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程结算办法正文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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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程结算办法正文修订稿

煤矿工程结算办法正文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度煤矿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基建(技改)矿井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集团公司《煤矿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依据国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属各基建(技改)矿井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基建(技改、维简)矿井。

第二章工程结算管理机构

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基本建设工程结算领导组:

组长:郭海苏清政

常务副组长:宫来喜

副组长:郭永兴李苏龙王松涛杨培雄康真如

成员由集团公司投资处、审计处、纪委、财务管理中心、法律处、煤业公司分管领导及有关部室人员组成。

工程结算领导组全面负责公司所属煤矿及配套选煤厂的基建工程结算全过程的领导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组织制定工程结算

方案和年度工程结算办法,负责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监督、协调管理,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工程结算中的重大争议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业公司基建环保部:

办公室主任:李建平

办公室副主任:武鉴学马帅郭智渊赵永胜潘永

前冯国文任铁宝王登峰成员由煤业公司纪委、基建环保部、机电装备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部、计划部、财务部、地质测量部、煤业各分公司、各基建(技改)矿井有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是集团公司煤矿工程结算方案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工程结算的日常管理、指导、服务、检查、监督职能。对2013年工程结算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并向工程结算领导组汇报工程结算中的重大争议性问题。

第四条各煤矿要成立由煤矿基本建设管理人员和合作股东组成的工程结算领导组,按三类工程分别组建“矿建、土建、安装专业结算组”,负责本矿工程项目结算的日常管理工作。煤矿的工程结算领导组名单务必于12月1日前上报集团公司煤矿基本建设工程结算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传真:、)。

各煤矿纪检专员必须参加工程的盘点、验收、结算等全过程工作。

各基建(技改)矿井为煤矿项目建设日常控制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完成工程结算的直接责任者,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具体组

织、实施工作。各基建(技改)矿井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矿长)对本矿的结算工作全面负责,对工程内容、工程量、结算依据等严格把关,并对工程结算结果负责。

第三章工程结算范围、原则、依据

第五条工程结算范围

列入集团2013年度专用资金计划管理的基建(技改)煤矿建设工程项目。

第六条工程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必须以各煤矿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基本依据。由于政策性变化、地质条件变化和集团公司批复的煤矿建设配套设施变化而增加或调整的基建项目,可以进行初步设计变更;相关工程按照施工图据实结算。除以上情况外,均不允许变更。

2、工程结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概算。由于初步设计深度不足,经过设计优化或设计变更后突破概算的单位工程,履行有关程序,手续完备后按照施工图结算。

3、工程结算执行“竣工一项、验收一项、结算一项”的原则。

(1)当年竣工的单位工程,办理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

(2)对于跨年度的工程项目,依据年终盘点验收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办理年度结算。未完工作量转入下一年度。

(3)跨入本年度且已竣工的工程结算,应出具上年的单位工程结算书。

4、工程结算审批依据不全的,不予结算。未办理工程结算的工程,财务部门不予决算。

5、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予结算。

6、工程结算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的价款确定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招标的单位工程,依据合同编制单位工程结算书。

(2)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固定单价单位工程,按照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合同单价编制单位工程结算书。

(3)采用费率招标的单位工程,按照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内容、计价依据(合同确定的定额、费率、人工(材料)调整办法)编制单位工程结算书。

(4)签证、变更部分依据合同要求编制单位工程签证、变更部分结算书。

7、工程结算最终由建设单位盖章、法人盖章或签字、分管矿长签字、审核人员签字,监理单位盖项目部公章和项目总监签字;施工单位盖公章、项目经理签字及盖编制人造价员资格专用章即生效。

第七条工程结算依据

1、集团公司下达的《2013年煤矿基建计划》。

2、施工合同。

3、招投标文件。

4、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工程)变更、工程签证。

其中:“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资料必须由四方签字认可为准,签证方为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地基验槽”必须由五方签字认可为准,签证方为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建设单位;“工程签证”资料由三方签字认可为准,签证方为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5、施工图预算。

6、当地材料信息,邯郸定额站对矿建工程人工、材料差价的批复文件。

(1)执行煤炭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和材料价格按邯郸定额站批复的“集团公司2013年人工、材料价格文件”编制单位工程结算书。

(2)执行山西省定额的单位工程:按费率招标的单位工程,其2013年度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人工单价按照晋建标字【2013】71号文建筑安装工程调整为70元/工日、装饰装修工程调整为77元/工日;签证工调整为建筑安装工程87元/工日、装饰装修工程96元/工日;上述调整部分的人工费只计取税金。固

定总价和固定单价招标的单位工程严格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

7、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9、集团公司下发的晋煤出煤基发【2012】257号文件。

10、2013年度煤矿基本建设三类工程结算盘点表。

11、竣工验收报告。

(1)竣工的单位工程必须办理完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后,方可进行单位工程的竣工结算。

(2)本年度11月20日前竣工的单位工程,办理完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年度结算即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不再单独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第四章工程结算实施细则

