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

合集下载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完善学术研究机制,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术管理,促进我校学术水平的提高,特设立学术委员会。

本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的管理制度制定。

第二章委员会的任务学术委员会是我校学术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主要任务是:1.研究、策划和组织全校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如学术会议、论坛、讲座、研讨会等;2.提出学术建议,为学校的学术规划和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3.对教师在学术研究和教学方面的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4.为学术研究提供资源和支持,包括基金、图书、期刊和其他设施;5.制定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并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管理;6.积极推动学校与国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学术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专业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指定,专业委员由学校各学院和部门推荐,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命,并报校长批准。

学术委员会还可以设立特聘委员。

第四章会议制度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

会议应当按照事先规定的议程进行,决议应当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会议期间可以邀请校内外专家和学者参加。

学术委员会每次会议应当公布会议议程、时间、地点和主题,并事先提供相关材料。

第五章其他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保密学术信息,遵守学术诚信规范。

同时,学术委员会应当与其他机构和部门保持合作和团结,推动学校的学术繁荣和发展。

第六章维护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是学术委员会的最高领导,应当对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负总责。

学术委员会的决议和活动应当得到校方的关注和支持,同时学术委员会应当接受高校教育面临的各种形势和挑战的考验,并不断完善机制,提升水平。

总之,学术委员会的设立和完善,是学术繁荣和高校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

学术委员会将为高校的学术研究、交流和合作之路走得更宽、更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实用】农学与生物技术PPT资料

【实用】农学与生物技术PPT资料
历经40余年围绕滇型杂交水稻的发展,形成了一个具有团结协作和创新能力的团队。
博明士理5尚人农,,硕兴士九主4州人粮要,仓在。开读博设士后植2人,物在读生博士理1人学。 、植物生物化学、遗传学、田间统计 明理尚与农,分兴九析州粮、仓。农业生态学、作物栽培学、耕作学、育种学、种子学、 农1中学心与农为生云物业南技省术推作学物院广学概教况学学实、验中植心。物组织培养、地理信息系统及原理、植物保护 学、农产品储藏与加工学、农业经济管理学等课程。 为硕士研究生、本科和专科学生开设的课程包括作物育种学、田间试验统计分析及种子科学技术的相关课程(种子生物学、种子检验
农学与生物技术
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概况
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38年的云南 大学农学院农学系,是云南农业大学办学最早的 学院。
学院由4系、7所、1场、1室、1中心组成。4系是 作物科学系、作物遗传育种系、生物技术与生理 生化系、中药材与植物科学系;7所为稻作所、甘 蔗所、薯类所、魔芋所、中草药研究所、紫苏所 和食用菌研究所;1场为校内教学实验农场;1室 为云南省高校作物种质创新与可持续利用重点实 验室;1中心为云南省作物学教学实验中心。
中药材与植物科学系简介
中药材与植物科学系成立于2002年,拥有一支以中青年学 术骨干(教授、博士)为主、学风正派、治学严谨的师资 队伍。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4人,其中教授2人, 副教授5人、讲师7人。4名教师具有博士学位,2名教师博 士在读。拥有植物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为中草药栽培与鉴 定专业本科生开设有药用植物学、中药学、药用植物成分 分析、中药资源学、药用植物栽培学、中药化学、中药药 剂学、中药鉴定学、药用植物育种学、药用植物组织培养、 药用植物生态学、制剂新技术、基础生物化学、植物生理 学、遗传学等课程。同时开设有植物分类学原理、高级植 物生理学、野生植物资源学、植物发育解剖学、食用菌资 源学、高级生物化学等研究生课程。已具备较丰富的教学 实践经验和完善的教学计划。

XX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章程(2024年)

XX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章程(2024年)

XX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科学研究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XX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设立科学研究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科学研究委员会作为院学术委员会的下设机构,处理与科学研究相关的各项事务。

