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造定2008年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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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执行清单计价的相关规定

关于北京市执行清单计价的相关规定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确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市[2009]24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

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执行《计价规范》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一)规费计算的有关规定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根据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目前北京市规费计取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第68号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6】183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京劳社养发【2007】29号《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第190号令《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第140号令《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京政发【2006】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规费的计算方法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综合测算北京市平均取费标准,按下表计算:工程类别计费基数费率(%)建筑工程人工费20.71市政工程人工费22.18庭院、绿化工程人工费16.80地铁工程土建、轨道工程人工费20.71 通信、信号、机电、人防工程人工费23.30(注:装饰、安装、构筑物、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仿古工程执行建筑工程费率。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义提纲(090309)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义提纲(090309)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义(管理)一、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

已于2008年7月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原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京建市[2009]24号)规定,本实施意见自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意见(京建经[2003]340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重要意义1.08计价规范是在03计价规范的基础之上取得的成果。

03规范执行5年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修改03规范不足之处,解决市场不规范的行为及工程造价计价的难点问题2.计价规范的管理范围增加。

体现工程造价各阶段的要求,不单是计算规则,贯穿清单编制、清单计价、合同签订、履行、结算的全过程3.将工程造价管理文件进行重新整合。

集中突出重点,便于操作,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整体效力。

08规范涉及的有关文件。

4.规范市场形成价格的计价行为。

使工程造价的规范管理有章可循。

5.清单计价规范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三、主要变化1.正文部分的修改及补充。

45条增加137条,增加92条。

强制性条款6条增加15条,增加9条。

2.计价规范结构变化。

2003《计价规范》:正文和附录2008《计价规范》:正文、附录、条文说明条文说明部分是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具体说明、详细解释及法律依据。

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含义的变化。

狭义解释: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广义解释,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全过程计价的管理活动。

土建结算说明

土建结算说明

XXXX 13-18号住宅楼及裙房配套工程土建结算说明前言:由北京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负责施工的“13-18号住宅楼及裙房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在业主的大力支持与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合同的各项内容均已完成且全部满足合同约定,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单位。

根据合同约定我司申报本工程结算请业主予以审核。

一、工程概况XXXX 13-18#住宅楼及裙房配套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该建筑是由六个塔组成的联塔建筑。

地下为三层,分别为人防、车库、商业;地上一至四层(局部至六层)、Ⅱ段一至二层为商业,其它楼层均为经济适用房。

二、本工程结算编制依据1、本工程合同文件;2、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3、本工程投标文件;4、本工程招标图纸、施工图纸、变更图纸、补充图纸等;5、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6、本工程的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图纸会审记录、工作联系单等全部相关技术资料;7、本工程相关会议纪要;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008)及北京市现行2001年预算定额及其费用定额、北京2005年修缮预算定额等;9、其它与本工程结算有关的政策、法规、规范、文件等。

三、本工程结算包括的主要内容1、合同价款2、扣除甲分包项目3、退甲供货材料4、暂估价差调整5、招标图与施工图(地下及商业部分结构及装饰,不含钢筋)的图差6、招标图与施工图(地下及商业部分钢筋及钢骨架)的图差7、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等8、预拌砂浆调整9、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调整10、人工价差调整11、合同外增加项目12、其它项目四、有关结算的具体说明1、关于扣除甲分包项目事宜:我司依据合同相关约定及施工过程中实际由甲方直接分包项目明细据实扣除了甲方分包项目费用,具体甲分包项目及其费用明细详见后附资料。

2、关于退甲供货材料事宜:本工程合同中没有甲方供货材料,但在实际施工中因种种原因甲方要求部分材料改由甲方供应。

成果文件撰写规范

成果文件撰写规范

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附件一成果文件撰写规范(概算)成果文件撰写主要包括几部分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编制方法→四、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成果文件封面要求封面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编号→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字体要求:项目名称一号仿宋_GB2312加粗居中,项目类型小初仿宋_GB2312加粗(横向排列),项目编号小四仿宋_GB2312加粗,编制单位三号仿宋_GB2312加粗,编制日期三号仿宋_GB2312加粗。

