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爆检查工讲义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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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产品检修讲义

防爆电气产品检修讲义

防爆电气产品检修讲义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讲义)2 0 0 0 年南阳防爆电气产品的检修一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质量与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安全有密切关系防爆电气产品在试制和定型时由防爆检验单位进行防爆检验,图纸文件经过防爆审查,样机经过防爆试验,并须取得防爆合格证才允许投产和销售。

防爆电气设备制造厂生产的防爆产品经过规定的出厂检查和试验合格后才允许出厂,因此,一般来说,新的防爆电气产品的防爆安全性能是满足标准要求的。

但是,防爆电气产品在使用中由于受到机械的和化学的作用,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例如一个隔爆型异步电动机,在运行中其隔爆外壳会受到冲击产生裂纹或变形,轴承由于润滑不良会磨损或损坏,定子绕组由于常时间受热和化学介质的作用而老化,或者受到高的电压冲击(例如雷电感应瞬时高电压的作用)被击穿,电动机常时间的过载能使电机绕组过热甚至烧坏,其隔爆外壳的防爆接合面也会受到腐蚀性介质的作用发生锈蚀和损坏等等。

其他防爆电气设备也会发生类似的情况。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能使其工作性能受到影响,更重要的是由于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中可能存在有爆炸性气体,防爆报电气设备发生的故障,特别是防爆部件的故障和直接或间接影响防爆性能的其他部件的故障会引起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发生爆炸,对环境中的人员和设备设施造成很大损失。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产品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正常运行的设备应该进行保养维护,对有故障的电气设备应该进行修复或修理。

由于防爆电气产品的防爆结构和性能与一般电器设备相比由许多特殊性,如果在修复和修理时使防爆结构受到破坏,就会使设备失去防爆性能,给爆炸危险环境造成隐患。

由于防爆电气设备的修理关系到使用场所的防爆安全,因此在检修防爆电气设备时除了检查和修理其一般性能之外,还要特别注意检查和修理与防爆有关的部件和性能。

检修电气设备涉及检修一般电气设备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这是从事电气设备检修的从业人员首先必须具备的。

电气防爆检查员

电气防爆检查员

电气防爆检查员第一部分自救与互救一、自救:指在煤矿井下发生意外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区域内的每名工作人员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而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互救:没有受到伤害的人员救助受伤人员而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二、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行动原则及时报告灾情:要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灾害程度、看到的异常现象,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

1、积极抢救:2、安全撤离:3、妥善避灾:三、自救器与避难硐室(一)自救器1、特点:轻便、体积小、便于携带、戴用迅速、作用时间短的个人呼吸保护设备。

2、种类:过滤式、隔离式(化学氧、压缩氧)①过滤式:适用于空气中氧浓度不低于18%、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仅能防护一氧化碳一种气体,使用时长40—60分钟。

②注意事项:a、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0.5%吸气会有干热的感觉。

b、严禁通过口具讲话。

(二)硐室:供矿工在遇到事故时无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设施。

分类:a、永久性 b、临时性四、各类灾害事故的自救与互救(一)发生瓦斯爆炸如何自救:4、背向空气震动方向,脸向下,头贴地,俯卧在巷道的底板或水沟中,减少爆炸冲击波的冲击。

5、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盖住身体,减少肉体暴露面积,减少烧伤。

6、爆炸后按规定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避灾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

7、避灾路线:根据矿井不同灾害和灾害地点而制定的能使井下工作人员,用最短时间从最近的距离撤至安全地点而确定的路线。

(二)事故现场负责人救灾组织原则1、认真组织2、沉着冷静3、遵循原则4、及时联络5、团结互助6、随机应变第二部分现场急救技术一、现场急救技术包括:1、人工呼吸:指借助人工的方法帮助因窒息停止呼吸的伤员恢复呼吸功能。

