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首届大连市中小学十大名师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大连市优秀教师大连市优秀教育工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大连市优秀教师大连市优秀教育工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大连市优秀教师大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大连市仁爱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大教[2009]97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9.07.07【实施日期】2009.07.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大连市优秀教师大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大连市仁爱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大教[2009]97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各有关单位(学校):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促进大连和谐社会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了在全社会更好地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于2009年教师节表彰一批大连市优秀教师、大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大连市仁爱之师。

现就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名额2009年表彰大连市优秀教师440名、大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60名、大连市仁爱之师10名。

大连市优秀教师、大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名额分配比例原则上以2008年底教职工数为基数(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范围(一)大连市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大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曾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模范(优秀)教师和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

(二)大连市仁爱之师的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中在教书育人岗位上学为人师、身正为范、勤奋工作,对受教育者真心关爱的教师。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和示范性家长学校的决定【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大教[2012]163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11.12【实施日期】2012.11.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和示范性家长学校的决定(大教[2012]163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市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开创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新局面,市教育局决定,授予中山区青泥洼桥小学等50个单位为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刘海春等47名同志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赵丽娜等174名同志为优秀班主任称号,授予大连市第三十八中学等45个单位为大连市示范性家长学校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班主任,珍惜荣誉,进一步发扬成绩,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希望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研究德育工作新情况,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开拓创新,为开创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3.大连市优秀班主任名单4.大连市示范性家长学校名单大连市教育局2012年11月12日附件1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中山区(2个)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小学大连市第九中学西岗区(2个)大连市第5中学西岗区石道街小学沙河口区(4个)大连市双语学校沙河口区星海小学沙河口区黑石礁小学大连市第十三中学甘井子区(5个)大连市第十四中学大连福佳中学甘井子区周水子小学甘井子区郭家街小学大连市红旗高中旅顺口区(2个)旅顺口区大华小学大连市第六十中学金州新区(5个)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金州新区实验小学金州新区育才小学大连市一○一中学金州高级中学瓦房店市(9个)瓦房店市第六初级中学瓦房店市实验中学瓦房店市文化小学瓦房店市工农小学瓦房店市新华小学瓦房店市世纪小学瓦房店市老虎屯中心校瓦房店市太阳中心校瓦房店市第四高级中学普兰店市(10个)普兰店市教育局大连八一希望小学普兰店市实验小学普兰店市新城小学普兰店市杨树房镇中心小学普兰店市第十七中学普兰店市第三十七中学普兰店市第二十七中学普兰店市第十一中学普兰店市第二中学庄河市(4个)庄河市东风小学庄河市青堆镇中心小学庄河市第二十八初级中学庄河市高级中学长海县(1个)长海县第三中学保税区(1个)保税区二十里堡街道中心小学高新区(1个)大连市高新区一中长兴岛临港工业区(1个)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高级中学局属学校(3个)大连市第八中学大连市第三十六中学大连市朝鲜族学校附件2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中山区(2名)刘海春大连市十六中学向莉大连市四十四中西岗区(2名)史美丽大连市第六中学王红西岗区大同小学沙河口区(3名)王作开沙河口区东北路小学李蓉大连市四十九中学王冬梅沙河口区中心小学甘井子区(5名)张志阳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戴文智大连育文中学林志强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牟春强大连市甘井子区李家小学阎艺伟大连市甘井子区鉴开中学旅顺口区(2名)盖拥军大连市第七十中学孙黎明旅顺口区长城中心小学金州新区(4名)刘春妮金州新区金石滩小学阎丽娜金州新区得胜小学王有强大连市一二二中学蔡爱华大连。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大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的通知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大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的通知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大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1.27•【字号】大教[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大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的通知(大教[2014]8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2011年全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启动以来,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部门按照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和要求,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启动、示范引领”的原则,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认真研制本地区的“2+1项目”特色发展规划,围绕“建项目、创特色、树品牌”积极有序推进,逐步形成了以特色大课间、校园集体舞和各类学生社团活动为载体,以校本课程为支撑的“2+1项目”发展模式,目前,全市中小学形成了30多个全员参与、喜闻乐见、有一定技巧性、能终身受益体育、艺术特色发展项目,涵盖足球、篮球、空竹、舞蹈、交响乐团等多个项目,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学校办学特色进一步彰显,校园体育、艺术文化进一步提升,全市基本形成“人人参与、全面普及、一校一品、百花齐放”的阳光体育态势。

同时,在体育、艺术“2+1项目”推进实施中,各地区涌现出一批组织机构完善、活动开展扎实、特色鲜明突出的先进学校,为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水平,市教育局决定对大连市中山区风景小学等100所学校进行表彰。