在科学研究相关事务的处理中,享有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科学研究委员会致力于发扬学术民主,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院科学研究事业的整体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科学研究委员会在院学术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根据自身职能独立开展各相关工作,向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科学研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

第六条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

除职务委员外其他委员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每届连任委员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七条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委员会主任同意,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可以免去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1.委员本人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2,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更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3.怠于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委员义务的;4.无故缺席科学研究委员会会议的;5,有违法违纪行为、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的;6.因其他原因无法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

第八条若有委员退出,委员会应及时增补委员。

增补委员人选应由退出委员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经委员会主任同意,报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九条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工作纪律;2.具有公认的学术威望和良好的学术声誉;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4.责任心强,学风端正,办事公道;5.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和敏锐的学术洞察力;6.关心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7.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委员职责。

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

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

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本章程经学院党政联席会于2015年1月20日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生物医学工程一流学科建设,规范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依据《东南大学章程》、《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是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致力于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主导和骨干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院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维系学术价值,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树立优良学风,推动学术进步。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院学术委员会由院内不同专业、方向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院学术委员会人数为9-13的单数,根据专业情况与实际需要,可适当增减委员名额。

学院可以根据需要聘请院外或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特定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特邀委员不占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名额,除特定事项外,特邀委员不参与院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由院长提名、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主任委员提名,并经院学术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院学术委员会可就教育教学、学科设置、学术发展、学风建设与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并向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学院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原则上依据学院授权及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院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1-2名,负责协调处理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联络服务委员、组织安排会议、督办检查有关事项等。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教育理念,科学管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科教学规律,实现学校教育教学及教学科研工作民主化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综合学术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学术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的示范作用,发挥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指导、督促作用,并为学校重大决策的提供智力支持,以学校三年规划为指导,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1、性质:学术委员会是学术研究、学术评估和师资培养的全校最高学术组织,校学术指导委员会是在学校行政班子直接领导下,参与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对学校教育科研实行宏观指导和微观带动,并对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进行鉴定、推广的纯学术性业务机构。

2、宗旨:激发我校教有所成老师的积极性,为他们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让骨干教师成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的参谋,为学校科学、高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3、原则: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在参与学校管理过程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切实将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与学校实际结合起来,并以科学的思想观念、踏实的工作作风,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事业服务。

二、组织机构1、任职资格:为保证学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在学术上的权威性,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的遴选应充分体现群众性、学术性和代表性。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优秀的职业道德素质。

有全局意识,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师中拥有较高的威信。

②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在学科教研、德育和教改工作中能起指导、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在省、市和学校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师。

2、学术委员产生办法:校内委员实行申报评定制和主任推荐制,在个人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校长办公会研究认定。

3、机构设置:①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校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主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委员会下常设三个组:分别由学校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和教科主任担任组长。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笫一条为促进学校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必须坚持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并以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第四条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二章组成规则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由拥护领导、学术造诣高、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

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四)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合理确定院系(学部)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吉林大学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2016调整)

吉林大学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2016调整)

