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污染及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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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的环境污染与防治措施

放射性物质的环境污染与防治措施

放射性物质的环境污染与防治措施一、放射性物质的环境污染放射性物质是指具有放射性活性的物质。

它们可以放出电子、中子、伽马射线等粒子或辐射,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放射性物质的环境污染必须高度重视。

放射性物质主要来源于核能工业、放射性医疗、科研单位和自然环境。

其中,核能工业是放射性物质的主要来源。

核能工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放射性核素,如放射性碘、氡、铯、锶等。

这些物质可能会发生泄露或事故,导致环境污染。

二、放射性物质的环境防治措施为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止放射性物质的环境污染。

1.加强监测和控制放射性物质的环境污染需要通过监测系统来实现及时发现和控制。

应建立全面、准确、及时的放射性监测网络,对可能泄漏的地点进行24小时监测,确保污染源能够及时被发现,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定期监测和评估,严格控制污染物质的排放规律。

2.控制污染源核能工业是放射性物质的主要来源。

为了控制污染源,必须严格管理核能工业企业,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并建立一整套核安全制度和规范。

开展定期的核安全检查和审核工作,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遵守妥善处理放射性废物的相关规定。

3.加强处理和处置尽管我们已经控制了污染源,但是一旦放射性物质泄漏,必须迅速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对于以旧换新的旧设备,需要加强维护和管理,避免由于松散的组件导致漏气和泄漏。

对于事故造成的放射性废物,需要采取专业的处理与处置方法。

4.宣传教育与技术交流专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于保护环境和增强公众意识尤其重要。

要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推广放射性物质的环境防治技术,提高社会群众关注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结语近年来,激烈的社会竞争,人们心态日益浮躁,而经济建设需求、社会变革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增大了走向协作与合作的必要性。

在应对放射性物质的环境污染时,需要加强多边、区域和国际间的合作,共同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和技术标准。

多措并举,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人类和自然环境的持续发展。

装修施工防治放射性污染方案

装修施工防治放射性污染方案

装修施工防治放射性污染方案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装修施工中可能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确保施工
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
1. 确认装修工程所在区域是否存在放射性污染源,进行放射性检测,并按照检测结果确定后续施工方案;
2. 对施工人员进行放射性防护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防护
规定;
3. 准备好必要的防护设备,包括防护服、口罩、手套等,并保证其
有效性及完好度。

二、施工期间防治放射性污染
1. 严格遵守施工计划,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区域的扰动,避免污染物
扩散;
2. 使用封闭式施工方法,控制粉尘、废料等对空气造成的污染;
3. 建立施工现场监测系统,定期对空气、水源等进行监测,并及时
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4. 严格控制施工废弃物的处理方式,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防止
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施工后清理工作
1.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清理,保证没有留下任何放射性污染物;
2. 对施工区域进行再次检测,确保放射性污染物已经清除干净;
3. 对施工设备、防护装备等进行清洁消毒,保存好备用;
4. 将施工记录归档,留存相关证据,以备将来查验。

通过以上装修施工防治放射性污染的方案,可以有效保障装修工程的安全进行,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确保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希望各位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并不断提高防治放射性污染的意识和能力,共同营造一个清洁、安全的施工环境。

放射性污染及防治

放射性污染及防治

放射性污染及防治放射性污染及防治2011-02-26 17:49地球上存在着各种天然射线的辐射,有的来自宇宙射线,有的存在于土壤中、岩石中、水中和大气中的放射性物质。

这些称为本地辐射,人类就是在这种环境中进化发展的,它们对人类不构成危害。

近几十年以来,由于核技术的发展,随着放射性物质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放射性污染事故频频发生。

