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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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复习资料竞争法知识点

期末复习资料竞争法知识点

竞争法知识点第十二章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一、竞争的含义1)是市场经济的特有范畴。

2)动机和目的是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3)竞争贯穿了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4)竞争的方式多种多样。

5)竞争的作用是优胜劣汰和各种市场资源的重新配置。

二、产业组织理论1.市场结构:不同竞争下的市场基本形态2.市场行为:价格行为、非价格行为、组织调整行为3.市场绩效:资源利用效率、技术进步、公平分配三、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和原则p279初级宗旨和终极宗旨四、市场规制法的主体制度、权利配置制度(见课本p283)第十三章反垄断法律制度一、垄断的定义简言之,垄断是指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

注意:1.经济学和法学中垄断的不同p2932.对于垄断的积极和进步的一面,应当提倡和鼓励;对其消极作用和危害,应当防止和反对。

二、反垄断法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四、垄断协议规制(一)垄断协议的概念和特征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的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的行为。

核心是经营者之间的共谋。

特征:1)垄断协议的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行业的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2)垄断协议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目的是排除、限制竞争,而且往往经营者之间具有共同的故意。

3)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有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的行为方式。

(二)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1、横向垄断协议2、纵向垄断协议(三)垄断协议的适用除外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前五项情形,经营者要承当相应的举证责任。

五、经营者集中规制并非所有的经营者集中都会限制或者损害竞争。

竞争法复习重点

竞争法复习重点

竞争法复习重点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竞争法学一、名词解释:1.串通投标:串通招标投标,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

2.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名优标志:名优标志是指经国家或者国际有关组织依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经过对产品内在质量的检验,证明产品质量达到了规定的标准要求,颁发给生产企业的一种荣誉标记的统称。

4.不正当有奖销售: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有奖销售行为,而仅仅对下列破坏竞争规则的有奖销售加以禁止:表现: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4.抽奖时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5.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6.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5.折扣: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折扣,名目繁多,有一般折扣,还有为扩大销售而使用的数量折扣(Quantity Discount)和为了实现某种特殊目的而给予的特别折扣(Special Discount)以及年终回扣(Turnover Bonus)等。

凡在价格条款中注明折扣率的,叫"明扣";反之,为"暗扣"。

《竞争法学》期末复习指导.doc

《竞争法学》期末复习指导.doc

《竞争法学》期末复习指导★竞争法学★第一章竟争法背景知识概述一、考核内容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搞清楚竟争法上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制度,为以下各章的学习奠定牢固的基础。

掌握:市场竞争的概念及木质,竞争的特点及规则。

一般了解:政府与市场竞争的关系。

二、试题范例1.名词解释:竞争:2.不定项选择:(1)市场竞争的本质是()A.对抗性B.非理性C.逐利性D.双重性(2)市场竞争的特点有()A.对抗性B.非理性C.逐利性D.双重性三、参考答案1?名词解释: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为了获取交易机会,占冇市场优势,追求利益追大话,以其他竞争者为对手而从事的较量。

2.不定项选择:(1)C(2) ABD第二章竟争法概述一、考核内容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应对竟争法的概念、特点、调整对象有初步的了斛。

掌握:竞争法的概念及宗旨、调整対象。

一般了解:竞争法律责任的类型及特点。

二、试题范例1.名词解释:竞争法:2.不定项选择:竞争法的宗旨有()A.维护竞争秩序B.保持经济民主C.增进经济民主D.宏观调控三、参考答案1.名词解释:竞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调整经营者Z间的竞争关系及相关的市场竟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不定项选择:ABC- 1 -★期末复习指导*第三章竞争法的体系一、考核内容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竞争法的基木内容;竞争法体系的结构;世界各国主要竞争立法模式;中国竞争立法模式的选择;竞争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掌握:竞争法立法模式的相同点和差异点;竟争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三、试题范例1 ?简答题:竟争立法模式的共同点和差升点有哪些。