间距要求:项目名称前为两个回车键,项目名称与项目类型之间为一个回车键,项目类型与项目编号之间无回车键,项目编号与编制单位之间为十二个回车键,编制单位与编制时间之间无回车键(编制单位与编制时间为1.5倍行距居中,首行缩进2字符)。

成果文件撰写细则1.字体和字号一级标题:三号仿宋_GB2312加粗居中二级标题:四号仿宋_GB2312加粗正文:四号仿宋_GB23122.页面设臵页边距:上边距:25mm,下边距:25mm,左边距:25mm,右边距:25mm。

正文行距:1.5倍行距。

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

3.页眉页眉标注“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页眉标注从主体部分开始,小五号隶书,公司名称居中。

成果文件装订要求封面纸统一用220g白色封皮装订成果文件盖章要求在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处盖公司公章,在编制时间下面盖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备注:正文最后编制单位名称与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之间为三个回车键,编制单位名称与编制人员之间为三个回车键,编制人员与审核人员之间为二十四个空格键,编制时间与编制人员之间为三个回车键。

东营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工程概算造价部字【HSGS-2013】第001号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工程概算造价部字【HSGS-2013】第001号编制单位: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3年05月10日编制说明造价部字【HSGS-2013】第001号一、工程概况1、本工程为东营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2、建设规模:安装2台58MW热水锅炉3、建设范围:(1)室内工程及构筑物包括:房号名称建设规模1号主厂房6248 m21A引风机间及空压机间561 m21B脱硫设备间及烟道736 m22号煤库2377 m23号输煤栈桥1442 m27号综合泵房及蓄水池100 m29号宿舍及食堂2048 m210号门房33 m2(2)室外工程包括:土方、道路、人行道、广场、雨水口、围墙、大门、绿化、给排水管道、热力管线、电缆及道路照明。

京造定〔2008〕4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

京造定〔2008〕4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京造定〔2008〕4号各区县建委、集团(总公司)、有关单位: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计价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08〕138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降低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给建设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带来的风险,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就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提出以下意见:一、依法应招标的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施工工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工程合同价格及有关调整办法,对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范围和幅度、超出其幅度的调整方法及价款结算方式等内容,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明确约定。

(一)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方式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的调整方法。

(二)采用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

(三)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月或按季度对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进行认价。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未予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四)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施工工期,结合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在合同中约定风险范围和幅度。

京造定[2008]4号的补充 对《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

京造定[2008]4号的补充  对《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

对《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的解读日期: 2008年9月16日【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关闭】近日,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京造定〔2008〕4号),为全面解读该指导意见,笔者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一位参与起草该指导意见的专家进行了一次访谈,希望通过这次访谈,能够帮助大家对该指导意见有一个较全面的理解和认识。

笔者:造价处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请问该文件的出台背景和目的是什么?专家:我们出台这个指导意见,主要目的是为了配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建立建筑市场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长效机制,维护施工合同的法律性和严肃性,引导建筑市场健康和谐发展。

近年来,我们通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发现目前建筑市场在合同履约,特别是合同价款结算和调整等方面存在问题较突出,尤其在结算过程中,因发、承包双方对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的认定存在分歧,从而导致工程结算不能顺利进行的问题比较普遍。

通过仔细分析,我们发现产生这些问题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工、材料和机械的市场价格出现了较大波动,且已严重超出了承包方的承受范围,致使承包方无法按合同价进行结算,但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施工合同中对因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的处置方法约定不明确,有的条款显失公平,有的就根本没有相关条款,由此给工程结算埋下了很大隐患。

之前我们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先后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结算的指导意见》(京造管〔2004〕4号)和《关于合理确定建设工程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的意见》(京造定〔2006〕3号)等文件,但上述文件规定均为补救措施,是在事实产生之后对因约定缺陷所产生的损失进行弥补的一种方式,因涉及各自利益导致执行困难。

