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机关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公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维护市民的身体健康,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公园、景区、餐厅、酒店、医院、学校等。
三、管理机构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卫生管理标准、监督检查卫生情况,协调各部门开展卫生工作。
2.各公共场所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卫生管理要求1.日常清洁:公共场所应每天对场所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地面、墙壁、玻璃等干净卫生。
2.垃圾处理:公共场所应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定期清理垃圾,垃圾分类处理,确保垃圾不积存,不乱扔乱放。
3.卫生设施:公共场所应定期检查维护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洗浴间、饮水机等,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4.食品安全:餐饮、食品销售等公共场所应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规,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杜绝食品污染。
5.害虫防治:公共场所应定期进行害虫防治工作,保持场所清洁,消除害虫滋生的条件。
6.应急处理:公共场所应配备急救设备、药品,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市民安全。
五、监督检查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定期对各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进行整改督导。
2.市民也可以通过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等途径向卫生管理部门举报公共场所的卫生问题,卫生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核实处理。
六、处罚规定1.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2.对于故意违反卫生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可以通报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由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调整,并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
以上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公共场所能严格执行,做好卫生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的卫生环境,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
单位卫生打扫规章制度文案

单位卫生打扫规章制度文案为了维护单位环境的整洁,提高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加强单位管理,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特编制单位卫生打扫规章制度。
各部门、岗位要严格遵守,做到每人每岗位、各司其职,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单位的卫生环境。
一、卫生打扫的部门设置1.单位将卫生管理纳入部门设置,成立卫生部门,具体负责单位卫生打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卫生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卫生打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卫生打扫的时间安排1.单位规定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为卫生打扫时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的卫生打扫时间表。
2.每周定期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打扫,由卫生部门组织,各部门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三、卫生打扫的具体要求1.办公区域: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办公区域要保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桌面、地面要保持干净。
2.公共区域:厕所、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要每天进行清洁,保持干净、无异味。
3.餐厅区域:餐厅要做好定期清洁工作,餐具、桌椅、地面要保持干净,不得乱丢垃圾。
4.垃圾处理:单位要定期清运垃圾,分类处理,做到垃圾不乱丢、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
5.设备维护:单位设备要定期保养,严格按照保养周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运转良好。
6.消毒防疫:单位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定期对办公区域、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四、卫生打扫的责任制度1.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卫生打扫的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2.卫生部门要对各部门的卫生打扫工作进行考核,定期评比,奖惩制度明确。
3.员工要自觉遵守卫生打扫规定,不得私自乱扔垃圾,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卫生打扫的宣传教育1.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卫生打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卫生管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3.建立卫生打扫宣传教育工作台账,做到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标准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卫生管理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机关环境卫生整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及其所属的各种部门、单位。
第三条机关卫生管理应当依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卫生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保证机关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机关应当加强对卫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机关卫生管理组织和领导第六条机关应当设立卫生管理委员会或者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机关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机关卫生管理委员会应当由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领导负责人担任主任,机关卫生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机关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卫生管理工作专家、职工代表等。
第八条机关卫生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安全卫生状况等,及时解决卫生管理领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机关应当配备专门的卫生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卫生管理职责,参与机关安全工作,保障机关职工健康。
第三章机关卫生管理工作内容第十条机关应当制定卫生管理年度计划,明确卫生管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卫生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机关应当建立统一的卫生档案系统,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开展职工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机关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对机关办公场所、食堂、环境设施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加强对职工饮食卫生的管理,指导机关食堂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十四条机关应当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职工卫生意识和卫生素质。
第十五条机关应当建立应急卫生管理机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机关卫生管理监督和评价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考核制度,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并依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卫生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机关卫生规章管理制度

机关卫生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卫生管理,维护职工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
第三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卫生规章管理制度,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加强职工卫生保健工作,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第四条机关卫生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人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机关应当依法保障职工的卫生权益,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章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机关应当加强卫生知识的普及,提高职工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预防各类疾病。
第二章机关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八条机关应当设立卫生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第九条卫生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职业健康监测,制定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卫生监督机构的沟通协调,及时上报卫生状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第三章机关卫生规章制定及执行第十一条机关应当制定卫生规章制度,明确卫生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第十二条卫生规章制度应当包括:卫生保健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职工健康监测制度等内容。
第十三条机关卫生规章制定应当实行程序化,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审议通过,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机关应当积极推动卫生规章的执行,建立健全执行检查机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不得私自篡改。
第十五条机关应当定期对卫生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卫健委令5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1)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第九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四)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行政单位卫生规章制度

