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养殖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QC/RE-KA3269

猪场养殖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order to make the rules open, maintain the collective coordination,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so as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power of the group, and realize the legal basis of management.

(规章制度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猪场养殖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规章制度文件适合在管理中,为使规则公开化,让所有人保持集体的协调,维护集体的利益,从而充分发挥团体的力量,实现管理有法可依,内部运行有规则保障。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猪场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生猪饲养管理,建立起可追溯机制,有效防控重大生猪疫病,保障生猪产品的卫生安全,根据《畜牧法》及《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依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生猪养殖档案。

三、建立生猪养殖档案应当载明如下内容:

(一)生猪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投入品和畜药的来源质量及使用情况;

(三)检疫免疫、检测、消毒情况;

(四)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生猪养殖备案代码。

四、饲养种畜应当建立个体畜牧养殖档案,注明档案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体的标识编码等信息。种畜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五、积极配合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协助管理人员随时监督检查,据抽查情况或存在问题及时作出整改。保证

养殖档案规范建立。

六、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收集、汇总、保管工作。

七、养殖档案保存时间为2年。

篇2:人防机关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人防机关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人防行政执法档案属专业档案类别,是人防行政执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记录。

平战法规科负责本辖区行政执法档案制作和管理,档案资料不得据为己有,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行政许可案卷包括:审批、备案工作中的申请、文件、图纸、表格等书面资料和现场勘查、检验、检测资料。行政听

证、行政复议或诉讼材料等。

行政处罚案卷包括:限期改正通知书、取证资料、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资料、审查意见、讨论记录、立案报告、立案通知书、行政复议资料、送达凭证、罚没款票据、结案报告等文书资料。

行政强制案卷包括:强制决定书、批准文件、现场笔录、查封(扣押)或解除查封(扣押)清单、冻结或解除冻结存款决定书、催办通知、陈述申辩记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资料、法院裁定材料或诉讼材料等。

行政检查和其他案卷包括:检查结论、巡查记录、现场勘查记录、询问笔录,确认、裁决、给付、奖励等结论,当事人申请材料,证据材料,审查意见,及

其他材料。

执法活动终结的,30日内立卷归档。执法决定作出一年内未结案的,应登记集中管理。不定期执法检查,以检查活动为一案归档;定期执法检查,以年度检查情况作为一案归档。立卷归档实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

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的,可分正副卷立卷,卷内材料按结论、决定、结案处理文件在前,依据材料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复印件在前,原件在后的顺序排列。在每页材料正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写页码,图表和声像材料在装具上逐件编号。

卷内材料要制作目录,逐件填写题

名,没有题名的在拟定题名中加“〔〕”;会议记录要填写会议时间和主要内容,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目录放在卷首。立卷材料说明在备考表逐项填写,置于卷尾。

案卷按排列顺序编号,封皮用碳素笔书写或电脑打印填写完整,题名格式统一简明体现卷宗内容。立卷前要去掉金属物,修补破损材料,幅面过小的应衬纸粘贴,幅面过大的应折叠整齐装订。不能装订立卷的,装入证据袋,在备考表注明随卷归档。

档案保管分为永久、长期两种,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类为永久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其他执法类为长期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保存档案要有防火、防盗、防

尘、防光、防潮、防虫措施,破损、霉变、褪色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存档。到达保管期限的要向市档案馆移交。

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对保管的档案每年鉴定一次,对到达保管期限的,作出移交鉴定;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作出销毁鉴定。销毁档案应制作清册,由执行人和监销人签章。加强对行政执法档案的监管,不得擅自移交或销毁。

违反规定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或通报批评;工作失职造成丢失、损毁、泄密和伪造篡改档案情节严重,产生恶略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篇3:机关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发挥档案服务工作,根据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政秘科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装订、登记和立卷归档工作,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都应立卷归档。工作办理完毕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交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

财务档案由财务人员负责立卷归档管理;人防工程档案由工程科负责立卷归档管理,由财务人员和工程科保存一年后,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