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
急性弛缓性麻痹

• 2.高危AFP病例
• 指年龄小于5岁、接种OPV次数少于3次或服苗史不详、未采或未采集 到合格大便标本的AFP病例;或临床怀疑为脊灰的病例。
• 3.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
• 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发现2例或2例以上的临床符合病例,发 病时间间隔2个月以内。
• 4.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简称 VDPV病例)
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
• • • • • • • • • • • • • •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 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
• 5.阳性分离物运送 • 省级脊灰实验室应在分离定型后14天内将脊灰病毒阳性分 离物送达国家脊灰实验室。标本应冷冻运送,在送达国家 脊灰实验室时带冰且包装必须完整。标本的运送同时要符 合国家对标本运送的有关要求。 • 6.国家级实验室检测 • 国家脊灰实验室应按照《脊髓灰质炎实验室手册》采用 PCR、ELISA方法对送检标本进行脊灰病毒型内鉴定。对 上述两种方法结果异常的毒株进行VP1区核苷酸序列测定 和分析。
• (四)AFP病例随访
• 1.在麻痹发生60天后,要对所报告的AFP病例进 行随访。随访由县或市级疾控机构完成,随访必 须要见到病例本人,建议随访者为对该病例进行 过调查的人员。 • 2.随访时要填写“AFP病例麻痹随访表”,随访 表填写完成后要及时(麻痹75天内)上报市、省 级疾控机构。 • 3.在病例首次进行个案调查时没有明确临床诊断 的病例,力求在随访时能够得出明确诊断,以补 充个案资料。必要时组织省级专家组专家进行访 视。
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研究材料]
![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研究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0f53f8b7e009581b6bd9eb7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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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简 称VDPV病例)
• AFP病例大便标本分离到VDPV。该病毒与 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全基因序列变 异介于1%~15%之间 。如发生2例或2例以 上相关的VDPV病例,则视为VDPV循环 (cVDP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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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病例分类标准
• AFP病例分类参照WHO推荐的病毒学分类 标准。省级专家诊断小组根据脊灰实验室 检测结果,结合流行病学、临床等资料对 AFP病例进行诊断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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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脊灰野病毒确诊病例:凡脊灰野病毒检 测阳性的AFP病例为脊灰野病毒确诊病例。
• 2.VDPV病例:从大便标本中分离出 VDPV,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不 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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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动监测
• 1.AFP主动监测医院
• 所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神经专科医院、儿童 医院、传染病医院、综合性中医医院等均为AFP 主动监测医院,每旬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
• 人口集中的乡级医院每旬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 工作;交通不便以及边远的乡级医院也应定期开 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各省还可根据实际情 况适当扩大主动监测医院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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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动监测工作的内容
• (1)AFP主动监测医院每旬开展本院的AFP病例 的主动搜索;县级疾控机构应每旬对辖区内AFP 主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