1.放射性污染的来源核工业产生的废弃物;核试验;人工放射性同位素的应用。

2.放射性污染的危害放射性物质释放的辐射能被牺牲体吸收以后,会导致生物细胞的损伤。

这种损伤既有瞬间发生的,也有长期的损伤。

人体对放射性辐射最敏感的组织是骨髓、淋巴系统以及肠道内壁。

大剂量辐射造成的伤害可使人发生急性伤害。

核爆炸或核反应堆发生意外事故,其产生的辐射可使人在几小时或几天内引起死亡。

放射性核物质排入环境后,由于大气扩散和水流输送不断在自然界迁移,可造成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动物、植物受到污染后,放射性物质在生物体中富集,其体内的浓度可达到周围环境的10万倍。

放射性物质可以通过空气、食品、接触等途径进入人体,使人受到伤害。

这种伤害直接作用于人体细胞内部,而且持续的时间长。

一般放射性物质在人体的持续作用的时间按6个半衰期时间计算长达50年左右。

此外,放射性污染看不见,摸不到,早期很难察觉。

人一旦受到污染,无法隔离。

即使受到小计量的辐射污染,也会造成不良后果。

放射性污染的长期后果是可诱发肿瘤、白血病和遗传障碍等疾病。

3.放射性污染的防治主要应着重于预防,控制污染源。

一旦发生,要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核工业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可靠的设备,将安全运行放在首位,杜绝核物质泄漏事故。

核工业产生的各种废弃物要经过净化处理,达到无害标准后排放。

对放射性强的废物要放置在封闭的专门场所,并禁止人进入。

生活中的放射性污染也不容忽视。

居室中的一种放射性污染主要来源于氡气。

高剂量的氡可导致肺癌、白血病和呼吸道疾病,氡已经成为仅次于吸烟的第二大致辞肺癌的因素。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解读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解读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解读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法律法规,在核能领域和放射性污染问题上起着重要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该法对放射性污染的预防、减排、治理以及监管进行了详细规定,下面将对该法进行解读。

一、法律的背景与目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于XX年X月X日颁布实施,旨在防止和减少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保护公众和工作人员的权益。

该法的实施对于促进核能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核能的安全与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律的适用范围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适用于核能活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

核能活动包括核设施的建设、运营、退役以及核材料的生产、使用、储存等。

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包括对放射性物质的监测、评估、减排和治理等环节。

三、核安全与环境保护该法强调核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在核能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核安全规定,保障核设施的稳定运行,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和控制放射性物质的排放。

此外,对于核事故的应急处置、核设施的退役和核材料的安全储存也有明确的规定。

四、放射性污染的控制和减排法律规定了对于放射性污染的控制和减排措施。

核设施应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确保辐射水平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运行中的核设施需要进行定期的辐射监测和评估,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对于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法律要求实行分类和分级管理。

对于高放射性废物,应选择安全的处置方法,保证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对于低放射性废物和固体放射性污染物,应当采取合理的管理和处置办法,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损害。

五、监督与管理机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设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督与管理机制。

国家和地方政府负有监督核能活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了污染防治的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

同时,该法规定了核能活动的核准、审批程序,设立了专门的协调、监察机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并强化了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还鼓励国际合作与交流。

我国将与国际上的有关机构和组织保持合作关系,加强技术援助和经验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法

第五章 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 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三十四条 开发利用或者关闭铀(钍)矿的 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或者办理退 役审批手续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务院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 取采矿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 准。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编制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 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 行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等活动的, 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 办手续或者恢复原状,并处一万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 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 停产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 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 源的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 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有关部 门不得颁发许可证。
第三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 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应当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使用。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的; (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
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 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
第二十八条 生产、销售、使用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 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 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 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第6章放射性污染与防治

第6章放射性污染与防治
第 6章 放射性污染与防治
放射性物质标志
利用射线——利用钴60的γ射线治疗癌症(放疗)
利用射线——食物保鲜(延缓发芽,生长,长期保存)
作为示踪原子
植物吸收放射性 磷-32后的照片
6.1 概述
6.1.1 环境中放射性的来源
天然辐射源和人工辐射源。
天然辐射主要来自宇宙辐射、地球和人体内的放
射性物质,这种辐射通常称为天然本底辐射。在世
H E WT HT
HE 有效剂量当量,Sv HT器官或组织接受的剂量当量, Sv WT该器官的相对危险系数

