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项目经理部人力资源管理规范
工程项目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项目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项目人员管理制度需明确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
项目团队应设立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工作,下设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质量检查员等职位,各司其职,形成清晰的责任链。
例如,工程师负责技术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技术员则具体操作实施,而安全员着重于现场
安全管理。
制度应规定招聘和培训流程。
所有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和面试,以确
保他们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入职后,项目部应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包括项
目概况、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等,以保障人员能够快速融入工作并发挥作用。
考核与激励机制不可或缺。
通过定期的工作评估,对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工作
不力的员工提出改进意见或采取相应措施。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工作完成度、团队合作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以此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规章制度还应当涵盖日常行为规范和工作流程。
包括但不限于着装要求、工作时间、请假
制度、文件管理以及事故报告处理等。
这些规范有助于维护项目的正规运作,防止因小失大。
在强调纪律的同时,人员管理制度也应关注员工的福利和职业发展。
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休假安排以及职业晋升通道,不仅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还能促进团队稳定性和工作
效率。
任何管理规章制度都应当具有灵活性和可更新性。
随着工程项目的推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原有的规章制度可能需要调整和完善。
因此,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回顾和修订制度内容,
确保其始终适应当前的管理需求。
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制度与工作方式

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制度与工作方式
一、管理制度
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总公司的任命,为对项目实施有效管理,本项目采用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制,下属五个工区和七个职能机构。
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管理核心,是总公司法人代表的代言人,代表总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
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定的经营承包合同。
同时,为保证政令畅通、责任分明、有效管理,各工区和职能科室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项经部的管理制度包括项经部会议制度,协调工作制度、文明施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技术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材料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办法、工区防火规定、工区管理办法、工区长责任书、项目廉政建设制度和加强项目宣传指导措施等。
二、本项目的宗旨:安全生产质量争先确保工期树立形象
三、本项目的工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合同运作方式,以合同为基准,由项目部职能部门对各工区实施管理。
为确保工程任务有计划、有目的
的顺利完成,各工区应不折不扣地完成项经部发布与下达的工作命令,做到上传下达,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备案。
四、项目的工作原则
严格管理精益求精
五、项目的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
工程施工人员人事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人员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人员的管理行为,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工程项目,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和施工的具体情况,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合理分配和管理。
第四条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工程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程施工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合理安排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做到守法合规。
第二章工程施工人员的分类和职责第七条工程施工人员分为项目经理、施工员、班组长、普通工人等多个类别,各类人员的职责如下: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2. 施工员: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具体监理和管理工作;3. 班组长:负责班组内工人的具体工作分配和指导;4. 普通工人:执行具体的施工任务,按时完成工作。
第八条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工程施工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保护环境,保障施工安全,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工程施工人员的管理第十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程施工人员管理机制,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人员应按照公司的管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服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上班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程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提升第十六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提升,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提升项目经理部管控能力,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组建,是公司的派出机构,受法人委托、在公司机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全权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等工作,是施工生产和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
项目经理部是依据签订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 负责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交付、内外结算、资金回收、工程维保等全过程的一次性管理组织,实行独立核算,项目经理部随工程中标而组建,满足解体条件时解体。
第三条序列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的动态管理机构,负责多个工程项目管理。
序列项目经理部与公司同样为隶属关系,业务上直接接受公司机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的成立与序列项目经理部的设立第五条工程项目中标后,市场营销部通过办公平台将中标项目信息发送企业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施工管理部、党委工作部等部门并组织交底。
第六条由中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所属分公司通过办公平台提交工程项目成立申请。
