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名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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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教师队伍的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对象为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

第三条校级教学名师每两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名。

第四条评选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为人师表。

(二)具有10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三)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连续3年以上(含3年)讲授专业课或公共课,近3年每年都完成岗位定额工作量,每学期坚持一线教学,主讲过两门及以上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课时)。

(四)教学效果好。

近3年学生评教满意率均在90%以上,主讲课程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

(五)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先进。

教学内容及时更新,反映学科前沿;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积极有效地使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使用效果好;教学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注重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重视青年教师培养。

有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七)积极从事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成果丰富,且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3项:1.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正式立项的教学建设,或科学研究项目1项。

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五),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或市厅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二),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1项。

3.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或市厅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二),或校级科研成果奖(排名第一)1项。

4.获省级以上相关的教学奖励(例如课堂教学竞赛获奖、教学论文获奖、教材获奖、教学课件获奖、各类文学艺术作品获奖等,排名第一,下同)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获校级教学奖励一等奖2项。

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是大学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充分发挥教师的带头效应,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科学和公开,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目标本次评选旨在评选出在大学教育教学中,具有卓越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贡献的教师,以激励优秀教师继续发展和分享教学经验,提升教师整体水平和学校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 该教师应具有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教学经验;2. 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没有违规行为,诚信教学;3. 学生对该教师的评价良好,没有未解决的投诉;4. 可提供与教学相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三、评选程序1. 公示阶段学校将根据评选标准确定评选范围和相关条件,公示评选的程序和要求,并公布评选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2. 自荐或推荐阶段教师可自荐或由同事和学生推荐参评。

自荐教师需撰写自荐信,说明个人教育教学工作的特色和成果,并提供相关教学资料。

推荐教师需填写推荐表,详细阐述被推荐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贡献;3.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教育教学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选标准,对参评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贡献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评审;4.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间,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均有权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和建议;5. 最终评选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阶段的反馈意见对评选结果进行确认,最终产生名师评选结果。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的官方网站、校报等渠道发布。

四、奖励措施1. 评选出的名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根据评选结果确定;2. 学校将安排名师开展教学示范班,与其他教师分享教学经验;3. 名师将被列入教师培训和提升计划的优先考虑范围,享受相关培训和学术研讨机会。

五、评价与监督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学校将建立评价和监督机制,监督委员会由校内外各届学术权威和教学研究专家组成,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建设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乐于奉献的专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学院每年组织一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双师型”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选拔范围是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1.热爱高职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作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连续担任专业课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主讲过两门以上专业基础课程或核心课程,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以上。

3.具有行业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具有与从事专业相近行业特许的高级工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4.能积极主动承担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方面成绩显著,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项:①近五年内曾获学院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②主持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或精品课主讲教师;③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省级三等以上奖1项;④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或院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⑤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中,作为专业负责人所负责专业获省级良好以上;⑥参加省教学竞赛获优秀奖以上;⑦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⑧中央财政支持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或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或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参与者(最多不超过2人)。

5.近五年内正式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主持过院级以上本专业教学研究课题并已结题,或参与过省级本专业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课题(前5名)并已结题,或参与过教育部、行业部委(协会)规划的高职高专教材的编写工作。

6.积极从事专业技术研究,参加本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近五年内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

7.申报院级“双师型”教学名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担任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师;(2)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积极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至少主持过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改革课题;(4)在相关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专职工作3年或兼职5年以上(含在行业协会、学会中任职时间),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5)承担有横向课题研究,或有与企业合作的技术项目,或具有一项技术专利;(6)能够利用自身影响力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指导专业教师参与教学实践和项目实施,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带动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对教学团队建设有突出贡献。

教学名师奖评选实施办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实施办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实施办法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塑造一批忠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协作精神,作风严谨,学风端正,学术造诣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名师。

第二条评选对象凡在我校工作满三年的教师均可申报校教学名师奖。

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第三条评选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高级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

