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清单计价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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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2008清单计价规范

2008清单计价规范

附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计价表式一、计价表格的组成我省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格包括封面、总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等共32张,具体如下:1 封面1.1 工程量清单:封-11.2 招标控制价:封-21.3 投标总价:封-31.4 竣工结算总价:封-42 总说明3 汇总表3.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13.2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23.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3.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3.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3.5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074.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7-14.1.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7-25 措施项目清单表5.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085.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095.2.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9-15.2.2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9-26 其他项目清单表6.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6.1.1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16.1.2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0-26.1.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36.1.4 计日工表:表-10-46.1.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56.2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16.2.1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1—16.2.2 现场签证表:表-11—27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表7.1 主要工日价格表:表-127.2 主要材料价格表:表-137.3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148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表-159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6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1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招标人:(单位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2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3工程竣工结算总价中标价(小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大写):发包人:(单位盖章)承包人:(单位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核对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4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元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元表—04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元表—0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7—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8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9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暂列金额明细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材料暂估单价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计日工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注:签证及索赔依据是指经双方认可的签证单和索赔依据的编号。

08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目的和编制过程

08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目的和编制过程

一、编制的目的和编制过程为了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政策,2003年2月17日,建设部以第119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以下简称“03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

“03规范”的实施,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主的计价方式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一项重大措施,在工程建设领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积极的响应。

“03规范”实施以来,在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中得到了有效推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但在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不足之处。

因此,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原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从2006年开始,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03规范”的正文部分进行修订。

编制组于2006年8月完成了初稿,印发了“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局部修订)意见的通知”(建标造[2006]49号),之后共收到23个省市、部门及专家反馈意见330条。

2006年底,编制组组织专家对反馈意见做了认真分析和论证后,完成了送审稿。

标准定额司在组织审查中,针对送审稿中的主要内容仍存在比较原则,覆盖面不全,操作性不够,特别是当时全国清理工程款拖欠,防止不正当投标报价以及工程安全等方面政策的出台,要求编制组进一步补充完善,并组织部分省市专家再次进行了论证,根据论证的结果,增加了修订的内容,修改成稿后于2007年10月10日,标准定额司发出“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修订稿意见的函”(建标造函[2007]70号),向全国各地及各部门征求意见。

共收到14个省、市和2个专业部门的反馈意见,编制组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标准定额司于2007年12月召开“03规范”正文部分修订审查会,会议原则上通过了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

编制组于2008年3月完成了报批稿,按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修订程序和要求完成了修订工作。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

下面是摘录自广州的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61.1 物价变化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 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或机械台班价 格涨超过合同工期基准期价格10%时,发 包人承包人不利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14天 内通知另一方,并按下述公式调整价款。
4.2 招标控制价
4.2.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 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 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 拒绝。 • 本条规定了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 目,编制和使用招标控制价的原则。 4.2.2条文说明还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人不 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 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4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 容和要求估算,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 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 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 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 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 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 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2.0.7暂估价(“03规范”中没有, “ 08深圳范本” 中叫“暂定价”) 定义: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 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 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 肯定要发生的; • 招标阶段,不能确定材料的单价、工程的 金额。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2007年版)定义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 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 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清单计价规范

清单计价规范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 单项目编码的要求.与"03规范"相比, 变化如下: 1.删去了"由其编制人"设置的规定. 2.增加了"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 重码"的规定. 3.删去了"并应从001起顺序编制"的规定.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条文】3.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 征应按附录中的项目特征, 征应按附录中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 的实际予以描述. 的实际予以描述.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条文】3.2.8 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出现附录中 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 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 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 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 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 位,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08
2008-07-09 发布
2008-12-1 施行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的公告
"08规范"正文部分的特点 "08规范"与"03规范"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充分总结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 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2.体现了工程造价计价各阶段的要求,使规 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形成有机整体. 3.充分考虑到我国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体 现国情. 4.充分注意了工程建设计价的难点,条文规 定更具操作性.