常用方法:①口对口吹气法:每分钟14-16次;②仰卧压胸法:每分钟16-20次;③俯卧压背法:每分钟16-20次。

2、体外心脏按压术:3、止血方法:注:成人人体总血量约4500-5000ml失血达到800-1000ml就会有生命危险。

防爆电器设备维修检查工教材

防爆电器设备维修检查工教材

防爆电器设备维修检查工教材第三部分:实际操作技能第一章安全操作技能一、安全用电作业制度㈠工作票制度:凡井下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都必须使用工作票。

1、工作票由熟悉设备情况的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员或经授权的其他人员担任;2、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任此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3、事故紧急处理可以不填写工作票,但应履行许可手续,做好安全措施。

㈡工作许可制度:1、对井下高低压电气设备的操作检修必须经生产调度的许可方可进行,按照审批的时间进行。

2、工作票的操作必须经值班员的许可方可进行。

㈢工作转移制度㈣高压倒闸、试验操作票制度㈤工作监护制度:监护人应由熟悉供电系统、设备性能的有经验的老工人担任。

㈥停送电制度、验电放电接地挂牌制度1、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调整等工作,必须由专责的或临时指派的井下电气工操作,持证上岗。

2、检修或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或电线前必须停电,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误后放电、接地短路,电源闭锁、挂牌。

3、打开电气设备检修停电流程:检查瓦斯浓度1.0%以下,→停下上级开关电源,闭锁挂牌,专人看守→停掉检修开关电源,检查现场瓦斯浓度1.0%以下→打开设备,检查内部瓦斯浓度→悬挂瓦检仪→验电器验电→放电→接地短路→检修作业。

4、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⑴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⑵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⑶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⑷严禁约时停送电、谁停电谁送电、严禁带电作业,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㈦防止误送电的措施1、高压防爆配电装置停电后,必须拉出隔离插销用专用挡板遮挡;2、可能反送电的设备从两端断开;3、必须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4、低压开关开盖检修时,严禁不盖盖送电试验;5、一切未明确判明已停电的设备均应视为带电。

㈧煤矿用电安全“七无、七有、两齐、七全、三坚持、十不准”:“七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可燃电缆,无电缆与易燃物接触,无电缆盘圈和“8”字型,无电缆埋压和泡在水中,无明接头。

防爆检查员培训汇报Word版

防爆检查员培训汇报Word版

2012年防爆检查员培训讲稿内容汇报汇报时间:2012年6月30日单位:机电供应科授课教师:贾付才职务:防爆检查组组长培训教材:煤矿岗位工种安全技能培训统编教材系列《电气防爆检查工》(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培训形式:办脱产集中培训培训学时:共计72标准学时培训地点:大井机电供应科办公室培训内容: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时间:2012年4月12日下午,共计四学时培训要点:1、理解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了解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备课内容:第一部分:公共知识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

(3—4页)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11页)第三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常见违法行为(11页)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之一方针反应了党和政府队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安全第一”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人管、法制、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

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1、从业人员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及措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5、从业人员有获得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6、从业人员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电器防爆检查工岗位责任制范文

电器防爆检查工岗位责任制范文

电器防爆检查工岗位责任制范文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电器设备是工作场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然而,由于电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例如电器短路、电线老化等问题,因此,对电器设备进行防爆检查工作显得非常重要。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本文旨在研究电器防爆检查工岗位责任制,明确电器防爆检查工的工作职责、权益和义务,以保障电器设备在工作场所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的发生。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本研究将通过文献阅读、实地调研等方法,总结已有的电器防爆检查工岗位责任制经验,并提出适合本公司的电器防爆检查工岗位责任制范文。

第二章电器防爆检查工岗位职责2.1 电器防爆检查工的定义电器防爆检查工是指负责对工作场所中的电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并防止电器设备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2.2 电器防爆检查工的职责2.2.1 定期检查工作场所中的电器设备,包括电线、插座、开关等。

2.2.2 发现电器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修理或更换。

2.2.3 协助制定电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范,并进行培训。

2.2.4 负责维护电器设备的相关档案和记录。

2.2.5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电器事故调查工作,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2.2.6 参加电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工作,确保所购置的电器设备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第三章电器防爆检查工的权益3.1 人身安全权益电器防爆检查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权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有权拒绝进行危险操作,如在电器设备有电的情况下进行检查和维修。