第八条由煤业公司基建环保部牵头会同有关业务处(部、室)、各分公司对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基建(技改)矿井2013年施工的“矿建、土建、安装”三类工程进行盘点验收和结算指导、抽查;各煤矿具体负责工程结算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第九条工程盘点、验收

(一)工程盘点

1、建设单位(即各煤矿)于11月21日~25日组织合作股东方、监理和施工单位以及中标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2013年施工的矿建、土建、安装三类工程进行逐项盘点(重点是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完成情况、施工质量评价),如实填报“2013年煤矿建设三类工程进度盘点表”(见附表1、附表1’),并于11月2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煤业公司基建环保部。

2、2013年工程盘点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0日。

2012年12月21日~2013年11月20日工程盘点按照实际形象部位进行统计,12月份工程进度(11月21日~12月20日)进入2014年度结算。

3、施工单位根据“2013年煤矿建设三类工程进度盘点表”将各自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设计(工程)变更、工程签证、规费证书(执行煤炭定额的为邯郸定额站批复的社会保障费率证明)、质量验收证明”等资料于2013年11月25日前整理汇总完毕备查。

各施工单位的社会保障费批复文件必须于12月10日前批复完毕,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逾期未取得批复文件的,2013年度工程结算中社会保障费按0计取,且以后不予进行补结。

(二)工程盘点验收

根据各煤矿上报的“2013年煤矿建设三类工程进度盘点表”,煤业公司基建环保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于2013年

11月26日~11月30日对各矿三类工程的实际施工完成情况进行逐项验收核实,经核实后的工程盘点表作为2013年煤矿建设三类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十条工程结算

(一)工程结算书的编制:

单位工程结算书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的格式,由施工单位于11月26日~11月30日进行编制后提交建设单位审核。单位工程结算书编制要求如下:

1、单位工程结算书包括:2013年结算书封皮(工程竣工结算书封皮)、编制说明、汇总明细表、取费表及分项工程结算明细表,其中:封皮、汇总明细表分别见附表

2、3。

2、编制要求:

(1)单位工程结算书封皮:

①工作量填写要求如下:

“年度计划”以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的“2013年度煤矿基建计划”为准;

“合同值”以施工合同中固定总价金额为准(费率招标的单位工程暂不填写);

“2011、2012年已结算工程”以集团派驻各矿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2011、2012年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准;

“年度结算值、跨年值”暂不填写,待审核完成后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2013年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准。其中以“万元”为单位的数值均保留4位小数。

②“施工单位”需加盖公章、项目经理签字、编制人签字及造价员资格专用章;“监理单位”需加盖项目部公章、项目总监签字;“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名章、分管矿领导签字、核对人签字及造价员资格专用章。

(2)单位工程结算编制说明包括:结算依据、采用定额及地方材料信息、工程施工形象部位等。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说明参照附件1格式内容进行编制。

(3)单位工程结算要附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未按要求提供者,可不予审核)。

(4)提交审核的单位工程结算书:文字版和电子版各1份。

3、变更部分结算的编制、审核程序同上。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的结算明细表分别编制、审核后,统一汇总于单位工程结算汇总明细表中。

4、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结算,由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价款编制工程结算书(附明细),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结算。

5、“停工补偿”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从严控制(建设、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停工期间的具体情况办理相关签证手续)。

(二)工程结算书的审核、抽查:

1、工程结算审核: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1)建设单位组织合作股东、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于12月1日~10日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单位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

建设单位组织合作股东要参加工程盘点、验收,工程结算审核、抽查等全部工作。如合作股东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参加年度工程结算时,煤矿需出具“股东方的委托授权书”或“董事会有关决议”。

(2)审核人员要对各单位工程的“年度基建计划、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工程)变更、工程签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施工期间当地材料信息”等内容进行逐项审核,在单位工程结算审批卡内签注审核意见,填写结算值。

对于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建设单位要结合各单位工程的施工实际情况,将甲供材料及设施真实反映在结算书中(特别是矿建工程要将开工以来提供给施工单位的机电设备、施工配套系统设施相应井巷工程辅助费进行核减)。

(3)建设单位负责填写“结算审批卡”一式两份(见附表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填写“工程结算审核对照表”一式两份(见附表5)。审核人要在结算审批卡上签字并加盖个人造价员资格专用章,审核单位要在结算审批卡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建设单位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初审结算值填写在“结算审批卡”对应栏内。

(4)建设单位要将2013年单位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审核稿(文字版)保留备查,并编制审核后的2013年单位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文字版和电子版各1份。

(5)单位工程结算书根据抽查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正复核后,建设单位将审定的结算值填写在单位工程结算书封皮对应栏中,按照要求办理单位工程会签手续。

(6)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审定的结算值出具正式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2、工程结算抽查:由集团公司煤矿基本建设工程结算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煤业公司基建环保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矿工程结算进行指导、服务,并对工程结算依据、工程结算结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正意见。

