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提供资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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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涉外管理 保密审查审批制度

单位涉外管理 保密审查审批制度

单位涉外管理
涉外管理是公司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的保密管理要求,从对外交流应当注意的事项、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要求等方面提出要求。

1.在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外事活动中应当制定保密方案,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
2.方案由主办部门提前制定,并向保密办审批、备案,保密办除在总体上把握方案的周密和可行外,需协助主办部门做好保密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3.对外提供文件资料或物品时,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履行书面申请审批手续,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选拔申请表

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选拔申请表
11.若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个人签证问题等,导致项目无法进行或无法继续参加项目而产生的问题,依照项目方和学生个人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
12.在海外学习交流期间,所在国家如发生社会安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灾难等突发事件,应及时联系海外院校项目组、我校和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按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5.注意身体和心理安全健康,参加活动时注意身体承受能力。有任何不适要及时跟项目负责老师和小组长联系沟通,做好自己安全健康“第一责任人”;
6.保护好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单独行动,不随意脱队和掉队;集体活动服从安排,听从领队指挥,不提不合理要求;
7.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和旷课,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
家庭情况
家庭地址
家长电话
个人简历
社会实践
奖惩情况
(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附后)
自荐说明
辅导员意见(研究生为导师和辅导员的意见)
本人声明
本人申请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完全阅读并知晓以下承诺内容:
1.已清楚了解此次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所填内容属实,且参加本项目已获得家长同意;
年 月 日
国际交流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备注:1.本表请填写后打印,由导师/辅导员、所在院系签字。
2.本表中的“紧急联系人”为填表人的监护人。
3.附件含:在学成绩单、外语水平证书等。
4.本表须双面打印。
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选拔申请表
个人信息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学 院
专 业
年 级
年级排名

出国签证申请表模板

出国签证申请表模板

出国签证申请表模板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护照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至: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旅行信息:
出行目的地:
计划入境日期:
计划离境日期:
预计停留时间:
拟居住地点:
申请人个人背景: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家庭成员:
经济资助者信息(如适用):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职业:
收入来源:
联系方式:
申请人健康情况:
当前健康状况:
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
申请人的各类材料清单:
1. 护照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 签证申请费用支付证明;
3. 行程安排,包括往返机票预订和住宿预订;
4. 有效的旅行保险证明;
5. 学生需要提供在读证明、成绩单和学校开具的出国许可证明;
6. 工作人员需要提供雇主的证明信、工资单和税单;
7. 自雇人士需要提供经营执照和税务文件;
8. 经济资助者的财务证明文件;
9. 其他辅助材料如户口簿、婚姻证明等;
申请人声明:
我确认上述提供的信息为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出国期间严格遵守签证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

如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该国家/地区法律法规,我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申请人签名:日期:
请在此处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彩色、背景白色)。

单位公司对外交流和宣传保密审查审批制度

单位公司对外交流和宣传保密审查审批制度

单位公司对外交流和宣传保密审查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对外交流和宣传活动,加强保密审查审批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由于工作需要,需向其它单位、部门提供与科研有关的材料时,由资料提供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对外提供资料申请表》(见附件一),进行保密审批,材料为非密件的,经部门负责人、单位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和单位保密
委员会批准后可以提供,审查为涉密件又必须提供的,要求接收单位与我单位保密委员会签订《单位企业公司部门提供密品、密件协议书》(见附件二)后方可提供。

提供的密品、密件按《秘密载体和密品保密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登记手续。

第三条保密项目一般不得在公开场合进行宣传、交流和报道,特殊情况须填写《科技交流、宣传材料保密审查表》(见附件三),经部门负责人、单位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和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应事先做好有关保密工作或经
过必要的技术处理后方能进行相关宣传、报道。

第四条涉密信息不得上网。

第五条保密项目在保密期限内,一般不得将研究成果、研究论文、技术方案或实验数据等公开发布、发表或进
行交流。

如确实需要,应填写《学术论文保密审查表》(见附件四),经部门负责人、单位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和单位保密。