上海市2008清单规范

上海市2008清单规范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颁布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沪建市管〔2009〕79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交[2009]99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具体情况,现就在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采用统一格式(详见附件)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㈠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外,受委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若为造价员编制,应由负责审核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盖章。

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㈢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㈣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参照下列内容报价:1、人工费:生产工人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等。

2、材料费:材料的原价(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等。

3、机械使用费: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指中小型机械)、人工费、燃料动力费、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车船使用税等。

4、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包括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全体职工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活动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交易服务费、税金(土地、房产、车船、印花等税)及其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条款内容及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08清单规范的重要性和主要变化1、颁发和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GB50500-2008),公告时间为2008年7月9日,实施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2009年5月北京市相关配套文件出台。

2、08清单规范实施的意义08清单规范的实施是适应我国近年来经济形势的变化,是深化基本建设领域改革的需要,基本目的在于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08清单规范的颁布实施是在总结03清单规范经验基础上取得的进一步成果;(2)规范市场形成价格的计价行为;(3)代表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发展方向。

3、08清单规范的主要变化(1)工程计价及造价管理全过程的变化。

03清单规范是以工程招标阶段计价管理为主,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欠缺,主要目的是推行清单计价方式;08清单规范是对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规范,通过规范条文、相关规定、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从招标计价、投标报价、合同条款、过程造价管理等一系列活动,造价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规定,也是今后进行工程经济纠纷调解、司法鉴定的依据。

(2)合同管理规范化。

03清单规范虽然对合同管理进行了一些说明,配套的政策文件也进行的规范,但与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不匹配。

本次配合08清单规范的实行,标办及时推出与新清单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及其应用指南,加大了新清单规范的推行力度。

(3)规范专业人员及组织机构的执业行为,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管和服务职能。

(4)清单形式上的调整。

对清单计价、造价管理表格进行规范和调整,对附录进行补充,对个别清单子目的计算规则等进行调整。

本次清单规范的修订主要是对正文部分,不主要针对附录,建设部正在启动附录部分的修订,预计明年年底可以完成。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01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01

条目
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本条任然保留为强制性条文,即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 全部使用国有资 建设项目,不分规模大小,均必须采用清单计价。 金投资或国有资金 国有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使用各级财 投资为主(以下二 政预算资金的项目;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 1 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者简称“国有资金” 总 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又有控制权的项目, 1.0.3 投资)的工程建设 2.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使用国 项目,必须采用工 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 则 程量清单计价。 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强制性规定】 3.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 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 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共 23 个
项目编码:分部分 “项目编码”是相对于工程量清单 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 2.0.2 计价而言,是对“工程量清单”项目 称的数字标识。【保 名称进行的数字标识。 留条文】
条目
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项目特征”是新增术语,是 项目特征:构成 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 程量清单项目和非实体的措施 2本质特 性和本质特征的描述。定义该 征。 术语主要是为了准确组价。
条目
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活动应遵 循客观、公正、公 1.0.6 平的原则。【保留 条文】
本条规定体现的是对建设工程计价 活动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计价活动 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 同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价值表 现。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 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资,更应 体现工程建设交易的公正、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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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总包服务费:总包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向业主收取。

也可和业主协商确定。

内容包括:(1)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费用;(2)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和施工配合等费用;(3)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管线敷设的摊销费用;(4)共用脚手架瘩拆的摊销费;(5)共用垂直运输设备,加压设备的使用、折旧、维修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应计取相应的利润和税金。

2、预留金:业主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以内计提,用于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和施工中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加。

3、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以内计取,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的数量;4、价差:可取利润和税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工程量变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

《总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概念: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以及与国际惯例接轨需求,出现了建筑安装产品的“综合单价”,这种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仍然是建筑安装产品的《不完全价格》,只有在此基础上按现行规定加上规费和税金后,才可成为建筑安装产品的《完全价格》。

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等。

《其他项目清单》: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数量。

虽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

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零星项目工作表中的工程量均为暂估量,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以签证形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实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自定、价格自选、全面竞争、自主报价的方式。

工程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以“m3”、“m2”、“m”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个”、“次”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暂估完全价》:包含了人工/安装、材料、机械价格、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因素等费用(含税)。