大连市教育局2014年1月27日附件:大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名单(100所)中山区(7所)中山区风景小学中山区民生小学中山区春德小学中山区解放小学大连市第四十二中学大连市第三十五中学大连市第十六中学西岗区(6所)大连市实验小学西岗区九三小学西岗区兆麟小学西岗区大同小学大连市第三十四中学大连市第七十一中学沙河口区(11所)沙河口区实验小学沙河口区玉华小学沙河口区东北路小学沙河口区绿波小学沙河口区南平小学沙河口区黑石礁小学沙河口区兴工小学大连市第四中学大连市第七十九中学大连市第五十中学大连市第二十一中学甘井子区(14所)甘井子区锦华小学甘井子区东华小学甘井子区龙泉小学甘井子区美林小学甘井子区奥林小学甘井子区鹏辉小学甘井子区新甘井子小学甘井子区红旗中心小学甘井子区金二小学甘井子区松江路小学大连博伦中学大连市第十四中学大连汇文中学大连市第七十六中学高新园区(2所)高新园区凌水小学高新园区庙岭小学旅顺口区(7所)旅顺口区九三小学旅顺口区龙头中心小学旅顺口区迎春小学旅顺口区开发区中心小学旅顺口区三涧堡小学旅顺口区大华小学大连市第六十一中学金州新区(10所)金州新区城内小学金州新区港西小学金州新区高城山小学金州新区杏树街道中心小学金州新区先进小学金州新区北京小学华润海中国分校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中心小学开发区滨海学校大连市一〇七中学开发区第二中学保税区(2所)保税区亮甲店街道中心小学保税区二十里堡中心小学长兴岛临港工业区(2所)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新港小学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三堂小学普兰店市(11所)普兰店市沙包镇中心小学普兰店市夹河镇中心小学普兰店市铁西办事处中心小学普兰店市星台镇中心小学普兰店市大谭中心小学普兰店市皮口中心小学普兰店市实验小学普兰店市第三十二中学普兰店市第三十七中学普兰店市第十四中学普兰店市第七中学瓦房店市(12所)瓦房店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国税希望小学瓦房店市世纪小学瓦房店市炮台镇中心小学瓦房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瓦房店市松树镇中心小学瓦房店市文化小学瓦房店市三台满族乡中心小学瓦房店市新启小学瓦房店市第一初级中学瓦房店市第六初级中学瓦房店市第十八初级中学瓦房店市第四初级中学庄河市(12所)庄河市蓉花山镇中心小学庄河市栗子房镇中心小学庄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庄河市城关街道办海洋小学庄河市青堆镇中心小学庄河市光明山镇中心小学庄河市实验小学庄河市鞍子山乡中心小学庄河市第八初级中学庄河市第三十五初级中学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庄河市第七初级中学长海县(4所)长海县四块石小学长海县广鹿中心小学长海县第八中学长海县第四中学。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重新考评认定大连市中小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重新考评认定大连市中小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重新考评认定大连市中小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幼儿园骨干教师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大教[2003]106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3.06.13【实施日期】2003.06.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大连市教育局关于重新考评认定大连市中小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幼儿园骨干教师的通知(大教[2003]106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属各学校:“九五”期间,全市共考评认定市级中小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幼儿园骨干教师4,362人。

其中:中学骨干教师1,974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10.72%;小学骨干教师2,140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9.25%;职业中专(职业高中)骨干教师198人,占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专任教师总数的9.2%;幼儿园骨干教师50人,占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的1%。

骨干教师队伍的建立,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一部分骨干教师走上了领导岗位,一部分骨干教师离开了教学岗位,从而使骨干教师队伍的结构、比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骨干教师队伍,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保持骨干教师队伍的先进性、结构的科学性和比例的合理性,提高基础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我局决定重新考评市级骨干教师。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考评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幼儿园专任教师中的区、市、县级骨干教师(业务突出的可放宽到校级骨干教师)。

上述单位的党政领导、被省政府命名的特级教师及上述单位以外的教育事业单位的人员均不在考评范围内。

二、重新考评认定市级骨干教师的比例本次考重新认定市级骨干教师,以2002年12月底在册的专任教师为基数,按照下述比例认定:市级中小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骨干教师按其专任教师总数的10%(省重点高中按15%),幼儿园骨干教师按其专任教师总数的6%的比例认定。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目录学校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目录学校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目录学校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6.05•【字号】大教[2013]58号•【施行日期】2013.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目录学校方案》的通知(大教[2013]58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城乡、校际之间优质资源共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开展创建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活动,树立一批特色目录学校,开展学习观摩活动。

现将《大连市创建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目录学校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按照执行。

