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0-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九日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

下面是摘录自广州的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61.1 物价变化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 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或机械台班价 格涨超过合同工期基准期价格10%时,发 包人承包人不利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14天 内通知另一方,并按下述公式调整价款。
4.2 招标控制价
4.2.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 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 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 拒绝。 • 本条规定了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 目,编制和使用招标控制价的原则。 4.2.2条文说明还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人不 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 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4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 容和要求估算,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 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 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 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 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 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 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2.0.7暂估价(“03规范”中没有, “ 08深圳范本” 中叫“暂定价”) 定义: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 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 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 肯定要发生的; • 招标阶段,不能确定材料的单价、工程的 金额。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2007年版)定义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 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 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清单计价规范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 单项目编码的要求.与"03规范"相比, 变化如下: 1.删去了"由其编制人"设置的规定. 2.增加了"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 重码"的规定. 3.删去了"并应从001起顺序编制"的规定.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条文】3.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 征应按附录中的项目特征, 征应按附录中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 的实际予以描述. 的实际予以描述.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条文】3.2.8 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出现附录中 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 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 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 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 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 位,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08
2008-07-09 发布
2008-12-1 施行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的公告
"08规范"正文部分的特点 "08规范"与"03规范"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充分总结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 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2.体现了工程造价计价各阶段的要求,使规 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形成有机整体. 3.充分考虑到我国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体 现国情. 4.充分注意了工程建设计价的难点,条文规 定更具操作性.
章节义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个统一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
“计价规范”的内容可用以下“六个字”概括:
“二”是计价规范分两大部分,即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使用最多的是附录部分,一共有五个附录。 即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为适应市场价格的变化,对工程造价进行的动态调整 主要有:1991年建设部颁发《关于建立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的几点意见》,1991年建设部颁发《关于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若干规定》等。
转轨时期
计划经 济时期
现阶段
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 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 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 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转轨 时期
现阶段
计划经 济时期
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 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 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 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原理
1
“一”是一个规范。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国家标准颁布,可见国家对它的重视程度。
2
3
“三”是三个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如:安全文明施工,脚手架和预留金,总包服务费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

《建筑工程综合单价及清单计价》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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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程量清单计价 4.1 一般规定 4.2 招标控制价 4.3 投标价 4.4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4.5 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4.6 索赔与现场签证 4.7 工程价款调整 4.8 竣工结算 4.9 工程计价争议处理 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5.1 计价表格组成 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建筑工程综合单价及清单计价》
张丽
2
术
语
2.0.1 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 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 质特征 2.0.4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 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 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 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建筑工程综合单价及清单计价》
张丽
3.2清单计价指导思想与原则 3.2清单计价指导思想与原则
• 3.2.1清单计价指导思想 3.2.1清单计价指导思想 • 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 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 107号令 价管理办法》 结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价管理办法》,结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总结有关省 市工程量清单试点的经验, 市工程量清单试点的经验,参考国际上有关工程量清单计 价通行的做法,按照政府宏观调控、 价通行的做法,按照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 指导思想进行编制,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环境, 指导思想进行编制,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环境, 以建立全国统一、有序的建筑市场,既要与国际接轨, 以建立全国统一、有序的建筑市场,既要与国际接轨,又 要考虑我国自身的实际情况。 要考虑我国自身的实际情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条款内容及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08清单规范的重要性和主要变化1、颁发和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GB50500-2008),公告时间为2008年7月9日,实施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2009年5月北京市相关配套文件出台。
2、08清单规范实施的意义08清单规范的实施是适应我国近年来经济形势的变化,是深化基本建设领域改革的需要,基本目的在于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08清单规范的颁布实施是在总结03清单规范经验基础上取得的进一步成果;(2)规范市场形成价格的计价行为;(3)代表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发展方向。
3、08清单规范的主要变化(1)工程计价及造价管理全过程的变化。
03清单规范是以工程招标阶段计价管理为主,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欠缺,主要目的是推行清单计价方式;08清单规范是对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规范,通过规范条文、相关规定、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从招标计价、投标报价、合同条款、过程造价管理等一系列活动,造价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规定,也是今后进行工程经济纠纷调解、司法鉴定的依据。
(2)合同管理规范化。
03清单规范虽然对合同管理进行了一些说明,配套的政策文件也进行的规范,但与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不匹配。
本次配合08清单规范的实行,标办及时推出与新清单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及其应用指南,加大了新清单规范的推行力度。
(3)规范专业人员及组织机构的执业行为,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管和服务职能。
(4)清单形式上的调整。
对清单计价、造价管理表格进行规范和调整,对附录进行补充,对个别清单子目的计算规则等进行调整。
本次清单规范的修订主要是对正文部分,不主要针对附录,建设部正在启动附录部分的修订,预计明年年底可以完成。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1 总则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范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 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 A 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 B 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 C 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 D 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 E 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 附录 F 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2.0.4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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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1、总包服务费:总包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向业主收取。也可和业 主协商确定。内容包括:
(1) 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费用; (2)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和施工配合等费用; (3) 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管线敷设的摊销费用; (4) 共用脚手架瘩拆的摊销费; (5) 共用垂直运输设备,加压设备的使用、折旧、维修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应计取相应的利润和税金。
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08清单编制的背景:
1、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招投标制度; 2、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文本; 3、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企业定额; 4、缺乏对合同价款管理内容的说明,后期执行困难; 5、缺乏条文说明,造成规范理解困难; 6、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造成投标困难; 7、没有对价格风险进行明确描述,造成投标方承受的风险过大; 8、部分清单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与政府相关文件不统一。 A、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 领域涉及合同价款调整、计量支付、索赔变更、竣工结算等阶段的问题 进行了针对性的规定;B、财企『2006』478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提 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C、2007年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 等,与2003规范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不一致,造成概念混乱。 08清单主要变化及影响分析: 1、条款的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 2、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 3、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4、合同类型的确定; 5、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 6、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 7、措施项目组价方式的扩展; 8、其他项目的调整; 9、清单列项的变化; 10、补充清单的规定; 11、综合单价; 1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用的明确; 13现场签证。 主要特点表现如下: 一、条文变化: 条文数量: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 强制性条款: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 二、计价规范结构变化: 2003规范:正文和附录; 2008规范:正文、附录、条文说明; 新增条款的分布:
【分析】: 1. 工程量清单的执行力度在不断加强,对清单的研究,尤其是 占在整个施工过程的角度上去研究、理解清单变得尤为重 要; 2. 清单编制的前期要加强对后期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等考
虑,招标文件不仅要满足投标、评标的要求,更要满足后期 计量支付、竣工结算、变更索赔的要求; 3. 加强清单、合同编制思路的交底,以保证后期合同执行过程 中,监理、造价工程师等对前期指导思路的理解和有效执 行;
一、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 【条文】: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 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同2003规范相比 1、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 2、语气加强,由“应”改为“必须”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 1、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决定; 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本规范; 3、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 价的专门性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范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 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 等内容 3.1.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 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调整合同款、办理竣工结 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注释】: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 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 中;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以“m3”、“m2”、“m”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 入;以“个”、“次”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暂估完全价》:包含了人工/安装、材料、机械价格、现场经费、企 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因素等费用(含税)。 《暂估价项目》:(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指定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实 际发生价的确认和批准按下列原则:A类项目、B类项目、C类项目。B 类(甲供项目),A类和C类乙供,均实行招标。 《材料代用》:材料代换可能带来的费用节约或增加按照变更处理。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有关价款的条款解读:
三、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
【条文】: 4·1·9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该工程要求投 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禁止采用以所有风险或类似语 句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及其范围(幅度)。
【注释】 这里的风险主要是指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计价的风险,体现了风险共担的 原则; 规范还给出了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的分摊原则:
第14.1款合同价格:除非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或其 他报表中可能列出的任何工程量仅为估算的工程量,不能将其 视为要求承包商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正确的工程量。 材料、设备暂估价:是指运到施工现场的单价; 暂列金额:可以理解为计划之外的工程备用金。仅按工程师的指示全 部或部分使用,并相应的调整合同价格。它主要涉及某些变更工作和 指定分包商的工作; 计日工:在国际工程中,通常在招标文件中有一个计日工表,列出有 关施工设备、常用材料和各类人员等,要求承包商报出单价,以备工 程实施期间业主方/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做一些附加的“零星工作”时的支 付依据,这些费率一般是“一揽子”费率。计日工通常由相关的暂定金 额支付。《示范文本》中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规定得较泛,实际 操作起来缺乏具体可行性,难以适应环境复杂多变的工程实际情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08年12月1日实施) 08新清单规范详解概述:工程量清单(Bill Of Quantity BOQ)是在19世 纪30年代产生的,西方国家把计算工程量、提供工程量清单专业化为业 主估价师的职责,所有的投标都要以为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从 而使得最后的投标结果具有可比性。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建设工程招投 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 标人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本次《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编制,是对2003规范的 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得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 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 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
二、招标控制价的设定
【条文】: 4.2.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 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报原概算审批 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 绝。 4.2.8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同时将招 标控制价的明细表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注释】招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控制价是公开的最高限价,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 设标底招标的弊端: (1)设标底时易发生泄漏标底及暗箱操作的现象,失去招标的公平 公正性; (2)现在编制的标底价是预算价,科学合理性差,较难考虑施工方 案、技术措施对造价的影响,容易与市场造价水平脱节; (3)标底在评标过程的特殊地位使标底价成为左右工程造价的杠 杆。不合理的标底会使合理的投标报价在评标中显得不合理; (4)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致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 标底,往往招投标过程反映的不是投标人实力的竞争,而是投标人 编制预算文件能力的竞争,或者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投标策略的竞 争。 无标底招标的弊端: (1)容易出现围标串标现象,各投标人哄抬价格,给招标人带来投 资失控的风险; (2)容易出现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不顾工程质量,以此来降低工 程成本,或先低价中标,后高额索赔等不良后果; (3)评标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报价没有参考依据和评判标准; 招标控制价的优点:
前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 中期: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 后期:竣工结算的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条文说明:增加条文说明,加强造价工作者对条款的理解,减少歧义; 由此可见,本次规范无论从条款数量、还是条款深度方面都有较大的改 变,因此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规范进行总结和剖析,以加强大家对规 范的理解和掌握!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 工程量变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 的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 《总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 用。 《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 素。概念: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以及与国际惯例接轨需 求,出现了建筑安装产品的“综合单价”,这种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仍然是 建筑安装产品的《不完全价格》,只有在此基础上按现行规定加上规 费和税金后,才可成为建筑安装产品的《完全价格》。适用于分部分 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等。 《其他项目清单》: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均为估 算、预测数量。虽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竣工结 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 有。零星项目工作表中的工程量均为暂估量,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 行结算(以签证形式) 投标人的报价:应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实行人工、材料、机械 消耗量自定、价格自选、全面竞争、自主报价的方式。工程量的有效位 数应遵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