3.2 工作权益电器防爆检查工有权要求工作场所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和工具,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培训和晋升权益工作场所应对电器防爆检查工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

同时,还应提供晋升机会,鼓励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进步。

第四章电器防爆检查工的义务4.1 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

4.2 必须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的电器设备,并及时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

电气防爆检查员作业指导书简版

电气防爆检查员作业指导书简版

电气防爆检查员作业指导书引言概述:电气防爆检查员作业指导书是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

电气防爆检查员在工作中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电气防爆检查员的作业指导内容,以期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性。

正文内容:1. 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1.1 电气设备的分类和特点1.2 电气设备的基本构造和工作原理1.3 电气设备的常见故障和处理方法1.4 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要点1.5 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2. 电气设备的检查方法2.1 定期检查和例行检查的区别2.2 检查电气设备的具体步骤和流程2.3 检查电气设备时需要注意的问题2.4 检查结果的判定和处理方式2.5 检查记录的保存和使用方法3. 防爆知识和防护措施3.1 防爆标志和防护等级的解读3.2 防爆设备的选型和使用原则3.3 防爆设备的安装和维护要点3.4 防爆设备的应急处理方法3.5 防爆设备的更新和改造策略4. 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4.1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4.2 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4.3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4.4 应急预案的更新和完善4.5 事故案例的分析和借鉴5. 电气防爆检查员的职责和素质要求5.1 电气防爆检查员的职责和权限5.2 电气防爆检查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要求5.3 电气防爆检查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5.4 电气防爆检查员的沟通和协作能力5.5 电气防爆检查员的自我学习和提升能力总结:电气防爆检查员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执行对于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从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检查方法、防爆知识和防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以及电气防爆检查员的职责和素质要求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了电气防爆检查员的作业指导内容。

只有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有效地发现和排除电气设备的潜在安全隐患,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讲义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讲义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讲义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于2012年2月9日以辽煤监管〔2012〕35号文件的型式,下发了《辽宁省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检查细则》,并规定该检查细则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下发该检查细则得目的就是统一我省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提高我省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水平,实现我省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我们国家瓦斯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最多约占煤矿事故伤亡人数的30%,瓦斯是煤矿的最大危害,我们大家知道瓦斯事故最严重的情况是瓦斯爆炸,而引起瓦斯爆炸除了瓦斯浓度达到5—12%氧气含量达到12%的爆炸条件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需要明火火源,煤矿井下的火源我统计了一下,大约有以下几种,1、煤层自燃,上个月辽阳灯塔市某个地方煤矿发生的瓦斯事故已经基本判定,在巷道内瓦斯积聚,采空区煤层自燃引起的,并冒落到巷道之内,造成瓦斯爆炸,2、爆破引起的明火,我省已经发生多起因为放炮引起的瓦斯事故, 3、人为火源,人为火源有两种1是井下生火,井下生火绝大多数通过指定措施可以避免瓦斯事故,再一个是工人在井下吸烟,在我省的瓦斯事故中绝对有因为吸烟引起的,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没有定性,4、由于机械性摩擦引起设备局部发热引发的明火,我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煤矿的胶带运输机胶带耍边,由于长期使用摩擦胶带的麻线的沁漆已经被磨掉,所以这一部分已经不阻燃了,由于含有油渍、且被煤尘包裹这部分极易燃烧,应该及时去除。

5、电气明火,电气明火有以下几种类型1是电缆由于短路造成放炮,我们大家知道煤矿电缆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只有通过更换高质量电缆并通过高标准吊挂尽量避免,同时可靠的电气保护即使切断故障电力,我在企业工作时曾经多次查找过高压电缆事故,那时多次采用过给事故电缆送电的方法进行查找,其实那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在停电范围内非常有可能存在掘进面,而长时间停电非常有可能造成瓦斯积聚和涌出,盲目送电非常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所以我建议大家今后不要采取这样的方法,在90年代初我省某矿发生了一起瓦斯爆炸,事后查出在掘进面的一台煤电钻电缆有短路放炮痕迹,事后分析应该是落石砸在电缆上,造成短路,但由于煤电钻甩保护运行,而没有及时切除事故电流造成瓦斯爆炸,但也是由于各种原因事故没有定性。

