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 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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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知识竞赛学习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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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知识竞赛学习试题一、填空题9.要加大预算、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10.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1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查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时,可以采取方式,让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机构等,应当及时汇总代表们的审查意见,并向大会主席团报告。

1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应当成立。

13.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并纳入预算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14.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严禁有税不收或者收过头税,严禁虚收空转。

15.市、县区国库应当按照财政体制规定,及时准确办理预算收入的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16.市、县区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

17.市、县区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建立定期清理机制。

18.市、县区国库应当定期对国库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报告抄送。

19.各级财政专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设立,财政专户资金支配权属于。

20.各级财政专户资金,应当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接受监督。

21.各级上一年度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度用于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管理;各级要加快支出进度,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有效控制新增结余结转资金。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

22. 负责预算执行日常监督,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机构承担日常监督的具体工作。

日常监督应当定期就本地区和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进行调研,监督预算执行。

应当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的监督,督促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23.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机构开展预算执行监督,形成的调研报告,应当印发,并抄送。

24.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建立机制。

预决算审计建议

预决算审计建议

预决算审计建议预决算审计是指对政府部门的预算和决算进行审计,以评估其财务状况、财务运作和资源利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预算和决算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合规性。

为了提高预决算审计的效果和质量,以下是一些建议:1. 深入了解审计对象:在进行预决算审计前,审计人员应详细了解审计对象的背景、职责和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把握审计重点和方向。

2. 制定审计计划:在进行预决算审计前,应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目标、方法和时间安排等,以确保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3. 采用多种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可以采用抽样调查、文件审查、现场核查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全面评估预算和决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4. 强化内部控制审计:预决算审计应重点关注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机制,评估其有效性和合规性,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5. 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和技术,对审计对象的预算和决算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异常和风险,提高审计效率和准确性。

6. 关注财务风险管理:预决算审计应关注审计对象的财务风险管理情况,评估其风险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提出改进建议。

7. 强化合规性审计:预决算审计应关注审计对象的合规性情况,评估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8. 关注财务运作效率:预决算审计应关注审计对象的财务运作效率,评估其资源利用情况和成本效益,提出改进建议。

9. 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审计人员应编写清晰、准确、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报告,突出重点问题和改进建议,以便审计结果能够得到及时的关注和采纳。

10. 加强沟通与合作:审计人员应与审计对象保持密切沟通和合作,及时解答审计对象的疑问和意见,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11. 加强监督和跟踪:对于审计结果的落实情况,应加强监督和跟踪,确保提出的改进建议能够得到及时的采纳和执行。

通过以上建议,可以提高预决算审计的效果和质量,为政府部门的财务管理和资源利用提供参考和指导,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关于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的建议

关于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的建议

上海人大2023年第12期近年来,嘉定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健全程序,创新方法,着力加强预决算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

把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作为抓手,在拓宽审查监督内容、创新审查监督方式、增强审查监督实效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同时,注重财政预算的全过程监督,预算支出的均衡性不断增强,尤其是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更趋均衡。

但从实践来看,要真正实现“实质性”审查,还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推动改革的深化和监督实效的提升。

一、应加快社保基金信息共享实质性推动一是政府层面要加快社保资金信息在本市区级层面共享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既可以设定时间表分步推进,也可以先在个别或部分区先行先试后再逐步推进,还可以先共享部分信息再推动全部信息共享。

二是要加快社保资金信息共享的技术准备。

市级层面和区级层面有必要同步研究,共同推进。

三是要重视研究社保资金信息共享的制度保障。

社保资金涉及私密信息,确保安全是第一位的,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保障。

四是人大层面要积极参与推动社保资金信息共享的工作。

同时重视研究区级和市区两级人大上下联动加强社保资金信息共享监督的细则安排,推动社保资金信息共享的健康发展。

二、要加快集体企业预算监督工作落地要加快制定镇级人大加强镇级集体企业预算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镇人大在镇级集体企业预算监督管理中的责任担当。

区级人大一方面要指导好镇级人大做好集体企业预算编制和纳入人大监督的工作进展,另一方面要做好镇级集体企业预算资金逐步纳入区级预算代编总预算的前期研究,以完善区级预算全口径审查工作。

要加强镇级集体资产的全面清理,摸清家底,促进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三、要重视应急管理资金使用的制度研究要认真总结应急资金在使用、管理、监督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经验教训,特别要从制度建设上找原因、议不足。

一是资金使用的范围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无超范围或不当支出等。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苏政办发〔2022〕46号•【施行日期】202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增强实力,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任务,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集体资产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省改革发展成果,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完善新型集体经济运营、管理、监督机制,推动全省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机制,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和市场经济融合发展,引领和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

(二)目标任务。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关系全面明晰,资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经营发展机制更加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持续发展能力、内部治理能力和服务成员能力显著提升,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取得新成效,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开创新局面。