6. 集体剂量当量和集体有效剂量 一次大的放射性实践或放射性事故,会涉 及许多人,采用集体剂量当量定量表示一次 放射性实践对社会总的危害。
集体当量剂量 是以各组织内人均接受的剂 量当量与该组织人数相乘,然后相加即得总 的剂量当量数。
ST HT Ni
ST 集体剂量当量,人 Sv HT 所考虑的群体中,第i人群组中每个人的器官或 组织T平均所接受的剂量当量, Sv Ni 第i人群组的人数
集体有效剂量 如果要求某一人群所受辐射的照射,可以 计算其集体有效剂量
S Ei Ni
S 集体有效剂量,人 Sv Ei 第i人群组接受的平均有效剂量,人 Sv Ni 第i人群组的人数


辐射防护最优化:应该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在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因素的条件下,所有辐照 都应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
个人剂量当量的限值:用剂量当量限值对个人 所受的照射加以限制。


(2)基本限值 个人受到由可控制的源和实践产生的辐射 照射(包括内外照射),不得超过有关权威标 准中规定的剂量当量限值。基本限值分为两 类,一类适用于辐射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 另一类适用于公众成员的公众照射。剂量当 量限值不包括医疗照射和天然本底照射。

放射性核污染防治

放射性核污染防治

放射性核污染防治
放射性核污染防治是指采取措施预防和减轻放射性核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放射性核污染防治措施:
1. 监测和调查:设立放射性监测站点,定期对环境和人体进行放射性污染的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和掌握污染情况。

2. 排放控制:针对放射性核污染源,实施严格的核安全管理,控制和限制释放放射性物质到环境中的数量和浓度。

3. 废物处置:对产生的放射性核废物进行安全的处理和处置,可以通过隔离、封存、固化、中转等手段,防止废物的进一步散布。

4. 土壤和水源防护:采取措施减少或阻断放射性核污染物进入土壤和水体,如设置防护屏障、修建地下遮蔽层等。

5. 食品安全保护:对受污染地区的农产品和食品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食品的安全,以减少人体摄入放射性物质的风险。

6. 个人防护:对于在放射性污染环境中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如防护服、口罩等,减少其接触放射性物质的可能性。

7. 教育和宣传:通过开展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大众对放射性核污染防治的认知和意识,加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
能力。

8. 紧急应对准备:建立健全的紧急应对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培训相关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措施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合作,确保放射性核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

放射性污染及其防治

放射性污染及其防治
未定
专用单位 居里(Ci) 1居里=3.7×1010·秒-1 (1Ci=3.7×1010s-1) 伦琴(R)
1伦=2.58×10-4库伦·千克-1 (1R=2.58×10-4C·kg-1)
戈瑞(Gy)
1戈瑞=1焦耳·千克-1=100拉 德(1Gy=1J·kg-1=102rad)
希沃特(Sv)
拉德(rad)
例如在数千拉德(rad)高剂量照射下,可以在几分钟或几小 时内将人致死;受到600rad以上的照射时,在两周内的死亡 率可达100%;受照射量在300~500rad左右时,在四周内死 亡率为50%。
三、放射性对人类的危害
在急性放射病恢复以后,经一段时间或在低剂量照射 后的数月、数年、甚至数代后还会产生辐射损伤的远 期效应,如致癌、白血病、白内障、寿命缩短、影响 生长发育等,甚至对遗传基因产生影响,使后代身上 出现某种程度的遗传性疾病。
除了在核反应条件下,任何化学、物理或生化的处 理都不能改变放射性核素的这一特性。
注: SI,Système International d‘Unités, 国际单位制,来自法语
二、辐射量及单位
(一)放射性活度 放射性活度(radioactivity)简称活度,指
单位时间内放射性元素衰变的次数。
一、环境中放射性的来源
环境中天然辐射源主要由宇宙射线、宇 生放射性核素和原生放射性核素这三部 分组成:
1、宇宙射线
宇宙射线主要来源于地球的外层空间。由外 层空间射到地球大气层的高能粒子称为初级 宇宙射线,主要由高能质子组成,具有极大 的动能;这些粒子与大气中的氧、氦原子核 碰撞产生了次级宇宙射线粒子。
rem。1Sv=1J/kg=100rem。1rem=10-
2J/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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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污染及防治
(一)放射性污染的定义和特点
在自然界和人工生产的元素中,有一些能自动发生衰变,并放射出肉眼看不见的射线。