集团公司纪委安排人员参加工程结算的抽查审核工作。

(2)工程结算抽查按照不低于三类工程总数的40%进行(其中:工程变更、工程签证部分必须80%进行抽查复核)。

(3)工程结算抽查必须建立台账,对复核情况进行如实统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填写的“工程结算审核对照表”必须经过抽查人员复核确认。

(4)工程结算抽查意见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进行修正。各煤矿要对抽查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各结算指导组。

3、审核完成后形成的单位工程结算书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工程结算书封皮;

(2)编制说明;

(3)单位工程结算汇总明细表;

(4)施工图部分结算明细表(包括:单位工程费用表、单位工程结算明细表、人工+材料+机械价差汇总表);

(5)设计变更部分结算明细表(同前);

(6)工程变更(签证)部分结算明细表(同前)。

4、单位工程结算书一式5份,其中:建设单位3份,施工单位2份。

5、建设单位相关业务部门留存的单位工程结算书必须做到配套档案资料齐全。

(1)竣工单位工程要附有详细的单位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认证书(或工程质量评

定表)、竣工验收报告(或纪要)、工程交接证明书、工程质量保修书等资料的原件;

(2)未竣工单位工程年度结算时,要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开工报告复印件,原件由建设单位相关基建职能部门审查。

(三)工程结算的汇总:

1、煤矿年度结算汇总表:

所有单位工程结算完成后由各建设单位填制建设工程结算汇总表(见附表6),于2014年元月5日前报送相关部门。

(1)建设工程结算汇总表由建设单位负责根据正式的单位工程结算书进行编制,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概算单位工程名称顺序进行编制,不得颠倒顺序;并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结算汇总表的格式内容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不得缺项漏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可在汇总表后附编制说明。各单位在上报结算汇总表时必须附电子版报表。

(2)各类工程的设计费和监理费,按三类工程及设备购置单独列入建设工程结算汇总明细表(见附表7)此两项费用不计入工程结算,但应计入本年度财务决算总值中。

设计费由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审核把关结算;监理费由煤业公司基建环保部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审核把关结算。

(3)结算汇总表一式5份,上报煤业公司基建环保部1份、集团财务中心1份、煤业财务部1份、建设单位2份。

(4)结算汇总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分送各部门。提交财务部门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元月5日。

2、工程结算结束后,基建环保部根据各煤矿的“建设工程结算汇总表”编制“2013年集团公司煤矿基本建设工程结算汇总表”统一上报煤矿基本建设工程结算领导组。

3、2013年工程结算书审定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

4、工程结算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财务结算。

(四)工程结算的总结:

2014年元月10日前煤矿基本建设工程结算领导组办公室写出2013年煤矿基本建设工程结算总结报告。

第五章 2013年工程结算安排

第十一条矿建工程人工、材料调差方案的安排:

1、施工信息收集:各煤矿于11月5日~10日将矿井建设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按照“煤邯价字【2013】269号文件”要求进行调研、摸底后,形成调差方案,于11月12日前上报煤业公司基建环保部。

2、调差方案批复:集团公司于11月20日前形成各地矿建工程人工、材料调差方案,经工程结算领导组审核后上报邯郸定额站批复。11月25日前下发集团公司矿建工程调差文件。

第十二条工程盘点验收安排

(一)工程盘点验收时间:2013年11月26日~11月30日。

(二)工程盘点验收分组情况:

第一组:负责矿井为长春兴矿、东古城矿、韩家洼矿、草垛沟矿

组长:王新贵

副组长:吴振伟

成员:煤业公司纪委、基建环保部、机电装备部、

生产技术部、通风部、地质测量部、计划部、

财务部、晋北分公司、各煤矿相关人员(纪检

专员、股东方、职能科室、监理单位、为各矿

服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工程盘点验收矿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长春兴矿:11月26日

2、东古城矿:11月27日

3、韩家洼矿:11月28日

4、草垛沟矿:11月29日

5、铺龙湾矿:11月30日(今年只进行盘点,不进行结算工作)

第二组:负责矿井为鹿台山矿、经坊庄子河矿、经坊镇里矿、河曲露天矿、上炭水矿

组长:王安中

副组长:王云长

成员:煤业公司纪委、基建环保部、机电装备部、

生产技术部、通风部、地质测量部、计划部、

财务部、晋东南分公司、各煤矿相关人员(纪

检专员、股东方、职能科室、监理单位、为各

矿服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工程盘点验收矿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河曲露天矿: 11月26日

2、上炭水矿: 11月27日

3、鹿台山矿: 11月28日

4、经坊庄子河矿:11月29日

5、经坊镇里矿: 11月30日

第三组:负责矿井为万家庄矿、豹子沟矿、陆成矿、恒兴矿、宏远矿、鑫顺矿

组长:臧银胜

副组长:贾继忠

成员:煤业公司纪委、基建环保部、机电装备部、

生产技术部、通风部、地质测量部、计划部、

财务部、晋南分公司、各煤矿相关人员(纪检

专员、股东方、职能科室、监理单位、为各矿

服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工程盘点验收矿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万家庄矿:11月26日