• (2)开展主动监测时,监测人员应到监测医院的 儿科、神经内科(或内科)、传染科的门诊和病 房、病案室等,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 案,并与医务人员交谈,主动搜索AFP病例,并 记录监测结果。如发现漏报的AFP病例,应按要 求开展调查和报告。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要点介绍

2 诊断标准
诊断AFP的标准包括病例的临床症状、实验 室检测结果和病程。
监测方,确保监测过程准确可靠。
2
方法二
指定监测责任人和团队,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3
方法三
制定监测计划和流程,包括数据收集、分析和报告。
监测工具和设备
工具一
电子表格软件,用于数据记录和分析。
工具二
医疗设备,用于对病例进行实验室检测。
工具三
数据收集工具,如问卷调查或电话访谈。
数据分析和报告
1
数据分析
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以评估疾
报告
2
病的发展趋势和干预效果。
根据监测结果撰写报告,并向相关利益 相关者提供分析结果和建议。
2 流行病学特征
AFP在全球范围内有发生,但最常见于亚洲和非洲地区。
AFP监测的目的和重要性
1 目的
监测AFP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并控制疾病,以 减少患者的病情恶化。
2 重要性
AFP监测对于研究和预防该疾病的流行具有 重要意义,可以帮助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
监测指标和诊断标准
1 监测指标
监测AFP的主要指标包括病例数、患病率、 病例报告率等。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 例监测要点介绍
本演示将介绍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的关键要点,包括定义、流行病 学特征、目的和重要性、监测指标和诊断标准、监测方法和步骤、监测工具 和设备,以及数据分析和报告。
AFP的定义和流行病学特征
1 定义
AFP是一种罕见的急性疾病,表现为肌肉无力、弛缓和麻痹。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主动监测报告制度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主动监测报告制度脊髓灰质炎(下称脊灰)是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
为进一步落实《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根据《四川省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主动监测报告制度。
1、监测目的:及时发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避免迟报、漏报现象。
2、监测病例定义1、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髓灰质炎的病例均作为AFP病例。
(1)AFP病例不是一个单一的疾病种类,而是以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和腱反射减弱或消失为主要特征的一组症候群。
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①脊髓灰质炎;②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③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④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⑤神经根炎;⑥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⑦单神经炎;⑧神经丛炎;⑨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⑩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11急性多发性肌炎;○12肉毒中毒;○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14短暂性肢体麻痹。
(2)高危AFP病例年龄小于5岁、接种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次数少于3次或服苗史不详、未采或未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的AFP病例;或临床高度怀疑为脊灰的病例(年龄小于5岁,发热3天后出现弛缓性麻痹,麻痹时伴有发热,退热后,出现躯体或四肢肌张力减弱、深部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并出现不对称性或双侧弛缓性麻痹,重症伴有呼吸肌麻痹,无感觉障碍,后期肌肉萎缩,临床上不能排除脊灰的AFP病例)。
(3)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发现2例或2例以上的临床符合病例,发病时间间隔2个月以内。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监测方案

脊灰野病毒阳性
AFP 病例
VDPV 阳性
未检出脊灰 野病毒、 VDPV
省级专 家组
确诊病例
VDPV病例 排除病例
不合格便 或无便
省级 专家 组
合格便
临床符 合病例
排除 病例
排除病例
脊灰野病毒阳性
AFP 病例
VDPV 阳性
未检出脊灰 野病毒、 VDPV
省级专 家组
确诊病例
VDPV病例 排除病例
不合格便 或无便
疫情处理
当发生高变异株AFP病例、VDPV病例、 VDPV循环病例或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时, 应按照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脊灰疫苗衍 生病毒循环病例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进行处 理。
