县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对于促进人大持续改进监督方式,发挥代表作用,提升监督能力,实现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的现代化,推进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当前,地方各级人大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要求,不断探索和丰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监督实效明显改善和提升。
县级人大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更好地履行人大监督职能,促进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思考。
一、现阶段预算审查监督的困惑1.依法审查监督的意识有待强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入心和必行。
有的政府部门及负责人认识不到位,仍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看作是走程序、走过场,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的法律意识和主动性不强。
人大作为监督主体,也存在监督意识弱化问题,在具体实施监督时,思想不够解放,工作束手束脚,使监督工作多处于程序性层面,有着浓重的行政决定色彩。
由于观念意识、公开程度和参与渠道等多方面的原因,预算审查监督的社会公众参与度,目前还不高。
即使是人大代表,有的对预算草案只是粗略浏览,对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基本上是不审不查不监督。
2.预算审查监督的实质性有待增强。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职责很明确,但是在关键环节该怎么查、重点查什么,尚无具体的统一制度规定。
如果政府提交的预算报告,不够细化和深入,人大实施一般性审查难以发现问题。
如预算草案无法直观体现资金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有的部门预算对项目安排、说明不翔实,不能清晰地反映单位行政运行和项目支出情况,让代表看不懂、搞不清。
人大预算审查重点仍停留在财政收支平衡上,未能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转变,在预算细化、跨年度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等方面有待突破。
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更加重要和紧迫。
作为立法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最高代表机构,人大代表必须牢记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监督工作,加强监督力度,促进政府工作的公开、公正、公正、透明。
以下是本人对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一、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制度要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把制度变为行动,实现人大监督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首先,要强化立法监督,对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决定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同时保证其实施效果。
其次,要注重财政监督,通过审议国家预算、决算等财政文件,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防止财务资源浪费,确保政府的财政经济效益。
此外,还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深入调查,及时掌握问题,落实监督的实效。
二、积极开展议案、建议和质询活动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另一个重要手段是积极开展议案、建议和质询活动。
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重要反映,代表人民利益,也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
在提出议案和建议时,代表应该结合工作实际,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对政府工作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建议。
质询则是人大代表对政府部门或领导干部工作的详细询问,代表可以针对部门或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提出问题,促使政府部门全面地反映工作情况,同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三、加强代表队伍建设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还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代表队伍。
代表队伍是人大监督的主要力量,如何提高代表的素质,提高其履职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代表需要不断学习政治经济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深入了解各行各业的工作情况,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并加强交流沟通,切实推进代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四、加强社会监督加强社会监督也是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方面。