2、豹子沟矿:11月27日

3、恒兴矿: 11月28日

4、陆成矿: 11月29日

5、宏远矿: 11月30日

6、鑫顺矿: 12月1日

第十三条工程结算、抽查安排

(一)工程结算时间安排:2013年11月21日~2013年12月30日。其中:

1、单位工程结算书编制、审核阶段:

(1)11月21日~30日为单位工程结算书编制阶段,由各煤矿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2)12月1日~10日为单位工程结算书审核阶段,由各煤矿负责组织股东方、纪检专员、各业务职能科室、监理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

2、单位工程结算书抽查阶段:

12月11日~12月30日为工程结算抽查阶段,由煤业公司基建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实施。

(1)工程结算抽查组人员组成:

组长:李建平

副组长:任铁宝、王新贵、臧银胜、王安中

成员:集团公司纪委、煤业公司纪委、基建环保部、

机电装备部、生产技术部、通风部、地质测量

部、计划部、财务部、煤业各分公司、各煤矿

相关人员

(2)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①长春兴、东古城、韩家洼三矿: 12月11日~16

日;

②鑫顺、宏远、鹿台山、豹子沟四矿: 12月17日~22

日;

③其他矿井:12月23日~30日。

第十四条煤矿建设工程结算汇总安排

12月31日~2014年元月5日为年度工程结算汇总阶段,由集团公司煤矿基本建设工程结算领导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各煤矿具体实施。

第六章工程结算要求

第十五条参加结算的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要求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建设单位要尽快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盘点验收,施工单位积极组织结算人员编制2013年度单位工程结算书(或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按期参与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否则按影响年度工程结算的责任大小、程度轻重,对有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参加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程结算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

1、结算审核人员要听从集团公司工程结算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

2、结算审核人员要严格劳动纪律,遵守工作秩序;要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必须坚决杜绝吃、拿、卡、要。

3、工程造价人员要严格按结算原则、结算程序开展工作。对于原则性问题,可坚持自己的观点,并可直接向集团公司煤矿基本建设工程结算领导组办公室反映。

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服从煤矿管理,听从煤矿的具体安排部署。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及附表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 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劳务班组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 第二章各部门结算职责 第九条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商务部:负责编制项目结算实施细则和结算流程,进行工程计量签证交底,收集和审核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计量单,编制对内对外结算单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签证记录,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变化情况,协助各部做好现场验收、签证、计量和结算工作; 第十一条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

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 第三章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 第十二条工程结算依据 (一)对外结算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指令及其批复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及有关补充资料等;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气候及降雨、洪水资料等; 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 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二)对内结算依据 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 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 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第十三条工程结算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 3.1 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 监督检查。 3.2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 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 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 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 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 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 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1.5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 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 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4.1.7 信息通达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制时应考虑适应成本核算、成 本分析等多方面的需要,对资料、信息应及时整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 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 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第 二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第一 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 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xxxx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xx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质量保证金)支付申报、审核、审批和支付程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权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批支付比例 第二条严格基建工程项目的付款及审批制度,基建工程的进度款和结算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支付。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未到支付节点需要提前支付的,必须报分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支付程序 第四条申报审批程序 (一)施工单位申报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对已完成且合格工程量的,填报《工程款支付申报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报送工程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本期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审查核算,填写审核意见和核算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加盖公章),报送基建办项目组审批。 (三)建设单位审核 审核原则:以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价款为主要审核内容,严格控制拨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 1、项目组审核 项目组复核监理单位审核手续,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与形象进度,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和项目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工程部领导审签,加盖印章。 2、全过程审计单位审核 全过程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进度的实物工程量、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计量情况、工程预付款的抵扣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基建办负责人审签 施工单位将签章齐全的本期价款结算单提交项目管理组,项目组提交基建办部门负责人审签。 4、财务管理部门支付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77351

精选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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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审批按公司管理权责执行。 .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合同的结算管理,明确结算工作程序,以提高结算工作质量、规范结算行为,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准确核算及有效控制,确保结算的及时与公平,为结算款按合同拨付提供准确依据,使工程承包合同各项条款得以切实履行,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并为新开发项目投资成本核算的控制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建、改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结算申报、审批,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1、工程结算:指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审核,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章完成,提供财务拨付的总结算金额; 2、申报单位:指实际完成合同工程并提请申报工程结算的单位(即施工单位)。 第四条工作职责 1、监理公司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在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申请单上签字。审核竣工图并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 (2)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已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2、项目部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2)负责审核竣工图纸; (3)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提交结算资料。 3、设计管理中心 经项目部复核竣工图后,再次复核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竣工图的真实性,应参照施工图及我司下发的设计变更,审查设计变更是否体现在竣工图内,特别关注造价减少的设计变更。设计中心审核完毕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后返回项目部。 4、成本管理中心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单价及总价; (3)负责与施工单位核对结算的差异部份; (4)负责处理结算中的争议部份; (5)提出工程结算金额; (6)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分析报告,提出持续改进的建议。

