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民七大关系
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

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图
㈡、利益,就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社会内 容和特性的需要。它是一定阶段社会生产能力和生产 水平的反映,反映了特定阶段人与人的关系。
根据利益主体范围和结构的不同划分,利益可分为(P.65-66)
1 、个人利益指的是从公民个人角度出发,基于一定的社会 生产基础之上,源于人们生理、心理需求的物质及精神需要。 2 、团体利益就是出于同一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的人们在维 护各自利益的基础上结成的共同利益。部分社会成员或社会团 体成员个人利益的交叉就构成团体利益。 3、公共利益是政治共同体(国家)内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 统称,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在一定社会基础之上所形成的总体意 志和要求的表达,是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上升到全社会范围内 的利益意志的表现。
政治权力具有如下特性:
(1)权威性,政治权力的行使要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得到法 律的授权,因此,政治权力带有一定的权威性。
(2)支配性,政治权力是一种支配力量,掌握了政治权力,也 就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也就意味 着在社会价值和利益分配中处于优势地位。正由于此,政治权 力才成为社会势力展开角逐和斗争的焦点。 (3)强制性,政治权力也是一种要求政治服从的强制力量。它 一般通过严密的组织,以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军事的等 多种手段作为备用,奖励和惩罚是它的基本原则。为了实现政 治服从,暴力往往是后盾。 (4)扩张性,政治权力具有自我扩张和膨胀的能力,它的应用 边际直到遇到阻力和反弹而不能前进为止。而且,有权力的人 总是倾向于滥用权力,所以,“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 化”。 (5)排他性,政治权力作为一种支配力量,倾向于排除其他权
第三章
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
第一节 公共权力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公民权利的关 系 第二节 政治权力的意义和作用 第三节 政治权利的意义及保障
道德与法治建设中的官民分层解析

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道德与法治建设中的官民分层解析姓名:***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指导教师:***20070405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都有了巨大的变化,以前单纯的阶级分析方法不能很好解释当前存在的许多社会现象,从而社会分层理论在我国社会科学领域越来越受重视,运用这一理论分析我国当前的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必然为我们提供新的视野,为我们解决问题提供新的路径。
目前,作为社会分层中的社会管理者阶层(官)与被管理者(民)都呈现出新的特点,两者所处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价值观念和支配的社会资源都与改革前大不相同,本文正是基于两者的不同,提出了在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中应当考虑两者的不同,有所针对,有所区别的观点。
从社会分层理论入手,本文的第一部分论证了这一理论在分析当前社会现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第二部分论述了官与民的各自特点,为将两者在道德与法治建设中分层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持,继而又考察了中国古代在道德与法治建设中对官民的不同要求;在第三部分,笔者又考察了国外对待官民的一些做法,正是通过这些对比,得出了国外在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中应将官民分层的结论,要对官员有较之一般群众更高的道德要求和更严格的法律标准。
最后,作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社会分层;道德建设;法治建设;官德;行政处分AbstractAs a result of reform and open policy, our country of economy, the political and social structure has greatly changed. The sole analytical method of dividing the social members into different classes can't explain many existent social phenomena exactly. Thus social stratum theory in the social science realm of our country has been pai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New visual field will be achieved and new way to solve many social problems will be found when the theory is used for analyzing the moral construction and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At present, the social governors (officers) and members to be governed (common people) within the social stratum both present new characters. Both are very different in their social status, economic condition, value view and social resources controlled from before the reforming. This text is exactly according to their dissimilarities, then put forward that we must consider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stratums in the morals construction and the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so we can aim at the key point and treat the two stratums differently.This text commences from the social stratum theories, pointing out the function of this theory in analyzing current social phenomena in the first part; then discussed officers and common people’s different characters, which provide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classifying the two stratums in morals and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The consequent research shows how the governors treat the officers and the common people in the Chinese ancient times. In the third part, the writer subsequently investigates how the foreign governors treat the officers and people differently in morals and the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s. By comparison, the writer draws a conclusion that they usually have higher morals standard and stricter law standard to treat officers. In the end, the author propose several valuable suggestions.Key words:Social stratum; Morals construction;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Official morality;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s烟台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应用文书]好政府和好公民的关系
![[应用文书]好政府和好公民的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32859af158fb770bf68a55a5.png)
深圳大学考试答题纸(以论文、报告等形式考核专用)二○ 10 ~二○ 11 学年度第 2 学期课程编号课程名称比较行政研究主讲教师马敬仁评分学号2008040284姓名罗霖阜专业年级行政管理2班题目:好政府和好公民的关系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问题,几乎是所有政治思想家们所要讨论并致力解决的问题。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国外,好公民与好政府的关系都是政治思想史的主线,贯穿于整个政治思想史。
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到人们建立政府的唯一目的,乃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
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
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多种多样的政府组成形式,到底哪一种政府组织形式是好政府呢?在古代的君主制当中,人们也许会认为假使能保证有一个好的专制君主,君主专制政体就会是最好的政府形式。
但是,我觉得这种说法是关于什么是好政府的一种极端的也是最有害的误解。
我认为一个好的政府应该是能代表全体公民的利益诉求,能保护好公民权力,使公民生活得更好的政府。
显然能够充分满足社会所有要求的唯一政府是全体人民参加的政府;任何参加,即使是参加最小的公共职务也是有益的;这种参加的范围大小应到处和社会一般进步程度所允许的范围一样;只有容许所有的人在国家主权中都有一份才是终究可以想望的。
但是在人口众多的社会里要想让所有的人亲自参加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那样的行政成本过于高,难以实现。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一个完善政府的理想类型一定是代议制政府了。
公民交出一部分的权利,通过与政府订立契约关系的方式创建了政府,所以,公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
公民可以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
如果政府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公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所以,好公民的标准是参与和监督政府。
我认为好政府和好公民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好政府必须适应赋予它权利的公民的要求对于人类应该采取何种政府形式来进行管理这个问题,历来有许多不同的观点。
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怎样的