这些元素统称为放射性元素或放射性物质。

在自然状态下,来自宇宙的射线和地球环境本身的放射性元素一般不会给生物带来危害。

50年代以来,人的活动使得人工辐射和人工放射性物质大大增加,环境中的射线强度随之增强,危害生物的生存,从而产生了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污染的特点:1.绝大多数放射性核素的毒性,按致毒物本身重量计算,均高于一般的化学毒物。

2.按放射性损伤产生的效应,可能给后代的遗传带来隐患。

3.放射性剂量的大小只有辐射探测仪才可以探测,非人的感觉器官所能知晓。

4.射线具有穿透性,特别是r射线可穿透一定厚度的屏障层。

5.放射性核素具有蜕变能力。

6.放射性活度只能通过自然衰变而减弱。

凭借以上特点,放射性污染深深地吸引了公众的眼球,有关放射性污染的每一次报道都有可能引发公众的恐慌。

因此,治理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免受放射性元素的危害,也成为当今环境治理的重要一环。

(二)放射性污染的来源及危害
想要治理放射性污染,先要对其有大致的了解。

放射源包括天然放射源和人工放射源。

天然放射源包括宇宙辐射、地球内放射性物质和人体内放射性物质,在世界范围内,天然本底辐射每年对个人的平均辐射剂量为2.4mSv(1sv相当于每克物质吸收0.001J的能量),而人体每
年能接受的最大辐射剂量为100mSv。

由此可见,天然本底辐射对环境的危害微乎其微。

人工放射源包括原子能工业排放的废物、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医疗放射性以及科研放射性。

由于对环境产生危害的主要是人工放射源,因此对人工放射源的处理及预防就成为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主要方面。

对人类危害最大的四大污染源,它们的影响方式也不尽相同:一、原子能工业中核燃料的提炼、精制和核燃料元件的制造,都会有放射性废物产生和废水、废气的排放。

这些放射性“三废”都有可能造成污染。

由于原子能工业生产过程和操作运行都采取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三废”排放也受到严格控制,所以对环境的污染并不十分严重。

但是当原子能工厂发生意外事故,其污染是相当严重的。

比如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美国的三里岛以及日本的福岛核事故,都给民众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和恐慌。

二、在进行大气层、地面或地下核试验时,排入大气中的放射性物质与大气中的飘尘相结合,由于重力作用或雨雪的冲刷而沉降于地球表面,这些物质称为放射性沉降物或放射性粉尘。

放射性沉降物播散的范围很大,往往可以沉降到整个地球表面,而且沉降很慢,一般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落到大气对流层或地面,衰变则需上百年甚至上万年。