疫情处理
1、隔离与消毒 (1)对脊灰野病毒病例、VDPV病例应进行消化道隔离,直至停
止排毒(连续三天每日采集粪便标本,病毒分离或PCR检测阴 性)时解除隔离。 (2)对污染物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 对分泌物、排泄物用倍量的20%漂白粉乳液拌匀后,静止2小 时后倾倒。 ➢ 对使用的便器用3%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小时。 ➢ 对被污染的食具、玩具及生活用品,可进行煮沸15分钟或采用 0.1%漂白 粉澄清液浸泡半小时。 ➢ 对衣物、被褥可在日光下曝晒2天,室内地面、家具可用 1:200消毒灵喷洒或擦拭,也可应用0.5%过氧乙酸。
主动监测工作的内容
(1)AFP主动监测医院每旬开展本院的AFP病例 的主动搜索;县级疾控机构应每旬对辖区内AFP主 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
(2)开展主动监测时,监测人员应到监测医院的 儿科、神经内科(或内科)、传染科的门诊和病房、 病案室等,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并 与医务人员交谈,主动搜索AFP病例,并记录监测 结果。如发现漏报的AFP病例,应按要求开展调查 和报告。
AFP病例定义及监测指南

AFP病例定义及监测指南AFP(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是指所有 15 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
AFP 病例的监测对于及时发现和控制脊灰疫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AFP 病例的定义及监测指南。
一、AFP 病例的定义AFP 病例的临床特征主要表现为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常见的疾病包括脊髓灰质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横贯性脊髓炎、神经根炎、外伤性神经炎、单神经炎、神经丛炎、周期性麻痹、急性多发性肌炎、肉毒中毒、四肢瘫、截瘫、单瘫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诊断 AFP 病例时,要排除以下情况:1、外伤(包括脑、脊髓、神经)、骨折、烧伤、烫伤所致的肢体瘫痪。
2、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脑炎、脑膜炎等)导致的肢体瘫痪。
3、周围神经炎等非感染性疾病导致的肢体瘫痪。
二、AFP 病例的监测(一)监测目的1、及时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采取措施防止病毒传播,维持无脊灰状态。
2、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及其循环,采取措施控制病毒进一步传播。
3、评价免疫工作质量,发现薄弱环节。
(二)监测内容1、病例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一旦发现 AFP 病例,应在 12 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县级疾控机构。
2、病例调查县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在 48 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详细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发病经过、临床表现、就诊情况、实验室检查等。
3、标本采集在病例出现麻痹后 14 天内,采集两份粪便标本,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
标本应冷藏运输,在 7 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
4、实验室检测省级脊灰实验室收到标本后,应及时进行病毒分离和型别鉴定。
5、随访在病例麻痹 60 天后,由县级疾控机构进行随访,了解病例的恢复情况,并填写随访表。
(三)监测指标1、 15 岁以下儿童非脊灰 AFP 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 1/10 万以上。
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分类流程图及监测用表

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分类流程图及监测用表(样式)下载附图:AFP病例分类流程图附表:AFP监测用表(样式)附图:AFP 病例分类流程图1、一般情况儿童姓名:家长/监护人姓名:性别:(1)男(2)女出生日期:年月日满:岁月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2、发病日期:200 年月日麻痹日期:200 年月日3、就诊情况就诊日期:200 年月日就诊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接诊医生:麻痹情况(简单描述部位、肌张力、肌力等):临床诊断:(1)(2)是否住院?(1)是(2)否如是,所住医院、病房:如否, 病例现在何处?4、标本采集情况采集日期:200 年月日200 年月日标本现保存在何处?5、处理经过6、其它情况记录人:记录时间:200 年月日时表2 AFP 病例旬报表(监测医院用报告单位(盖章)_________病例姓名监护人姓名性别岀生年月日家庭住址麻痹日期报告日期调杳日期免疫接种大便标本采集日期_________ 调旦期情况⑴⑵说明:如本旬未发现AFP病例,应在表中填写“本单位本旬未发现AFP病例”病例旬报汇总表(县、市级通用)200 年 月 旬报告单位:县级报表填写所辖区的AFP 监测医院; 市级报表填写所辖区的县级疾控机构和本级负责的监测医院。
