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办法
安保员工针对手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安全稳定,提高安保工作效率,规范安保员工使用手机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安保员工。
三、手机使用规定1. 公务手机(1)安保员工应使用公司统一配备的公务手机,不得私自更换或携带私人手机。
(2)公务手机主要用于工作联系,不得用于私人通话、上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3)公务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接听电话,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2. 私人手机(1)安保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可以使用私人手机,但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
(2)私人手机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展示、讨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3)私人手机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充电,以免影响工作秩序。
四、手机管理1. 安全保管(1)安保员工应妥善保管手机,防止丢失或损坏。
(2)手机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承担相应责任。
2. 检查与奖惩(1)公司定期对安保员工手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理。
五、通讯录管理1. 安保员工应将公司领导、同事、客户等联系人存储在手机通讯录中,便于工作联系。
2. 通讯录中的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
3. 如通讯录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
六、特殊情况处理1. 如安保员工因工作需要,需使用私人手机进行工作联系,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遵守相关规定。
2. 如安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手机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手机,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采取其他方式完成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保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务手机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浪费和滥用公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公务手机使用管理。
第三章使用原则1. 公务手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任何违规使用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理。
2. 公务手机的使用应当符合工作需要,严禁利用公务手机进行私人通讯和娱乐。
3. 公务手机的使用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
4. 公务手机的使用要遵守手机运营商的相关规定和条款。
第四章管理责任1. 单位领导是公务手机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对公务手机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2. 单位设立专门的公务手机管理岗位,负责公务手机的发放、维护和监督。
第五章公务手机使用规定1. 公务手机的配发标准应当符合工作需要,不得超标配发。
2. 公务手机的使用应当登记备案,保持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
3. 公务手机的漫游、流量等费用应当由使用者自行承担,不得申报报销。
4. 公务手机的丢失或损坏应当及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公务手机使用管理1. 公务手机的使用者应当认真履行使用职责,不得私自调换使用对象。
2. 公务手机的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手机和SIM卡,不得外借或私自更换SIM卡。
3. 公务手机的使用者应当遵守手机使用规定,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和违法操作。
第七章公务手机管理制度1.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公务手机管理制度,包括发放、使用和维护等方面。
2. 公务手机管理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科学合理。
3. 违反公务手机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对于公务手机使用管理中的其他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修订。
以上就是关于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和遵守,共同维护公款利益,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手机通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手机通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通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手机分类1. 公务手机:指公司为员工配备的手机,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
2. 私用手机:指员工个人购置、使用的手机,公司不补贴话费。
3. 私有公用手机:指员工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
四、手机使用1. 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从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
如有特殊原因需关机,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2. 行政部经理、保卫科科长、储运部经理、车队队长、小车司机等特殊岗位人员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 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
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4. 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
5. 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需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值班手机使用1. 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
2. 除更换电池外,不得随意拆卸手机。
3. 手机电量不足时,应及时换下充电,以保证备用电池的随时可以更换。
4. 值班手机应随身携带,不得随便放置离身。
5. 遇有电话,应及时接听。
6. 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保证手机技术状态良好。
接班人必须检查手机技术状态和外观情况。
六、话费报销1. 分公司经理及车队长以上(含公司核准的相关管理人员)每月话费为100元,由公司代交。
2. 其他配发电话的管理员工每月话费为40元,由公司代交。
3. 每月话费超过此标准的以及长途电话费、信息费等,由公司统一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4. 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产生的超标话费,由本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七、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关机或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2. 值班手机使用不当,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员工上班手机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员工上班手机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员工上班手机的管理制度篇1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公司为部分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使用。
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一、使用工作手机分类1.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2. 工作手机根据岗位发放,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
二、工作手机使用话费规定公司与联通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为公司办理福建省范围内单项收费卡,;基础费用每月71元(月租、来显、手机邮箱都包含),由公司统一支付。
该套餐每月赠送不少于730分钟全国通话,超过一分钟拨打全国各地1毛5资费,接听电话全国各地免费;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条每月。
(超出基础月费71元,由个人支付超出话费。
) 工作手机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费用指标,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更换手机使用套餐资费标准。
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1.原则上公司配备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拒不购机的,公司从使用工作手机员工工资里,一次或分期缴扣(丢失机型)的`同等价值金额;不在保修范围内损坏的,必须由使用工作手机本人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使用公司配备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
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公司配备工作手机,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工作手机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
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
员工上班手机的管理制度篇2一、使用原则1. 使用公司的手机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外部联系的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2. 所有配发手机及手机卡均属于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损害和遗失手机及手机卡。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手机及手机卡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手机及手机卡的员工。
三、手机及手机卡分类1. 公务手机:指公司统一采购、分配给员工使用的手机。
2. 私用手机:指员工个人购买、使用的手机。
3. 手机卡:指公司统一采购、分配给员工使用的手机SIM卡。