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若干问题的思考

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若干问题的思考

人民主权原则是近现代各 国宪法公认 的基本原 效 控制 , 从 而保 障 了资 产 阶级宪政 目标 的实 现 。 则。 “ 人民主权” 理论的创始人是法 国著名思想家卢 我 国宪法 明确 规定 我 国是人 民 民主专 政 的社 会 梭, 他说人们为了保证 自己的 自由 , 才不得不放弃部 主义 国家 , 国家 的一切 权力 属 于人 民 , 人 民通过 全 国 分权利 , 订立 契约组 织国家n 。根据“ 人 民主权 ” 理 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 论, 资产阶级创造了代议制的形式 , 意思是让人民选 力 。与 之相 适 应 , 我 国的宪 法 和预 算法 也 都 明确 规 举代表机构 , 由它来行使人民委托给它的权力 , 即由 定全 国人 大 和地方 各 级 人 大有 权代 表 人 民 “ 审查 和 它来制定法律 , 并促使其他国家机关执行法律[ 2 ] 。其 批准 ” 政府 提 出的财政 预算 草案 闻 。这是人 民主权原 目的是保障公 民更好地享受 自己的权利 , 并为公 民 则 在我 国宪法 和法律 中的具体 体现 。但 由于各 种 因 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服务 。在诸 多公共政策 中, 最 素 , 现行 预算法对于政府送报人大审查批 准的预算

4一 《 人 大研 究 ̄ 2 0 1 3 年第 4 期 ( 总第2 5 6 期)
草案 没 有 提 出明确 的编 制 标 准 , 使 得 国家 权 力 机 关 算 项 目进 行 跟踪 问效 , 这 项 工 作 应该 由审 计 部 门去 的监 督 权 限 变得 模 糊 不 清 。 而实 际 结 果是 , 各 级 人 完 成 。那 么 , 这 是 否 意 味着 国家 权力 机 关 对 预算 执 大 的 审 查 批 准 仅 限 于 收支 总 额 和 笼 统 的大 分 类 数 行 可 以不 闻不 问 呢?答 案无 疑也 是 否定 的 。 额, 缺 乏 具体详 细 的支 出说 明 。由此导 致 的结 果是 ,

对我国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思考

对我国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思考
对 我 国全 口径 预 决 算 的 审查 和 监 督 的思考
武 琨
摘 要 :在党的十八大报 告中出现 了 “ 加强对政府全 口算决算审查监督 工 作指 明了方 向。 2 0 0 3 年 ,中共十六届第一次提 出 “ 全 口径预算管理” ,自 此 引起各 学者对全 口径预决算的 关注。本 文通过对我 国学者 的研 究成 果的评析后加 以总结 ,并提 出了 进一 步研 究的方向和思路 。 关键词 :全 口径预决算 ;监督 ;审查
议意见。 三、对全 口径预 决算 审查和监督的若干建议
加强对全 口径预算决算 审查监督 ,不管 从经济还是 政治方 面来说 , 对我 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 发展和构建我 国民主法治社会有 非常重大 的意
义。
( 一 )全 E l 径 预算应全 口径公开 ,接受全 口径监督 。这就 要求 中央 和地方各级人大在履行监督权 时 ,应该严格规范有关 部门对提交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草案预算体系的结构和内容 ,确保预算体 系 的完整性 ,要包括本级公共财政预算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 资本 经营预算 和社会保 障预算 四个部分。不仅如此 ,草案中既要列支本 级政 府预算 ,又要列支本级政府所属的部 门预算和单位预算 。按 照政府 预算 全 口径体系的要求 ,各种预算都必须尽快建立健全 ,并接受人 大审查监 督。 ( 二)建立公开透明的预决算 审查 监督机制 。将政 府的预决算 公开 透 明本身就是最好的公众监督形式 。因此 ,人大应建立对政 府全 口径预 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公开平 台。具体包括可以设 置专 门的网站栏 目,适时 公 开财政预算决算和审计 报告 ( 包括一、二级科 目以及公众较为关注 的 三公 ”经费预算等) 。这样将完整全面 的政府 收支信息置 于公众 ,让 民 众清楚地 了解 ,政府征收纳税人 的钱 ,都用在哪些方 面 ,是不是真正取 之于民 ,用之于 民。这样 民众 心里 明了 ,才能 不断 扩大公 众 的有效参 与 ,才有利于 民众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 的监督 ,从而增强政府 的权威 和 公信力 。 ( 三)深化人大对财政预决算审查监 督的思想认识 。为了保证 财政 资金管好用好 , 取之于 民,用之于民 , 加强各级人大对政府全 口径 预算 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就 十分必要 。在我国宪法 和法律赋予地方人 大及其常 委会的一个非常重要 的职责就是审查监督财政预算 。而我 国政府 的重要 特征之一就是由人大产生 、对人大负责、 自觉接受人 大监督 ,政府财政 预决算本身就需要 自 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委会 是人 民行使国家权力 的机关 ,人 民对其依法监督政府 财政 预算寄予很大 期 望,所 以各级人大必须强化监督意识 ,改进和完善监督 方式和监督机 制,使对政府全 口径预算决算 的审查监督 由程序性 向实质性转变 不 断 提高监督实效 。(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人大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建议

人大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建议

人大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建议一、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人大监督工作认识不够。

