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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PPT

交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PPT
一、案情简介
某市电信公司敷设光缆通信干线工程,施工单位未经公路管理机构 同意跨越公路架设光缆。市公路局路政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施工地点, 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 书》。电信公司随后去市公路局协商此事,市公路局要求补办审批手 续,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公路架设管线。但是电信 公司一直未停止施工,也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架设管线跨越公路已 成事实。市公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七 十六条规定,要求电信公司到市公路管理局接受处理,但是电信公司 迟迟不接受处理。市公路管理局依法对电信公司下达《交通行政处罚 决定书》。决定给予三万元行政处罚,赔偿损坏的公路及路肩、草坪 、树木共计12000元。
3、人民法院审认为:原告故障车辆直接行驶公路,对公路路面损害27.5公 里,给公路造成了实际损害,《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43条、第69条明确规定由 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被告公路局路政 大队据此采取立即停止车辆继续损害公路,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 的行政行为并无不当。原告诉被告主动索贿,没有直接证据,原告诉讼理由不能 成立。因此,判决维持被告具体行政行为。
建筑公司以路政大队违法扣留其公司施工车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立即返还被扣车辆,撤销公路局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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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车辆触地拖行、遗洒物损害路面案
二、审理过程
1、原告建筑公司称:路政人员查扣其车辆并主动向其索贿1000元,因原告 当晚未携带那么多现金,路政人员将其施工车辆开走,并对其下达三万元行政处 罚,且施工车辆行驶公路并未给公路造成明显损坏痕迹,不应承担高额罚款和修 复费用。执法人员执法不公,知法犯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路局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返还被扣车辆。

查处违法建设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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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7: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未按照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于2010年6月在 航海路南侧、工人路东侧建设三栋18层 (地下一层)剪力墙结构住宅楼时,擅自 将该三栋楼原批准的一至二层住宅部分变 更为商业用房,变更部分建筑面积1773.36 平方米。

(3)在住宅小区内部改变规划审批内容进 行违法建设。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利 益最大化,占用原本属于小区业主的绿地、 停车位、广场等公共用地建设盈利性设施, 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造成大 量社会不稳定因素。

3、未经规划许可,或擅自改变规划许可, 利用国有土地从事违法建设。

(1)未经规划许可,利用国有土地从事违 法建设。在2002年以前以商业、各类市场、 仓储居多,近年来随着房产价格的飙升, 违法建设商住楼的现象越来越多。

案例5:郑州经贸职业学院,违法建设多处, 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占压规划道路。
尤其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建立了 “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的长效 机制,市人大出台了《关于违法建设查 处工作的决议》,通过全市各级政府、 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勃勃生机。当然,按照市委、 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违法 建设的形势依然严峻。

案例8:郑州珠江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于2007年12月在郑 密路西侧、张魏砦北路南侧珠江荣域小区 7#、8#楼南侧建设一层钢架结构车棚两处, 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占压小区规划绿地。

案例9: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在嵩山路西、 友爱路北建设一处框架结构楼,主体楼 “批8层建14层”;配楼“批1层建2层”, 东侧、西侧和南侧存在扩建问题。加扩建 总面积为7858.3平方米。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我市城市建 设快速发展的同时,违法建设情况也异常 严重,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受到了 极大的挑战,严重危及到构建和谐社会和 郑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去年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过程中,据不完 全统计,仅四环以内市中心城区道路两侧 20米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就多达14000多起, 违法建设面积约600多万平方米,城中村、 城郊村、旧城区私搭乱建现象也异常突出。

违法建设案例分析

违法建设案例分析

案例某建筑设计院承担了**花园公寓的工程设计工作。

在设计中基本保持了原审批的初步设计标准,控制了总体规模(600套),其总平面布置、道路、建筑物的层数、层高及总高度以及地下车库、人防设施,均按照原初步设计及市规划局批准的方案设计的。

但是,由于原初步设计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经业主同意,设计院在设计中作了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其中包括:修改了公寓内平面不合理部分;对电梯间过小的问题进行了调整;加宽了基础尺寸。

由于进行了上述修改和调整,使得**花园公寓较批准的的规划建筑面积增加了8100m2。

案情分析:业主修改设计,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行为和设计院在**花园公寓的工程设计工作中,对原设计所作的修改和调整内容的行为不合法。

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程序的合法化。

为适应市场的需求,业主为此增加建筑结构的安全和功能,修改于调整设计方案是正常的。

关健的问题是,修改方案是否符合该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否符合规划管理审批程序。

在初步方案确定以后,对原设计所确定的面积、规模、道路等设计要求进行修改与调整,都需要经过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本案中,加宽了基础尺寸设计内容的修改,应属于对设计文件内容所作的重大修改。

按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本案中,建设单位未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由设计院直接修改违法。