四、手机及手机卡使用规范1. 公务手机及手机卡(1)公务手机及手机卡仅限工作用途,不得用于个人私事。
(2)员工应妥善保管手机及手机卡,不得随意丢弃、转让或出借。
(3)公务手机及手机卡不得擅自更改手机号码、SIM卡号码。
(4)公务手机及手机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由公司负责更换或赔偿。
2. 私用手机(1)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使用私用手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通讯。
(2)员工需遵守国家及公司有关手机使用的相关规定。
3. 手机卡(1)手机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手机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由公司负责更换或赔偿。
五、话费报销1. 公务手机及手机卡话费由公司统一支付,员工不得私自充值。
2. 私用手机话费由员工自行承担,如因工作需要使用私用手机,可向部门负责人申请话费报销。
3. 话费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审批。
六、监督管理1.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手机及手机卡使用的管理,确保制度落实。
2. 公司定期对手机及手机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 员工有权对违反手机及手机卡使用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单位公务用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公务用手机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通信成本,保障信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用手机,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信方式。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三条公务用手机主要用于以下范围:(一)执行公务、联系工作、处理紧急事务;(二)参加培训、会议、考察等活动;(三)与单位内部员工、外部客户、合作伙伴等沟通;(四)其他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公务用途。
第三章使用规范第四条公务用手机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范:(一)公务用手机不得用于私人事务,如娱乐、购物、炒股等;(二)不得使用公务用手机进行赌博、传播不良信息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他人隐私;(四)不得随意借用、转借、赠送公务用手机;(五)不得擅自改变手机设置,影响正常使用和信息安全。
第五章话费报销第六条话费报销标准:(一)管理人员每月话费100元,由单位承担;(二)其他员工每月话费40元,由单位承担;(三)超出标准的话费及长途电话费、信息费等,由个人承担;(四)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产生的超标话费,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销。
第七章手机管理第八条手机管理:(一)公务用手机由单位统一采购、分配、登记;(二)管理人员离职或离岗后,需将手机及电话卡交回单位;(三)单位设立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手机的使用、维护和更新;(四)单位定期对公务用手机进行检查,确保手机性能和信息安全。
第八章违规处理第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理:(一)擅自改变手机设置,影响正常使用和信息安全;(二)使用公务用手机进行私人事务;(三)泄露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他人隐私;(四)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违规行为处理:(一)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公务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务手机使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手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配发手机、临时借用手机等。
第三条公司公务手机是公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合理使用公务手机。
第二章手机分类与使用规范第四条手机分类4.1 公务手机:公司为员工配备的用于工作通讯的手机。
4.2 私用手机:员工个人购买并使用的手机。
第五条手机使用规范5.1 公务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工作联系畅通。
5.2 私用手机在工作时间不得使用,如需使用,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5.3 公务手机不得用于私人通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短信、通话、上网等。
5.4 公务手机不得用于观看视频、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5.5 公务手机不得用于传输、存储、处理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
5.6 公务手机不得私自拆卸、更换手机部件,如需维修,需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报备公司行政部门。
第六条手机使用时间6.1 员工上班时间应保持手机开机状态,不得随意关机。
6.2 员工下班后,如需关机,需向部门主管报备,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
6.3 员工休假期间,如需关机,需向部门主管报备。
第七条手机保管与报废7.1 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务手机,防止丢失、损坏。
7.2 手机丢失或损坏,员工需承担相应责任,如需更换,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报销。
7.3 员工离职或调离岗位时,需将公务手机及SIM卡交还公司。
第三章话费管理与报销第八条公司为公务手机提供话费补贴,具体标准如下:8.1 公司经理及部门主管每月话费补贴100元。
8.2 其他员工每月话费补贴40元。
第九条话费报销9.1 员工每月底将话费清单提交给部门主管审核。
9.2 部门主管审核通过后,将话费清单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9.3 财务部门核实无误后,将话费打入员工工资卡。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公职人员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职人员工作手机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职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工作手机。
三、工作手机的定义工作手机是指单位为工作人员配备,用于工作联络、信息传递、公务活动等公务用途的手机。
四、工作手机的管理和使用1. 工作手机由单位统一采购、分配,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购买或更换。
2. 工作手机的使用仅限于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3. 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手机,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4. 工作手机不得用于以下行为:(1)传播、存储、复制、下载违法信息;(2)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3)从事赌博、色情等违法活动;(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5. 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手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修改手机系统设置。
6.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或调离时,应将工作手机交还单位,不得私自带走。
五、工作手机的信息安全1. 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工作手机的信息安全。
2. 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3. 工作人员发现工作手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员。
4. 单位应定期对工作手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信息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单位应加强对工作手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 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1. 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确保工作手机的管理和使用规范。
2. 单位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手机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
3.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手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日后手机使用管理,现对公司统一配发手机作如下规定:
1.所有配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使用人不得据为己有,所有手机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丢失或故意损坏手机者需照价赔偿。
2.公司电话为业务需要使用,使用人员需保证每日二十四小时联系畅通。
如多次出现关机或长时间不接听电话的,公司将不再为其手机报销手机话费。
3.所有使用配发手机人员话费按公司话费补贴标准进行报销,但超出补贴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合约期内若出现公机使用人离职,需办理手机归还手续。
4.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应于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级临时联系方式,确保业务联系畅通。
5.手机卡丢失或损坏的,应于24小时内通知公司行政部补办手机卡并开通,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6.手机出现故障或其他异常时统一找公司行政部处理,私自维修者公司不予承担费用。
7.使用公司配备手机的员工,应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使用礼貌用语,积极开展业务,保障对内对外的沟通畅通。
8.所有领用手机者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通讯及网络管理的相
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手机通讯资源。
9. 所有手机使用者在行政部领取时需签字登记,凡是在本规定上签名者一经签名即表明已阅读和领会本规定所有条款内容并承诺能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10.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公机使用人和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本管理规定执行。
XXXXX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