(完整版)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分包行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类 第一条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第二条根据分包工程工序间衔接管理者的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分为工程项目切块分包和工序分包两类。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成立工程项目分包招标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评标组长及评委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为单数。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全面负责,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监督项目对分包立项、分包合同后评价报告等制度的严格执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分包管理情况,指导项目分包管理,审查分包合同并形成分包审查书面记录。评价项目分包商履约能力,经公司同意后报公司经营开发部纳入合格分包商业绩档案。 第五条经营开发部对工程项目分包招投标、分包商评审、分包合同评审、分包合同备案等,执行分包招标制度(根据要求编制好招标文件),起草分包合同,向公司上报相关分包资料,不定期对分包商履约情况统计分析并上报公司。合同终止后,对分包商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方面详细评价(如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索赔、结算等),评价报告报送公司。 第六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设立专人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分包合同安全管理条

款、分包过程安全管理进行审查、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条项目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对分包合同相关技术、质量要求条款进行审定会签,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按照条款对分包项目技术、质量监控管理。 第四章分包招标 第八条项目投标阶段,最迟在合同签订之初,项目管理部应进行前期策划工作,工程分包规划是项目前期策划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自有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确定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需用量,对工程分包进行规划。分包规划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主合同合理进行,需要对分包范围、分包模式、分包时间、分包空间界面进行合理规划。分包规划在第一个分包项目申请立项前报批,报经营开发部审查后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就各事项的审批,项目部应分别填写《工程分包立项审批表》、或《工程分包特别事项审批表》、《分包商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分包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等,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项目部在选择分包商时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原则上采用前两种方式。当采用议标方式时,须在分包立项报审时通过工程分包立项审查并获得批准的工程分包,其选择分包商的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包方确定选择方式; (二)发包方发出招标邀请或发布工程分包信息; (三)发包方选择参加竞标的合格分包商; (四)分包商竞标; (五)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者; (六)发包方定标; (七)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确定中标者。 特别说明。无论是招标还是议标,分包商数量均应在三家以上。 第十一条参加竞标的分包商,必须具备承担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称为合格分包商)。为此,发包方必须对有意参加竞标的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获得合格分包商资格的,方可参加竞标。 证明分包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文件:

预结算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459 预结算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预结算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工程预算 1、工程项目的预算原则上由设计部门根据会审后的施工图进行编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基建部审批。 2、公司内部建立预算审批、复核制约机制。预算经业务人员审核后,由工程师科长复核报矿长批准。上报审批的预算,工程师建立台帐。 3、结转工程预算。跨年度工程根据批准预算的工程量和材料用量核减上年度已完工程量和材料用量的余额进行编制,其中定额子目和取费必须和批准预算保持一致,由建设单位编制并在每年一季度审批。

工程结算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为项目造价及付款提供确定的数据。 第二条目的 规范结算工作流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所有地产开发的项目凡需签订合同的,均需进行结算,包括固定总价合同。 第四条职责 第五条工作程序与方式 1.根据合同规定,竣工项目满足结算条件后,施工单位收集整理好结算资料后,申请工程结算,根据《工程结算申请单》要求,报建设单位审核; 2.工程管理部收到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对需审核内容逐项进行确认、对结算申请做出审核意见;

3.成本管理部收到经上述部门(单位)审核完毕的结算申请及资料后,对结算资料对应造价进行审核,负责编制结算,与施工单位核对并确认造价;填报《工程结算审批单》、《工程结算审定表》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签字盖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结算文件。 4.工程结算完成后成本管理部将施工单位最终确认的结算文件分至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存档,最终结算文件存档单位包括但不少于以下部门:施工单位、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档案室。 第六条工程结算计划管理 1.结算计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 成本管理部应于项目开发计划执行书下达之日起20日内编制《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年度结算计划》;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编制下季度《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季度结算计划》 2.结算审核参考时限表: 第七条工程结算的质量控制 1.结算计划的可行性 结算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到合同结算的复杂性,制订切实、合理的审核完成时间。 2.结算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性 结算资料应力求及时、完整、准确,如因合作单位提交的审核资料不够完整、准确,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3.合同结算报告的组成部分 合同结算报告是合同签署、履行和结算全过程的完整回顾和总结,应当包括合同标的概况、合同签订与结算金额、合同结算审核过程、合同相对方履约情况评估、合同遗留事项及待付款项说明等内容。合同结算报告应成为以后类型似标的招标或直接委托确定标底和选择投标单位的依据。 第八条结算资料管理 合同结算审核的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并附结算资料清单,对于非原件资料应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资料清单中说明。全部结算文件审核批准加盖结算单位公章后,由成本管理部专人经办移交档案室、财务管理部等存档。