《暂估价项目》:(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指定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实际发生价的确认和批准按下列原则:A类项目、B类项目、C类项目。

B类(甲供项目),A类和C类乙供,均实行招标。

《材料代用》:材料代换可能带来的费用节约或增加按照变更处理。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有关价款的条款解读:第14.1款合同价格:除非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或其他报表中可能列出的任何工程量仅为估算的工程量,不能将其视为要求承包商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正确的工程量。

材料、设备暂估价:是指运到施工现场的单价;暂列金额:可以理解为计划之外的工程备用金。

仅按工程师的指示全部或部分使用,并相应的调整合同价格。

它主要涉及某些变更工作和指定分包商的工作;计日工:在国际工程中,通常在招标文件中有一个计日工表,列出有关施工设备、常用材料和各类人员等,要求承包商报出单价,以备工程实施期间业主方/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做一些附加的“零星工作”时的支付依据,这些费率一般是“一揽子”费率。

计日工通常由相关的暂定金额支付。

《示范文本》中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规定得较泛,实际操作起来缺乏具体可行性,难以适应环境复杂多变的工程实际情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08年12月1日实施)08新清单规范详解概述:工程量清单(Bill Of Quantity BOQ)是在19世纪30年代产生的,西方国家把计算工程量、提供工程量清单专业化为业主估价师的职责,所有的投标都要以为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从而使得最后的投标结果具有可比性。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本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编制,是对2003规范的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得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08清单编制的背景:1、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招投标制度;2、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文本;3、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企业定额;4、缺乏对合同价款管理内容的说明,后期执行困难;5、缺乏条文说明,造成规范理解困难;6、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造成投标困难;7、没有对价格风险进行明确描述,造成投标方承受的风险过大;8、部分清单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与政府相关文件不统一。

A、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合同价款调整、计量支付、索赔变更、竣工结算等阶段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规定;B、财企『2006』478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C、2007年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等,与2003规范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不一致,造成概念混乱。

08清单主要变化及影响分析:1、条款的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2、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3、招标控制价的设立;4、合同类型的确定;5、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6、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7、措施项目组价方式的扩展;8、其他项目的调整;9、清单列项的变化;10、补充清单的规定;11、综合单价;1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用的明确;13现场签证。

主要特点表现如下:一、条文变化:条文数量: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强制性条款: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二、计价规范结构变化:2003规范:正文和附录;2008规范:正文、附录、条文说明;新增条款的分布:前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中期: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后期:竣工结算的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条文说明:增加条文说明,加强造价工作者对条款的理解,减少歧义;由此可见,本次规范无论从条款数量、还是条款深度方面都有较大的改变,因此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规范进行总结和剖析,以加强大家对规范的理解和掌握!一、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条文】:条文】:文】:】::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0.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0.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程量清单计价量清单计价清单计价单计价计价价【注释】同2003规范相比1、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2、语气加强,由“应”改为“必须”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注释】:1、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决定;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本规范;3、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范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3.1.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调整合同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注释】: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分析】:1.工程量清单的执行力度在不断加强,对清单的研究,尤其是占在整个施工过程的角度上去研究、理解清单变得尤为重要;2.清单编制的前期要加强对后期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等考虑,招标文件不仅要满足投标、评标的要求,更要满足后期计量支付、竣工结算、变更索赔的要求;3.加强清单、合同编制思路的交底,以保证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造价工程师等对前期指导思路的理解和有效执行;二、招标控制价的设定【条文】:4.2.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绝。

4.2.8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同时将招标控制价的明细表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注释】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最高限价,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设标底招标的弊端:(1)设标底时易发生泄漏标底及暗箱操作的现象,失去招标的公平公正性;(2)现在编制的标底价是预算价,科学合理性差,较难考虑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对造价的影响,容易与市场造价水平脱节;(3)标底在评标过程的特殊地位使标底价成为左右工程造价的杠杆。

不合理的标底会使合理的投标报价在评标中显得不合理;(4)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致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标底,往往招投标过程反映的不是投标人实力的竞争,而是投标人编制预算文件能力的竞争,或者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投标策略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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