要建立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机制,加强社会各界对人大代表、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推动政府工作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
此外,加强社会监督也需要媒体的支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手段,及时公开各级政府和国家机关的工作情况,推动地方政府和国家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赴云南、四川、贵州考察改进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一点思考

改进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一点思考今年10月,我有幸参加了赴云贵桂三省的考察学习。
通过学习,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学习了三省区的发展思想和先进经验,受益匪浅。
结合某地实际,自己就如何改进某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做了一些简单思考。
人大监督作为监督的一种形式,行使监督职权的效果如何,不仅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和地位,更会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和解决民生问题的效率。
预算监督作为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管好政府“钱袋子”具有重要作用。
个人认为,强化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其实就是强化新预算法的贯彻落实。
要进一步做好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个人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点入手:一、从深化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打牢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基础。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全省普遍存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有的连最基本的监督程序都难以做到。
究其原因,人大预算监督工作之所以比较滞后,除了法律不够完备,人员编制不足等客观因素外,与一些同志对人大预算监督的认识定位有关:有的认为每年的财政预算是经政府讨论、党委研究决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只是法定的程序性通过;有的认为预算透明了、细化了,政府就不能事事审批,权力没了,担心人大监督多了会产生“越位”,与政府搞僵关系,不敢监督;还有的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安于现状,懒于监督……所有这些,都是对人大预算监督工作认识浅显、不到位的表现。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财政预算寄予了极大的期望。
全省各级人大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强化监督意识,改进和完善监督方式和监督机制,使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二、从细化预算草案上下功夫,让代表们“看懂”财政账。
公共财政预算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不仅关乎经济发展,也关系到社会民生问题。
但是,在每年人代会上,都有人大代表反映预算报告草案内容不够详细,多数预算只是编列到类,而且只有支出方向,没有支出用途,短时间难以看得明白,更别提行使法定监督权了。
人大预算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_ ■ ■ …
蕃 需琵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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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与 探 索 . 究 与探 索 . 研
顾问专家组等。
预算表长达 14 : 0 年 ,政府提 4页 2 3 0 交囊括 12 0 个部门的年度预算表 , 长
达 6 5页 。 0
实践中, 由于人代会或常委会会 议时间短、 议程 多, 加之政府提交 审
预算透 明了、 细化 了 , 自己的权 力就
没了 , 担心 人大监督多 了会 “ 越位 ” 。 人大常委会一 些领 导认为预算是经
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关于预算 的专 门
法律——《 预算法> ,对预算 的编制、 审批、 执行、 调整 , 决算的编制 、 审批 ,
预决算 的监督等作 出较为全 面的规 范, 标志着我国预算管理走上法治化 轨道。 20 06年 8月 2 7日通 过的《 督 监
辖 市 出台 的地 方 性法 规 中 , 都对 预 也
预 算监 督 内容的 不 完整 化
监督的能力都比较弱 ,监督的力度、 广度和深度都同宪法和法律的要求、
与人 民群 众 的 期望 还 有 相 当 大 的 差
距。
— —
人大预算 监督涉及政府预算和
公共财政的所有项 目、 所有活动的合
预 算监 督 认 识模 糊 化
一
是 领 导层 面 的认 识 问题 。 少 不
算备案制度作 了明确规定。
预 算 监 督 法律 法 规 逐 步 完 善 。
重大决定往往不经 人大依 法讨论和
决定 , 就直 接 交 由政 府执 行 。政 府 怕
19 年 3月 2 94 2日 , 届 全 国人 大 二 八
