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控隐患排查制度汇编(2020051518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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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工作制度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工作制度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工作制度一、概述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对于防范事故风险、提高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隐患,本单位制定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工作制度,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

二、风险分级管控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通过风险识别,可以清晰地了解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因素。

针对不同的生产工序和环节,制定相应的风险识别规程,根据规程要求,开展风险识别工作,确保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信息。

2、风险评估: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定量或定性地评估各项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根据评估结果,对风险进行分类,确定重大、较大、一般和较低等级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3、风险管控: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高风险的生产环节要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操作,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监控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降低事故风险。

4、风险监控:风险管理工作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管控措施实施后,需要进行持续的监控,随时了解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改进管控措施,确保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5、风险反馈: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反馈到风险管理机制中,持续改进风险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隐患排查治理1、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过现场巡查、设备检查、员工调研等方式,全面排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记录隐患的发现时间、地点、性质、责任人等信息,并根据隐患等级进行分类。

2、隐患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记录,并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

隐患责任人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3、隐患整改:隐患整改是防范事故的重要环节,整改时限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责任,按照整改方案有序开展整改工作,并确保隐患得到有效处理。

双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双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贵阳东方希望动物营养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责任制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在饲料生产经营活动中物的危险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得到有效控制,预防可能导致的事故发生,通过采取事故隐患排查的手段及时发现隐患,加以治理消除。

明确自厂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各部门、生产车间、班组、各岗位从业人员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责,特制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责任制。

(一)厂长职责:1.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组织制定并落实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在全公司形成全员查隐患的排查治理机制;3.组织制定公司每年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及方案;4.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等所需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二)生产部负责人职责: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经营、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中的安全工作;2.负责制定并牵头组织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3.负责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工艺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考核;4.负责制定工艺设备隐患治理或整改方案,对治理过程实施技术指导,参与隐患整改项目的验收;5.负责锅炉及安全附件、特种机械设备、电气安全连锁装置的定期校验和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的提出停用。

6.负责日常生产系统作业的安全检查与考核;协调和督促有关科室、车间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过程,组织隐患整改项目的验收,签批验收单;7.根据检查人员或小组提出的安全检查整改意见,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整改方案;8.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三)品管部负责人职责:1.负责制定并落实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校准计划,监督使用情况,对监测计量器具的安全使用负责,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2.监督检查关键工艺指标、质量指标,指导生产操作控制在安全范围内;3.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双控-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双控-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1 目的为有效监控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2 术语2.1安全检查2.2是消除危害、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2.4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5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6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7四定四不推四定是指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期限(时间)、定验收人,四不推是指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厂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3 工作职责3.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资金进行审批。

3.2生产部是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按方案组织开展综合检查、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业务范围内的专业检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对各车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验证、评估;属重大隐患的,负责向上级单位和安监部门备案;统计、分析、汇总、通报及上报隐患排查情况。

3.3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职能范围内的专业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生产部备案;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治理,协同车间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双重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双重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双重隐患排查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双重隐患排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三、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应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体系建设。

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员工培训等手段,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隐患排查治理1.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2. 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应负责对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巡查)并定期组织安全自查活动和隐患整改,并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3.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检查日期、检查部位、发现隐患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治理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

五、职责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

3. 企业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4. 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六、奖励与惩罚1. 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发现和举报安全隐患。

2. 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车间、班组和个人,企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或者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保密信息的,企业应依法追究责任。

七、制度落实与监督1.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双重预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方法、隐患的分级和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的有效运行,以实现对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的排查工作,对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治理,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三、引用文件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 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T 23694-2013 风险管理术语GB/T 24353 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7921-2011 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 33000-201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DB41/T 1646-2018 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四、术语和定义1、综合性检查:公司各级管理部门、项目部以保护职工健康防范施工生产事故为目的,对安全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进行的综合性检查。

2、专项检查:公司各级管理部门、项目部针对有关危险源管理的某个专业进行的检查,例如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应急报警设备的检查等。

3、日常检查:公司各项目部、班组根据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进行的施工安全生产的检查。

4、隐患分级: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规定的基础管理类和现场管理类隐患,以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治理的难度为判定标准,对隐患进行分级,可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5、隐患信息:指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公司对事故隐患信息应建档管理。

五、隐患分级与分类5.1 隐患分级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双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双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园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园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了建立项目双重预防体系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检查发现施工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管理的不安全因素多方面隐患,以便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定义:事故隐患的定义及分类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4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3.5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工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工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工,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双控(隐患排查制度2)

双控(隐患排查制度2)

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辨识告示、告知制度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治理目的一、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兰兵任组长,余岚、尤启田、王勇、杨松、尤刚、万海峰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三、专项治理重点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排查治理内容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双重预防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双重预防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潞铁智慧物流园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管理。

3、事故隐患的含义和分类(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①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②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1)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协调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各分管负责人、班组长、等各级管理人员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管理部报告。