北京市造价合同受控文件201109


受控
各部门
2009-11-5
21
京建市[2009]610号
受控
各部门
2009-9-10
22
京建市[2009]611号
受控
各部门
2009-8-19
23
京造修[2009]8号文
受控
各部门
2009-6-18
24
京造定[2009]6号文
受控
各部门
2009-4-30
25
京造定[2009]7号文
受控
各部门
2009-4-30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解释(第三号)
受控
各部门
2006-2-15
52
京造定[2006]1号
关于《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说明解释
受控
各部门
2006-2-15
53 54 55 56
京造定[2006]3号 京造定[2005]10号 京修定字[2005]第005号 京造定[2005]6号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2002-9-6 2002-7-12 2002-7-12 2002-7-11 2001-5-1 2001-1-1 2000-12-25 2000-6-23 2000-5-25 2000-3-20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2006-1-1 2005-11-17 2005-11-12 2005-8-22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成果文件撰写规范

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附件一成果文件撰写规范(概算)成果文件撰写主要包括几部分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编制方法→四、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成果文件封面要求封面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编号→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字体要求:项目名称一号仿宋_GB2312加粗居中,项目类型小初仿宋_GB2312加粗(横向排列),项目编号小四仿宋_GB2312加粗,编制单位三号仿宋_GB2312加粗,编制日期三号仿宋_GB2312加粗。

间距要求:项目名称前为两个回车键,项目名称与项目类型之间为一个回车键,项目类型与项目编号之间无回车键,项目编号与编制单位之间为十二个回车键,编制单位与编制时间之间无回车键(编制单位与编制时间为1.5倍行距居中,首行缩进2字符)。

成果文件撰写细则1.字体和字号一级标题:三号仿宋_GB2312加粗居中二级标题:四号仿宋_GB2312加粗正文:四号仿宋_GB23122.页面设臵页边距:上边距:25mm,下边距:25mm,左边距:25mm,右边距:25mm。

正文行距:1.5倍行距。

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

3.页眉页眉标注“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页眉标注从主体部分开始,小五号隶书,公司名称居中。

成果文件装订要求封面纸统一用220g白色封皮装订成果文件盖章要求在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处盖公司公章,在编制时间下面盖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备注:正文最后编制单位名称与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之间为三个回车键,编制单位名称与编制人员之间为三个回车键,编制人员与审核人员之间为二十四个空格键,编制时间与编制人员之间为三个回车键。

东营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工程概算造价部字【HSGS-2013】第001号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工程概算造价部字【HSGS-2013】第001号编制单位: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3年05月10日编制说明造价部字【HSGS-2013】第001号一、工程概况1、本工程为东营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2、建设规模:安装2台58MW热水锅炉3、建设范围:(1)室内工程及构筑物包括:房号名称建设规模1号主厂房6248 m21A引风机间及空压机间561 m21B脱硫设备间及烟道736 m22号煤库2377 m23号输煤栈桥1442 m27号综合泵房及蓄水池100 m29号宿舍及食堂2048 m210号门房33 m2(2)室外工程包括:土方、道路、人行道、广场、雨水口、围墙、大门、绿化、给排水管道、热力管线、电缆及道路照明。