2不处项选择:世界各国竞争立法模式大致有哪儿种()A.总分式B.分立式C.统一式D.综合式三、参考答案1 ?简答题:共同点主要表现在: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均持反对态度;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专门立法与相关立法相结合;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用;普遍禁止、限制与适用屮的除外规定和结合。

竞争法复习大纲

竞争法复习大纲

竞争法复习大纲1.竞争的含义①竞争,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广泛存在的现象,是指市场主体之间对交易机会的争夺,它是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与对资源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产生的。

②竞争的直接目的是争夺交易机会,根本目的是获得交易的剩余价值(通过交易所能获得的纯粹的好处—成本、收益冲抵后的净收益)。

③竞争的结果是资源控制权的转移—资源的重新配臵。

2.社会资源配臵与组织的模式选择(1)权力本位(强制集中决策)的资源配臵模式①权力的含义:从法学角度,权力是强制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从经济学角度,权力是支配属于集体或者其他成员的资源的资格。

②权利的来源:自愿服从(权利让渡);强制服从(权利剥夺)③权力本位资源配臵模式的特征:集中决策,分散执行。

④正当性基础:决策者的可信赖性、决策信息的充分性、冲突价值的序位性、权利本位模式的常态结果。

⑤结果(弊端):经济上,非理性决策,造成资源浪费和供给短缺;政治上,不服从者不得食,造成专制和暴政。

(2)权利本位(自主分散决策)的资源配臵模式①权利的含义:从法学角度,权利是自主决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实现其意志的自由,是选择的自由;从经济学角度,权利是社会成员支配属于自身的资源的一种资格。

②权利的来源:天然享有、法律赋予③权利本位资源配臵模式的特征:以平等协商、意思自治为基础的交易关系,向交易对象提供剩余利益的供给者、需求者之间的竞争关系。

以平等与竞争作为资源配臵机制,市场不但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平台,而且是实现自由、平等的处所。

④权利本位解决与产生的问题:解决的问题:决策者的可信赖性、决策信息的充分性、冲突价值的序位性产生的问题:自利性导致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个体理性下的集体非理性(失火的剧院、公地悲剧)(3)资源配臵与组织的理想模式①私人产品领域:自由竞争、自由交易;②公共产品领域:限制竞争、限制交易,公众代理人统一生产与普遍供给。

3.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的差别①消费的竞争性,即增加产品的消费者数量是否会减少其他消费者的消费量:私人产品有,公共产品无;②效用的可分割性,即产品是否可以分割为若干独立单位,其效用只提供给特定的人:私人产品有,公共产品无;③受益的排他性,即排除那些没有付费的人消费该产品的能力:私人产品有,公共产品无。

司法考试:第一章 竞争法

司法考试:第一章 竞争法

第一章竞争法第一节反垄断法一、反垄断法概述(一)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8章57条。

该法第1条规定了立法目的:“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可以看出,“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是其直接目的,“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其根本目的。

这样理解使得反垄断法与与其功能最为相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联系与区别清晰可辨。

(二)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反垄断法调整的主要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必须对经营者作出定义。

该法第1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而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主要存在于相关市场之中。

对相关市场,反垄断法12条第2款将其定义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延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思路,反垄断法将具有行政垄断性质的反竞争行为纳入调整范围。

如该法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法作为内国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从事的垄断行为自不待言,但是考虑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活动(特别是大型企业的垄断行为)的影响并不限于一国境内,为此,该法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这一规定是在参考了许多国家的竞争法之后作出的,符合国际惯例的选择。

(三)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根据反垄断法第一章总则的相关规定,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1、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原则。

竞争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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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市场是指由人们的需要及为满足需要所构成的交易机会和场所。

2、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为获取交易机会,占有市场优势,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其他竞争者为对手而从事的较量。

3、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滥用经济优势排挤竞争对手或几个经营者之间以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共谋避免竞争或排斥竞争的行为。

