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安全举报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举报制度模版为了充分调动职工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举报内容:对在煤矿安全工作上,有下列问题的均可举报:1、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行为。
2、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3、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
4、职工违规作业的现象和问题。
对举报一般三违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____元;举报较严重三违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____元;举报触犯矿安全高压线的三违行为,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____元。
举报一般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____元;举报重大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____元;举报特大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____元。
举报轻伤(骨折)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____元;举报重伤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____元。
煤矿安全举报制度模版(2)一、引言本煤矿安全举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举报机制,确保煤矿工作环境更安全更稳定。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内的所有员工、访客以及外来人员。
三、原则1.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任何人对煤矿安全问题的举报都应得到合理对待,并不得受到任何负面影响。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举报信息应妥善保密,举报人的身份不得公开。
举报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及资料也需严格保密。
3.迅速处理举报问题:接到举报后负责的部门或人员应迅速对举报进行调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4.奖励机制:对于提供重要举报线索的人员,应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四、举报渠道1.电话举报:设立24小时专线电话,公布在煤矿内的显著位置。
2.书面举报:提供书面举报信箱,密封并公布其位置。
五、举报内容任何与煤矿安全相关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2.煤矿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不合理性;4.与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的其他问题。
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由于管理不当,储存条件不好或储存时间过长,致使爆炸材料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变质时,必须及时销毁。
二、爆破材料的销毁不能根据出厂有效期作为唯一标准,必须经过检验。
三、电雷管出现电阻增大,拒爆、不导通、封口塞脱落、穿孔直径小、延期秒量不准等现象,可视为失效进行销毁。
四、硝铵类炸药出现硬化、受潮淋水,含水炸药出现利淅出水硬化等现象,可视为失效进行销毁。
五、报废的爆炸材料应分别放在专用箱里,达到规定的数量后,向有关领导汇报,申请销毁。
六、报废的爆炸材料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说明销毁爆炸材料的名称和数量。
七、已经确认失效报废的爆炸材料,达到一定数量后统一送民爆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集中实施销毁。
八、严禁各单位及个人私自处理和销毁爆炸材料,严禁随地散失。
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一、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爆炸物品到矿后有押运员和库管员到场负责验收签字,装完车后由调度室协调车辆入井。
爆炸物品入井后,有治安队押运员负责押送至炸药库,库管员接收签字。
二、爆破器材装卸时严禁抛掷、拖拉、推送、敲打、撞击,要轻拿轻放;炸药和雷管分开储放,严禁混放。
装卸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三、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运送电雷管和炸药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炸药材料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提升容器的2/3,车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12条第一款第____项的规定;运送爆炸材料时,除库管员、押运员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提升速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1条第5款规定执行;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禁止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四、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炸药与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带盖的专用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它人员乘车;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它物品或工具。
煤矿井下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第一节爆炸物品管理奖惩制度第一条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的领导(一)成立爆炸物品管理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专业会,遇期不召开追究领导的责任。
(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期不检查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因检查不及时造成事故,取消分管领导的安全奖励。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领导分工责任制,业务部门保安制和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在谁的分管范围内发生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第二条加强爆炸物品帐卡、火药管理(一)火药库的发放、领退库存、台帐要做到日清点、旬清点、月总结,要帐卡物相符。
如帐物不符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二)严格领退签字手续。
领退火药雷管无记录和签字者对责任者罚款100元,当班剩余炸药雷管、放炮员如不当班退回罚款100元。
(三)做好出入库房、发放室人员登记,如发现一人不登记罚管理人员100元。
(四)管理人员对炸药发雷管要严格交接。
如发现缺少要追查有罪,取消责任者月底奖励,并按其缺少数额价格的二至四倍进行赔偿。
(五)火药库的雷管、火药存放严格按核定贮存量贮存,不得超量存放,超量存放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第三条加强火药管理(一)火药库发放室内不得待客会友,停留无关人员,违者罚款100元。
(二)库房门窗要严密牢固、警卫人员要加强守护,如因责任心不强或失职造成事故,取消责任者当月资金,并按事故轻重罚款100元。
(三)雷管发放前,严格执行区队分班编号规定,对号领取,如随意乱发放,罚款100元。
(四)药库发放室要清洁卫生,库内火药、雷管分存整齐,各项制度齐全。
如因管理不善检查验收不合格,取消责任单位领导与爆炸物品当月奖金并罚款50元。
第四条加强放炮管理(一)放炮员要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雷管要进箱上锁,随身携带,有锁不锁者罚款50元,违犯放炮“三级信号或三保险”制度罚款50元。
(二)装药放炮要按规定,放炮不使水炮泥罚款50元,装炮后脚线不扭挡或露出炮眼外罚款50元。
新版煤矿安全举报制度(3篇)

新版煤矿安全举报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有利于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___第____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矿调度室和安检科举报。
举报电话6000、6001。
第三条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由矿安检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保密,防止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
对举报人员的奖励金额依据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经安全矿长、矿长批准后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条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一)举报瓦斯检查员脱岗、弄虚作假、空班漏检造成瓦斯超限的直接责任者。
(二)举报擅自停风停电、敞开风门不关、损坏通风设施、安全仪器者。
(三)举报瓦斯超限不停电、不撤人、强行生产的责任者。
(四)举报通风设施、无措施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造成大面积瓦斯超限的责任者。
(五)举报机电设备失爆或甩掉漏电保护的。
(六)举报超前钻探不按规定施工,超前距不符合矿相关规定的。
(七)举报工作面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空顶作业的。
(八)举报隐瞒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
(九)举报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的。
(十)举报其它事故,经矿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条矿调度室、安检科值班人员认真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记录,安检科负责核查、督办、确认举报事项,确保每一次举报得到及时办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六条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等方式举报。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七条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
煤矿安全举报制度范本(2篇)

煤矿安全举报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煤矿是我国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煤矿行业的特殊性,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本公司制定了煤矿安全举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煤矿安全隐患。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建立健全煤矿安全举报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意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煤矿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适用范围和对象1. 适用范围:本煤矿安全举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煤矿及其外聘承包煤矿。
2. 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员工、合作单位员工以及本公司煤矿作业现场人员。
四、举报内容和渠道1. 举报内容:在煤矿生产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1)矿井通风、通道、水害等安全设备和环境问题;(2)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3)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问题;(4)其他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