设计院直接修改设计的行为,也属于违法的行为。

案例处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补办规划审批手续,补交规费;对设计院予以处罚。

违法建设案例

违法建设案例
某市有一引资宾馆工程,有关领导部门特别重 视该项建设。投资方坚持要占用该市总体规划中心 地区的一块规划绿地。有关领导自引资开始至选址、 设计方案均迁就投资方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曾提出过不同意见,建另行选址,但未被采纳, 也未坚持。之后,投资方依据设计方案擅自开工,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予制止。省城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此事,立即现成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试问:该工程为什么受到查处?省、市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某市新建一处占地80公顷的公园,现已初具规模,市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为加强该园管理工作,拟在公园总体规 划已确定的管理用房位置,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 查,要求兴建要幢3层办公管理用房,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研究同意该项申请,并核发了建筑工程许可证。 该工程建设期间,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两名执法人员, 到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项工程在砌4层墙体,有的已砌 到了2米多高,与此同时,还发现该工程擅自增建了一层地 下室,并且还在该楼的每个房间内增设了一个卫生间,为 此执法人员当即找到了该工程的主管负责人和单位法人, 在核对、查清事实之后,发出了停工通知书,责令该工程 立即停工,听侯处理。 试问:该工程被查令立即停工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理?
某市一单位在市中心区有一片多层住宅楼。其中有两栋 (每栋各6个单位)住宅楼是临城市干路的。经市城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了上述两栋住宅楼之间的空地(两楼 山墙之间距为16米),建设一栋两层轻体结构的临时建筑, 使用期为两年。在建设期间,市规划监督检查科的两名执法 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擅自加建了第三层,且结构部 分已完成。为止,依法立案查处。随后,经科务会议紧急研 究决定,对该违法建设处以数十万元的罚款,并决定加建的 第三层与临时建筑到期时一并拆除,同时,要求该单位在十 五日内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罚款。土法建设行政 处罚决定书加盖监督检查科的公章后,立即送达违法建设单 位。 试就上述审批临建工程和处理违法建设的行政行为,评 析哪些是不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

典型违章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26页PPT

典型违章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26页PPT
典型违章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5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 塞罗 57、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 就不再 配享受 自由了 。—— 毕达哥 拉斯 58、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 利益, 而是为 了公共 的利益 ;一部 分靠有 害的强 制,一 部分靠 榜样的 效力。 ——格 老秀斯 5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 ,那么 法律作 为一件 无用之 物自己 就会消 灭。— —洛克
60、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 —西塞 罗
66、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 ——德 谟克利 特 67、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 是耽误 了。——裴斯 泰洛齐 68、决定一个人息之乐。——拉布 克 70、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卢梭

建设法规案例分析11ppt课件

建设法规案例分析11ppt课件
乙方接到甲方仍按原平面位置施工的书面通知后提出 索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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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只因不按法规办,开工损失20万
B研究所基建处:
按到贵方仍按原平面位置进行施工的通知后,我方将 立即组织实施,但因平移2米使原已挖好的所有横墙基 槽作废,需要用土夯填并重新开挖新基槽。所发生的
下事故隐患。2003年4月16日15时许,施工人员砌筑完
球磨车间西墙后,在墙身顶部浇天沟时,由于墙身全部
采用五斗一盖砌筑,且中间没有立柱或砖墩加固,天沟
模板没有落地支撑,致使墙身失稳倒塌,造成高某被墙
体压住而死亡、沈某等3人轻伤、韩某轻微伤的重大伤
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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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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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只因不按法规办,开工损失20万
案情简介:S建筑公司五处(乙方)中标后,承接了B 研究所(甲方)4800M2住宅工程。合同签定后,乙方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平面位置(规划部门批准位置)放 线后,发现拟建工程北端应拆除的临时建筑(花房), 因未拆除影响正常施工。甲方代表察看现场后便做出 将总平面位置进行修改的决定,通知乙方将平面位置 向南平移2M后开工。正当乙方按平移后的工程位置挖 完基槽时,规划监督工作人员进现场检查发现了问题, 要求立即停工,向甲方开据5万元人民币罚款单,并要 求工程原批准的位置不得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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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
案情简介:2003年3月,被告人顾某(杭州市余杭区运河
镇个体建筑工匠)在没有资质承建工业厂房的情况下,
超越承建范围,与桐乡某搪瓷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胡某签订协议,承建该公司的球磨车间。在施工过程中,
被告人顾某违反规章制度,没有按照规定要求的施工图

建筑法律法规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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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6日,小区物业通知黄先生第二次验房,黄先生发现原 来新房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修好,只是表面填补,于是第二次拒 收新房;
2013年8月14日,物业再次通知验房,黄先生发现露台裂缝未修好, 再次拒收新房;
2013年10月13日,黄先生再次去验房,发现问题仍未修复,并得到 了绿地公司施工经理“一个月内修好”的保证,但一个月过后,房 屋未完全修复,第四次拒收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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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交付四步流程:《规定》中明确, 第一步,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核实购房人身份。而买受人本人 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出具书面授权文件,授权他人或者其他组 织办理。 第二步,要查验房屋状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买受人现场查 验房屋状况,并与买受人对房屋交接查验情况予以书面记录。 第三步,要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及相关费用结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 当与买受人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并结算实测面积差异产生的费用。 已约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商品住房所有权登记手续的,房 地产开发企业依约代收相关税费;买受人选择自行办理所有权登记 手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强行代收相关税费。 第四步,则是办理房屋占有、使用的交接手续(交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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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院判决
被告上海绿地宝岛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原告黄学忠 支付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应按约定自2013年5月 21日起至2014年7月7日止(计411天)向原告承担以201万为本 金,按日万分之二计算的逾期交房违约金165,222元。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商品房销售管 理办法》第三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 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 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 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建筑的处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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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的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 细规划为依据,制定用以指导城市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及其施 工的规划设计。对于城市内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具体的、操作性的规划。
3、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镇的详细 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 期限一般为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 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 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知识延伸
红线一般是指各种用地的 边界线。有建筑红线、道路 红线、用地红线
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阶段和情节轻重,由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①责令停止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未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规定进行建设的,首先应立即发出停止违法建设活动的通 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活动,防止违法建设给规划 的实施带来更多不利影响。
4、乡规划、村庄规划,分别是指对一定时期内乡、村庄 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 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措施。规划期限一般为10年至20年。
乡规划、村庄规划,由于其规划范围较小、建设活动形 式单一,不要求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由一个乡规划或村 庄规划统一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 展布局。
(四)建设规划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 出规划许可。
1、永久性建筑和临时性建筑
永久性建筑是指:在法定存续期限二年以上并使用耐久性材料( 钢、砼、砖、木等)的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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