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融安全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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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安全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金融安全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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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 安全 措施对 我 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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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监 管与法 制还不 能适应 金融 安全 的需要 四 金 金 融监 管的组 织机构 、 才 队伍 、 术 手 段 等都 与 现 代 金融 监 管 的要 求存 在 差 距 。 同 人 技 时 , 有 的金 融法律 、 规在某些 方面 明显滞 后 、 够完善 , 现 法 不 与我 国 的金融 改革和 保障 金融安 全 的要 求还 不相适 应 。有些政策 的调控 还过 多依赖 行政 手段 。 此 外 , 我 国金 融体系 中 , 在 其他 金融 机构 的经 营状 况 也不 尽 如人 意 , 证券公 司和 保 险企 业 的基 本财务 状况 非常不 理想 , 在大量 的违规行 为 , 金 融机 构 间存在 很 强 的连 带关 系 , 存 且 使 金融 体系面 临着极 大 的安全 隐患 。
二、 日本 确 保 金 融 安 全 的对 策 措 施
近 年来 ,为 了保 持金融 体系 的稳定 , 防止 因不 良债权 问题而 引发 的金融 体系 动 荡 , 摆脱 经 济持续 低迷 的状况 , 为经 济发 展 和经济 增长提 供支 持 , 日本政府 出 台了一 系列 的金融政 策 以保 证金 融机构 的持续 经营 :
内容摘 要 : 随着 冷 战 的结 束 , 界 进 入 了 以和 平 发展 为主 流 的 时代 , 世 经济 安 全 上 升 为 国家 安 全 的重 要 内容 。随 着 当前 经 济 全球 化 进 程 的 加快 , 融安 全 已 经成 为 国 家 经 济 安 全 的核 心 。 因 金 此, 防范 金 融 风 险 , 保 国家 经 济安 全 , l 了越 来 越 多 的国 际 政界 要 人 、 略 专 家 、 济 巨头 的 确 弓起 战 经 关 注 。本 文 通 过 对 中 日金 融 安全 问题 的 对 比研 究 , 讨 了我 国金 融 业 的 现状 及 开 放 条件 下 国 际 探 市场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冲击 , 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和措施 。 关键词: 金融 安全 ; 融 体 系 ; 金 开放

日本金融监管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金融监管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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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金 融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学 报 20 0 2年第 2期 ( 总第 5 4期 ) 2 0 0 2年 6月 2 日出版 0
一4 一 4 J u a f h n h i i a c olg or l S ag a Fnn eC l e n o e ‘’权 力 高度 集 中。日本 金 融 监 管 的 主管 机 构 仅 大 藏 省 一 家 , 日本 银 行从 属 于 大 藏 省 。依 据 《 日本 银 行 法 》和 其 它 法 律 规 定 , 凡 经 营金 融 业 务 须 经 大 藏 省 许 可 ;金 融 机 构 的设 置 、 合并 、 散 、 设 、 改 章 程 等 事 宜 解 增 修
也 须 经 大 藏 省 许 可 ;大藏 省 可 随 时 要 求 银 行
和其 它 金 融 机 构 提 供 业 务 和 财 务 报 告 ,或 随
年代 的金 融 危机 中却 显得 无 力 与脆 弱 。 由于 日 本 金 融监 管 在许 多方 面与 我 国相 似 , 析其 特 分
点、 成败 及 原 因无 疑对 金 融 市 场化 进 程 中的我
除 行 政 色 彩 , 护 金 融 自 由 化 的 稳 定 , 免 重 蹈 日本 覆 辙 。 维 以
【 关键词 】 日本金融 监 管 ; 政指 导 ; 行 金融 管制
日本 金 融 监 管在 二 战后 对 日本 经 济 高 速
发展 起到 了不可 替 代 的作 用 , 在 2 但 0世纪 9 O
为 货 币政 策 的执 行 者 和金 融业 的 监 管 者 ,只
对 在 日本 银 行 开 设 往 来 账 户 或 需 在 日本 银
行取得贷款 的金融机 构进行监管 ;其监管 内 容 侧 重 于 业 务 方 面 ,包 括 核 查 风 险 管 理 状