企业管理部组织施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和技术质量部等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项目级别评定。
第七条企业管理部根据中标工程项目信息和项目级别评定表确定项目经理部名称和级别,拟定项目经理部成立请示报告并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下发项目经理部成立文件。
序列项目经理部的设立请示报告需提交党委会前置研究,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下发序列项目经理部设立文件。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命名第八条序列项目经理部按照自然序列命名(如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项目经理部),非序列项目经理部的命名按照中标工程名称进行简化,应体现工程地域、性质、开发项目等特征(如望坛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级别第九条企业管理部组织施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和技术质量部等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规模、合同工期、工程地址、工程性质、结构类型、技术复杂程度等指标综合评定项目级别,对应为项目经理部级别。
建筑工程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部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激励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四条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并进行招聘。
第五条招聘应以能力为导向,采用笔试、面试、考察等多种方式,选拔适合岗位要求的员工。
第六条项目部应对招聘过程中的信息保密,保护应聘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七条项目部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项目部应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个人能力。
第九条项目部应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第四章考核与激励第十条项目部应建立科学的员工考核体系,定期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应作为员工薪酬、晋升、奖惩等的依据。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十三条项目部应根据公司规定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薪酬福利制度。
第十四条薪酬应体现员工的工作价值,与市场保持竞争力。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提供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劳动关系第十六条项目部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遵守国家关于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项目部应建立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章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九条项目部应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二十条项目部应尊重员工的知识产权,鼓励员工创新。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工程项目部所有。
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一、总则1.工程项目管理,是以整个工程项目为对象,施工图预算、合同为依据,安全优质工程为目标,创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
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工程项目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管理。
2.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部的第一责任人。
3.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集体承包,风险抵押,单独核算,按劳分配,全员管理”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4.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项目报建手续齐全,经投标取得中标通知书,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已提供,并具有了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
(3)项目管理人员已组成并到位,经招投标确定的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已到位,并签订劳务合同。
(4)工程预算书及材料计划已具备。
二、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5.项目经理部的组建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项目经理部是以完成一次性工程项目施工和经营管理为使命的临时机构,其人员配备应根据工程的规模、特点而定,要求做到层次少,人员精干得力,除大型和重点工程外一般不再下设部门。
6.项目经理部的人员组成(1)项目经理的产生:采用推荐、自荐或竞聘等形式择优产生,由相关工程主管部门及领导确定通过,公司总经理任命。
项目经理为公司总经理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与公司总经理是上下级关系,同公司是经济合同关系,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无特殊原因一般在项目未完成前不应更换。
自工程开工,项目经理部以项目名称命名,工程竣工后,命名自然取消,所刻制的公章交公司办公室封存。
并负责完成工程技术资料整理移交、工程结算、协助财务处工程款回收、回访服务等事项。
(2)项目经理部专业管理人员的组成:由项目经理在公司内部提名确定,相关主管领导批准,项目完成后回公司待命,迎接新项目经理聘用,也可发挥积极能动性,自己承接公司外新工程。
(3)项目经理的条件:a.思想觉悟高,热爱集体,有敬业精神,联系群众,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是具有坚持原则,善于决策,敢于管理,勇于负责,不怕吃苦的事业型人才。
项目经理部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经理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保证项目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项目经理部管理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
二、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设立项目经理一名,项目副经理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以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若干。
(二)项目经理职责1、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负责。
2、制定项目的总体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相关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4、组建项目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并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
(三)项目副经理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在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时,代行项目经理职责。
2、负责项目的生产组织和调度工作,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
3、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四)技术负责人职责1、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2、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3、负责项目的技术交底和质量检验工作。
(五)施工员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的具体施工管理工作,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的要求组织施工。