电气防爆知识课件学习

电气防爆知识课件学习
2区


0区+ 1区
1区+ 2区 2区
良、一 般或差
0区
1区或 0区 1区至 0区
蒸气密度大于空气密度、户外 贮罐的爆炸危险区域
可燃性粉尘危险区域的划分依据是: 根据可燃性粉尘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分为三 个区域。它们是:20区、21区和22区。
20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 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 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 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 符号“U”的表示 用来表示Ex元件的符号。所谓Ex元件表明:此元件只是防爆结
构型式的一个部分,不能够单独使用,只能与其它元件或部件配合, 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防爆设备。此元件往往是制造商的通用配件。
一般在此Ex元件的防爆合格证号后加注“U”。 例如:“CE081036U”
● 符号“X”的表示 用来表示特殊安全使用条件或限定条件的符号。例如:对设备安
情况,应在设备上作出相应的标志“s”,并在防爆合格证中说明允 许应用的危险区域。例如:“ExsⅡT4”。
●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 由于每一种气体/蒸气的物理、化学性质不同,其点燃、爆炸
的特性也各不相同。根据气体/蒸气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 燃能量的大小,将其划分不同的级别:即ⅡA、ⅡB、ⅡC,其中ⅡA 级的约占全部气体/蒸气的80%左右,ⅡB级的约占15~20%左右, ⅡC级的仅确认有6种。
第二级释放源: 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释放,如果释放也仅是偶尔和短时
释放的释放源。 例如:法兰、管接头、连接件;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释放
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件处、安全阀、排气孔。
多级释放源: 由上述两种或多种级别组成的释放源。按连续级或第一级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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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对轻合金外壳
考虑到铝合金与锈铁撞击产生火花所释 放的能量会引起足够浓度的甲烷—空气 混合物的点燃,标准中规定携带式或支 架式电钻及附带的插销可用抗拉强度不 低于120Mpa的轻合金制成,其外壳还须 能承受20J的冲击能量试验,试验后不得 产生影响防爆性能的变形或损坏。
防爆标准对携带式仪表、灯的外壳采用 轻合金材质时,有以下明确的规定:
精品
电气防爆检查工第四章
第一节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
通用要求
1 概述
各类矿用防爆电气设备都有专用标准和其它有关 标准的规定,但各类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又要执行 共同的要求,即《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 备》—通用要求(GB3836.1-2000)。只有在两者均 满足规定的条件下,才能符合其防爆性能。本篇 主要阐述“通用要求”的要点。
(1) 绝缘套管应采用吸湿性较小的材料制成, 对于电压高于127V的电气设备,不得采用酚 醛塑料制品。现将几种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的 吸水性能经试验后列表如下:
项目
试验方法
比重 g/cm3 成型收缩率 % 吸水性 mg/cm2 耐电弧性 S
相对泄痕指数 分级
马丁耐热 ℃
抗弯强度 N/cm2
GB1033-70 GB1404-78
(3) 上述①、②条规定的时间间隔,需设有警 告牌标明。
2.3.2 对塑料外壳:标准作出下列规定:
(1) 塑料应具有不燃性或难燃性。
a. 规定塑料外壳应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制
成,并应能承受所规定的燃烧性能试验。
b. 燃烧性能试验按GB11020《测量固体