工程预结算管理方案及流程

工程预结算工作流程 一、工程预结算工作管理目标 为加强工程成本控制目标执行过程中的控制管理,规范成本控制流程,提高成本控制效率。 二、适用范围和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下属公司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即招标活动的管理,合同的管理,目标成本的设定及调整,动态成本的管理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结算管理,成本管理资料的备案,项目后评估(成本部分)等各类工程成本管理。 三、预结算工作管理的部门职能 1. 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1)作为工程预结算工作审核的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收集工程预结算资料,负责审核其齐全和真实性。 (3)负责审核分子公司初审后的结算资料。编制工程结算报告。 (4)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对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提交的结算报告进行内审,同时对外审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负责结算报告中差异项目的调整。 2. 分子公司相关部门 (1)现场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工程资料及工程所在地的造价资料,提交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2) 现场工程师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结算通知,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 (3) 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负责对结算报告根据管理系统内部流程规定进行申报。 (4) 分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 3. 集团相关领导 集团副总裁及总裁根据金额不同分别负责审批结算报告。 四、预结算工作管理办法 1.工程预算管理 (1)所有工程应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按管理流程图执行审核。 (2)在进行工程招标之前,编制好施工图预算,并作为工程招标之投标控制价。所有的工程必须是工程量清单报价。

(3)项目主体工程确因工期紧张需采用费率招标或工程合同暂估价,应严格按《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办理;当施工图齐备后,应立即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而后,运营管理中心部应督促并始终参与施工图预算的核对工作,按核定的预算价签定补充工程合同。上述所有工作,应在施工图完备后60天内完成。 (4)如果仅是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造价咨询酬金一般按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取;如果是委托编制预算并负责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预算,造价咨询酬金可采取按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并结合核减额的一定比例计价的方式计取。 (5)成本运营管理中心在编制工程预算同时还应作好如下工作:对施工图等进行核查后,要求分子公司相关部门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控制价格、工程预算分类要求等必备资料;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作好必要的保密工作:所有工程在招标工作完成之前,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必须对施工单位保密。 (6)工程预算编制的方法: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详细的施工图、确定的施工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分项工程的子项如无合适定额套用,且不能换算,则应编制补充定额单价;造价工程师要主动发现施工图中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等问题,并明确标注、落实调整,以减少或避免设计变更及签证,同时准确掌握工程动态成本。 (7)工程预算确定后,及时对目标成本进行修改,以目标成本为上限,监督各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结算管理 (1)分子公司在向运营管理中心提交的《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中详细说明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之外的增减款事项、工程遗留、合同违约、施工现场清理、甲供材料、隐蔽工程等问题。 (2)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比如: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时,发包单位可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工程的投标资格等。或者要请咨询公司审核的,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的造价咨询酬金由甲方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方支付等措施。 (3)根据工作量的难易程度,供电、自来水、煤气、电话等市政工程的结算优先办理;主体工程结算在承包方提供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核定完毕,其余工程结算在承包方提供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核定完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了明确公司工程项目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结算管理措施,减少财务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内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业务产生的项目合同收入和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财务结算与控制管理。 3.术语 项目合同收入是指公司在所有电力工程(新建、改造、大修、维护、抢险。调试等)项目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项目合同收入包括项目合同的初始收入和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性收入。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为获取经营业务合同所实施的市场营销活动与项目投标签约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4.相关文件 工程项目销售费用与合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货币资金及结算管理制度 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5.管理原则 (1)公司项目合同收入、合同成本、销售费用分项目归类核算后再进行公司账务处理、财务核算。 (2)公司应严格执行工程成本、销售费用预算与目标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项目预算目标范围,完成合同收入目标,并将合同成本、销售费用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6.管理要求 6.1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结算基本规范