日本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启示

在这次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日本银行全力实施的金融政策总动员对促进日本经济复苏、稳定金融市场和金融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当前对日本银行采取的危机应对政策进行综合评价仍为时尚早,且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检验,但日本银行应对危机过程中在央行业务和政策措施方面的一些特点值得关注和借鉴(一)确保下调政策利率与维持市场功能的平衡金融危机后,日本银行与主要发达国家中央银行保持一致,大幅调低政策利率,银行间无担保隔夜拆借利率下调至0.1%,政策利率保持极低水平。

日本银行吸取了曾经实施的零利率政策和数量宽松货币政策的经验,意识到超低利率会降低短期金融市场功能,并对金融机构的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日本银行没有再次采取零利率政策。

在向金融市场提供充裕资金的同时,日本银行采取了对金融机构在央行活期存款账户的超额准备金支付利息等措施,有效避免了市场利率的过度下跌(二)重视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此次金融危机显示出确保流动性对维持金融市场和金融系统稳定的重要性。

市场上对于流动性的担忧具有很强的传染力,会危及金融稳定。

日本不是此次危机的发源地,主要是受欧美市场的冲击,因此,日本银行的重点是维持市场功能。

与很多中央银行一样,日本银行显著加大了本币流动性操作力度,同时,为了减少美元资金的供给压力,与美联储签订货币互换协定,加大了对金融机构的美元资金投入。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日本金融机构没有陷入严重的流动性危机,显示出日本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考查和日常的流动性监测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加强与国外中央银行的合作加强与国外金融交易全球化进程中,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合作尤为重要。

随着金融市场在全球化过程中的相互依存性日益提高,为顺利实现资金筹措和企业融资,各国中央银行充分意识到加强合作的必要性。

此次危机中,日本银行为稳定金融市场,通过货币互换协定提供外币资金,引入和扩充跨境担保方式等,向市场提供了充裕的流动性。

同时,在信息交换和金融调节等方面亦加强了与各国中央银行的合作。

日本欠发达地区金融政策对我国的启示——以青海省为例

日本欠发达地区金融政策对我国的启示——以青海省为例
第 3 3卷
第 6 期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 学社会科学 版) 哲
J u n l fQig a r lUnv riy Phls p ya dS ca ce c s o r a n h iNo ma iest ( i o h n o ilS in e ) o o
Vo . 3。 . I 3 No 6
长 远战 略方针 , 又是 当前亟 待解 决 的重大 现 实 问题 。
初至 9 O年代 末期 的“ 均衡开 发政 策” 。第 三 阶段 , 新 世 纪 的“ 协调 —— 倾斜 开发 政策” 。为 了推动 欠发达 地 区加 快经 济发 展 , 日本 实 行 了综合 性 的金 融倾 斜
政策。
的“ 均衡 开 发 政 策 ” 非 。第 二 阶段 ,O世 纪 6 2 O年代
异 最大 的 国家之 一 , 区域 经 济 发展 不平 衡 是 国情 的 基 本特 征 。因此 , 坚持 区域 经济 协 调发 展 , 小 中东 缩 西 部地 区经济 发 展 差距 , 是 我 国 经济 建 设 的一 项 既
性 金 融机构 提供保 障 , 开发性 金融 的组织 结构 、 对 资 金来 源与运 作等 以法 律 的 形式 予 以确立 , 确开 发 明 性金融 的地 位与职 责 , 证 后 来 的开 发 性 金融 机 构 保 有法 可依 。同时 , 日本 还 进 一 步 制订 了欠 发 达地 区 的开 发振 兴计划 , 这些计 划具 有前后 连贯 性 , 有 明 都 确 的 目标 、 限与开发重 点 , 期 而每期 的开发 目标 都与
( ) 立 专 门 的政 策 性 金 融 机 构 一 成
金 融作 为现代 经 济 的核 心 , 一 国 国 民经 济 体 系 的 是
大 动脉 , 也是 社 会经济 发展 的推 动 力 , 仅能 直接 反 不