使 审查权 、批准权 打下 了坚 实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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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形成制 度。人代 会通过 的预算 审查报 告、 预 算决议 中提 出的建议 , 会 后人大常
委会应安排财经工委跟踪监督 。
会在审议甄 十 工作报告、 听取审议意 掬j 睛 : 委专门听取蓟 叶 整 改情兄专 _ 『 { 塞 改“ 回头看” 。 要 题[ 报。 二是(
以下 几方面着力。
要建 立和完善 人代会 审议 意见 的反 馈制度 。 市、 县人代会期 间, 计划预算审查
委 员会 、 各代表 团 、 人大代表 在人代 会期 间提 出的预算 审议意见和建议 , 大会主席 团应安排政府有关部 门列席旁听 , 并有专 人 负责整理 , 登记编号 , 在会 中、 会后及时 向计划预算 审查委 员会 、人大代表反 馈 ,
方面的配套需要 , 更是弥补我 国人大代表 预算专业知识缺陷的现实需要。 二是发挥 人 大财经工委委员的作用。 在主要的经济 委、 局、 部分 高校和会 计事务所 等中介 机 构 聘请 一定数量懂经济 、 熟 悉预算 工作的 同志为财经工委委员或成立咨询组 , 组织 他 们参 加人大财经工作的视察、 调研 等活 动。 三是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 代表财经业务知识培训J , 提 高履职能力。 币、 县^ 大应I 哿^ 大预算审查 政审计监 量。 —是认 斤 耳 叉 前髑 况时, 安} j j 刍 走 采, 发浑审m 虽 大的专业力 艮 市 人 大常委
求虱 恫 把 l 一 年前 _ L 1 可题的整改落 瞎 , 作 为每年同级审的—项 内容。 三是助力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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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审报告
外, 应积极支持审计局开展其他财政 I 妓 及专 项资金茚 十 。四是责成财经工委跟踪调研督 刃、 。 市、 县人 大对 十 } 阱 督办 , 落 壬。 反映的重大、 突出 苦 釜 督法跟踪 的预劐 _ j 问题, 要求财叠
常委会在预算初审工1 乍 中, 不仅要从面上了 解、 审查总预算 , 将意见积极反馈给政府处
理、 落实 , 更要积极安排人大财经工委对部 门预算抽审 ,对预算编制的质量进行评估。
算 审查监督 工作机 构 ,辅助人大 行使权
力。 要选 择具备一 定财经专业知识与法律 知识 的人员加强财经工委。 这不仅是制度
职权 。市 、 县两级人大应切实行使好人 民 赋予的权力 , 以求实效 。
税、 审计工作会议和部门预算布置会 , 掌握
相关资料 , 并就完善预算编制和报送内容 、 明确 预算 上报 时间与财政部门进 行沟通 , 并以人大发文的形式对政府作出要求。 要选择部分部门预算深入调研。人大
要重 视和解 决 。
依法 审查批 准本级 政府 预算并监 督
制。人大财经委应积极参加 同级政府的财
应积极要求同级财政编制综合预算 , 将上级
补助财力中比较固定的部分编入年初预算。 要健全情况通报和会议分析制度。 人大预算 工作机构要与政府财政部门加强联系 , 建立
其执行 , 是宪法 、 预算 法、 监督法等法律赋 予地 方各级人 大及 其常委 会的一项 重要
人 人怒 i 探索研究
善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权 的思考
文/ 沙 泉
近年 来 , 随着 民主 法 制建设 的 深入 。 市、 县两 级人 大 按照 中央和 上级 人
大 的要求 , 对预 算监督 开展 了一 系列积极 探索和 实践 , 取得 了新成 效 。但 客 观地 讲 。市县 级 人大预 算 审查 监督 还存 在 一些 较为 突 出的 矛盾 和 困难 , 需
预算公开向部门预算公开延伸 , 争 取让 社 会、 让普 通公众都 能看到预 算 , 清楚预 算 资金 的安排 情况 ,并要 积极推 行决算 公 开, 让 公众 知道 政府 花钱 的最终 结果。在 此基础 上 , 推进公 开内容不 断细 化 , 切 实 保证群众 的知情权 、 监督权 。 逐步有序地推动公 民参与预算。 对于
不 断加强预 算监督力量建设
加强人大自身专业力量建设 。 应 分三
个 层次加 强 : 一是充 实市 、 县人 大专 门预
情况通报制度 , 将预算审查监督融入经常性 工1 乍 之中。市、 县^ 大应在每季召开经济形 势分析会 , 邀请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 学者、 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 着重分析财政预 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 加强动态监督 。
应在人代会召开前 , 由财经工委牵头 , 抽调
相关人员, 选择部分重点部门开展预算编制 调研 ,既有助于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工作质 量, 又达到人大预算监督练兵的效果。
增 强预算 工作透 明度
随着 改革进程深入 , 我国的预算开始 变得越来越透 明 , 但是与现代公共预算 的 要求相 比, 仍有一定差距 。 市、 县人大应在
督促财政部门进一步细化项 目。 对 于
一
般 支出项 目应细 化到款 , 重点支 出细化
Hale Waihona Puke 到项。做到预算报 告表 述简 洁 , 必要 附件 提供 充分 , 重要 问题说明清楚。 应逐步推动部门预算上人代会 。 让 人
大代表拿到支 出部门预算 草案 , 看得到 各 部门的经费安排 , 解决人大代表与 政府 之 间的预算 透明问题 。 向社会公开 。 应 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信
在预算执行的监督环节。要对部门预
算执行情况开展抽查 。在抽审中 , 重点关注 专项资金、 代编项 目支 出、 用途笼统的部门 项 目支出。在实践工作中 , 人大预算监督应 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自身的财经监督力量 , 支 持、 督促市、 县财 政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展 预算绩效管理 , 尽1 央建立 “ 预算编制有目标 , 预算执行有监控 , 预算完成有评价 , 评价结 果有反馈 , 反馈结果有应用 ” 的全过程预算 绩效管理机制 。要对预算调整项 目延伸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