(1)实施合同收入及时结算制度,工程部负责收入结算的归口管理。 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工程项目合同收入由工程部总负责人按时催收、项目经理协助,财务部办理往来结算。其余工程项目的合同初始收入首次预付款项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协调,财务部办理往来。 工程部总负责人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与其进行工程阶段性结算。财务部及时核算,根据公司签约合同和内部临时工程清单按月提供应收款项的明细表,工程部总负责人签名确认,及时组织催收。 (2)销售费用实施计划限额备用金制,财务部负责限额控制管理 公司项目部人员的销售费用实施备用金制;所有人员备用金额度不能超越各自月工资金额(工程部总负责人不能高于3000元,项目经理不能高于2000元,项目人员不能高于1000元);财务部每月报销项目部人员的费用并按报销金额补充备用金。项目部人员没有报销不予再借款或增加备用金额度,如果一年中途没有岗位性质变化备用金在年底核销。 (3)合同成本实行专用账户拨付制或备用现金制和现场记录制度 凡是要求必须开设专用项目资金账户的工程项目实施专用账户拨付制,其余施工作业计划工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实施备用金制,备用金或专用账户额度根据施工作业的目标成本、工期和材料款的支付计划案比例确定额度;计划工期在一月内的工程项目根据作业预算实施计划额度借款报销制。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实行严格的现场记录制度。 (4)与业主方保证金的清算和项目内部结算 与业主方的项目保证金清算由财务部与工程部负责,其他费用的清算由工程部负责人负责。按合同规定的保证金付款期限到期之前,工程部负责人主动与业主方联系,及时收回保证金。 所有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在竣工结算完成的10天内工程部负责人必须到财务部进行项目财务报销结算。 6.1工程项目费用报销凭证提供与程序要求 6.1.1工程部费用报销 公司工程部人员在每月报销各项目发生的市场营销费用时,必须按照项目销售费用内容要求分别归集,提供合法票据。先经工程部经理签字确认分项目计核销售费用,再按照财务审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准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促进合同和成本管理的规范化,使工程预算做到透明、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的预算。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工程预算的职责分工 (一)成本合约部全面负责公司工程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设计图纸的工程指标,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参与图纸会审、施工交底和材料设备招标等工作,从工程经济角度提出合理建议;负责编制工程预算;负责复核在施工程的月报工程量,汇总各项工程月度收支报表。 (二)成本管理部负责对成本合约部提交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三)总工办、设计部负责提供施工图及审查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或确认替代品。 (四)项目部预算员负责部分小工程量与材料量的计算、对分包商的变更签证预算进行审核。 (五)材料设备部负责编制甲供主要材料物资预算表。 (六)工程部、成本合约部及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月核算实际领用材料、使用机械台班及其他费用,成本管理中心审核。 (七)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预算工作,包括工程量的日常统计。(八)鉴于开工初期,工程技术人员尚未掌握各专业的预算工程量计算,项目图纸总工程量仍由成本合约部预算人员负责统计(包括设计院和设备厂家图纸),再由总工办相关技术人员核对。在总包方审核过程中,要按设计图纸要求,由总工办技术人员提供协助。 (九)公司内部,要做到“工程与经济相结合”,总工办、成本合约部、成本管

理部、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要相互支持、相互协作,使工程与经济目标同步实现。 第三章预算编制程序 第四条预算编制分工 在公司全面执行和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且项目预算员配置到位情况下:(一)100万元以上的预算,主要指桩基、主体土建与主体安装(分地下室、裙 楼、塔楼或栋号)等,由成本合约部完成。 (二)100万元以下的预算,主要指幕墙、消防、零星工程、电话、供电、给 排水、天线、安防对讲、智能化系统、绿化、土方、燃气、机房降噪、道路、围墙、人防、基坑支护、勘察、样板房及会所的二次装修、零星拆除等预算的编制,由项目经理部预算员完成。 (三)招标工程外委中介机构编制预算的。由成本管理部负责审核;成本合约部 组织中介机构和中标单位进行预算核对, 第五条预算编制程序 (一)外委中介机构编制招标工程预算程序: 1、项目开发部组织筛选预算编制单位,签订预算编制合同(按“对外分包 管理制度”执行)。 2、各专业预算人员对专业图纸进行核查,并提供委托计算书,材料设备控 制价格、报建文件、图纸等,进行标底的计算委托。 3、委托人要跟踪中介机构的预算编制情况,抽查标底首稿的合理性与准确 性,对出现的差异进行分析,与中介进行交流并达成共识。 4、合理调整后的中介预算,其造价作为标底和工程总包预算。 5、专业预算人员要参与招标书造价条款的编制。 6、工程招标完成后,成本合约部要核查分包商的预算,核实工程量。 7、甲方合理调整预算单价及材料单价后,确定包干预算。 8、确定后的预算返馈项目经理部,并与其交底。 (二)自编招标工程预算程序,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由相关部门提供招标要求(如分包内容、甲供材料、工程完工标准等),确定合理的工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BFNY-GJGL-019-2015-A/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宝丰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宝丰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技改、大修(系统停产大检修)等项目工程结算的管理。 1.3定义 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照竣工图以及其他结算依据资料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过程。 1.4职责 1.4.1造价中心 1.4.1.1负责接收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按照经审查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1.4.1.2审核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费用。 1.4.2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技术部/生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1.4. 2.1负责竣工结算合规性的审查。 1.4. 2.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复审(不包括甲供材料的审核)。 1.4. 2.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及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定。 1.4.3财务部 负责甲供材料清单的复核以及各类工程扣款。 1.4.4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1.4.4.1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1.4.4.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初步审查(包括甲供材料清单的审核)。 1.4.4.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实。