近五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专业基础课教师面向本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学时,且年均教学工作量超过考核要求)。

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同领域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全校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三)因材施教,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的能力,给学生以深刻的创新熏陶;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好,有自己制作的多媒体课件;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四)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主持或承担多项科研和教改项目,科研成果多,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五)重视教学梯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教师,关注教学一线对能力的需求,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的职业养成,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名师工程 评选实施方案

名师工程 评选实施方案

名师工程评选实施方案名师工程评选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名师工程是一项旨在发现、培养和激励优秀教师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评选出优秀的名师工程参与者至关重要,需要有科学合理的评选实施方案来支持。

二、评选标准。

1. 教学水平,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

2. 教学成果,考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包括学生竞赛成绩、科研成果等。

3. 教学反馈,收集学生、家长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包括满意度调查、建议意见等。

三、评选流程。

1. 提名阶段,学校或教育机构提名候选人,提供候选人的教学资料和成果。

2. 初评阶段,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复评阶段,对初选出的候选人进行深入考察和评估,确定最终的名师工程参与者。

4. 颁奖阶段,对评选出的名师工程参与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名师工程。

四、评选工作保障。

1. 评选委员会,建立专业的评选委员会,包括教育专家、名师代表等,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 评选标准,明确评选标准和评分规则,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评选程序,规范评选流程,确保评选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4. 评选宣传,加强评选工作的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激励更多教师参与名师工程。

五、评选效果。

1. 激励教师,通过评选活动,激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名师工程,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2. 借鉴经验,总结评选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为今后的评选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3. 宣传推广,通过评选活动,宣传名师工程的理念和成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六、总结。

名师工程评选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推动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机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评选实施方案,为名师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教育教学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3篇)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3篇)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设立评选标准:根据中学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评选标准。

考虑因素可以包括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贡献等方面。

2. 提名候选人:学校可以征集校内师生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的推荐,也可以通过自荐的方式让教师申请参评。

3. 材料报送:候选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教学成果、教学研究论文等,以便评委进行评估。

4. 评选评审:设立评选评审组织,由专家、校领导、中学生代表等组成,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和讨论。

评审可以通过面试、听课、考察等方式进行。

5. 公示: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可以接受对评选结果的意见和质疑,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6. 表彰授奖:在公示期结束后,根据评选结果,对评选出的“名师”进行表彰和授奖。

7. 定期复评:评选结果并非终身有效,可以设立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定期复评,以确保被评选的教师在教学上的持续优秀表现。

需要注意的是,中学“名师”评选办法可以因地区和学校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上是一种常见的评选步骤参考。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二)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学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培养优质的中学教师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表彰和激励那些在教学中杰出的教师,许多中学都会举办“名师”评选活动。

下面是一份中学“名师”评选的办法范文,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

二、评选目的中学“名师”评选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和激励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创新和进步,同时也是为了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三、评选对象本次评选活动的对象为中学教师,包括教授各个学科的教师和担任班主任的教师。

四、评选条件1. 教学成绩优秀:教师在教学中取得的成绩和学生的学习成绩关系密切。

因此,评选对象需要在教学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并且在考试中的优秀率达到一定水平。

2. 教学方法独特:评选对象需要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独特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中学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方案

中学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方案

XXXX中学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方案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落实学校的“名师工程”,更好地发挥名优教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榜样示范、专业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进行“校级名师”评选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1.名师是一种特殊的荣誉称号,将授予职业道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知识底蕴深厚、创新能力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一线教师。

2,校级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坚持德才兼备,以能力、业绩为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坚持选拔、培养、使用、考核相结合。

3.校级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在学校领导下进行,由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1.评选对象:全校范围内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班主任,兼顾各学部不同学科和不同年级的教师分布,重点是某一领域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

2.名额:各学部各学科专任教师总数的10%,各学部班主任总数的10%(小学3人,初中2人,兼顾各学段、年级),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三、评选条件(一)专任教师1.师德修养。