人大有的同志开展监督工作顾虑较多,对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实质性问题不敢动真碰硬,缺乏持续监督的韧劲,监督工作中存在重程序、轻实效的问题。

“一府一委两院”有的同志把人大监督看成软任务,对决议决定的执行刚性认识不足,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重视不够,有的办理落实效果不是很理想。

(二)监督形式刚性不强。

《监督法》明确规定了人大监督的七种形式,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选择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审查和批准、考察调研等“柔性”监督形式。

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很少运用。

(三)监督重点与新时代的要求存有差距。

监督议题选定不精的现象依然存在,监督内容有时不能及时抓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经济监督重点不够突出,切入点不够精准,如对产业政策论证评估、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营商环境量化评估、财政引导基金使用绩效、大企业集团培育等领域的问题关注较少。

(四)监督方式整合不足。

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未能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五)监督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

长期以来,人大的监督活动主要停留于发现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于是否整改以及整改成效如何,缺少规范化、刚性化的测评制度。

因此,“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监督整改的动力不足,达不到监督预期的效果。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建议。

(一)找准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重点。

X、要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聚焦法律法规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

X、要落实对政府预算决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重点审查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点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政府预算收入。

加强地方权力机关全口径预算决算监督研究

加强地方权力机关全口径预算决算监督研究

加强地方权力机关全口径预算决算监督研究
张朝霞
【期刊名称】《桂海论丛》
【年(卷),期】2014(000)006
【摘要】加强权力机关的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是遏制财政供养单位用钱失控、保障政府资金收支合法合理的重要保障。

地方权力机关财政监督所面临的问题是:法律制度供给不足、专业监督水平低、缺乏监督动力、监督结果刚性约束低等。

根据国内地方权力机关财政监督的改革实践及国外的经验,应采取健全多管齐下监督体系、提高地方权力机关财政预算监督的能力、增强预算透明度等对策措施。

【总页数】7页(P114-120)
【作者】张朝霞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甘肃兰州 73003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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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人大对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思考——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体会和认识
2.地方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
的路径选择3.“全口径预算决算”与权力机关财政监督的改进4.加强对政府全口
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缺失与对策5.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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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
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
(2014年1月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开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重要职责。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六次全会对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指导全省各级人大更好地开展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地方人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新机制,把促进政府加强和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与强化和改进人大审查监督结合起来,把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中审查与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经常性监督结合起来,把拓展审查监督内容与创新审查监督方式结合起来,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提升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发挥地方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资源,分步推进,在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基本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适应、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并重的地方人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新机制,把人大法定预算决算监督权落到实处。

——全口径预算决算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编报的预算决算完整、规范、科学;
——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程序不断完善、方式不断改进,预算决算审议质量明显提高;
——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广泛开展,绩效评价、绩效审计与绩效审查监督有机衔接;
——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机制初步建立,公民对财政预算的有序参与不断扩大。

三、促进政府加强和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
1.提升公共预算管理水平。

预算收入编制更具前瞻性。

规范预算代编行为。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继续调整转移支付结构,增量转移支付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着力提升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

2.健全和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

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严格控制追加预算的规模和比例。

统筹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两类预算均可安排的项目,应当优先使用政府性基金。

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加快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进度。

3.拓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将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全面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制定由其他部门(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逐步纳入编制范围的时间表。

从各类国有企业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和适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

统筹兼顾国企发展与改革需求,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

4.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尽快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交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

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水平,加强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5.适时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决算。

健全和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存量债务和新增债务统计,为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决算创造条件。

条件成熟时,将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6.细化各类预算决算内容。

报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和批准的本级公共预算决算收支至少编列到款,重点支出至少编列到项。

报送的其他预算决算也应当逐步细化。

7.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不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逐步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

提高往年绩效评价结果在当年部门预算编制依据中的权重。

8.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

把全口径预算执行的薄弱环节和领域作为监督重点,优化配置审计资源,切实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积极开展绩效审计。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

9.积极稳妥公开预算决算。

2015年之前全省县及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部开展包括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确保公开的预算决算信息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可比性、可理解性。

四、强化和改进人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
1.把预算审查监督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抓手。

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的过程中,要把有关专项资金的设立、使用、绩效评价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提出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完善资金管理的建议。

2.积极创新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方式与机制。

围绕预算决算中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询问,必要时进行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注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

建立财经委(预算工委)与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沟通协调、合力实施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算决算初审联席会议制度,在部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中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作用。

3.深化部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

人大财经委对部门预算决算提出的初审意见交由财政部门研究处理,财政部门应当在国家权力机关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决算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予以书面反馈。

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绩效审查监督。

人大常委会围绕部门上年决算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者开展专题询问,以促进部门预算制度健全和完善。

4.进一步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法制建设。

以修改后的预算法为依据,认真总结各地人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实践经验,适时开展相关地方立法。

5.着力提升预算审查监督能力和水平。

将预算审查理论与实务列为人大代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帮助代表更好地行使预算审议权。

建立人大与政府财政、审计信息共享机制,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人大履职的需要,及时向人大报送预算执行所形成的信息资料。

进一步加强人大预算机构和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中的作用。

各市人大常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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