三、医疗检查和诊断过程中,患者身体都要受到一定剂量的放射性照射,例如,进行一次肺部x光透视,约接受0.4mSv的剂量,进行一次胃部透视,约接受15mSV的剂量。

四、科研工作中广泛地应用放射性物质,除了原子能利用的研究单位外,金属冶炼、自动控制、生物工程、计量等研究部门、几乎都有涉及放射性方面的课题和试验。

在这些研究工作中都有可能造成放射性污染。

辐射与人体相互作用会导致某些生物效应,辐射的生物效应包括辐射对细胞的作用以及辐射对生物的作用。

辐射对细胞的影响因素包括辐射类型、辐射方式、辐射剂量以及不同细胞对辐射的敏感性。

辐射对生物的作用包括辐射对受照者本身的危害以及对受照着后代的影响。

辐射对生物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放射性损伤有急性损伤和慢性损伤。

对于急性损伤,如果人在短时间内受到大剂量的X射线、γ
射线和中子的全身照射,就会产生急性损伤。

轻者有脱毛、感染等症状。

当剂量更大时,出现腹泻、呕吐等肠胃损伤。

在极高的剂量照射下,发生中枢神经损伤直至死亡。

对于慢性损伤,环境中的放射性物质可以有多种途径进入人体,他们发出的射线会破坏机体内的大分子结构,甚至破坏细胞和组织结构,给人体造成损伤。

少量累计照射会引起慢性放射病,使造血器官、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和神经系统等受到损害,发病往往延续几十年。

(三)放射性污染的防护措施
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关于放射性废物提出的九条基本原则,我国制定了放射性废物管理的40字方针:减少生产、分类收集、净化浓缩、减容固化、严格包装、安全运输、就地暂存、集中处置、控制排放、加强监测。

从中也可以总结出辐射防护的一般措施:
一、对于外照射的防护,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距离上的防护,即在实际操作中应尽量远离放射源;然后是时间上的防护,即工作人员应尽量减少操作时间,从而减少所受辐射剂量;最后就是屏蔽防护,也是辐射防护最主要的方法,依靠射线的穿透性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二、对于内照射的防护,也分为三个方面。

首先是防止呼吸道吸入,从呼吸道吸入的放射性物质的吸收程度与其气态物质的性质与状态有关;难溶性气溶胶吸收慢,可溶性较快,气溶胶被肺泡膜吸收后,可直接进入血液流向全身;然后是防止消化道食入,这是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的重要途径,既能被人体直接摄入,也能通过生物体间接进入体内;最后是防止从皮肤和粘膜的侵入,皮肤对放射性物质的吸收能力波动范围较大,经由皮肤侵入的放射性污染物,能随血液直接输送到全身,从伤口进入的放射性物质吸收率较高。

(四)放射性废物的处理
放射性废物根据状态的不同,处理技术可分为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废液处理技术和废气处理技术:
一、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技术主要包括固化技术和减容技术。

固化技术是在放射性废物中添加固化剂,使其转变为不易向环境扩散的固体的过程,固化产物是结构完整的整块密实固体;减容技术的目的是减小体积,降低废物包装、贮存、运输和处置的费用,减容技术主要包括压缩和焚烧,压缩是依靠机械力作用,使物体密实化,焚烧是将可燃性放射物处理成灰烬。

二、放射性废液一般需要多级净化处理,常用的处理方法有絮凝沉淀,离子交换、蒸发和膜技术。

絮凝沉淀由于处理效率较低,一般作为预处理方法;蒸发的净化效率较高,但是蒸发耗能大,处理成本较高;膜分离具有过程简单、分离系数大、节能高效的特点,可在常温下连续操作;离子交换在处理中低放射性废液时,离子交换树脂对去除含盐类杂质较少的废水中放射性离子具有特殊的作用。

三、放射性气体的处理方法主要为吸附法和碘同位素的处理。

对于吸附法,包括活性炭滞留床、液体吸收装置、低温分馏装置以及贮存衰变等。

对于碘同位素的处理,由于碘同位素是放射性废气中主要的挥发性放射性核素,利用活性炭吸附后,需用碘化钾和三乙烯二胺清洗。

(五)总结
由于放射性污染的长期危害性、处理难度大和处理技术复杂等特点,使得放射性污染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也越来越大。

为了减少放射性污染对人类的影响,首先要从源头上减少放射性物质的产生,比如减少核试验,提高原子能工业的安全系数,提高核燃料的利用率以及循环利用乏燃料;然后是减少放射性物质对人的照射,比如病人应远离医院的放射科,在放射科中要加装更厚的铅板;最后是发展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技术,不要使放射性废物流入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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