(3)各部门、班组定期对所属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做到闭环管理。

5、隐患排查(1)组织级别根据排查类型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

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项目级、班组和岗位级,也可结合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安全管理部;——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项目部、班组和岗位;——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专业岗位(专业人员)——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及相关项目部;——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及相关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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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企业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消除制度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5)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5)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6)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6)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与处理制度 (7)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 (8)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9)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10)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场所、活动、设备和生产中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三、职责分工1、各单位负责人对自己单位及负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责任划分实行“属地管理”。

2、各专业负责人对自己本专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安全科负责各单位的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和事故隐患治理的落实、整改和考核。

隐患确认不清的,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4、公司将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制定逐级的隐患排查表,各单位将以隐患排查表为依据进行隐患排查。

四、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成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的分级、内容和频次要求,公司的隐患排查分为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

班组级排查为每班排查:班组排查由本班班组长负责组织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班组级安全检查表内容以及对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不足问题、管理缺陷等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车间级排查为每天至少一次;车间级排查由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组织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车间级安全检查表内容以及对各作业区域内及辖区内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意外问题、管理缺陷等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排查。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安全科汇报。

公司级排查为每月不少于一次;可根据生产情况随时进行综合检查:公司级排查由安全科组织公司综合检查小组对易发生重大隐患的区域以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不安全征兆以及各专业人员根据本专业的安全检查内容进行综合排查。

安全科每周对公司各单位、班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负责各级排查情况的汇总工作和向上级安监部门上报工作。

4、公司根据安全科、各单位、班组的排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认定并进行分级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台帐,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

根据查出的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对其进行分级,将隐患分为A、B二级,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告。

A级:整改技术难度大、投资大的隐患,属公司负责整改; B级:整改技术难度不大,车间有能力进行整改的隐患,属车间负责整改;5、对一般事故隐患应监督立即排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方法、当前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以及资金筹措的渠道和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的安排。

在规定的时间内,彻底整改排除。

五、事故隐患排查的评估和报告、治理1、公司对难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2、经评估属于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公司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治理期限和目标治理措施责任部门和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应急救援预案3、公司应当自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之日起15日内,将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4、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要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以认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

六、事故隐患的监控1、公司对确认为重特大事故隐患的项目,能组织力量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进行整改且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要停产进行整改排除。

2、在整改治理过程前或过程中,要对隐患的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监控,明确安全责任人。

特别是公司的值班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值班监控工作。

3、班组监控要求: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对危险点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严格遵守生产工艺、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1、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事故抢险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对举报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有功人员给予重奖。

3、对在事故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不认真、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4、对隐瞒事故隐患,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对弄虚作假,嫁祸于人的,对不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导致发生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从重处理。

5、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要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按整改期限完成整改任务,企业从业人员要认真查找自己岗位存在的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及时整改,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消除制度一、矿级安全科对本矿车间、采区、各班组及单独作业的重点岗位和从业人员。

每日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分别填写企业重大(一般)隐患治理排查登记表。

二、对排查登记的《企业重大(一般)隐患治理排查登记表》每月汇总,填写企业隐患排查月报表,上报乡镇安监站,县安监局监察管理股。

三、每季度末将本季度汇总的各类事故隐患汇总填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季度报表》,上报本乡镇安监站,县安监局监察管理股。

四、矿级确定一名主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安全科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各类事故隐患治理表格,及时上报乡镇安监站和县安监局监察管理股,并有主管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五、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各类报表及相关材料,认真整理,建立健全档案,以备审查。

六、企业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有效的治理,防止事故隐患扩大,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七、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当即处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隐患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和事故救援预案,确定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督办整改负责人,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

八、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都必须登记建档,对已经排除的各类隐患(包括当场排除的),要及时验收消号,对排除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安监站和县安监局监督管理股,特殊情况要经县安监局监督管理股组织验收,确保排查整改效果。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一、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事故抢险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二、对举报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有功人员给予重奖。

三、对在事故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不认真、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四、对隐瞒事故隐患,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对弄虚作假,嫁祸于人的,对不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导致发生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从重处理。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要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按整改期限完成整改任务,企业从业人员要认真查找自己岗位存在的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及时整改,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中,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1、国家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告。

2、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

3、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资金,积极进行重大隐患整改,并保证整改质量。

5、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不进行重大隐患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矿级每月要组织安全科等有关部门对全矿每个生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特殊时期,如雨季随时进行大检查。

2、采矿车间每月对辖区进行安全检查。

3、当班安全员每日对所辖范围进行日常检查。

4、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每班对本班组的所有岗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

5、对各级查出的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当即处理,重大安全隐患,采取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措施的三定方法,进行隐患排查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1、矿长对企业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A、B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2、总工程师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组织A、B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编制与审批;3、分管副矿长按矿长的安排,负责相应A、B级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消除的确认工作;4、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及C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审批;5、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6、有关业务部门负责C级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消除的确认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1)安全科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火工品、放炮作业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负责机电、提升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井下作业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顶板、动压巷道方面、矿井防治水、井上下开采地质灾害、井筒观测方面的安全隐患的治理。

(3)办公室负责工广办公室供电、供水、供暖、车棚和地面有毒有害气体及矿井地面建筑、安装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7、各单位跟班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及安全员是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组织者,各单位领导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加以明确。

区队跟班管理人员是该项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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