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安置房之间的区别和申请条件
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及对比

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及对比自1994年我国首次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的社会保障性质以来,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经历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棚改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为主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形式。
一、经济适用住房1994年12月,建设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及财政部联合颁布《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成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现代化住房保障体系开始建立。
《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用于住宅建设的资金、政策性贷款及其他资金。
1999年4月和2006年5月分别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将廉租房和限价房作为补充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
受益于政策加持,我国经济适用房投资在住宅投资中的占比持续上升,直至1999年占比达16.56%,成为我国住宅投资的重要推动力量。
但此后,我国经济适用房投资占比持续下降,截至2007年降至4.56%,部分城市甚至停止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究其原因:1、随着商品住房市场的兴起和成长,多数家庭逐步实现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下降;2、部分城市提出了经营城市的理念,以出让土地获利,导致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逐步减弱;3、部分地区政策落实不到位,实际效果偏离预期,形成贪腐问题。
二、公租房(包含廉租房)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初步形成了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和建设思路。
2010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成为我国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发展的标志性文件。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正式将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执行,公租房成为租赁型住房保障的核心。
此阶段就发展来看,主要问题是:1、2008~2013年,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约3,700万套,基本建成约2,40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600万套,剩余为以公租房(包含廉租房)为主的其他类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中央支持方面,2009~2013年,中央财政支出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规模整体保持增长趋势,其中对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廉租房等支出力度相对较大,合计占各期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的比重均在60.00%以上;3、整体来看,由于廉租房和公租房具有很强的民生属性,盈利能力不佳,导致市场主体进入门槛高、财政负担重,后期发展趋势弱于棚户区改造。
什么是深圳公租房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什么是深圳公租房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深圳公租房是指由深圳市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旨在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的问题。
公租房的租金相对较低,且租期较长,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了经济上的帮助。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相关规定而定。
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居住年限要求:深圳市户籍居民申请公租房需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满5年,并在深圳法定居住地连续居住2年以上。
外来务工人员和非深圳户籍居民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满5年,并在深圳市法定居住地连续居住3年以上。
2.家庭收入要求: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的家庭经济状况必须符合规定的最低收入标准,即家庭收入在当地基本生活必需支出的1.5倍以内,具体标准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3.家庭人口要求:家庭的人口要符合深圳市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规定。
深圳市户籍居住户口的申请家庭人口一般应不超过3人,其中未成年子女不受限制;非户籍居住户口的申请家庭人口不超过4人,其中未成年子女不受限制。
4.住房需求要求: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深圳市无合法住房且无房产,或现有住房不符合居住要求(如住房面积过小、住房安全性差等)。
除了以上主要的申请条件,还有其他特殊情况下的申请优先权。
例如,退休人员、残疾人、因公致残军人等特殊群体,以及在特殊时期受到自然灾害等影响的群众。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公租房的申请人数远远大于可供分配的房源数量,因此申请者需要具备符合条件并且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才能有机会获得公租房。
申请人申请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公示结果,并根据公示结果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择相应的公租房。
深圳公租房房租标准