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怎样的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前朝遗民分封领地和相当的治权,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下面是分享的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分封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治制度,在分封制的实行之下君主的统治得到了很大的扩展,而国家的土地也受到了比较好的治理,统治阶层的矛盾也得到良好的解决。
但是在那个时期分封制也是封建社会君主实行的一种统治措施,那么在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怎样的呢?在古代时期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怎样的,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也许很多人都在说君民关系自然是水与船的关系,那么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否真是如此呢?接下来就来分析一下这个时期的君民关系,分封制是在奴隶社会开始实行的,并且贯穿了整个奴隶社会,而在那个社会时期君主的地位是绝对崇高的,任何人都不得挑衅这种地位,那么水与船的关系则是完全不存在的。
那么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到底是如何的呢?奴隶社会君主的地位是处于金字塔的顶层,任何人都必须听从,所以也就是说分封制下的君民关系是绝对服从,百姓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君主的号令。
这个时期等级是非常森严的,君主也会认为自己是天命之下所产生的绝对的领导,在这种意识之下他不可能接受百姓的意见,更不会存在鱼水鱼船的关系。
分封制的唯一的前提就是所有君王之下的等级都要服从君主的号令,而不得背叛和反对君主的任何话语,在这种制度之下君民关系具有绝对的压倒性。
分封制什么时候被废除分封制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在西周之前的时期,包括西周的君主都将分封制作为主要的制度来施行,但是可惜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力在铁器出现之后提高了很大幅度,分封制最终还是因为满足不了人们的追求,最终还是被淘汰出人们的生活。
那么分封制何时被废除呢?要了解分封制何时被废除还要从西周时期开始说起,在西周时期分封制发展的已经比较完善了,而且还达到了整个封建社会最为鼎盛的时期,但是从西周结束之后君主手中的权力开始慢慢减退,到了东周时期尽管君主已经无法完全掌控诸侯们了,但是那个时候分封制还是存在的,那么分封制何时被废除的呢?到了战国时期虽然还有许多的诸侯国存在,但那时候诸侯手中的权力已经不是很大了,只拥有管理的权力,除此之外政权和军队都不在诸侯国的掌控之内,而且诸侯的世袭在这时候已经开始发生转变,这时候距离分封制被废除已经不远了。
浅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官民关系

