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星级数字企业创建认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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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0年版)一、总则(一)目的为落实《加快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苏经信企信〔2017〕923号),大力推动“企业上云”,支撑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1、本指南适用于在江苏省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的形式上云;四星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二、组织管理(一)主管部门江苏省工信厅,各设区市工信局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负责组织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

(二)分级管理三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组织评定,结果报省工信厅。

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组织推荐,省工信厅组织评定。

三、上云范围及内容(一)业务上云企业通过购买公有云服务,或建设私有云、混合云等方式,应用工业APP 及基础云服务,实现核心业务上云。

1、工业APP应用(1)设计研发设计应用。

选用建模、分析、制图、工艺、仿真、逆向、试验、数控编程等云端研发设计服务,共享研发设计工具,降低成本,保障研发设计信息安全。

研发设计案例库。

建设云端研发设计案例库,实现研发设计案例的在线分析、集成、共享和管理。

研发设计协同。

选用任务分发、任务众包、分工协作等云设计服务,实现部门及企业间跨地域、多语言的协同开发。

(2)生产生产排产管理。

在云端制定预排产计划,并分析计划与现场实际的偏差,动态调整排产计划。

制造执行系统。

选用云端MES,进行制造数据管理、计划排程管理、生产调度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工作中心、工具工装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底层数据集成分析、上层数据集成分解等管理模块,为企业打造一个扎实、可靠、全面、可行的制造协同管理平台。

(3)物流供应商关系管理。

选用云端SRM,通过供应商分类选择、战略关系发展、供应商谈判和供应商绩效评价等服务,在供需双方间建立和维持长久、稳定紧密的伙伴关系,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工作效率,为企业创造巨大价值。

2023版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

2023版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

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
为了推进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和提升服务水平,江苏省中小企
业局制定了《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

该办法旨在建立评定体系,评估公共服务平台的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1. 服务能力:评估平台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包括服务的种类、覆盖范围、服务对象的数量和满意度等。

2. 综合实力:评估平台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人材队伍、技术设施等综合实力,衡量平台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3. 创新能力:评估平台在开展公共服务中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包括推出的新服务、新模式和新技术等。

4. 信息化水平:评估平台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发展和应用情况,包括服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信息化平台的功能和便捷程度等。

根据评定结果,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将被评定为一星、二星、三星或者四星。

评定结果将向社会发布,并作为中小企业选择和利用公共服务平台的参考依据。

评定结果也将作为对平台进行管理和激励的依据,鼓励平台改进服务水平和推动创新发展。

该暂行办法还规定了评定程序和评定机构的设置,强调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办法明确了评定的周期和有效期,并对不合格和失信行为赋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这些暂行办法的出台,为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也有助于提升江苏省中小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

附件1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〇二二年1一、总则(一)目的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大力推动“企业上云”,支撑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1、本指南适用于在江苏省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的形式上云;四星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二、组织管理(一)主管部门江苏省工信厅,各设区市工信局负责组织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

(二)分级管理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评定,评定结果报省工信厅备案。

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项目推荐,并由省工信厅组织评定。

三、上云范围及内容(一)业务上云企业通过购买公有云服务,或建设私有云、混合云等方式,应用基础云服务及工业APP,实现基础、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核心数据和业务上云。

1、基础云服务(1)计算资源。

根据业务需求,选择云服务器、容器、弹性伸缩、GPU等不同类型的计算服务,实现集中资源管理和动态分配。

(2)存储资源。

根据数据的冷热属性,选择对象存储、块存储、文件存储、归档存储等不同类型的存储服务,提高数据存储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

(3)数据库。

选用数据库云托管服务或关系型、分布式、时序等不同类型的云数据库,及数据复制与管理服务,实现跨平台、跨业务的数据库统一管理。

(4)管理工具。

采用微服务、应用运维、应用性能等云运维产品,实现应用系统的云化智能运维。

(5)安全●数据安全。

选用数据云安全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数据防篡改、防盗用保护。

●业务安全。

选用注册保护、登录保护、漏洞巡检、应用加固等不同类型的业务云安全产品和服务,监控业务运行状态,及时预警业务运行风险,通过关联性分析生成风险解决方案并实施,持续优化业务安全防御,保障业务稳定安全运行。