深圳公租房房租标准深圳公租房是指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建设、运营的低收入家庭专用房屋,旨在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深圳作为中国的特区城市,由于高昂的房价和生活成本,低收入人群在城市中面临着较大的住房困难。
因此,深圳公租房的出现填补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提供了低租金的居住空间。
深圳公租房的房租标准根据户籍、收入、家庭人口情况等因素进行测算和确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深圳公租房的房租标准。
首先,深圳公租房的房租按照低、中、高三档标准进行划分。
低档标准主要针对低收入家庭,中档标准适用于中等收入家庭,高档标准则适用于高收入家庭。
三档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了家庭收入水平的差异,以确保房租对低收入人群的可负担性。
其次,深圳公租房的房租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一般情况下,低档标准的房租为每平方米每月8元,中档标准的房租为每平方米每月10元,高档标准则为每平方米每月12元。
这样的定价结构使得低收入群体无论在哪个档次都能够负担得起房租。
再次,深圳公租房的租金还与户籍情况有关。
一般来说,深圳市本地户籍家庭享受更低的房租标准,而外地户籍家庭则需要支付稍高的房租。
这也是出于深圳市政府的居住政策考虑,以保障本地户籍居民的居住权益。
此外,深圳公租房还设立了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特困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群体,可以享受更低的租金标准甚至是免租金。
这些优惠政策帮助更多的低收入群体解决了住房问题。
总的来说,深圳公租房的房租标准在综合考虑了家庭收入、建筑面积、户籍情况等因素后进行测算和确定。
通过合理定价,深圳公租房既满足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又保证了房租的可负担性。
这为城市低收入群体提供了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了城市的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深圳保障房简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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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租房同公租房之间的区别
• 两者都是有由政府建造或
者出面向开发商购买的, 由低收入群体递交申请, 经审批后,支付较市场价 格低的租金而入住的房子。 但是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 在于两种房屋面向的群体 不同:
• 廉租房针对城镇居民中最
低收入者,常规定家庭平 均住宅面积需低于某个标 准,不针对城市非户籍人 口,而公租房不仅仅针对 城镇户籍居民中的最低收 入者,也面向城市的非户 籍人口中的刚就业大学生, 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
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 1、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 • •
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 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 2、收入限制标准不同。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 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 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 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3、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 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 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 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公 租房、安置房之间的区别
•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 • 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 • 经适房,即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 •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
深圳公租房申请步骤和流程

深圳公租房申请步骤和流程作文一:给初入职场年轻人的深圳公租房申请指南刚到深圳打拼的小伙伴们,是不是常常为高昂的房租感到头疼?别担心,深圳的公租房可以帮咱们减轻不少压力呢!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讲申请的步骤和流程。
我有个朋友小李,大学毕业后就来到了深圳,一开始租住在一个又小又贵的单间里。
后来他听说了公租房,就决定申请试试。
你得去了解自己是不是符合申请条件。
一般来说,要在深圳有稳定的工作和社保缴纳记录,收入也要低于一定标准。
然后,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申请。
这一步要认真仔细,别填错了信息。
提交申请后,就等着审核啦。
审核的时间可能有点长,大家别着急,耐心等待。
如果审核通过了,就会有通知让你去选房。
选房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来,别盲目选择。
小李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成功申请到了公租房,现在住得可舒心啦!所以小伙伴们,别犹豫,赶紧行动起来,说不定下一个住上公租房的就是你!作文二:深圳公租房申请攻略:为小家庭打造温馨港湾在深圳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拥有一个温馨的家是很多小家庭的梦想。
公租房或许就是实现这个梦想的途径之一,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详细说说申请的步骤和流程。
我邻居小王夫妇,有了孩子后,生活压力一下子大了起来,房租成了他们最大的开销。
后来他们决定申请公租房。
第一步,确定家庭成员的资格条件。
比如说,夫妻双方都要有深圳户籍或者符合相关规定的居住年限。
第二步,准备好各种证明文件,像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等。
第三步,登录深圳住建局的官方网站,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相关材料的电子版。
第四步,就是等待住建局的审核。
这期间,可能会有工作人员打电话核实情况,一定要保持电话畅通哦。
第五步,要是审核通过了,就能参加选房。
小王夫妇选房的时候可谨慎了,考虑了交通、周边配套等好多因素。
现在,小王一家住在公租房里,孩子也有了自己的小房间,一家人其乐融融。
所以,正在为住房发愁的小家庭们,不妨试试申请公租房,给家人一个安稳的港湾。
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深国房〔2008〕38号)

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货币配租,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是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
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申请、审核与配租第五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第六条随着住房保障水平的提高,对拥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并符合第五条第(一)、(三)、(四)项规定条件的家庭,市住房保障部门可视情况将其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市民政、统计部门根据我市家庭平均住房水平、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七条具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家庭,在进行实物配租时予以优先考虑:(一)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二)家庭成员含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三)家庭成员含重点优抚对象。
第八条申请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均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以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
第九条申请人于每年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军烈属证、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
深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申请条件