附件3:吉林大学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人文学部1.哲学社会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利天副主任委员:贺来委员:(共计1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跃新田毅鹏孙正聿孙利天杨轶华林兵胡海波*姚大志贺来黄冬梅葛鲁嘉董才生2.文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福贵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徐正考朱泓委员:(共计17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立新孔朝蓬吕明臣朱泓任东波刘坚刘中树刘会军杨军沈文凡张福贵林沄岳辉赵宾福禹平徐正考黄也平3.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宿久高副主任委员:周异夫委员:(共计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尹允镇刘佐艳李海平张玫玫苗幽燕周异夫项蕴华徐明真宿久高4.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而立副主任委员:战菊委员:(共计14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延彬王守宏齐洪英李庆华吴宪忠狄艳华*张广林张而立战菊聂大海韩松程力傅羽弘潘海英5.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向东副主任委员:类维顺委员:(共计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朱臣*朱廷丽齐伟民*孙姝丽吴向东张晓晶金玺铎孟祥洋类维顺6.体育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杰副主任委员:袁雷委员:(共计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刁振东刘忠民孙茹李鸿双李湘浓杨杰张亚荣袁吉袁雷7. 古籍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吴良宝副主任委员:冯胜君委员:(共计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冯胜君朱红林许兆昌*孙赫男吴良宝何景成沈刚张金梁林沄*社会科学学部1.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项卫星副主任委员:李俊江委员:(共计11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丁一兵马春文王倩年志远汤吉军杜莉李政李晓李俊江项卫星徐传谌2.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文显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姚建宗蔡立东委员:(共计17人)(按姓氏笔画排序)马新彦王志远冯彦君吕丽杜宴林李建华何志鹏闵春雷张旭张文显赵惊涛姚建宗徐岱徐卫东黄文艺崔卓兰蔡立东3.行政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清才副主任委员:张贤明委员:(共计11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立峰刘雪莲刘清才许玉镇李靖张贤明张锐昕周光辉赵俊芳黄凤志麻宝斌4.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庞晓波副主任委员:刘金全委员:(共计1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桂兰王弘钰毛志宏田虹刘柏刘金全孙烨孙巍吴桂珍邹国庆张世伟张屹山陈守东金晓彤庞晓波5.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韩广富副主任委员:韩喜平委员:(共计1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为全朱哲杜君吴宏政陈松友邵彦敏赵海月贾中海钱智勇董丁戈韩广富韩喜平穆艳杰6.东北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显平副主任委员:于潇委员:(共计1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潇王胜今王晓峰巴殿君朱显平刘雪莲*吴昊张广翔张景全张慧智陈志恒陈英姿庞德良廉晓梅戴宇理学部1.数学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富明副主任委员:李辉来委员:(共计1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富明王春朋王德辉史少云纪友清杜现昆李勇李永海李辉来吴柏生邹永魁张然高文杰黄庆道韩月才2.化学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冯守华副主任委员:杨文胜委员:(共计1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吉红王悦卢然冯守华华树成*孙俊奇孙洪波*苏星光杨柏杨文胜邹海峰姜振华贾琼贾明君徐家宁3.生命科学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施维副主任委员:孔维委员:(共计1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湘晖孔维付学奇李正强吴永革金英花房学迅施维姜春来顾景凯谢秋宏蔡勇滕利荣4.理论化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吴迪副主任委员:黄旭日委员:(共计11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丁益宏吕中元刘宇孙非*吴迪张红星郑清川胡中汉徐蔚青高加力黄旭日工学部1.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继新副主任委员:杨兆军委员:(共计17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国强王继新孔繁森左春柽巩明德刘昕晖杨兆军杨志刚张雷张学成周晓勤孟广伟赵丁选赵宏伟宫赫徐涛寇尊权2.汽车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庆年副主任委员:宋传学委员:(共计1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秀敏马芳武*王庆年王登峰邓伟文史文库庄蔚敏刘忠长李杰李骏闵海涛宋传学张君媛陈虹*袁兆成高青高振海雷雨龙管欣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连建设副主任委员:郑伟涛委员:(共计1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金国王慧远朱永福刘纯国孙大千李敏连建设谷诤巍宋玉泉张万喜张培萍郑伟涛崔小强蒋青魏存弟4.交通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许洪国副主任委员:刘寒冰委员:(共计10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德新刘寒冰许洪国苏建李世武杨印生*杨庆芳赵淑芝贾洪飞程永春5.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任露泉副主任委员:杨印生委员:(共计11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建群于海业马云海任露泉孙承志杨印生吴文福佟金张强陈东辉韩志武6.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春好副主任委员:赵树宽委员:(共计18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萍王爱群毕新华朱秀梅许正良李贺李北伟李春好杨刚张少杰张向先陈海涛周培岩赵树宽徐颖葛宝山蔡莉樊雪梅7.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永海副主任委员:郭明若委员:(共计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昕任辉庄红孙永海孙春燕张铁华林松毅周亚军郭明若信息科学学部1.