日本农业支持保护和金融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日本农业支持保护和金融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日本农业支持保护和金融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作者:暂无来源:《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7年第40期日本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演变日本是根据农业产业的弱质性较早对农业实行特殊保护的国家。

长期以来,日本政府根据农业产业自身特点和在经济发展中地位的变化以及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具体要求,因势利导,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农业保护制度和规则。

二战后到上世纪中叶的农业恢复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基本劳动力锐减,加上农业在战争期间遭受严重破坏,致使日本农业完全处于衰退境地。

因此,这一时期日本农业的主要任务是恢复生产、增加农产品供给,农业支持保护的政策目标是调整、保护和促进农业发展。

主要措施包括:1946 年进行“土地改革”,消灭寄生地主制度;1952 年制定了《农地法》,建立了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颁布了《粮食管理法》,对粮食实施直接统治;先后出台了《农业改良助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促进现代农业技术的开发和农业机械化的普及等。

通过上述措施,日本农业不仅很快恢复到战前水平,而且农业装备水平大为提高,新经营体制得到确立。

1960 年到1970 年的农业发展期。

进入20 世纪60 年代以后,日本经济进入长达18 年的高速增长期,日本农业开始向现代化方向迅速转变。

农业政策的基本目标也从解决粮食不足、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向解决粮食过剩、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力水平转变。

1961 年,日本制定了《农业基本法》,这标志着日本工业剩余开始回流农业,农业保护进入了新阶段。

《农业基本法》将农业现代化作为农业生产发展方向,把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缩小工农收入差别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两大目标,通过有选择地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业经营者收入,缩小农业与其他产业部门间发展差异。

同年11 月,又出台了《农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用以辅助《农业基本法》目标实现。

实践表明,在《农业基本法》及相关法律带动下,日本农产品价格迅速提高,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户收入持续增长,农业现代化技术不断改进,农产品竞争力逐渐增强。

日本“双循环”经济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双循环”经济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双循环”经济对我国的启示作者:暂无来源:《企业观察家》 2021年第3期二战后日本采用出口导向型经济的发展模式,一度取得良好效果。

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日本与美国的贸易摩擦越来越频繁,美国多次在汽车、半导体、电信、金融等领域对日本展开制裁,由于过度依赖美国市场,日本被迫妥协,自愿限制出口,外循环主导的经济模式难以为继。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日本经济政策开始从“贸易立国” 向“技术立国”转变,经济开始切换到内循环为主,外循环为辅的模式。

文/神木为了打造“内循环”经济,日本采用6条重要措施,这6条措施分别是:1.减税降费,促进消费;2.财政扩张,举债发展基建;3.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型产业;4.发展中小城市,打造均衡发展;提高工资,增加居民收入;6.放松金融管制,鼓励消费贷发展。

前5条措施均取得不错的效果,使日本国民收入持续增加,消费得以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大获成功;但放开金融管制以及货币宽松政策加剧了日本金融和房地产泡沫问题。

日本经济走向“双循环”后,消费股和利率债走出一波超级长牛“内循环”经济,最利好的是消费行业,日本自走向“双循环”经济后,消费板块表现一直强于其他板块,无论是必需消费品还是非必需消费品,走势均明显超过其他板块。

另一方面,由于“内循环”后资金从传统行业流向新兴行业,资金利用效率变高,日本利率债也迎来一波超级长牛。

日本“双循环”经济对中国的启示:首先,“内循环”的根本是要提高国民可支配收入,减少收入差距,提高财富分配效率。

其次,“内循环”要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半导体行业发展,实现芯片、能源、粮食自主安全。

促进消费最根本的方法是有效提高国民可支配收入,过去,一直强调刺激消费,但如果刺激消费仅靠一时的政策是难以持久的。

要想真正促进消费,一方面要大力提高国民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要减少收入差距,提高财富分配效率。

参考日本的经验,这一方面要提高薪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另一方面,也要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和农村经济,减小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日韩金融危机共同点及对中国的启示

日韩金融危机共同点及对中国的启示

款累计为1100亿美元,其中800亿美元为1年内的短期贷款。

2.世界经济的互相依赖、互相关联是引发金融危机的外因。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经济互相依赖、互相关联程度日益加深,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的经济发生危机会波及其它国家和地区。