竞争的特点:对抗性、非理性、双重性。

4、竞争立法模式是指一国在立法时候采取的、与调整范围有关的法律类型。

5、认证标志指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指经国际或国内权威的质量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颁发认证书,并允许其按规定使用的标志。

6、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7、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8、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

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9、商誉是指在同等条件下,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

10、商业诋毁行为又称商业诽谤行为,诋毁竞争对手行为,损害信誉行为,指经营者捏造和散布虚伪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从而达到贬损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

11、行政垄断是指地方政府、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凭借行政权力排斥、限制或妨碍市场竞争的行为。

12、低价倾销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13、搭售搭售是指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违背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强行搭配其他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也称为附条件交易行为。

14、竞争法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所有竞争法律规范进行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

竞争法复习重点

竞争法复习重点

学争竞法一、名词解释:串通投标:1.串通招标投标,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

虚假宣传:2.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名优标志:3.名优标志是指经国家或者国际有关组织依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经过对产品内在质量的检验,证明产品质量达到了规定的标准要求,颁发给生产企业的一种荣誉标记的统称。

不正当有奖销售:4.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有奖销售: 行为,而仅仅对下列破坏竞争规则的有奖销售加以禁止表现:数量、总金额、奖品种类、最高奖金额,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 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3.;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元4.抽奖时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 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5. 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6.折扣:5.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折扣,名目繁多,有一般折扣,还有为扩大销售而使用的数(Special 和为了实现某种特殊目的而给予的特别折扣量折扣(Quantity Discount)明扣凡在价格条款中注明折扣率的,叫Bonus)等。

(Turnover Discount)以及年终回扣。

折扣直接关系到商品的价格,货价中是否包括折扣和折扣率都影响暗扣反之,为;商品的价格,折扣率越高,价格越低。

折扣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正确运用折扣,有利于调动采购商的积极性和扩大销路,在国际贸易中,它是加强对外竞销的一种手段。

竞争法 复习

竞争法 复习

竞争法1.保护市场竞争机制的必要性及重要性是什么?从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怎么看这个问题2.垄断的含义 p212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可概括为特定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排除、限制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具体说来,是指企业或其他组织单独或者联合地采取经济的或者非经济的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排除、限制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3.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p211+垄断行为是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地位)的企业滥用其垄断地位的限制竞争行为,或者以谋求获得垄断利益为目的的限制竞争行为。

前者主要包括搭售以及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掠夺性定价、强制交易、闲置转售价格、独家交易等,后者则主要包括订立固定价格、限制产量、瓜分市场等各种卡特尔协议以及企业合并、股份保有、董事兼任等。

4.垄断协议的含义 p236垄断协议指两个以上的经营者,采取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共同对特定市场的竞争加以排除、限制的行为。

5.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什么 p270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凭借该地位,在相关市场上不正当地限制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相关市场是什么 p223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相关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7.界定相关市场的ssnip测试,这个方法是用来干什么 p233以帮助解决相关市场界定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