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卢革宇副主任委员:孙洪波委员:(共计1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马琰铭*王一丁王立军*王海宇卢革宇阮圣平孙洪波宋宏伟张彤张爽张大明张宝林赵毅郭树旭董玮2.通信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虹副主任委员:赵晓晖委员:(共计1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彦王世刚卢革宇田彦涛刘富*孙晓颖李月陈虹陈万忠赵晓晖钱志鸿郭玉彬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磊副主任委员:魏晓辉委员:(共计16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左万利刘磊李颖李占山杨博杨永健宋长龙欧阳丹彤欧阳继红赵宏伟胡亮胡成全郭东伟黄岚梁艳春魏晓辉地球科学学部1.地球科学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金巍副主任委员:孙丰月委员:(共计1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可勇王冬艳王璞珺任云生刘立刘永江刘志宏许文良孙丰月孙春林张兴洲张梅生金巍程日辉薛林福2.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建国副主任委员:刘财委员:(共计1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冯晅刘财刘万崧刘四新孙建国李桐林杨国东陆继龙陈圣波郝立波殷长春黄大年韩立国曾昭发潘保芝3.建设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殷琨副主任委员:孙友宏委员:(共计1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庆华王常明达拉拉伊孙友宏张延军陈晨陈宝义陈剑平佴磊郑一峰赵大军徐会文殷琨4.环境与资源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许天福副主任委员:赵勇胜委员:(共计1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宪恩卢文喜刘娜汤洁许天福花修艺杜新强肖长来邹东雷林学钰赵勇胜黄继国康春莉董军董德明5.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光达副主任委员:林君委员:(共计11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生宝王忠仁王智宏田地朱凯光刘光达林君姜弢崔洪亮嵇艳鞠程德福6.应用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冯明副主任委员:孙晓委员:(共计18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治刚王福平邓春红叶玮光冯明冯国强任锡钢孙晓李冰杨振凯宋丹张伟红张彦杰陈冶陈永久赵晓红徐克里彭巍白求恩医学部1.基础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华副主任委员:孙连坤委员:(共计17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放王丽颖卢英强田志刚*朱玉琢全成实刘佳梅孙连坤苏略李一李凡李扬李一雷陈立陈霞金宁一*赵华2.公共卫生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娅副主任委员:李娟委员:(共计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叶琳刘娅刘晓冬刘雅文李娟杨文胜*张秀敏金顺子曹锦丹3.药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孙非副主任委员:裴瑾委员:(共计17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毅王广树王永生王桂侠*井玲卢丹刘忠英孙非李平亚武毅周庆伟周余来柏旭徐辉睢大筼裴瑾魏景艳4.护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晓丹副主任委员:陈立委员:(共计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刘青刘晓丹孙皎孙连坤*李昆张学文*陆萍静陈立彭歆5.白求恩第一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傅耀文副主任委员:华树成委员:(共计1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春喜王洪亮牛俊奇华树成刘彬刘亚辉严超英李薇李海波杨弋张惠茅所剑郑杨赵刚徐红高普均续薇彭丽萍傅耀文6.白求恩第二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崔满华副主任委员:张兴义委员:(共计1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金成王铁君刘军刘斌苏冠方佟倜张捷张兴义金春顺郑雅娟柳克祥高洪文崔满华7.白求恩第三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萍副主任委员:赵国庆委员:(共计17人)(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庆杰王清王辉卢振霞朱冬冬朱庆三孙辉杨萍冷维春张斌张天夫张学文房学东赵国庆南光贤姜日花崔树森8.白求恩口腔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新华副主任委员:周延民委员:(共计18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维先王景云朱松朱宪春刘红孙宏晨孙新华李凡*李江张伟张志民陈英新林崇韬周延民胡敏黄洋路来金*魏秀峰农学部1.动物医学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旭明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刘明远赖良学委员:(共计1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录王新平邓旭明刘波刘国文刘明远李小兵李子义李建华张乃生张西臣陈启军周玉柳巨雄柳增善高丰韩文瑜赖良学雷连成2.植物科学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庆钰副主任委员:杨振明委员:(共计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庆钰闫飞杨振明张世宏秦建春都兴林原亚萍郭庆勋席景会3.动物科学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沈景林副主任委员:张嘉保委员:(共计11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玉平艾永兴任文陟刘殿峰沈景林宋宇张嘉保欧阳红生周虚赵志辉逄大欣注:委员姓名右上角带“*”的为院外委员。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适应高等教育改和发展的需要,促进我校教学管理、学术管理以及学位评定等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及《XX学院章程》,设立XX学院学术委员会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XX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是校长领导下的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负责研究、评议、决定涉及学术、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致力于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弘扬学术道德,提高学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原则上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有一定比例的专任教师和青年教师。