韩国的金融危机来源于泰国等其它东南亚国家,这是因为东南亚地区是韩国近年来开发的一个新兴市场,是韩国产品的重要出口地,这些国家货币贬值,必然会影响韩国的对外贸易。

而日本的危机则受韩国影响为多,据资料统计,日本银行提供了韩国约24%的贷款,相当于日本银行在亚州贷款的9%,日本对韩国的出口占日本出口总额的7.17%.因此,韩国的金融危机必然对日本的(浙江经济》1998·1(总第195期)金融产生影响。

3.政府决策失误和监管不力是这次金融危机的催化剂。

从日本的金融危机来看,一部分来自于政府的决策失误,一部分则是金融监管不力,而政府的决策失误加快了金融危机的发生和蔓延日本政府为了复苏经济,正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体制改革,其中一项就是放弃对大型金融机构的过度保护政策,但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则无疑加速了一些金融机构倒闭步伐。

而在韩国除经济决策失误外,最主要的原因是金融体制不健全,导致金融监管不力,由于韩国不切实际的长期实行固定联系汇率,使得本国货币长期高估,而对金融业缺乏监管,对外举债无节制,超出警戒线,过早放开金融市场,实行韩元与美元的自由兑换,给了国外投机者以可乘之机;加上韩国银行经营不善,死帐太多,至目前韩国各家银行的呆帐、坏帐总额已达48兆韩元,约480亿美元,占韩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2%,这些因素都加快了韩国金融危机的发生。

日韩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有较好的启迪作用。

1.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是抗御金融风险的根本。

从这次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的原因来看,一个国家经济运行质量的好坏,是抗御金融风波的根本因素。

因此,我国应把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作为抗御金融风险的主要措施来抓。

日本农村金融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农村金融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联 、 林 中央 金 库 出 资 。保 障方 式 主 要 是 债 务 保 证 。 农 即设 立 专 门 的保 证 机 构 .受 借 款 人 的 委托 ,对 其 债 务 提 供 担 保, 当借 款 人 无 法 偿还 债 务 时 , 由保 证 机 构 取 得 代 位 追 偿 权, 向借 款 人 追偿 债务 。 为 了加 强 农 协 之 间 的 相互 援 助 ,
贾楠 ( 9 3 ) 男 , 国银 行 业 监 督 管理 委 员会 焦作 监 管分 局 , 士 , 要 研 究 方 向 为 银 行 制 度 与 银 18 一 , 中 硕 主 440 ) 5 10


日本 农 村 金 融 制 度 现 状 及 运 行
( ) 三 日本 农 村金 融 中 的风 险 保 障 制 度
针 对 性 的 产 品 , 断 满 足 成 员 的 资金 需 求 。 策 性 金 融 在 不 政
日本 农 业 发 展初 期 , 过农 林 渔 业 金 融 公 库 的 扶 持 , 通 日本
在 短 期 内 快速 增 加 并 稳 定 了粮 食 生 产 :其 后 政 策 性 金 融
不 直 接 办 理 贷 款 ,而是 委 托 农 协 组 织 代 办 ,并 支 付 委 托
农 协 组 织 每 年 必 须 将 吸 收存 款 的 1 %作 为 专项 储 备 交 由 0 中 央 金库 统 一 运 动 和 管 理 .通 过 对 经 营 出 现 问 题 的 农 协
金 ) 全 国 信用 联 合 会 。 三级 组织 机 构 由 下 而 上 参 股 : 和 由 农 户 人 股参 加 农 协 、 协入 股 参 加 信 农 联 、 农 联 人 股 组 农 信
日本 支持 农 业 发 展 的 政 策 性 金 融机 构 是 农 林 渔业 金 融 公库 。 日本 农 林 渔 业 金 融公 库 资金 主要 用 于农 业 生 产 性 基础 设 施 的融 资 及 农 业 现代 化投 资 、技 术 改 良 资金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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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安全措施对我国的启示作者:张铁楹林巍来源:《日本问题研究》2008年第01期内容摘要:随着冷战的结束,世界进入了以和平发展为主流的时代,经济安全上升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随着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安全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