浅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官民关系发布时间:2022-02-14T08:49:11.727Z 来源:《中国经济评论》2021年第11期作者:程光烈刘俊廷董若一[导读] 首先,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的组织,是依法设立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它们的任务是完成法律赋予的维护社会秩序,管理社会的责任义务,并以此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石家庄市 050062摘要:随着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开展,法治教育逐渐全面普及,人民法治水平普遍提高。
而行政主体作为社会管理者,在与以民众为代表的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交往中,二者所面对的矛盾问题也日趋多样,这些矛盾问题直接影响着官民关系的现状。
而对于官与民的关系,从古至今一直是国家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因此,针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官民关系的现状,找出制约和影响官民关系的不利因素,同时积极寻求破解官民现状难题的方法,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提升人民幸福感,构建和谐良好的官民关系至关重要。
关键词:法制、官民关系、社会发展、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引言:首先,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的组织,是依法设立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它们的任务是完成法律赋予的维护社会秩序,管理社会的责任义务,并以此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而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普通民众,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制定和实施的行政法规,服从行政主体特定事项的管理,以此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秩序稳定。
这二者之间互相配合、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目的都是为了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但是,放眼现实生活中,这看似为着共同目的而相互配合的官民之间,却在许多时候出现“民畏官”“民厌官”甚至“民告官”的情况。
不仅如此,在许多涉及官民关系的矛盾问题难以解决时,由于民众自身对传统观念中“官”的片面理解,加上作为行政主体的“官”出于履行自身职责的需要,在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减损其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行政行为时,民众出于对自身权益的保护,面对行政主体采取减损其权益的行为便会产生过激的反应行为。
模块二 专题一 政治生活主体集释之(一)——公民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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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
政治生活主体集释之(一) ——公民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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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合一
公
民
材料中涉及该主体常见称谓:网民、群众、老百姓、居民、 村民、专家学者、张三(某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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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活主体集释之(一) ——公民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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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考真题分类研究——找规律 考点(一) 人民民主专政
模块二
《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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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二
《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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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活》模块内容的编写突出了政治活动 参与主体这一线索。另外,高考试题对政治生活内 容的考查,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围绕某一个或几个主 体,考查其为何或者如何做某一件事情。因此我们 在备考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抓牢这些主体,围绕各 主体整合相关知识,便于在考试过程中快速调动和 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政治生活》常考的七 大主体为:公民、政府、人大、中国共产党、政协、 民族和主权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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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活主体集释之(一) ——公民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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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主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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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
政治生活主体集释之(一) ——公民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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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热点考向]
1.公民的常考点: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民主的特点; 公民的监督权;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参与政治生活的 途径和方式。 2.政府的常考点:宗旨和原则;基本职能;依法行政;对权 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3.公民和政府关系的常考点: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 府;自觉接受公民的监督。
制度短评之十官与民关系的制度基础

制度短评之十:官与民关系的制度基础毛寿龙 中国古典著作对于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有巨大的影响,即使在现代社会里,许多青年人虽然没有专门学过《论语》、《大学》、《中庸》等儒家经典著作,但是对于其中的许多段落都是非常熟悉的,比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等,都牢记在心,不需要思考,就能够背得滚瓜烂熟。
以学术为生的人,对于“为学篇”是非常熟悉的,而对于“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说法就更不用说了。
笔者对于当代政治家没有私交,因此不知道他们是否熟读《论语》等经典著作,但是我猜测,即使不熟读《论语》,现代中国政治家就像我们常人对于《论语》中的一样,对于《论语》中的许多如何为政的思想,也应该是非常熟悉的。
其中许多著名的格言,比如“为政以德,誓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些格言,都说明政府要实行德政,而不能实行以强力为基础的暴政。
实行德政的思想,使得历代中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官员的修身养性,并且认为如果民间有人修身非常成功,是十足有德的人,比如说是有名的孝子,那么也可以为官。
德政的理想,未必能够在实际上真正实现,因为德政思想并不一定能够化解政治领域的往往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因此中国古代实际的政治生活往往是王道之外辅之以霸道,而当王道不怎么起作用的时候,就开始实施霸道为主、王道为辅的政治策略。
王道与霸道反反覆覆,虚虚实实,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的特有的奇观,也可以说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所有成就和所有败笔。
现在人们已经知道,要建设可持续的政治文明,宪政法治,是弥补德政不稳定、王道与霸道常常反复不定的良方。
在儒家思想中,最有争议的恐怕是《论语.泰伯第八》中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章。
该格言往往句逗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就是说老百姓可以使唤他们,但不能让他们知道是为什么,老百姓连知情权都没有,自然更不能让他们参与公共问题的讨论了。
正确处理公民与政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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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教科文卫体事业)
另一方面,政府组织和发展教育、科技、文化、 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努力提高国家文化软 实力。
目的:提高全民族的思想精选道ppt 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22质
公 民 道 德 实 施 纲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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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 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
4、树立政府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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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政府的职能: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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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认识政府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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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 大及地方各级人大。我国的行政机关是中央人民 政府即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我国的行政机关是由国家权力机关组织产生,
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是国家权力机
关的执行机关。二者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监督
②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③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④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3、正确行使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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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国家独立和主权
中国海监船与日方舰艇在钓鱼岛海域肉搏对峙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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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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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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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3、正确行使政府职能
(一).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并不意味着可包 办一切。 政府职能的履行不能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
缺位:该管的不管
错位:该不该管都管,什么都管不好
越位:不该管的管 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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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 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坚决把不该由政府 管理的事交给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 去做。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加强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