报告状态:1—及时报告、2 —迟报、3—缺报表3:填报单位AFPAFP病例主动监测记录表表5: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个案调查表h.右上肢 0.1.2.345.9g. 病人详细地址 h. 家长姓名 i. 家长工作单位j.家长电话号码k. l.病例报告单位级别 病例报告单位名称1.村级 4.地级2. 5.乡级 省级3. 县级 T2M □ m..病例报告日期年月日T2O□ □ / □□/□□3. 临床症状和体征 麻痹出现前症状:a. 发热 1. 有 2. 无 9. 不知道 T3A □ b. 腹泻 1. 有 2. 无 9. 不知道 T3D □ c. 颈项强直 1. 有 2. 无 9. 不知道 T3E □ d. 肌肉疼痛 1. 有 2. 无 9. 不知道T3F □ e. 3天内注射史 1.有 2.无T3N1□ f. 麻痹出现日期年月日T3R □ □ /□□/□□麻痹部位及程度: g.左上肢: 0.不能运动 1. 轻微运动2.能水平运动3. 能垂直运动4.能抵抗外力运动5.正常运动9. 不详省级CDC 收到本表的时间 TO □口 / □口 / □口1.编号 a. 病例编号 b. 调查日期 c. 调查单位 d. 调查人 _年_月_日1.县级CDC2.地级CDC3.省级CDCT1A □□口□□口□□口 □ □T1B □□ / □□ / □□ T1C □a. 病人姓名b. 性别1. 男2.女c. 民族d. 出生日期(公历)年 月 日e. 如无出生日期,年龄岁 月f. 居住状况1. 散住2.集体(托.幼.学校) 3. 流动人口 4. 其它(请注明)9. 不详2.基本情况 T2B □ T2C □□T2D □□ / □□ / □□T2H □T3G □i.左下肢(与3g左上肢编码相同0.1.2.345.9(与3g左上肢编码相))T3HT3I□□j.右下肢0.1.2.3.4.5.9(与3g左一上肢编码相同)T3J□k.呼吸困难 1.严重: 2. 中等3.轻微4. 正常T3K□l.肢体感觉障碍 1.有 2.无9.不详T3N2□m .大小便失禁 1.有 2.无T3N3□n.巴彬斯基氏反射 1.有 2.无9.不能判断T3P□o.踝阵挛 1.有 2.无9.不能判断T3N4□P.深部腱反射 1.消失2.减弱3.正常4.亢进9.不能判断T3Q□q.最初麻痹时伴发热 1.有 2.无9. 不详T3S□(>37C)4.麻痹后就诊情况(含本次就诊)a.就诊次数 1. 1 次2. 2 次3. 3 次4. >3 次T4N1 □b.本次就诊日期年月日T4N2 □□ / □□ / □□c.本次就诊的诊断结果 1. AFP 2. 非AFP 9. 无临床诊断T4N3 □d.麻痹后第一次就诊1)就诊单位 1.村级卫生所2.乡级医院3.县级医院4.地区级医院5.省级医院T4A1 □2)就诊日期年月日T4A2 □□ / □□ /□□3)诊断结果 1. AFP 2. 非AFP 9. 不详T4A3 □4)是否报告 1.是2. 否T4N4 □e.麻痹后第一次到县及县以上级医院就诊情况1)就诊日期年月日T4N5 □□ / □□ /□□2)诊断结果 1. AFP 2. 非AFP 9. 不详T4N6 □3)是否报告 1.是2. 否T4N7 □f.如住院治疗1)医院类别 1.村级卫生所2.乡级医院3.县级医院4.地区级医院5.省级医院T4E1 □2)医院名称3)病案编号5.初步调查结果a.是否是AFP病例 1.是2. 否T5A □1)如是: 1.脊灰2.格林巴利综合征3.横贯性脊髓炎4•创伤性神经炎5.其它(请注明)9.待查T5B □2)如否: 1.外伤2.肌肉疼痛不能行走3.痉挛性麻痹4. 骨关节病5.其它(请注明)T5C □6.免疫史a.累计服脊灰疫苗次数次,99. 不详T7A□ 口b.服苗依据1.接种证2.接种卡 3.询问T7N1□c.麻痹前最近一次服苗1)日期年月日T7N2□ □ /□□/□□2)服苗形式:1.常规免疫 2.强化免疫3 .其它(请注明)9. 不详T7N3□d. 米便前最近一次服苗1)日期年月日T7N4□ □ /□□/□□e.未全程免疫主要原因1.未接到通知2.生病不能接种3 .无接种人员4.家长拒绝5 .其它(请注明) 6. 未满周岁9.不详T7I□7.实验室资料a. 第一份粪便标本1)采集日期年月日T9A1 □□ / □□ / □□2)采集人姓名3)采集人单位4)省级实验室收到粪便日期年月日T9AN1 □□ / □□ /□□5)标本是否带冰运送 1.是 2.否T9AN2 □6)标本状态 1.好 2.差T9AN3 □7)标本量约克,99.不详T9AN4 □□8)是否进行病毒分离 1.是2.否T9AN5 □9)标本接种日期年月日T9AN6 □□ / □□ /□□10)是否进行脊灰病毒分型 1.是 2.否T9AN7 □11)I型病毒 1.是2.否T9A4 □12)n型病毒 1.是2.否T9A5 □13)川型病毒 1.是 2.否T9A6 □14)其它肠道病毒 1.是2.否T9A7 □15)检验结果报告日期年月日T9AN8 □□ / □□ /□□16)国家级实验室收到分离物日期年月日T9AN9 □□ / □□ /□□17)收到国家级实验室结果日期年月日T9AN1C□口/ □□ /□□b.第二份粪便标本1)采集日期年月日T9B1□□/□□/□□2)采集人姓名3)采集人单位4)省级实验室收到粪便日期年月日T9BN1□□/□□/□□5)标本是否带冰运送 1.是 2.否T9BN2□6) 标本状态1. 好2.差T9BN3 □ 7) 标本量约克,99. 不详T9BN4 □ 8) 是否进行病毒分离1. 是2. 否T9BN5 □9) 标本接种日期年月 日T9BN6 □口 / □口 / □口10) 是否进行脊灰病毒分型1. 是2.否T9BN7 □ 11) I 型病毒1. 是2. 否T9B4 □ 12) n 型病毒 1. 是 2. 否T9B5 □ 13) 川型病毒 1. 是 2. 否T9B6 □14) 其它肠道病毒1. 是2.否T9B7 □15) 检验结果报告日期年月 日T9BN8 □□ / □□ / □□16)国家级实验室收到分离物日期年月日T9BN9 □□ / □□ / □□17)收到国家级实验室结果日期年月 日T9BN1C □口 / □□ /□□c.国家级实验室鉴定结果1 )毒株性质I 型脊灰野病毒1 . 是 2. 否T9CN1 □n 型脊灰野病毒1 . 是 2. 否T9CN2 □ 川型脊灰野病毒1 . 是 2. 否T9CN3 □I 型脊灰疫苗病毒 1 . 是 2. 否T9CN4 □n 型脊灰疫苗病毒1 . 是 2. 否T9CN5 □ 川型脊灰疫苗病毒1 . 