确定假定垄断者可以将价格维持在高于竞争价格水平的最小商品集合和地域范围,(相关产品市场、地域市场)即相关市场。

8.相关市场界定中需求替代与供给替代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p229+1、需求替代: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哪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哪些地域具有相互可替代性(1)物理性能和使用目的(2)价格(3)消费者偏好2、供给替代:一个不销售某种产品的企业,如果在不需要较大的投人进行改造或调整其生产设施的情况下,就可以短期内具备生产和销售某种从经营者的角度考虑具有替代性产品的能力需求替代: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供给替代:站在生产者的角度在分析商品的可替代性时主要考虑需求替代性,有时也应考虑供给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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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并依法处以罚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24条1、2款有明确 的规定:
第八章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概念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欺骗性有奖销售; 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种类
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巨奖销售行为
以协议形式或共同行动 限制竞争的共谋行为 1、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
表现形式
2、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的共谋 行为
二、部分作业题目讲解
1、 作业中的问题 2、 错误答案更正
作业答案更正
电器公司甲与电视机厂乙有隔阂,甲不经销乙的产品,当客户询 问甲的营业人员是否有乙厂的电视机时候,营业人员故意说乙厂 的电视机质量不好,价格又贵,所以不卖他们的产品,下列有关 该事例的表述正确的是:( A、B ) • A.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3)竞争管理机关对经营者的管理形成的管理关系。
主要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兼顾限制竞争行为
第三章
竞争法的体系
重点掌握竞争法的体系结构 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的概念并能结合法律 所保护的正当竞争进行比较 不正当竞争行为广义和狭义的含义
第三章补充1
• 不正当竞争是行为人以故意规避法律或者直接违反法 律、政策为前提,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采取不 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或者采用与正当商业交往格格不 入的行为作为竞争手段。损害了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 的利益,破坏了社会主义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 当竞争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
• D.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的
• 当事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 A )。
• A、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B、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决定是终局裁定。 • C、受行政复议前置的限制,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收到复议 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D、不受行政复议前置的限制,但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 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 论述题:要求答出要点,并能展开论述。见回扣与 折扣的区别部分 6) 案例:要求准确回答相关问题,并能有说明和解释。 • 参见网上课堂的作业答案中以及网上测试中的案例题 是如何分析的
案例答题说明
• 1994年7月至8月,中国青年旅行总社欧美部10余名员工未办理调 动手续,相继携带工作中使用、保管的青旅社的客户档案,投奔 中国旅行总社。中旅社以这些人员组建了欧美二部,随即沿用青 旅社的这些客户档案进行经营,致使青旅社国外客户在一周时间 内取消了原订的1994年8月至12月的旅游团151个,减少计划收入 2186.4万元,利润损失353万元。青旅社于1994年9月向北京市中 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制止中旅社的不正当竟争行为并要求 归还其客户档案,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问:中旅社的行为是 否构成不正当竟争?为什么?(8分)
第十一章
限制竞争行为的概 念和危害性
限制竞争行为
广义的不正当竞 争行为包括了:
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以及狭 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狭义的不正当 竞争行为:
是与垄断行为、限制竞争行为 相并列的
第十一章
限制竞争性为(续)
1、串通投标的限制竞争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禁 止的限制竞争行 为包括 2、滥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 3、行政性垄断行为。 第13、 14、15 章
第九章
• 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
商业诋毁行为
• 1、必须是从事工商业活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 这是在主体上。 • 2、必须在主观上存在故意,而且侵权人与受害者之间具有竞争 关系,其目的必须是为了占领市场,排挤竞争对手。这是在主观 上。 • 3、已经或可能造成竞争对手的商誉受损。 • 4、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是进行商业诋毁行为的主要手段
第二章 竞争法学概述
重点掌握竞争法的概念、宗旨和功能及调整对象 竞争法产生于何时(自由资本主义时期?)
第二章 竞争法学概述(续)
我国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法律调整的都是某种社会 关系)具体讲主要有以下三种: 1)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 2)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其他社会团体涉与市场竞争 活动引发的竞争法律关系
第六章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特征、法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4项,教材P120-125)
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
根据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进行案例分析