因此,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国际政界要人、战略专家、经济巨头的关注。

本文通过对中日金融安全问题的对比研究,探讨了我国金融业的现状及开放条件下国际市场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冲击,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金融安全;金融体系;开放所谓金融安全,指一国金融体系能够抵御和化解来自内部或外部的各种风险威胁及利益侵害,保证金融功能正常发挥、金融秩序稳定运行的一种状态。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资本流动加速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的今天,任何国家的经济都已不可能固步自封和封闭式循环,对外已成为当代全球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在各国经济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一国的经济安全问题往往超越政治安全、军事安全而成为决定国家安全的主导因素。

因此,在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的条件下,确保民族金融安全,已成为我国现在必须着手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依照人世时的承诺更大限度地向外资开放,资本的自由流动给我国经济、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带来了更多的难题,金融安全问题在全面开放的环境下显得尤为突出,我国金融业现状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金融领域产生了一些潜在的不安全隐患,形成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金融体系存在主要问题如下:(一)银行体系中存在巨额不良贷款在国有企业资金从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以后,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系统在20余年时间内一直在扶持国有企业发展、保持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主导地位的战略思想指导下发挥着所谓“第二财政”的作用。

多年来,信贷资金财政化形成的国有商业银行的“供血机制”维持着一种货币不断向私人部门漏出的低效循环。

尽管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普遍重视信贷质量管理,但不良资产仍然有增无减。

(二)金融资源配置不当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多数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的,而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以及作为金融发展和安全所依赖的微观主体的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不尽如人意,还没有建立起权、责、利相统一的现代企业制度,存在利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侵吞国有资产,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为中小型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缺乏,中小企业也很难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

(三)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进程中,银行的商业目标与政府干预存在矛盾一方面,银行作为市场中的盈利性企业,要兼顾自身利益和承担风险,但政府的过度干预使银行仍要最大限度地体现政府的意志,为实现政府的经济增长目标提供无节制的资金帮助和支持,使银行的业务活动偏离了作为商业银行的目标和业务原则;另一方面,银行的生存又对政府产生极大的依赖性,将银行经营中的商业性风险转嫁给了政府。

(四)金融监管与法制还不能适应金融安全的需要金融监管的组织机构、人才队伍、技术手段等都与现代金融监管的要求存在差距。

同时,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在某些方面明显滞后、不够完善,与我国的金融改革和保障金融安全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有些政策的调控还过多依赖行政手段。

此外,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也不尽如人意,证券公司和保险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非常不理想,存在大量的违规行为,且金融机构间存在很强的连带关系,使金融体系面临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日本确保金融安全的对策措施近年来,为了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防止因不良债权问题而引发的金融体系动荡,摆脱经济持续低迷的状况,为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支持,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金融政策以保证金融机构的持续经营:(一)合理的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理银行业的公共性不单是维持信用秩序和保护存款者,在银行的资金供给方面也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这种资金的社会分配,有着依照市场原理决不能实现的特性,在泡沫经济时期,金融机构将获得最大收益为经营目标,对房地产、股票等以投机为目的的资金进行积极贷款。

但是,随着泡沫经济的崩溃,金融机构不但没有获得收益,连本金也无法确保收回,变成“不良”资产。

因此,泡沫经济时期银行的行动已经证明,听任银行的自主性是绝对实现不了公共性这个目的,深感危机的日本大藏省以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定性”为出发点,改变长期以来对金融机构不良债权的保护策略,对金融稳定性政策进行了一系列根本性改革,通过金融管制和监管等稳定性政策,防止金融体系出现混乱。

具体为:首先,降低中央银行贴现率。

中央银行贴现率下调的结果是,金融机构从中央银行借款利率负担直接向下压,存款利率一律下调,在尚未波及到贷款利率的时间滞差当中,确保了存贷款差额利润,为改善业务收益做出了巨大“贡献”。