是 2. 否T9CN6 □I 型脊灰疫苗衍生病毒 1 . 是 2. 否T9CN10 □n 型脊灰疫苗衍生病毒1 . 是 2. 否T9CN11 □ 川型脊灰疫苗衍生病毒 1 . 是 2. 否T9CN12 □ 其它肠道病毒 1 . 是 2. 否T9CN7 □ 待定1 .是 2. 否T9CN8 □2) 国家级实验室鉴定报告日期年月日T9CN9 □□ / □□ / □□8.最后诊断及分类(省填写)1. 脊灰确诊病例2. 脊灰排除病例3. 临床符合病例4. 待定5. VDPV 病例T11A □a. 如为临床符合病例,依据:1) 无合格粪便标本或无标本1. 是2.否T11N1 □2) 发病60天后残留麻痹1. 是2.否T11B5 □ 3) 病例失访 1. 是 2. 否T11B6 □ 4) 病例死亡1. 是2. 否T11B7 □ 5)省级专家诊断小组认定 1. 是 :2.否T11N2□b. 如为脊灰排除病例,依据:1. 临床不怀疑为脊灰 (专家小组认定)c.如为脊灰确诊病例,依据:2.合格粪便标本,脊灰野病毒分离阴性3 .合格粪便标本,脊灰野病毒和疫苗病毒分离均为阴性1. 本土野毒病例2. 输入野毒病例T11D□10.脊灰排除病例临床诊断3. 输入野毒冉传病例4. 待定1. 格林巴利综合征2. 非脊灰肠道病毒感染3.横贯性脊髓炎4.创伤性神经炎T11N3□5.其它(请注明)T11N4□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个案调查表填表说明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个案调查表(简称个案表)由调查记录部分(左栏、中栏)和计算机编码部分(右栏)组成。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要求及建议

时间:每旬
方式: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 并与医务人员交谈
处理:及时填写主动监测报表,发现漏报补 充报告
第二部分
AFP病例监测相关工作要求
医疗机构在AFP监测中的工作要求
主要职责
及时报告AFP病例
配合疾控部门调查 及采样
落实AFP病例主动 监测
AFP病例的诊断要点: ➢ 急性起病 ➢ 肌张力减弱 ➢ 肌力下降 ➢ 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常见的AFP病例包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以下疾病: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 (10)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
2.随访表填写完成后要及时(麻痹75天 内)上报至省级疾控机构。
(六)分类
AFP
发
现
个
报案
病 例
告
调 查
采 便
送随 检访
分 类
城市12 小时, 农村24
小时
48 麻痹 7天 麻痹后
小 后14
75天内
时 天内
提交随
访表
三、主动监测
范围:所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神经专科 医院、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综合性中 医医院等均为AFP主动监测医院。人口集 中的乡级医院每旬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 工作;交通不便以及边远的乡级医院也应 定期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
(用油性笔); ⑥如未立即送检,短期(48小时内)应存放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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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为进一步落实《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更好地发挥急性弛缓性麻痹(以下简称AFP)监测系统的作用,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1.及时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采取措施防止病毒传播,保持无脊灰状态。
2.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以下简称VDPV)及其循环,采取措施控制病毒进一步传播。
3.评价免疫工作质量,发现薄弱环节。
4.监测脊灰病毒变异情况,为调整疫苗免疫策略提供依据。
二、病例定义与分类(一)监测病例定义1.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均作为AFP病例。
AFP病例的诊断要点: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1)脊髓灰质炎;(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5)神经根炎;(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7)单神经炎;(8)神经丛炎;(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11)急性多发性肌炎;(12)肉毒中毒;(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14)短暂性肢体麻痹。
2.高危AFP病例年龄小于5岁、接种OPV次数少于3次或服苗史不详、未采或未采集到合格大便标本的AFP病例;或临床怀疑为脊灰的病例。
3.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发现2例或2例以上的临床符合病例,发病时间间隔2个月以内。
4.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简称VDPV病例)AFP病例大便标本分离到VDPV。