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主任委员提名),委员若干名。

委员由各院系部及相关部门,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和委会批准,校长聘任。

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科研处,负责学术委员会成员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校学术委员会可以就学科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教学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根据学校授权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各院系部根据本章程设置学术分委员会。

第八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

由于工作需要或人事变动等原因,学校可以根据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增补或调整委员。

第九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法律法规,工作严谨,作风端正,公道正派。

(二)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身体条件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调研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行学术民主、提高学术水平、弘扬严谨学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成立天津大学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并制定《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

第二条院学术委员会是由本院学科及相关学科教授代表组成的学术审议评议机构,致力于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弘扬学术道德,提高学院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水平,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应职称),具备全局观念和履职能力,热心参加学术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审议与评定等学术工作。

第四条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

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经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院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应具有代表性,其委员候选人由学院各系推选或由院长推荐产生。

各系推荐的院学术委员候选人应是该领域的学术带头人;院长可以推荐不超过总数五分之一的委员候选人。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院长聘任。

第六条每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

第三章委员资格及产生办法
第七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是具有教授或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具备的条件如下:(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和科学事业,学风严谨;
(二)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科研工作经验;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人的教学、科研成果;
(四)身体健康、学术活跃,能够按时出席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学校事业献计献策,具有奉献精神;
(五)担任委员时的年龄一般比本人的退休年龄小4周岁。

第八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担任委员职务:
(一)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退休或工作调离学校的;
(三)三次无故不出席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的;
(四)违反本章程有关规定的;
(五)不遵守学校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能担任委员职务的。

因上述原因出现的委员缺额,需要补充的按照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产生。

第四章职责和议事程序
第九条院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一)学术审议。

审议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审议科技工作计划;审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审议学院其他学术工作等。

(二)学术评议。

评定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评议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并做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建议;评议各种人才计划人选;评议推荐各类限额申报的教学、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

(三)学风维护。

依据《天津大学科学道德与行为规范(试行)》等文件,负责学院学风维护和学术道德建设有关工作。

(四)受院长委托对涉及学术问题的其它重要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

(五)听取院长及相关行政部门关于学院与学术相关工作的报告。

第十条院学术委员会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在学术问题上,坚持平等原则,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意见。

重要工作或事项必须通过全体会议讨论和审议。

第十一条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由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或由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全体会议须2/3以上(包括2/3)委员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院学术委员会在决定重要事项时要进行投票表决,遇重大事项需以记名方式投票。

出席会议的委员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
或者弃权票。

除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外,同意票数超过应到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为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院学术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如有1/3以上委员提出复议要求,可以进行复议,经复议通过的决议不再复议。

第十四条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发布会议纪要,主要记载院学术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决定以及有关建议等内容,并由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或由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第十五条院学术委员会有义务接受学院委托,对有关学院学术的重大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六条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评议的事项与委员或其亲属有关时,该委员要回避。

第十七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须对会议讨论的内容保密,并执行和维护院学术委员会的审议或评议结果。

第五章附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