自到我校以来师德修养高,在教师和学生中享有较高威望,家长满意度调查无不良记录;师德考核居前60%区间。

2•专业素养。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研究能力强,主持或参与过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曾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做过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

3.教学能力。

自到我校以来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成绩在学校居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区间,任教初中学段的教师教学成绩达优秀等级;有抽测成绩的,抽测成绩应居全县前三名。

4.课堂教学。

教学理念先进,创新能力强,曾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中获一等奖,且能积极主动地发挥学科引领、示范作用。

5.课程创新。

积极研发具有个性特点的个性课程,开发的课程具有发展潜力,且具有引领和推广意义。

6,优先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一、评选目的教学名师评选是为了表彰优秀的教师,激励他们在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教学质量,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贡献。

二、评选条件1.教学水平:候选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思维能力。

2.教育理念:候选教师应具备正确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品格和价值观。

3.教育能力:候选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

4.师德师风:候选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严谨认真,敬业爱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向全体教师公开征集优秀教师的提名,并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候选教师名单。

2.材料评审: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教师提交的个人教学材料,包括教案、课件、教学录像等,对教学水平进行评估。

3.教学观摩:评选委员会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候选教师进行实际教学展示,评审委员对其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4.学生评价:候选教师进行学生评价,学生填写评价表,评选委员会以学生评价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5.教学展示:候选教师进行教学展示,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展示个人教学特色和教学研究成果。

6.综合评议:评选委员会进行全面评议,参考以上评审结果和教师自评材料,综合评估候选教师的各项条件和能力。

7.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审批后公示,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四、评选原则1.公平公正: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所有评审人员必须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杜绝任何作弊行为。

2.客观科学:评选过程中应采用多种评估手段,并注重客观性和科学性,避免主观臆测和个人偏见。

3.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必须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通过以上的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可以激励教师全力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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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市第二中学名师系列工程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为了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学生喜欢的学校,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专业成长,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性的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成长规律,分阶段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一线发挥重要作用的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保证学校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施目的学校本着“以教师发展为本和学校、教师、学生三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在注重教师个人进行自我发展设计的基础上,把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启动“名师系列工程”。

这既对广大教师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每一位二中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了新的平台。

主要目的就是为适应学校发展这一新形势的要求,促进教师个人不断提高,进而实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从根本上保证学校发展目标的落实。

1 、引领作用。

名师的观点、措施、方法、教学策略、教学评价
等得到同行认同,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本学科的教育和教学水平,推动
学校及学科总体建设
2、示范作用。

名师对学生成长产生示范和影响作用,成为“学生喜欢的教师”。

而且名师效应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影响,对学校的知名度的提高有很大的作用。

3、激励作用。

名师的成长过程为自己设定了一种新的工作目标,增强教师自我发展的自信心和自强心。

同时能起到带动整个教师队伍发展和提高的作用。

三、“名师系列”培养目标
第一层级:青蓝工程(骨干教师的培养)
骨干教师,即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优良的教育教学业绩的教师。

他们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在实现“一年合格、三年胜任”的基础上,力争在具有五年以上教龄的中青年教师中培养一批教学骨干,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5—20%
第二层级:名师工程(品牌教师的培养)
1、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学科带头人,即学有专攻,教有专长,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师。

他们是学校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教科研的核心力量。

要在具有高级职称教师中培养一部分学科带头人,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10%
2、特色教师的培养
特色教师,即在教育教学的某一方面有独到之处的教师。

对于他们,“不求面面俱到,但求一点有特色”。

这是教师教育教学个性的充分展示,也是教师独特教育教学风格的反映。

为尊重并发挥每一位教师的个性特长,挖掘每一位教师潜能,帮助其实现价值,设特色教师培养系列,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5%。

3、教学专家的培养
教学专家,即在市内外学科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和知名度、能够把握课
程与教学改革的方向、在学校课程开发和教学改革的实践中能担当重任的教师。