2. 举报渠道:(1)举报电话: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接受相关安全问题的举报;(2)举报邮箱:提供专用邮箱,接收安全问题的举报邮件;(3)书面举报:提供书面举报表格,由员工填写后投递至指定地点。
五、举报流程1. 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选择电话、邮箱或书面的方式进行举报。
2. 举报内容提交:举报人应准确、详细地描述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提供相关的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3. 举报保密:公司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内容进行保密,并严禁泄露举报者的个人信息。
4. 举报受理:接到举报后,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并记录相关信息。
5. 处理反馈:对于举报属实的,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解决安全隐患,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六、举报奖励和保护1. 奖励措施:对于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公司将根据举报的实际质量和效果,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者嘉奖。
2. 奖励评定: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评审,确保奖励公正、公平。
3. 保护举报人权益:公司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击报复举报人。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爆炸物品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建立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
1.2 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举报制度面向全体矿井职工和社会各界,对所有举报事项均进行认真调查,确保处理结果公正。
(2)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等信息严格保密。
(3)奖励与惩罚并重: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处爆炸物品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干扰正常工作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举报范围和内容2.1 举报范围煤矿爆炸物品管理的以下违法行为:(1)非法制造、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2)非法携带、私藏爆炸物品;(3)非法转让、出售、出租爆炸物品;(4)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爆炸物品事故;(5)其他涉及爆炸物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2.2 举报内容(1)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2)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名称、住所或工作地点;(3)举报的具体事实、证据及有关情况;(4)举报的时间、地点等。
三、举报途径和方式3.1 举报途径(1)电话举报: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举报。
(2)网络举报:在矿井官方网站设立举报邮箱,接受网络举报。
(3)现场举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立举报接待室,接受现场举报。
(4)其他途径:如信件、来访等。
3.2 举报方式(1)匿名举报:允许匿名举报,但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2)实名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可获得相应奖励。
四、举报处理4.1 举报接收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进行登记,对举报内容进行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2 举报查处(1)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联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进行查处。
(2)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根据情况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3)对查否的举报,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如有必要,可再次进行调查核实。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范文(4篇)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维护矿山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投诉、举报等问题,应当严格保密,有关人员不得泄露举报人的身份行踪和相关信息。
第四条通过本制度举报的人员,如果举报属实且对本矿的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将酌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举報第五条任何人员在发现煤矿爆炸物品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进行举报。
第六条举报人可通过书面、口头或者有形等方式进行举报。
第七条举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和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2. 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姓名、单位地址和相关职责;3. 举报的具体问题及相关证据;4. 举报人的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
第八条举报人可以附加相关的照片、录像或录音等材料作为举报的证据。
第九条举报人可以选择匿名举报,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举报材料真实、准确且具有可信度。
第十条对于自行执法、违法纠纷等不属于举报范畴的问题,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并将举报和处理的结果对举报人进行回复。
第三章处罚第十一条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核实属实后,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对核实属实的举报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举报人。
第十三条对于故意捏造事实、恶意诬告他人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举报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的具体处理程序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奖励与保护第十五条对于举报事项经核实属实、对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的人员,将给予表彰、奖励或者其他激励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并为整个举报过程提供重要线索或相关证据的,本矿将确保其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范本(2篇)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加强对煤矿生产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为此,我们制定了下列举报制度,以便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到煤矿安全管理中来,共同守护矿山的安全。
二、举报对象任何与煤矿生产相关的机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煤矿企业、矿长、工人、承包商、监理单位等。
三、举报对象范围本举报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中的所有违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煤矿爆炸物品生产、购买、使用等环节存在违规行为;2.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未得到严格执行;3.煤矿生产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操作;4.矿长、管理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行为;5.其他危害煤矿生产安全的行为。
四、举报方式1.书面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选择以书面形式将举报事项直接寄送给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管机关。
书面举报的内容应包括举报人的基本信息、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举报对象的违规行为描述、证据材料等。
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管机关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2.举报电话方式: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煤矿所设立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应在煤矿内明显位置公示,并保证24小时畅通。
接听举报电话的人员应认真记录举报内容,并尽快进行核实和处理。
五、举报材料及保密措施1.举报材料:举报人在提供举报材料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录音等。
为确保举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管机关有权要求举报人提供相关证据的原件进行核实。
对于有价值的举报材料,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管机关应予以保管。
2.保密措施: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管机关应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举报事项保密。
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享有相应的保密权利,不受到任何不利影响。
对于恶意举报、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举报处理流程1.举报受理: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管机关应当在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进行受理,并将受理情况书面通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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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加强我矿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爆炸物品的
领、退、用、核等环节的安全顺利运行,保证安全生产,
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举报制度。
1、任何人发现有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有
权到矿办公室举报或打电话进行举报,只要其违章行为一
经查实,将给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矿方负责举报人员在举
报期间的人身安全。
2、负责接待举报的人员对于举报的事件要立即进行
查实,并替举报人员保守秘密。
3、举报人员必须保证违章事件已经发生的事实,不
得无中生有,否则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员从重处罚。
4、举报电话
安全科:
安全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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