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9.09•【字号】苏建质安〔2020〕151号•【施行日期】2020.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151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南通市市政园林局: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是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再生利用资源化、产业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过程管控、处置管控,推动工程生产组织模式转变,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提高对建筑垃圾再生品的有效利用,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循环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
(二)工作目标建立“省市结合、以市为主”的建筑垃圾减量化责任机制。
2020年底,修订完善“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标准,将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再生利用资源化、产业化等相关内容纳入评分体系中。
完成“江苏省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编制工作,践行“五节一环保”建设理念。
2021年,编制完成建筑垃圾减量化检查实施标准,全面运用信息化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动态评价工作。
2022年,推进智慧工地中智能称重系统建设,逐步运用信息化方式掌握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排放监测情况,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数值纳入施工扬尘排放量消减系数,与扬尘排污税挂钩,运用税收杠杆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
鼓励采用钢支撑等新型支撑体系替代混凝土水平支撑体系,减少支撑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量。
2025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新建建筑垃圾再利用率高于30%,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教育厅(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市场监管局(厅、委),各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新型建筑工业化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印发实施以来,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快速推进,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一)推动全产业链协同。
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师负责制,鼓励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
优化项目前期技术策划方案,统筹规划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管理。
引导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建筑最终产品和综合效益为目标,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二)促进多专业协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批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企业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批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2.04•【字号】苏建建管〔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发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批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企业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经各设区市推荐和我厅审核,决定将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列入我首批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试点时间从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
各试点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业、人才强业、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努力建立科学的建筑产业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机制和措施,为全国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工作提供“江苏经验”和“江苏模式”;要加强建筑产业工人权益维护,全面落实《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实名制管理的相关规定,不断改善建筑产业工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杜绝各类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
为推动试点工作,提高试点企业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积极性,自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试点期间,上述试点企业在全省范围内承担的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地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试点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试点企业在试点期间发生拖欠农民工资或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名单的,将取消试点资格并补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7日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预算资金实施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省政务办负责牵头编制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对项目前期技术方案和网络安全部分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省财政厅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项目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14•【字号】苏政办发〔2020〕74号•【施行日期】2020.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7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8号)精神,推动南京江北新区(以下简称江北新区)加大创新创业力度,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区域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为方向,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突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用改革的办法和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大力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加快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努力推动江北新区在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二、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打造创新创业平台。
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布局,创建国家产业创新、技术创新、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助。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立创新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
支持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产业创新中心、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南京创新中心、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现代金融创新中心、剑桥大学南京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欧创新中心等载体建设,支持建设国际化创新园区和海外“飞地”创新中心。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暨2013年度“百强企业”发布会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暨2013年度“百强企业”发布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6.04•【字号】•【施行日期】2014.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暨2013年度“百强企业”发布会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省建筑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发布2013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
经研究,定于2014年6月10日在南京召开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暨2013年度“百强企业”发布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时间:2014年6月10日下午14:30-16:30,会期半天。
请于6月10日14:15前报到。
会议地点:南京市虎踞北路185号,双门楼宾馆,主楼二楼紫金厅。
二、会议内容1、传达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2、部署全省建筑业发展改革工作;3、发布2013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4、颁发2013年度省优质工程“扬子杯”质量奖;5、省政府领导讲话。
三、参会人员邀请各省辖市分管市长参会。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分管领导,泰州市建工局主要领导,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分管领导,各省辖市建筑业发展处(建管处、市场监管处)负责人。
建筑强县(市、区)、建筑之乡建设(工)局相关领导(名单附后)。
受表彰的百强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法人)(企业名单附后)。
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
邀请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四、其他请各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省建筑行业协会于6月8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联系人:厅建筑业发展与综合处,周振中,************、51868568(传真),电子邮箱,*************。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6年度江苏出省施工先进企业和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6年度江苏出省施工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苏建建管[2017]74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7.02.14【实施日期】2017.0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6年度江苏出省施工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苏建建管〔2017〕74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2016年,全省出省建筑施工企业紧紧围绕建筑强省战略目标,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为全省建筑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表扬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174家企业、马志伟等348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希望各出省建筑施工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促进省外市场更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 2016年度出省建筑施工先进企业2. 2016年度出省建筑施工优秀企业经理3. 2016年度出省建筑施工优秀建造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2月14日附件12016年度出省建筑施工先进企业一、北京、山西、内蒙古片区(21家)1.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 江苏中建达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3.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4.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5.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6.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7.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8.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9.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0.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11.江苏省国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2.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3.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4.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5.金坛市金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16.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7.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8.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山西分公司19.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常州市金坛区广顺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北京)21.镇江市华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北京)二、上海片区(15家)1.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3.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4.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5.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6. 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7.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8.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9.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0.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1.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2.无锡恒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3.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4.江苏地基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5.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三、天津、河北片区(17家)1.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津冀分公司3.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4.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津冀分公司5.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津冀分公司6. 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7.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8.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津冀分公司9.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津冀分公司10.正太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11.泰兴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津冀分公司12.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13.江苏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14.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15.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16.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津冀分公司17.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四、西南片区(30家)1.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公司2.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3. 江苏中建达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区域公司4.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5. 中核华兴达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6.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7.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8.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9. 正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10.徐州通域空间结构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11.江苏华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12.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13.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14.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15.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16.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17.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18.正太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19.泰兴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江苏仪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1.神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2.南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3.江苏民生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4.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5.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6.江苏苏发照明实业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7.江苏民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8.宿迁华夏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9.太平洋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30.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五、东北片区(20家)1. 正太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 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齐齐哈尔)3. 江苏三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4. 江苏天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5. 江苏东晟新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6.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7. 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8.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9.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10.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11.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12.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13.江苏正飞建设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14.江苏(沈阳)润宇建设有限公司15.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16.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17.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东北总部18.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分公司19.江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六、山东片区(15家)1.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3.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4.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5.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6. 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公司7.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8.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9.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公司10.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11.江苏天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营第一分公司12.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13.南通华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14.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15.中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七、西北片区(26家)1. 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公司2. 扬州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3. 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4.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5. 江苏华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6.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7. 江苏仪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8.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9.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10.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11.江苏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12.江苏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13.江苏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14.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15.南通海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16.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17.江苏华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18.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公司19.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21.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22.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23.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公司24.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25.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公司26.正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八、中南片区(15家)1. 南通宏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华中区域公司2. 江苏华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 江苏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4. 正太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5.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6. 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7.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8. 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9. 扬州市江都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10.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11.南京天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12.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13.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14.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15.江苏瑞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的公告-〔2020〕第22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的公告正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的公告〔2020〕第22号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54号)的要求,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予以公告,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9月5日附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序号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检查比例检查频次1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的行政检查(含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从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及勘察设计活动、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行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1%1次2对建筑业资质及工程领域施工活动的检查注册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和在我省区域内施工的所有建筑业企业5%1次3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检查注册在我省区域内的监理企业5%1次4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检查全省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全省造价咨询企业为5%-10%,检查企业时同时检查该企业的造价工程师1次5对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检查建设单位1%1次6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事检测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实地(在场所或模拟场所)检查50%3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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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建筑
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苏工信创新〔2020〕577号)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工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有关企业:为推动建筑业企业技术进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依据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工信和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综合审核,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技术中心,达到了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条件,现认定为202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
按照《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每三年对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实行优胜劣汰。
各地工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增加创新投入,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技术中心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受认定企业要进一步明确技术中心的建设目标,从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经费投入、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水平,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筑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02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202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1、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南京市第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南京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江苏泰宇矿业有限公司
6、江苏新龙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南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8、江苏正方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0、锦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