深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申请条件
一、管理办法:
1.政府参与:深圳市政府出资建设和运营公租房,并负责建设、分配、管理以及监督。
2.购房时间限制:购房者需满足规定的购房时间限制,一般要求购房
时间不超过十年。
3.租赁时限:公租房租赁期限为五年,租期满后可以续租,但需重新
审核。
4.租金控制:公租房的租金由政府制定,远低于市场租金水平。
5.分配原则: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居住需求、社会评价等因素进行公
租房的分配,优先满足低收入、无房家庭的需求。
6.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公租房管理机构,负责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分配、维修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1.户籍要求: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须持有深圳市户籍。
2.家庭结构:申请人婚姻状况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婚人士
需年满18周岁。
3.收入要求: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应在一定的范围内,具体标准由
政府制定并根据不同区域进行调整。
4.住房现状: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深圳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集资房、单位分房等。
5.参保要求: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符合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规定,如社保、公积金等。
6.无不良记录: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并需良好履行法定义务。
7.面积要求:申请人及其家庭人口不得超过公租房的评估标准。
以上是深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申请条件。
公租房作为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旨在解决低收入、无房家庭的住房问题,通过合理的管理办法和明确的申请条件,确保公租房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
深圳市申请公租房条件

深圳市申请公租房条件导语:在深圳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大家都了解吗?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深圳市申请公租房条件,欢迎借鉴!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四)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五)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七)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条件且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人士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阅读延伸:一、房屋租赁违约金怎样赔偿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
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
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
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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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安置房之间的区别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经适房,即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一、在这五个概念中:依照相对人对房屋产权占有的强度来看,有以下图表的关系:说明:(1)廉租房和公租房中的租赁人对廉租房和公租房是没有产权的。
(2)经适房的购买人对经适房只有有限产权,因为他们并不能够依照市场上的价格出售经适房,仅仅能依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卖给规定的买受人。
(3)一般来说,被安置人对安置房是享有完全产权的,但是由于被安置人可能为农村户口,也会出现安置房不具产权的情况。
(4)限价房的购买人对于限价房具有完全的产权,因为国家没有规定,限价房出售时必须限价。
二、廉租房同公租房之间的区别两者都是有由政府建造或者出面向开发商购买的,由低收入群体递交申请,经审批后,支付较市场价格低的租金而入住的房子。
但是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两种房屋面向的群体不同:廉租房针对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常规定家庭平均住宅面积需低于某个标准,不针对城市非户籍人口,而公租房不仅仅针对城镇户籍居民中的最低收入者,也面向城市的非户籍人口中的刚就业大学生,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
引:北京、上海、广州都在大规模的建设公租房,苏南地区中常州、苏州的公租房项目弄得比较好,常州公租房的租金只相当于市场价格的30%-40%,且规定新建商品房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指标,使得公租房融汇到商品房楼群之中,而不是单独的让所有公租房项目集中在一起。
苏州工业园区的公租房设施配备使得承租人可以拎包入住,且租金可以直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
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1、申请对象不同。
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
2、收入限制标准不同。
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3、交纳的租金不同。
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如何保障公租房申请配租公开、公平、公正?1、建立管理机构。
成立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2、健全管理制度。
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颁布的基础上,制定了操作细则。
3、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房屋权籍、工商、社保等部门的数据交换,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供技术保障。
4、加强社会监督。
公租房申请、摇号、配租等环节实行全公开,摇号配租时有监察部门、公证处、新闻媒体、申请者代表等参加,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补充:1、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安居房申请条件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本条规定的购房条件并向社会公布。
···············································································深圳第二批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07年我市首次面向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单身居民)租售保障性住房,共受理了8844户家庭的申请,经终审合格家庭有6471户。
2007年度、2008年度共向社会提供各类保障性住房8209套,基本解决了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市户籍的经终审合格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可供应量等实际情况,经市房屋委员会决定,我市将于2010年1月起组织开展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房源供应我市将根据保障性住房申请情况,分批向户籍低收入群体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逐步实现保障性住房在全市各区分布均衡化、申请常态化。
房源的具体情况、基准售价与租金标准另行分批予以公布。
二、申请办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
在我市出台相关具体规定前,暂不受理单身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申请单位。
每个申请单位应当根据选房计分排队办法及户籍条件,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三、申请条件申请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户籍,但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不受此时间限制。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已婚且其配偶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视为本市户籍人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者现役军人,视为本市户籍人员,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已婚的,其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
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35周岁。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外均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