绝缘材料暴露在引燃源后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中规定的火焰垂直试样法(FV法)进行,试 验结果以不低于FV2级的要求为合格。
≥180 a
≥160 ≥7804
≥196 1014
≥12
V-0
上塑33-3 ≤1.8 0.4~0.8
≤1.0
≥180 b
≥140 ≥6860
≥44.1 1012
≥12
电气酚醛 ≤1.45 0.6~1.0
≤0.8
d
≥120 ≥6860
≥58.8 1010
≥12
由表内数据可知,a级低收缩不饱和聚酯料 团性能优于其它材料,可提高电气设备在 井下潮湿环境中的使用安全性。
C.塑料外壳的表面面积大于100cm2时,应 设计成在正常使用维护和进行清洁条件下能防 止生产引燃危险静电电荷的结构。
(2) 外壳就能承受20J的冲击能量及经受 热稳定的试验。
(3) 为保证正常工作时表面不积聚危险 的静电,其表面电阻值应不超过 1×109Ω。
塑料外壳上不允许直接制成紧固螺纹。
间隔须大于电容器放电至下列剩余能量所需要 的时间,充电电压≥200V,I类电气设备: 0.2mJIIB电气设备:0.06mJ,IIC电气设备: 0.02mJ;充电电压<200V可为上述能量两倍。 (2) 内装电热器时,由断电至开门的时间间隔 须大于电热器温度下降至低于电气设备允许最 高表面温度所需的时间。
2 基本要求
2.1 温度
(1) 矿用电气设备表面考虑到易堆积煤尘, 如表面温度大于200℃时,会发生焖燃现象, 因此,允许最高表面温度为+150℃。如果采 取措施后能防止煤尘堆积,则允许最高表面 温度为+450℃。
(2) 矿用电气设备的运行环境温度应满足 -20~+40℃。如果环境温度范围不符合, 须在铭牌上标明,并以最高环境温度为基准 计算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
温度字仅供产品设计时参考。
2.2 GB3836.1-2000标准对防潮要求提出具体 试验方法和考核标准,规定湿热试验按 GB/T2423.4标准进行。试验严酷等级应符合产 品相应的现行湿热带电工产品标准的规定,且 至少为40℃、6d。
2.3 对外壳的要求 2.3.1 对快开门结构: (1) 内装电容器时,规定由断电到开门的时间
d. 护圈可设有开口,开口的圆心张角须不 大于120度。
(3)紧固件应采用不锈材料制造,或经电镀等 防锈措施。
2. 5 联锁装置
根据标准规定,联锁装置就设计成使用非专 用工具不能解除其联锁功能的结构。
对于螺钉紧固结构的设备,安设联锁装置确 实有困难,可考虑设警告牌来替代。
2. 6绝缘套管
紧固件是确保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重要零 件,设计选用时一般应作如下考虑:
(1) 紧固用螺栓和螺母附能防松装置。
(2)对要求采用特殊紧固结构时,可采用护圈 式结构。
a. 螺栓头或螺母设在护圈内,要使用专用 工具者能拧松取出;
b. 紧固后的螺栓头或螺母的上平面不得超 出护圈高度;
c. 护圈直径、高度、螺栓通孔直径须符合 标准中的规定;
(1) I类携带式或支架式电钻(及其附带 的插接装置)、携带式仪器仪表、灯具 的外壳,可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20MPa, 能承受GB13813规定的摩擦火花试验方 法考核合格的轻合金制成。
(2) 含轻金属的外壳材质按重量比,铝、 钛和镁的总含量不得大于15%,并且钛 和镁的总含量不大于6%。
2. 4 紧固件
GB1411-78 GB4207-84 GB3836.3 GB1035-70 GB1042-79
冲击强度 N. cm /cm2 体积电阻 Ω.cm 击穿强度 kV/mm 燃烧性 级
GB1043-79 GB1410-78 GB1408-78 UL-94
BMC-M 1.8~2.0 0.1~0.3
≤0.2
(3) 对于总面积不大于10cm2的部件, 例如本安型电路使用的晶体管或电阻等, 其最高表面温度相对于实测引燃温度具 有下列安全裕度时,该部件的最高表面 温度允许超过电气设备标志的组别温度。
T1、T2、T3组设备为+50℃;
T4、T5、T6组设备及I类设备为+25℃
(4)《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温度作了有关 规定,例如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
(2) 当绝缘套管与连接件接线过程中承受 力矩作用时,须能承受所规定的连接件扭 转试验,结果为连接件与绝缘套管不得转 动和损坏。
2. 7 连接件与接线盒 (1) 电气连接件: a. 保证连接可靠; b. 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发热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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