行政单位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卫生管理,提高全员卫生意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促进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行政单位内的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两个方面。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经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本行政单位的领导班子应当带头执行本规章制度,起到表率作用。
第二章个人卫生管理第六条所有工作人员应当按时进行体检,并及时处理体检报告中的问题。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循个人卫生习惯,保持清洁,勤洗手,避免交叉感染。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得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宜在单位工作的疾病,一旦发现应当请假治疗,直至康复。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饮食卫生规定,饮食应当均衡,食品应当新鲜卫生。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单位内应当保持整洁,不得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保持个人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保持空气流通,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办公用具、设备等定期进行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保证饮用水卫生安全,定期对自来水进行检测。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卫生检查人员,定期对各项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卫生管理档案,记录卫生检查情况,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处罚第十八条工作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甚至开除。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责任人将会受到惩处,包括经济赔偿、停职检查、行政处罚等。
第二十条如果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具有制定人员说明权。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卫生管理制度是保障员工健康、促进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卫生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员工健康、工作环境、物品消毒等方面。
如果一个事业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将给员工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大的风险,并可能降低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
为此,我们需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卫生管理制度的监督和完善。
一、员工健康管理员工是事业单位的核心资产,管理者必须要重视员工的身体健康。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健康的员工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质量息息相关。
事业单位必须制定健全的员工健康管理制度,不仅要关注员工生产环境及消毒措施,还要定期检查员工身体状况。
1.员工体检制度每年的体检是业单位的必要工作,可以帮助员工自我了解身体状况,及时发现身体异常状况。
事业单位应该制定体检制度,建立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疾病及时做出处理。
2.员工健康教育制度定期召开健康教育培训班,让员工了解预防常见病、及时复查等知识,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
二、工作环境管理事业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要保证员工的工作环境是清洁卫生、无污染的。
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护服和口罩等,以防止员工受到化学和生物污染。
1.消毒制度事业单位要建立消毒制度定期为工作场所、设备、物品进行消毒。
消毒剂以及消毒方法不得对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消毒后,还要进行空气清洁,保证空气质量。
2.清洁保养制度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清洁保养制度,定期清洗厕所、洗手间,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
定期清理堆积的垃圾和废弃物,以减少害虫和其他细菌的滋生。
三、物品维护管理事业单位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对与员工接触的所有物品进行维护与管理,这些物品主要包括用具、器材、配件、文具等。
如果管理不当,这些物品很有可能成为病菌和细菌滋生的温床,危害员工的身体健康,影响生产线顺畅运转。
1.物品卫生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制定物品卫生管理制度,建议使用一次性物品、器材,可以减少病菌和细菌的滋生。
机关爱卫管理制度

机关爱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提高机关单位职工的健康水平,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要经常进行爱卫宣传,强化职工的爱卫意识,使职工们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第四条各级机关负有组织开展爱卫活动的责任,建立健全爱卫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切实推动爱卫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机关要不断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创造整洁、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六条机关要建立健全卫生档案制度,定期进行职工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职工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
第七条机关要积极开展爱卫竞赛活动,激励职工自觉遵守卫生管理规定,共同为营造卫生、健康的办公环境而努力。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八条机关设立卫生保健委员会,专门负责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
第九条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卫生管理工作,提倡健康生活方式,以身作则,为职工树立榜样。
第十条机关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和职工代表开展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卫生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第十一条机关要建立健全职工卫生档案,详细记录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卫生问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第十二条机关要建立健全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对办公场所、餐厅、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及时清洁、消毒和整改。
第三章职工健康管理第十三条机关要积极开展职工健康管理活动,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明确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卫生问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第十四条机关要加强职工心理健康管理,定期组织心理健康培训,及时解决职工心理健康问题,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
第十五条机关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和生活方式。
第四章工作环境管理第十六条机关要加强办公环境管理,定期对办公室、公共场所等进行卫生检查和整改,确保办公环境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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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放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办公室为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分,担任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五条单位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办公室担任。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
办公室担任联系和监管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单位公共区域(包含主次干道、卫生间等)的清扫与保洁,由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担任。
第八条各科室担任本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寄存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九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路途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
纸屑、烟头及各种放弃物。
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交办公室保管及处理。
第十条茅厕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坚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一条室内应坚持整洁,做到空中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各工作人员要始终坚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二条散布在单位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担任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第十三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放弃物,应当依照规定的地址、方法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配置给各科室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科室使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址或位置。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