2、控制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做好施工记录。
3、负责施工中的材料、设备的管理工作。
(六)安全员职责1、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质量员职责1、负责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制定质量检验计划和标准,并严格执行。
2、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整改,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3、收集、整理和保存质量检验资料。
(八)资料员职责1、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人员的行为和管理,提高团队效率和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的所有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项目部人员应遵守本制度,严格遵循项目部的工作规范和要求,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四条项目部人员的招聘、录用和入职手续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经过项目部的审批。
第五条入职人员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
第六条项目部将根据人员的专业背景和经验,进行合理的职位安排和薪酬福利待遇。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的领导,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成员应按照项目经理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分配的任务和工作。
第九条项目部人员应保守项目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将项目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条项目部人员应主动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项目部人员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严禁旷工。
第十二条具体工作安排和进度应按时完成,不得拖延或推诿责任。
第十三条项目部人员应遵守项目部的工作规范和要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项目部人员之间应遵守互助合作、相互尊重和团队精神的原则。
第五章工作考核和奖惩第十五条项目部将根据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
第十六条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第十七条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严重者将予以解聘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作为项目部人员管理的基本依据。
附:本制度的详细内容和具体操作细则可由项目部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提前告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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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项目经理部职工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守作息时间,杜绝迟到、早退现象,有迟到、早退的一经发现,处以50元/次罚款。
6.2.1.1迟到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起40分钟以内到工作岗位的。超出40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6.2.1.2早退是指在规定距下班时间40分钟以后离开工作岗位的。在距下班时间40分钟以前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4.3.2事假
4.3.2.1职工因事必须提前书面请假,不得事后补假。
4.3.2.2半天由班组长、主管工长批准;1天由专业主管批准;2天(含2天)以下由主管部长批准;2天以上由主管经理批准。事假最多不超过10天(特殊情况由项目经理批准,可适当延长)。
4.3.2.3事假有关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和休假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
3.2员工就医
3.2.1项目经理部员工就医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执行。
3.2.2工作时间就医,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2.3病情紧急、危重患病员工不受上列条款限制,但病愈后应补办相应手续。
3.2.4职工请假离开项目经理部期间,患病住院就医者,凭住院证明和结算单据,经项目经理部领导批准,可按住院天数计算病假,并不得超过15天(确实需要超过15天的,需经主管经理同意,否则不予延期);不住院就医者,凭医院证明且经过项目经理部领导同意,可给予不超过3天病假,待回项目经理部后再补办有关手续,如发现作弊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并处200元以上罚款。
5.3.2.3对在岗人员进行各种技术技能、管理知识、职业道德及操作规程培训。
5.3.2.4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培训。
5.3.2.5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技能等相应培训。
5.4按照项目经理部培训计划和施工情况,采取在岗培训和业余培训为主,脱产培训和自学为辅的培训方式。
6.1.3凡是被评为项目经理部岗位明星的,一次性奖励200元(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综合管理部填写《岗位明星登记表》存档,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
6.1.4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奋勇抢救员工人身安全,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者。经项目经理部领导批准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6.1.5其它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给予奖励的行为。
6.2.8为保障项目经理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旷工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的30%(不低于100元);旷工二天,扣发当月奖金的60%(不低于300元);旷工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奖金(不低于500元),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按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3.4.3年休假有关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休假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
4.3.5工伤假
4.3.5.1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不能正常工作的,需要持有质安部和医院的证明到综合管理部办理请假手续。
4.3.5.2工伤职工一般在项目经理部休养,属特殊情况的经项目经理部领导批准可离开项目经理部,但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4.2.3由用人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考核录用人,综合管理部须根据考核情况如实填写《人员录用岗前考核表》,并呈报主管项目经理审批;
2.4.2.4经主管项目经理审批后,综合管理部与被录用人签定临时劳务合同;
2.4.2.5综合管理部、工程部对录用人进行入厂教育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
2.4.3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招收临时工。对违反本规定擅自招收临时工的部门,除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外,项目经理部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6.2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扣发当月奖金的20%,给予补考机会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进入项目经理部劳务市场。
5.7培训费用
5.7.1公司或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承担;职工个人参加的培训,其费用由自己承担。