江苏省星级数字企业创建认定暂行办法

江苏省星级数字企业创建认定暂行办法

江苏省星级数字企业创建认定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万家数字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苏中小科技〔2011〕868号),规范数字企业的创建,加强示范引导,推动数字企业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促进全省“两化融合”水平明显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星级数字企业认定范围。

所有参加数字企业创建活动的省内工业企业。

第三条星级数字企业划分。

按照创建管理体系、数字企业创建活动“十个一”建设内容和创建绩效等三大方面的完成情况划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数字企业。

第四条五星级数字企业的认定由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负责;各地可根据本地的情况,开展三星级、四星级数字企业的认定工作,并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备案。

第五条星级数字企业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时间两年以上。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近二年无亏损。

4、数字企业建设应用项目已运行并取得明显成效。

5、数字企业建设经验有一定的推广示范作用。

第六条星级数字企业基本要求(一)三星级数字企业1、创建管理体系。

企业重视数字企业的建设,有信息化专职人员,有数字企业创建的计划,数字企业创建累计投入50万元以上。

2、“十个一”创建内容。

对照“江苏省数字企业创建活动‘十个一’星级建设分类要求”,在基础设施2项要求中至少完成1项建设;在业务流程6项要求中至少完成2项建设,其中必须按要求建设ERP系统;在运行监管2项要求中至少完成1项建设;且在通讯运营商等第三方提供的数字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产品应用方面选择了2项以上产品使用较好。

3、创建绩效。

数字企业创建活动成效显现,近二年企业销售收入和利税年增长率在10%以上,企业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和业务效率有所提升。

(二)四星级数字企业1、创建管理体系。

企业非常重视数字企业的建设,设置了专门的数字企业管理机构,制订了数字企业创建的规划,数字企业创建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一、引言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云计算已经成为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

为了推动江苏省企业上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江苏省制定了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以激励企业积极参与云计算应用,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评定标准1.云基础设施建设评定云基础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包括数据中心的规模、可用性、冗余能力等要素。

同时,考察企业的云网络架构和数据传输效率,评估其对云计算资源的充分利用情况。

2.安全保障措施评估企业在云计算环境中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以及灾备、备份和恢复等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同时,要考察企业的数据隐私保护措施和合规性管理情况。

3.云服务能力和稳定性评估企业提供的云服务能力,包括计算能力、存储能力、网络带宽、数据处理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同时,考察企业的服务水平协议和故障处理能力,评估其对客户的响应速度和问题解决能力。

4.服务创新能力评估企业在云计算领域的创新能力,包括对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对行业需求的预测和满足能力,以及对用户提供的增值服务和个性化需求的支持能力。

5.企业发展前景和社会责任评估企业的发展前景和对社会的贡献,考察企业的创新能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要考虑企业在环境保护、公益慈善、员工福利等方面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三、评定程序1.申报材料准备企业需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安全保障措施、云服务能力和稳定性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文件。

2.评审和现场检查由评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包括对企业云基础设施的实地考察和对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面谈。

3.综合评定和等级确定根据评定标准,评审专家组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确定评定等级。

评定等级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

4.结果公示和奖励措施评定结果将在江苏省政府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获得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的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江苏省星级上云(三星级、四星级项目)申报要点

江苏省星级上云(三星级、四星级项目)申报要点

江苏省星级上云(三星级、四星级项目)申报要点推进企业上云建设,旨在将企业的基础系统、业务、平台部署到云端,便捷地获取计算、存储、数据、应用等服务,通过数据可视化、设备可视化实现节能减排,增强经营管控能力、提升生产效率。

一、申报条件
1、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

2、申报企业所填报的各项云服务均已连续使用不少于3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使用(上云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3、上云投入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

二、注意事项
通知为2022年通知,2023年新通知暂未收到,但是申报条件与之前的条件一致,投入核算时间发生变化。

三星级:
数据上云要求上云投入不少于3万元,时间是介于2022年1月1日到2023年2月28日之间的上云投入都可以算;
四星级:
工业设备接入金额不少于150万,150万需要是工业设备购买金额;上云投入需要在10万元以上。

三、申报奖励
昆山:三星级5万;四星级10万;
相城区:三星级20万;四星级50万。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公布日期】2010.05.12•【字号】苏中小改革[2010]323号•【施行日期】201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中小改革〔2010〕323号2010年5月12日)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为贯彻工信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制定了《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绩效,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满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具有服务开放性、资源共享性特征,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信息支撑、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法人实体,包括中小企业服务(发展)中心和社会化服务机构。