办理护照申请书1

办理护照申请书1

办理护照申请书1
尊敬的领事馆官员:
我是一位中国国籍的公民,就我个人情况而言,我计划前往其他国家旅行并参与一项国际会议。

为了顺利出国,我希望能够办理一本护照。

在此,我诚恳地向贵馆递交我的护照申请书,并希望得到您的审批。

我详细填写了以下护照申请信息,请您仔细核对并予以审核:
1.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地点:
国籍:
永久住址:
联系电话:
2. 旅行目的地及计划
我打算前往以下国家/地区:
目的地1:
目的地2:
目的地3:
我计划在以上地区停留的时间为:
目的地1:(具体日期)
目的地2:(具体日期)
目的地3:(具体日期)
3. 工作与学习情况
目前就职单位/学校名称:
职务/学习专业:
工作/学习证明文件(请在此处上传相关文件):
4. 家庭情况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配偶/子女姓名(如适用):
5. 其他申请材料
除了填写申请表格和提供个人信息外,我还准备了以下申请材料,以供审核:
- 个人近照1张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户口本复印件
- 旅行计划或会议邀请函一份
- 支付申请费用的凭证
请您在收到此申请书后,尽快审核及批准。

我的时间安排紧迫,所以我非常希望能够尽早收到护照,以便按计划出国。

如有任何需要补充的信息或文件,敬请告知,我将会尽快提供。

再次衷心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我期待着尽快收到我的护照,以便准时启程。

谢谢!
此致
敬礼!。

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审批规定

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审批规定

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审批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审批程序,贯彻行政许可的公开、便民、高效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开展对外经济、文化、科技合作中向国外、境外的组织、国内合资合作单位的外方、外资企业及在国内的外国组织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以下简称科技国际司)负责承办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审批工作。

第四条科技国际司标准处承办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审批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资料(以下简称成果)的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的,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其他情形向成果内容表现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交下列材料:(一)《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申请表》(附件1);(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为政府部门的除外);(三)外方身份证明材料;(四)国家批准合作项目批文;(五)申请人与外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六)拟提供成果的说明性材料,包括成果种类、范围、数量及精度等;(七)拟提供成果为申请人既有的,应当提交该成果一套及成果所有部门或单位同意申请人使用的证明文件;(八)拟提供成果非申请人既有、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供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本单位具有的保密管理制度、成果保管条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证明材料;(九)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标准处承办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登记,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标准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向申请人出具《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申请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单位。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标准处应当在受理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填写《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依法不予受理的,标准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分管司领导提出不予受理的建议,分管司领导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由承办人填写《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退还有关材料。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材料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材料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材料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个人申请表,外国人应填写完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并签署。

2. 护照及签证复印件,外国人应提供护照个人信息页和签证页的复印件。

3. 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详细信息。

4. 学历证书和工作经验证明,应提供最高学历证明和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文件。

5. 体检证明,外国人需要提供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中国规定的检疫检验机构出具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6. 用人单位相关证明,包括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7. 用人单位拟聘用外国人的证明,用人单位应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中用人单位部分的相关证明文件。

8.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申请人的国籍、工作性质、用人单位所在地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准备材料时,建议申请人与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集团会计档案规范管理,建立集团会计档案立卷、归档、整理、保管、借阅、销毁等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及下属各项目公司。

所有人员对会计档案负有保密、保护的义务。

第二条归档范围本办法所涵括的会计档案是指各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明细如下: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及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审计、税务、评估报告。

4.票据类:增值税发票、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发票、收据等。

5.其他类: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务软件中的账套、会计政策、电子会计资料及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资料等。

6.尚未处理完毕,仍在处理过程中的文件不是档案,待办理完毕再归档。

但对于处理时间过程期限较长数量较多的文件,应每月另行整理统一归档。

第三条管理要求1.会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各公司财务部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直接责任部门。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各公司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该档案管理员可兼任(出纳除外)。

该档案管理人员应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核,对其品行、操守等作必要的背景调查,以避免发生管理风险。

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需指派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接替并严格履行档案清点及移交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盘,档案库房(或档案柜)门锁及保险柜等设备密码必须立即更换。

3.各公司财务部应根据现有项目规模和发展情况合理规划、安排会计档案库房,档案库房应有防盗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装防盗门、防盗窗及监控系统等,其中监控系统应有效监控档案室全景、门窗等环境,监控摄像头安装调试后禁止随意移动、调整监控摄像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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