其次,明确自有资本比率,实施分类监管。

日本政府以加速不良债权处理为目标,发布了“早期纠正措施”,对从1998年4月起达不到自有资本比率规定的金融机构进行经营改善。

当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度达不到标准时,可以向内阁府直属金融再生委员会提出救助申请,由政府出面通过设立过渡银行的方式,帮助剥离金融机构不良债权,经过一定时期之后公开向市场出售。

在分类监管方面,日本着手建立了以自有资本比率为核心的动态风险监管体系,使得对于证券公司的风险监管可以实现动态化、预警化、差别化。

日本的证券监管机构密切监管日本的证券公司的自有资本比率,促使其保持在一定水平,如果这个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就及时介入,避免在十分被动的资不抵债情况下再介入,成本过高。

再次,推行由大藏省倡导的合并、改组计划以及与此相应的财政资金救济金融机构策略。

1994年2月,大藏省明确指出,如果金融机构在长期的经营战略中选择合并时,“政府会尽可能进行支援、协助”,并且以“维持信用秩序”的观点出发,进行适当地指导、帮助,对经营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政府明确表示将积极推选包含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援助在内的合并措施。

(二)不断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由于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到日本,至使银行坏账达100兆日元,证券公司和银行纷纷倒闭,日本金融系统出现激烈的动荡,金融秩序和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从1997年开始,日本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形成了以金融厅为主导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厅现已成为日本金融行政监管的最高权力机构,全面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并逐步走向了金融监管的良性循环。

日本政府的金融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效控制和管理货币供给,实现货币供求均衡,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第二,确保负债性商业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提高商业银行的生存能力,增强金融市场的内在稳定性;第三,保护债权人、存款人的利益,约束债务人行为,维持金融市场稳定和秩序;第四,改善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有效配置和社会公平。

为此,日本金融厅出台了金融监管的新措施:加强财务分析,及时掌握银行经营风险;实行同步检查。

加大金融集团监管力度;严格规章制度,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督;积极采取措施,加速解决银行不良债权问题。

(三)建立了较完善的金融保障体系及危机应对措施常规的保障对策包括中央银行因金融机构流动性不足而实施的“最后贷款人(LLR)”政策、存款保险制度和其他事后救济措施。

日本于1971年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严重的通货紧缩迫使日本政府将存款保险偿付上限额扩大到全额保障,政府尽量促使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和其他更为优良的机构合并,消除危机隐患。

面对前所未有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萧条,1999年2月日本银行把银行间市场隔夜拆借利率诱导目标从0.5%降低到零,实行了史无前例的“零利率政策”,此后日本的短期利率长期处于零水平。

现在日本的“零利率”环境不仅使日本国债价格保持稳定,也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日本的资产价格,从而缓解了日本经济危机的爆发,稳定了市场心理。

三、对我国保障金融安全的启示(一)培育真正的市场主体和竞争体制、形成与开放环境相适应的竞争能力一方面,国有银行必须建立国家控股的多元化产权式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规范民营经济机构,建立金融业竞争体制,培育金融业规模竞争力,解决资产质量和资本金问题。

另一方面,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让政府部门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从宏观对金融运行进行调节,使金融机构摆脱对政府的依赖。

(二)加强金融业的综合监管首先,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制定涵盖所有业务领域的监管规章和标准,并对现有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切实做到监管者有法可依,经营者有章可循。

其次,各级金融监管委员会参照国际惯例,按照“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对金融机构实行综合监管。

此外,应建立对金融机构的评级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各个金融机构的不同等级,强化金融机构自身对经营风险程度的识别,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及资信透明度。

(三)对资本流动实施有效调控和监督金融对外开放和放开资本项目必须适时、稳妥、有序,优化外资结构,把握合理投向,严格控制资本的非法流出入,减少其可能获利的机会,跟踪监测外债风险指标,严格确认境外发债主体的资格,加强对境外机构借用中长期外国贷款的管理,同时相应地建立国家偿债基金等,以有效预防突发的金融风险。

(四)加强国际协调合作,建立全球金融安全网络金融安全问题具有全球性,一个国家金融安全问题常常会对其他国家产生传递效应,因此,需要建立新的国际金融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促进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加强经济金融合作,互惠互利取长补短,借鉴经验,共同构筑金融稳定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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