第三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组织全省服务平台星级评定工作,制定星级评分标准,具体负责三、四、五星级的评定。

第四条星级的高低表示服务平台在建设水平、服务能力、服务绩效等方面所达到的不同标准。

星级标准按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依次划分服务平台的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级。

第五条申请星级评定的单位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强的中小企业服务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doc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doc

附件 1: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试行)一、总则(一)目的为落实《加快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苏经信企信〔 2017〕 923 号),推动企业上云,支撑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1、本指南中所称企业是指在江苏省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的形式上云;四星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本指南原则上仅适用于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活动。

二、组织管理(一)主管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

(二)分级管理三星级上云企业由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评定,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四星及五星级上云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评定。

(三)评定机构江苏省经信委指定第三方机构作为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的专门机构。

三、上云范围及内容(一)基础业务上云企业可通过购买 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将 IT 基础设施和基础业务系统迁移到云上,也可通过购买SaaS(软件即服务),实现基础业务的上云。

1、IT 基础设施(1)计算资源。

根据业务需求,选择云服务器、容器、弹性伸缩、GPU等不同类型的计算服务,实现集中资源管理和动态分配。

(2)存储资源。

根据数据的冷热属性,选择对象存储、块存储、文件存储、归档存储等不同类型的存储服务,提高数据存储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

(3)数据库。

选用关系型、分布式、时序等不同类型的云数据库,及数据复制与管理服务,实现跨平台、跨业务的数据库统一管理。

( 4)安全。

内容安全。

选用内容云安全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内容合法性和防篡改保护,及文字、图形、图像、视频等内容交互过程的风险智能识别,减少色情、暴恐、涉政等内容违规风险,降低人工内容审核成本。

业务安全。

选用注册保护、登录保护、漏洞巡检、应用加固等不同类型的业务云安全产品和服务,监控业务运行状态,及时预警业务运行风险,通过关联性分析生成风险解决方案并实施,持续优化业务安全防御,保障业务稳定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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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星级数字企业创建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万家数字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苏中小科技〔〕号),规范数字企业的创建,加强示范引导,推动数字企业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促进全省“两化融合”水平明显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星级数字企业认定范围。

所有参加数字企业创建活动的省内工业企业。

第三条星级数字企业划分。

按照创建管理体系、数字企业创建活动“十个一”建设内容和创建绩效等三大方面的完成情况划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数字企业。

第四条五星级数字企业的认定由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负责;各地可根据本地的情况,开展三星级、四星级数字企业的认定工作,并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备案。

第五条星级数字企业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时间两年以上。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近二年无亏损。

、数字企业建设应用项目已运行并取得明显成效。

、数字企业建设经验有一定的推广示范作用。

第六条星级数字企业基本要求
(一)三星级数字企业
、创建管理体系。

企业重视数字企业的建设,有信息化专职人员,有数字企业创建的计划,数字企业创建累计投入万元以上。

、“十个一”创建内容。

对照“江苏省数字企业创建活动‘十个一’星级建设分类要求”,在基础设施项要求中至少完成项建设;在业务流程项要求中至少完成项建设,其中必须按要求建设系统;在运行监管项要求中至少完成项建设;且在通讯运营商等第三方提供的
数字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产品应用方面选择了项以上产品使用较好。

、创建绩效。

数字企业创建活动成效显现,近二年企业销售收入和利税年增长率在以上,企业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和业务效率有所提升。

(二)四星级数字企业
、创建管理体系。

企业非常重视数字企业的建设,设置了专门的数字企业管理机构,制订了数字企业创建的规划,数字企业创建累计投入万元以上。

、“十个一”创建内容。

对照“江苏省数字企业创建活动‘十个一’星级建设分类要求”,完成基础设施项要求的建设;在业务流程项要求中至少完成项建设,其中必须按要求建设系统;完成运行监管项要求的建设;且在通讯运营商等第三方提供的数字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产品应用方面选择了项以上产品使用有效。

、创建绩效。

数字企业创建活动成效明显,近二年企业销售收入和利税年增长率在以上,企业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和业务效率有较大提升。

第六、七、八条关于五星级数字企业(略)
第九条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对认定的数字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江苏电信分公司对数字企业给予的通信成本补贴。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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