预拌砂浆相关规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 散装预拌砂浆应用工作 的通知》(京建法 [2012]15号)第三条
2、行政处理
针对施工企业C 序 违法,违规行为描 号 述 本市中心城区、 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新城地区 3 以及全市所有政 府投资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设立水 泥砂浆搅拌机 处理,处罚依据 处理,处罚措 施
3、工程造价定额 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预拌砂浆补充定额(京造定 [2007]4号)相关规定,记取工程量和费用。有关价格可以参考 工程造价信息月刊。 (不能依照现场搅拌砂浆记取人工时费。预拌砂浆综合成本基本 未增加) 。 4、施工管理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强制性地方标准中5.1.8强制性条款规定: 规划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违规不得评为文明 工地。
国务院办公 2010.5 厅转发环、 发、科、工、 财、建、交、 商、能
2、本市相关政策
文件名称 颁发部门 颁发日期
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的通 市住建委、市 2006.4 发改委、市规 知(京建材[2006]223号)
划委、市环保 局 2007.8 《关于本市建设工程中进一步禁止现场搅 市住建委 拌砂浆的通知》(京建材[2007]897号) 市规划委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247号政府令)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市政府
市人大
2013.5
2014.1
3、有关标准
2005年市住建委发布的《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2006华北标办发布的《干拌砂浆建筑构造通用图集》; 2006年发布预拌砂浆指导价格信息; 2007年市建委发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预拌砂浆
(4)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 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按照合格签 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的罚款(《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部令第81号));

zA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造价计算
一、土建造价员含盖四个专业方向: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
二、安装造价员含盖二个专业方向
设备工程、电气工程 三、有关计算方法(取费方法) 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相同
(见例题)
2、装饰工程、园林工程、安装工程----工程造价计 算方法相同(见例题)
2、不同点: (1)工程定额计价法:套定额单价、编制工料分 析表、费用计算、复核、编制说明。 (2)工程量清单方法:工程量清单项目组价、分 析综合单价、费用计算。
三、工程定额的概念与分类(110页)
1、定额概念
定额就是一种规定的额度或称数量标准。
2、定额分类
1)按生产要素分:劳动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 额;机械消耗定额。
③不可避免的施工操作损耗。
2、计算公式:
材料总消耗量(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净用量+材料损耗量(施工废 料+操作损耗量) 或 材料总消耗量(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净用量×(1+损耗率) 材料损耗率=(材料消耗损耗量/材料净用量)×100%
3、编制材料消耗定额的基本方法
(1)基本方法:现场技术测定法、试验法、统计法、理论计算法。 (2)理论计算法应用(该方法适合块状、板状、卷状的材料损耗量计算
三、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
1、概念:机械正常运转所分摊和支出的费用
2、单价组成:
第一类费用(可变费用)
1、折旧费=机械价格×(1-残值率)×时间价值系数 /耐用总台数
2、大修费=(一次大修理费×寿命周期大修理次数) /耐用总台数
3、经常修理费(各级保修及临时故障排除费用)
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机械一次安拆费及场外运输 费×年平均安拆次数/年工作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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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
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
京造定〔2008〕4号
各区县建委、集团(总公司)、有关单位: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计价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08〕138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降低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给建设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带来的风险,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就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施工工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工程合同价格及有关调整办法,对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范围和幅度、超出其幅度
的调整方法及价款结算方式等内容,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明确约定。

(一)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方式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的调整方法。

(二)采用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

(三)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月或按季度对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进行认价。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未予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四)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施工工期,结合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在合同中约定风险范围和幅度。

(五)工程量按调整期内完成的相应工程量计算。

(六)计算后的差价仅计取税金。

二、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严禁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全部风险。

施工合同中仅明确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承包人应当承担风险,但没有具体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视为其风险范围和幅度约定不明,应当按照以下办法执行并签订补充协议:(一)风险范围和幅度
风险范围应包括:钢材、木材、水泥、预拌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材料以及人工和机械。

风险幅度建议在±3%~±6%区间内考虑。

(二)市场价格变化幅度确定的原则及调整办法
1、以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格(以下简称造价信息价格)为依据,造价信息价格中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为准,造价信息价格中没有的,按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

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低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
价格时,按施工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高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时,按施工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时的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

2、施工期市场价格以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价格为准。

若发包人、承包人未能就共同确认价格达成一致,可以参考造价信息价格。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调整办法,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算术平均法或其他计算方法。

3、主要材料和机械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4、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其价差全部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三、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

四、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应当考虑工程建设期内价格波动等因素。

五、依法不招标的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六、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但尚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合同价格调整办法和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变化风险范围和幅度等内容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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