第七章
• 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
虚假宣传行为
•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条件,能够结合认定条件 和法律责任进行案例分析
第十章
商业贿赂行为
• 商业贿赂行为的概念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或 获得交易机会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 行为。幻灯片 39
• 回扣的构成要件
• 商业贿赂的法律特征:
• 折扣、回扣的区别: • 1)回扣是经营者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候在帐外暗中 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折扣 是指商品购销中的让利,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候,以 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 • 2)与折扣不同的是,回扣是帐外暗中退给对方单位或 者个人的财物,而折扣是明示给予对方的一定比例商 品价款。明示如实入帐就构成折扣,而帐外暗中就构 成回扣,是否明示入帐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第十四章
• 搭售行为的概念
搭售行为
• 认定条件 (构成要件)(一)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营 者 。(二)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经济优势滥用 (三) 产品和搭售产品毫不相干 (四)搭售行为足以给他人 造成损害
第十五章
重点掌握:
低价倾销行为
A、主观上是以排挤竞争对
1、低价倾销行为 的构成要件 :
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
4) 简答题:要求答出要点,并能有简要的说明与解释
如搭售行为的认定 (一)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 搭售行为的主 体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非经营者的行 为则不构成搭售。
(二)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经济优势滥用 自身的经济优势而实施的。
(三)产品和搭售产品毫不相干
搭售行为是经营者凭借
(四)搭售行为足以给他人造成损害 搭售行为造成的损失表现为, 剥夺了购买者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使他们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甚至盘剥。
B、客观上实施了低于成本
价销售商品的行为。
第十五章
低价倾销行为(续)
A、销售鲜活商品; B、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 2、低价倾销行 为的例外情况:
其他积压的商品;
C、季节性降价; D、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 售商品。
第十六章
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在招投标活动中两个以上行为人 串通招标、投 标行为的概念
补充2
• 正当竞争是以遵守法律、遵守商业道德为前提,以充 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技术, 降低成本,增加信誉来取得竞争效果。它能推动科学 技术的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蓬勃地向前发展。 正当竞争受法律的鼓励和保护。
补充3
• 垄断一般是指少数大企业或经济组织之间为攫取高额利润,利用 正当或、不正当竞争手段,彼此达成协议独占某种商品的生产和 销售。即当一个行业的生产集中到少数大企业时,它们就有可能 就该行业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规定价格等方面达成协议,从而形 成独霸该项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这就是垄断。竞争导致垄断,但 垄断并没有消灭竞争,而是凌驾于竞争之上,使垄断组织内部、 垄断组织之间以及垄断组织与局外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尖锐、更激 烈。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很发达的今天,对经济生活中 出现的极少数垄断现象,要作具体分析,法律应当禁止的只是那 些制约正当竞争或者会导致不正当竞争的垄断现象,对那些关系 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如电力通讯事业、铁路、银行、国防 工业等的垄断有利于经济的宏观调控稳定发展,在一定时期甚至 相当长的时期是有效的、必要的。
回答要点
• 本案有两个争论焦点,一是客户档案是否属于青旅社的商业秘密。 二是中旅社吸收青旅社的10余名员工加盟是属合理人才流动还是 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手段。 • 中旅社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2分) • 青旅社的客户档案不被公众所知悉,能为中旅社带来经济利益, 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是属于经营信息类的商业秘密,满 足《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3分)
第十二章
• 行政垄断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 特征P199
行政性垄断行为
• 1)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 2)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行政权力 • 3)行为具有较强的抽象性 • 4)行为具有鲜明的强制性 • 行政性垄断的主体
第十三章
公用企业滥用 竞争优势的行为
• 滥用独占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 监督检查机关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竞争法学》 复习课
宁波电大开放教育学院 李毅飞 2004年12月11日
本次课程主要内容
一、各章复习要点
二、作业内容讲解
三、期末考试说明
一、各章复习要点
第一章
• 掌握竞争的概念; • 掌握市场竞争的规则:
竞争法背景知识
• 1、竞争必须公平;
• 2、竞争必须充分; • 3、竞争必须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
第十章 补充
• 3)折扣只能给予交易对方,而回扣则可能不给予作为 交易对方的单位,而是从帐外暗中给予单位中的个人。
• 4)折扣只表现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即以一定数额 的金钱表现出来;而回扣,则具有复杂的多样的表现 形态,可以是财物、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金钱、实 物或其他方式。只要能折算成货币都可以构成回扣。 • 5)折扣是表现为合同之中的条款,具有合法性;回扣 则体现了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的主观恶意,具有违法 性。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危害性。幻灯片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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