2竣工结算工作程序一览表

3.1竣工验收及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3.1.1相关单位完成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及相关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并通知施工单位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在一个月内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结算 报告;结算报告应包括编制说明、竣工图、结算书(附电子版)及与价格 调整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或协议等。 3.1.2竣工结算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 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甲供材料、甲替乙供材料领用及出入库是否真实、完整、相关部门签字是否齐全,乙 供材料价格确认单是否齐全、签字是否齐全、有效,其它资料是否符合本 制度相关规定等。其中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接到 “竣工结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审结,初审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转造价中心。 3.2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查 3.2.1项目管理单位收到项目实施单位送交的全套结算报告资料及《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后,负责对该施工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包括 还有无工程遗留问题等,是否符合结算相关规定,审查合格后在《工程竣 工结算通知单》上签署意见。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将根据审查结果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意见,上述 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结。复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竣工图纸 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工程竣工资料是否齐 全,符合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其它资料是否符合结算管理制度规 定等,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复审意见。 3.2.2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照以上流程负责对各单位技改、大修项目竣工结算 资料的审查。 3.2甲供材料的审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审核承包单位在此单位工程上实际使用的甲供材料的 规格、数量是否齐全、属实,并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的相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安徽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试行) 文件编号总版本A 制订日期生效日期 核准会签审查制订 文件修订记录 NO.版次变更修 订 日 期 修订 页次 修订内容摘要登录者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范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项目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明确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审批权限以及审核标准等,确保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有效性,特制定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所规定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决算编制及审批等活动。 第三条主要原则: 3.1 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国家行业和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款规定应用本制度:本制度中任何条款与项目公司所在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相违背的,遵照地区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3.2 各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应用本制度中所列附件或以相同功能的表单,模板进行替代,但在同一项目中必须保持表单、模板的格式和命名统一。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二章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程预算 1.1 工程预算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 1.2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 1.2.1编制目的: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作为项目工程造价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提出设计图纸优化、材料及工艺合理化建议,报项目公司研发设计部及公司领导,作为修正图纸的依据。 1.2.2 编制依据:施工合同(如有)、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项目所在地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预算(或估价表)及费用定额,当地定额站,材料价格信息表、材料市场询价及人工费市场指导价等。 1.2.3 编制部门: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依据1.2.2条及参照集团类似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编制。 第二条工程决算 2.1 工程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初审,集团总工与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复审(按第2.3条工程决算审核权限),与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相结合双控体系。 2.2 工程决算资料的提供 2.2.1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档)。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或协议。

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一、总则 (1) 二、结算原则 (1) 三、结算依据 (1) 四、现场收方时间 (2)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2) 六、结算规则 (3) 七、结算台帐 (6) 八、合同终止协议书 (6) 九、其他 (6) 十、附表 (7)

****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1.1 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 二、结算原则 2.1准确、及时结算; 2.2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 2.3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 3.1合同文件;

3.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3.3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 3.4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 3.5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 3.6各部门的扣款资料; 3.7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 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5.1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 5.2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 5.3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 5.4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用于地区公司的工程进度款.预结算及下属公司的对外工程结算管理及考核。 第二条预结算工作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保守机密。 第二章工程进度款审核 第三条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或项目总经理48小时内审批完成后提交预决算部。 未按时间签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工程部重复或提前申报.超报工程进度或进度资料与实际不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预决算部考核。性质严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四条预决算部在收齐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不含对数时间)必须审核完毕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送至合同管理部。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金额不认可的,预决算部应在上述时间内将有关资料一次性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回复意见

后,预决算部须在4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后2小时内交合同管理部。 未按上述时间签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预决算部进度重复申报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计算错误造成当期进度款超付10%以上的或超付的没在下期进度款扣回,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考核。性质严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五条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每月30日前对上月预决算部已审核的工程进度款按份数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计。主要抽查各项目的主体.装修.园建.桩基础.保温.土石方等工程。未完成抽查比例的,扣罚部门负责人500元,地区公司管理及监察部考核。 第六条工程款严禁超合同约定比例支付,特殊情况须按权限报批。 第三章工程结算 第七条工程部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后四个月内.其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预决算部,未按时提交的,每次扣罚工程部负责人500元;工程部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20天内完成审核,每延期一天扣罚工程部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500元,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工程施工结算管理制度

--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 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 第二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 第一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资料; 4、工程技术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 6、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 7、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安排施工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再次进行对帐;若对帐后对审核报告提出更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出更改理由; 8、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核对无误后签字,报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复核。 第二条、自审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天内向工程监理单位报送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 2、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7天内,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在结算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甩项项目清单。审核完毕后在结算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连同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报送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 3、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按照竣工图及现场经济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以上审核工作在收到结算资料后40天内完成。 4、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审定的结算经施工单位认可后填写“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字并经施工单位签认后报成本副经理复核。结算主管在结算审核完成后应先与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沟通,无误后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第三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7日内完成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复核,签署意见后报工程技术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主管领导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回工程技术部,由结算主管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审核。

中建六局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12)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SIXTH ENGINEERING DIVISION CORP LTD

目 录 1、 总 则 (1)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 3、 项目预结算策划管理 (5) 4、 工程总包预结算管理 (11) 5、 工程分包结算管理 (16) 6、 工程签证(索赔)管理 (21) 7、 奖惩 (24) 8、 附 则 (27)

1 总 则 1.1 为加强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管理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1.2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所属各单位的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 1.3 相关定义 1)工程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 2)最终结算额: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审定造价。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的,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审定造价。 3)目标结算额:是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标价分离”的原则,结合项目风险抵押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项目经营效益、目标成本和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的预期收入总额。 4)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修改。 5)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6)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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