他们是我校教师队伍整体形象的杰出代表。

要精心培养,积极创造条件,在学科带头人中培养,争取达到校内专任教师总数的1—2%。

三、实施“名师工程”的基本原则
1、坚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的原则。

名师评选坚持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中进行,激励推动教师以更好精神状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形成良好的机制导向。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

把德、能、勤、绩作为衡量名师评选的主要标准,严格选拔,严格控制,真正把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同行、学生及家长中有较高评价的教师选拔到名师队伍中来。

3、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

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认定、群众测评、领导小组评审的程序,按照评选标准要求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拔,真正给优秀师资力量提供脱颖而出的平台,提升我校教师队伍质量。

4、坚持动态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

任职满一年的教师均可申
报第一层级:青蓝工程;任职满五年的教师均可申报第二层级:名师
工程。

名师评选实行定期评授,每届任期三年;届中每年进行一次职
责和任务履行情况基本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名师”称
号及相应待遇,确保名师队伍的质量,树立名师队伍良好形象。

特别明确:开展特色教师评选,关注教师的学科特点,发挥教师自身特长发展,要做到宁缺勿滥。

四、“名师工程”的组织管理
名师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王玫娟
副组长:单文联、栾丰义成员:孙华宣、姜福贵、孙俊山、张静
五、评选范围1.在编在岗专任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完成高中全过程教学工作。

2.获得校级以上的荣誉称号。

3.有三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特色教师除外)4.教学教研实绩突出。

5.担任过教研组、备课组或课题组负责人有关职务,近三年承
担过指导本校青年教师工作任务。

(学科带头人、教学专家必备条件)
6. 教育教学成绩特别优秀者可破格评选。

六、职责和任务
凡自愿申请参加名师系列工程的教师,需无条件承担以下职责和
任务:
1、每学年在校内承担不少于 1 节的研讨课或示范课、观摩课的教学。

2、带头参加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每学年撰写至少1 篇有质量的论文,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含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课题组举办的论文、案例等评比中获奖。

3、开展“名师带徒”活动,每位名师每学年带教不少于1人,指导每位徒弟上不少于1 节的研讨课、撰写一篇有一定质量的教学设计、案例及教学总结或论文。

每学年在组内或校内承担不少于一场的专题讲座或业务培训。

4、三年内开发1 本适合学校学生实际的《学科达标测试》校本教材(可
以与其他教师合作开发)。

完成教育局、教研室和学校交给的其他有关业务指导或培训任务。

5、努力从事所教学科的教学改革和研究,承担校级以上1 个研究课题,有研究方案,有扎实的研究过程,按期通过结题验收,并有结题报告,在校内外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评选程序和办法
1、申请时间定在每年11 月份,提出申请后于次年11 月份向名师系列培养工程领导小组报送名师系列考核条件中规定的所有材料,填写《考核卡》。

以后每届评选以此类推。

2、根据自身发展情况,最多允许申报名师系列中的一个层级,填写《自我三年发展规划》,学校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教师逐
一进行评定,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意见;
3、学校行政会议进行最终审定,建立《第一届名师系列和特色教师系列名册》,并为每个教师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对申报争创名师系列和特色教师的教师登记备案。

八、名师的相关待遇
1、二中名师在任期内若遇职称晋级,或校级以上评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 、名师因申报科研立项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需要,或开发校本课程,申请资金扶持时,由学校予以适当资助。

(指已取得正式出版刊号的),定期汇编出版《二中名师系列优秀论文集》。

3 、优先安排名师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的业务进修或培训,定期安
排外出交流学习和考察。

4、对届内名师每年履职考核成绩达标的,学校每年终给予奖励。

对每届名师,学校将在《二中校报》进行宣传。

九、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

3、出现重大教育教学事故的。

4、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5、学生或家长反映强烈且经核实者。

十、评选条件
附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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