该病毒与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全基因序列变异介于1%~15%之间。
如发生2例或2例以上相关的VDPV病例,则视为VDPV循环(cVDPVs)。
(二)病例分类标准AFP病例分类参照WHO推荐的病毒学分类标准。
省级专家诊断小组根据脊灰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流行病学、临床等资料对AFP病例进行诊断分类(附图,AFP病例分类流程图)。
1.脊灰野病毒确诊病例:凡脊灰野病毒检测阳性的AFP病例为脊灰野病毒确诊病例。
2.VDPV病例:从大便标本中分离出VDPV,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不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3.脊灰排除病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凡是采集到合格大便标本,未检测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的病例;(2)无标本或无合格标本,未检测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无论60天随访时有无残留麻痹/或死亡、失访,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4.脊灰临床符合病例:无标本或无合格标本,未检测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无论60天随访时有无残留麻痹/或死亡、失访,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不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三、监测内容(一)AFP病例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发现AFP病例后,城市在12小时、农村在24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到当地县级疾控机构。
报告内容包括:发病地点、家长姓名、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麻痹日期、临床初步诊断等。
县级疾控机构应建立AFP病例专报记录本(表样参照附表,表1),登记接到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单位、报告内容、记录人等内容。
(二)主动监测1.AFP主动监测医院所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神经专科医院、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综合性中医医院等均为AFP主动监测医院,每旬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
人口集中的乡级医院每旬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交通不便以及边远的乡级医院也应定期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
各省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主动监测医院范围。
2.主动监测工作的内容(1)AFP主动监测医院每旬开展本院的AFP病例的主动搜索;县级疾控机构应每旬对辖区内AFP主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
(2)开展主动监测时,监测人员应到监测医院的儿科、神经内科(或内科)、传染科的门诊和病房、病案室等,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并与医务人员交谈,主动搜索AFP病例,并记录监测结果。
如发现漏报的AFP病例,应按要求开展调查和报告。
AFP主动监测医院应于次旬2日前、以报表形式向辖区县级疾控机构报告“AFP监测医院旬报表”(附表,表2);AFP主动监测医院如经过核实未发现就诊AFP病例,应进行“零”病例报告。
县、市级疾控机构分别于次旬3、6日前以网络数据库形式逐级上报“AFP监测医院旬报汇总表”(附表,表3)。
县级疾控机构对监测医院进行AFP病例主动监测时应填写“AFP病例主动监测记录表”(附表,表4),并于次月3日前将上月主动监测结果录入数据库,形成汇总数据,通过网络逐级上报。
(三)病例调查1.个案调查接到AFP病例报告后,县级疾控机构应在48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在临床医生配合下,详细填写“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个案调查表”(附表,表5)。
调查按以下步骤进行:(1)了解发病过程:应了解麻痹发生时间、是否有发热/腹泻、麻痹部位是否对称、是否疼痛、有无外伤或注射史、就诊过程、OPV服苗史等。
(2)进行神经学检查:重点检查肌力、肌张力、腱反射、肌萎缩和肢体活动情况。
(3)填写个案调查表:要求完整、准确填写,避免缺项和漏项。
如有调查表中未包括的症状或体征可用文字说明;调查时力求明确临床诊断。
2.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的调查详见《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调查指南》(卫疾控免疫[1999]第63号)。
3.VDPV病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等的调查对于VDPV病例、VDPV循环病例和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除进行个案调查外,还应到病例居住地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当地OPV接种情况,并结合其年龄、临床表现等特征,判定其危险性,决定其后续关注程度。