5.7.2公司或项目经理部利用业余时间或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培训学习的,不计加班。
3.3员工其它福利按照公司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4.员工绩效考核及考勤管理
4.1员工绩效考核
4.1.1项目部对每个岗位进行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掌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职工培训、岗位调整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实现管理岗位的优胜劣汰,促进项目经理部内部员工的合理流动。
4.1.2员工考核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参考,以确认的事实或可靠的资料为依据,以客观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3.1.3承包班组员工薪酬应严格按照《内部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3.1.4工资、奖金实行实发制度,每个月的工资、奖金在次月发放,综合管理部应于每月5日前核算工资,于10日前核算内部承包款。
3.1.5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在公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经项目部统一安排,坚持工作的人员,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其他加班一般不予考虑,特殊情况各专业职能部门确需要加班,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项目部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后计发加班工资。
4.3休假
4.3.1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凡需请假的职工必须持“休假申请单”,由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批准,在综合管理部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离开项目经理部。休假期满后返回项目经理部时,到综合管理部报到。凡是未请假擅自离开项目经理部或返回项目经理部未及时到综合管理部报到的超出假期时间一律按旷工处理。
5.8综合管理部对项目经理部的培训计划进行评价总结。
6.劳动纪律
6.1奖励
6.1.1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的整体情况,对职业道德高尚、遵规守纪、爱岗敬业、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适当的物质精神奖励。
6.1.2对于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项目经理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或技术水平得以创新,给项目经理部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职工,经项目经理部领导批准,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4.3.5.3职工负伤较为严重的,医疗期限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4.3.5.4职工工伤假的有关待遇按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
4.3.6其它假:如婚假、产假、丧假等要出具相应证明,待遇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员工培训
5.1为了充分发挥项目经理部人力资源的潜力、发挥人才优势,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和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于每年年初编制项目经理部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
4.2.1每个职工都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
4.2.2项目经理部以部门和班组为单位进行考勤。
4.2.3部门和班组(含承包班组)考勤员须认真、如实填写考勤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除责令更改错误考勤外,对考勤员及班组长或部门主管处以100元/次罚款。
4.2.4考勤表最迟上交时间是次月1日,对于未按时交考勤表的,综合管理部有权拒做当月工资、奖金发放表,并推迟到下个月。
4.1.3本考核办法针对不同岗位标准要求进行。
4.1.4综合管理部设专人组织每月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标准对每个工作岗位进行考核。在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进行整理并呈报项目经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考核结果填写《班长及以上工作人员经历跟踪卡》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备案。
4.2员工考勤
7.1.4因项目经理部施工任务不饱满闲置人员。
7.1.5其他原因进入劳务市场的。
7.2劳务市场人员培训
7.2.1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需要和进入劳务市场人员各自的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强化性培训。
7.2.2培训方式采取随生产班组学习和自学两种形式。进入劳务市场人员要按要求参加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的培训。
2.4.4见习生的转正、定级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工作按照国家和公司的规定办理。
2.4.5技术工人的技能考试和作业证的复审工作均按照国家和公司的规定办理。
3.员工薪酬及福利
3.1薪酬
3.1.1综合管理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有关工资及各项福利的政策、法规和具体规定。
3.1.2奖金分配要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严格按照《奖金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管理)项目经理部人力资源管理规范
2.4.1.3工期紧张,为保证工程如期竣工。
2.4.2招收临时工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2.4.2.1由各专业主管部门根据施工组织情况提出用工计划,填写《临时用工申请表》并报主管项目经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共同制定录用标准,综合管理部按录用标准招收临时工;
5.2职工培训范围包括现场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5.3培训的种类和内容:
5.3.1培训种类: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转岗培训;
5.3.2培训内容:
5.3.2.1对调入人员或项目经理部内部岗位变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或特殊工艺培训,这些人员必须在接受培训后才能上岗。
5.3.2.2对在岗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环境意识培训。
4.3.3病假
4.3.3.1职工病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情况特别紧急的,可以事后补假。
4.3.3.2职工外出就医,回项目经理部后必须把有医院盖章的诊断证明交到综合管理部。没有医院证明的按旷工处理。需要住院治疗的,需要持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凡弄虚作假有欺骗行为的,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4.3.3.3非因工负伤按病假处理(不含打架斗殴和进行非法行为所受的伤害)。
5.5培训管理
5.5.1综合管理部应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填报《职工培训记录表》、做好培训总结等工作。
5.5.2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关键、特殊岗位清单。
5.5.2.1特殊岗位人员:与质量、安全效果发生重要影响的管理或操作人员,如:项目经理、质量检验员、安全员、计量员、理化实验员、内审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
6.2.2对于在工作时间串岗,部门主管制止不服从的,对当事人处于50元/次的罚款;对于在工作时间串岗,部门主管不采取任何措施制止的,对部门主管处于100元/次的罚款。
6.2.3对于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予批准擅自离开项目经理部的人员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