调查内容详见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VDPV循环病例应急处理预案(另行下发)。
(四)AFP病例随访1.在麻痹发生60天后,要对所报告的AFP病例进行随访。
随访由县或市级疾控机构完成,随访必须要见到病例本人,建议随访者为对该病例进行过调查的人员。
2.随访时要填写“AFP病例麻痹随访表”(附表,表6),随访表填写完成后要及时(麻痹75天内)上报市、省级疾控机构。
3.在病例首次进行个案调查时没有明确临床诊断的病例,力求在随访时能够得出明确诊断,以补充个案资料。
必要时组织省级专家组专家进行访视。
(五)AFP病例的专家诊断各省应成立由具有AFP诊断经验的流行病学、病毒学、临床医学(神经内科、儿科、传染病学)等方面专家组成AFP病例分类专家诊断小组,定期开展诊断工作,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省级AFP病例分类专家诊断小组工作规范》(卫疾控免疫[1999]第63号)。
(六)实验室监测1.AFP病例标本的采集对所有AFP病例应采集双份大便标本用于病毒分离。
标本的采集要求是:在麻痹出现后14天内采集;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每份标本重量≥5克(约为成人的大拇指末节大小)。
2.接触者标本的采集(1)AFP病例接触者:以下情况应采集AFP病例的5名接触者(原则上5岁以下)大便标本。
1)每年AFP病例大便标本数少于150份的省;2)未采集到合格大便标本的AFP病例;3)根据临床或流行病学资料高度怀疑为脊灰的AFP病例;4)死亡的AFP病例。
(2)VDPV病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接触者对于VDPV病例、VDPV循环病例和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其接触者标本的采集要求见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VDPV循环病例应急处理预案。
3.原始标本运送(1)标本采集后要在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标本应冷藏运送,在送达省脊灰实验室时带冰且包装完整。
标本的运送要符合国家对标本运送的有关要求。
(2)采集的标本应有完整的登记资料,一并送达省脊灰实验室。
标本标签登记要清楚,标本送检表项目要填写完整(附表,表7)。
4.省级实验室检测(1)标本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后要及时进行标本登记、编号,并于-20℃保存备检。
(2)省级脊灰实验室要按照WHO《脊髓灰质炎实验室手册》(现行版)进行病毒分离及型别鉴定。
5.阳性分离物运送省级脊灰实验室应在分离定型后14天内将脊灰病毒阳性分离物送达国家脊灰实验室。
标本应冷冻运送,在送达国家脊灰实验室时带冰且包装必须完整。
标本的运送同时要符合国家对标本运送的有关要求。
6.国家级实验室检测国家脊灰实验室应按照《脊髓灰质炎实验室手册》采用PCR、ELISA方法对送检标本进行脊灰病毒型内鉴定。
对上述两种方法结果异常的毒株进行VP1区核苷酸序列测定和分析。
7.结果报告与反馈(1)省级脊灰实验室应在收到标本后28天内将标本检测结果,包括脊灰病毒阴性、脊灰病毒阳性型别和非脊灰肠道病毒(NPEV),反馈给同级流行病学监测人员和下级送检单位。
(2)国家级脊灰实验室要将脊灰病毒型内鉴定于7天内完成并将结果反馈给省级脊灰实验室,省级脊灰实验室要将国家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同级流行病学监测人员和下级送检单位。
(3)需进行测序的标本,国家级脊灰实验室要在型内鉴定结果后14天内完成并将测序结果反馈省级脊灰实验室。
(七)疫情处理当发生VDPV病例、VDPV循环病例或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时,应按照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病例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
(八)AFP监测评价指标及资料分析1.监测系统评价指标(1)监测的敏感性— 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1/10万。
(2)监测的及时性— AFP病例监测报告(包括“零”病例报告)及时率≥80%;— AFP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及时率≥80%;— AFP病例14天内双份合格大便标本采集率≥80%;— AFP病例大便标本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及时率≥80%;—省级脊灰实验室28天内完成AFP病例大便病毒分离及时率≥80%;—阳性分离物在14天内送国家脊灰实验室的及时率≥80%;—国家脊灰实验室7天内完成省级送达的阳性分离物型内鉴别的及时率≥80%;—需进行核酸序列分析的阳性分离物应在完成病毒型内鉴别后14天完成序列检测;— AFP病例麻痹60天内完成病毒型内鉴别及时率≥80%;— 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率≥80%;(3)监测的完整性—省级对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调查处理率达到100%;—国家级AFP病例分类专家诊断小组对临床符合病例的复核率达到100%;—旬报完整性实际监测报告数/应监测报告数×100%(应报告数=报告点数×报告频率)—主动监测报表完整性实际监测报告数/应监测报告数×100%(应监测报告数=报告点数×报告频率)2.监测系统资料分析(1)AFP病例流行病学分布以县、市或省为单位绘制病例散点图;以市地为单位统计AFP发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