附件:大连市创建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目录学校方案大连市教育局2013年6月5日大连市创建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目录学校方案特色学校建设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教育内涵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中,我市已经涌现出一批办学思想端正、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在办学的一个或几个方面特色明显、教育质量较高、在同类学校中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特色学校。

在总结过去一个时期我市特色学校建设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特色目录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方向,把特色学校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现就创建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目录学校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现代办学理念,坚持内涵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通过全面开展特色学校建设,优化学校管理,丰富教育内涵,提升办学品位,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全体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创建特色目录学校,就是要展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特色成果,放大本地学校的优秀经验,促进区与区、校与校之间的互相学习与交流,鼓励学校办出特色,促进学校创新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求,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内校际之间差距,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届“大连市第二中学杯”大连市中小学生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届“大连市第二中学杯”大连市中小学生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届“大连市第二中学杯”大连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及第十届“大连市第二中学杯”大连市中小学生舞蹈比赛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大教[2014]21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4.03.17【实施日期】2014.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届“大连市第二中学杯”大连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及第十届“大连市第二中学杯”大连市中小学生舞蹈比赛的通知(大教[2014]21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所属各学校: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提高音乐教师的综合素养,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引领学生树立健康的审美情趣,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举办第四届“大连市第二中学杯”大连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和第十届“大连市第二中学杯”大连市中小学生舞蹈比赛,请按要求做好准备。

附件1、第四届“大连市第二中学杯”大连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方案附件2、第十届“大连市第二中学杯”大连市中小学生舞蹈比赛方案大连市教育局2014年3月17日附件1第四届“大连市第二中学杯”大连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方案一、参赛对象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合唱团。

二、团队要求1、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等职业学校组。

2、合唱团人数:40-80人,其中小学组合唱团男生不得少于1/3。

3、原则上用钢琴伴奏(可加打击乐器或少量伴奏乐器,不得超过五件),指挥与伴奏必须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不得外借。

三、曲目要求1、每个合唱团限唱两首歌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其中指定歌曲一首(参看附件3),学校自选歌曲一首,歌曲表达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具有教育性和艺术性。

2、曲目必须为两个声部以上的合唱歌曲,合唱曲目的风格和难度要符合青少年特点。

可以是有伴奏、无伴奏合唱,鼓励在演唱形式上创新。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大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决定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大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决定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大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决定【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大教[2005]112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5.09.16【实施日期】2005.09.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大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决定(大教[2005]112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卫生局,局属学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班主任教师队伍”、“大力表彰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先进工作者”的要求,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我局决定评选表彰大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

经学校评定、推荐及公示,区(市、县)教育局初审,市教育局复审,授予张丽新等873名教师大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称号。

希望被表彰的教师再接再励,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为我市班主任队伍在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师德师风、德育活动等方面的培养与提高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大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名单二OO五年九月十六日附件:大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名单中山区张虹莉夏阳安秀华战友吕艳李萍张美华金碧霞冯丽乔冰刘晶林晶徐海英孙永华李律华林娜李鸣秋于艳肖岩汤泓静梁玉红孙淑娥王清侯英丽杨玉红盛静陈艳坤李梅刘淑娟庞萍刘淑勤迟玉琴赵植清侯艺刘岩钟丽君范淑珍李圣波刘嘉李瑞华楚立杰王亚静孙艳宋岩岳文李保文陈秀菊西岗区张翎慕俊刘晓玲房沈健杜媛金明刘姝婧孙燕杨丽君孙晶杰刘岩梅孙淑琴杨杰胡静杨慧玲李华赵雪梅杨华鞠卫华许伟包金荣于杰郭俐何志云周淑丽魏丽朱红林秀晶赵雪松聂振云车丽君孙秀宋立敏张红彦谭小梅张涛张英宏沙河口区梁玉梅王国辉李静袁璐汤伟真李春荣张瑛王晓苇刘春波郭维艳范建英邹桂华卢淑艳王欣冷君崔立波李洪杰袁丽娜隋世玉王瑛于成亮曹文斌李岩张久宏何杭梅付朝辉狄军陈莉高阳邱彩英安风静徐慧王琲姜诚梁洪波徐敏苏晔琳马丽华解芳邱秀梅杨丽霞林海伟许波曲爽王平温美霞马玉琴于清穆伟柳毅王晓莉王树新张岩王艳金淑丽张丽胡玲甘井子区孙英徐美华张国荣王涛于芳邵斌石敏黄庆斌杨影滕永革陈岩玲刘艳春袁冬梅聂建霞张志新付梅孔晓颖姜颖刘阳刘伟王娜李玲范术昌姚丽荣崔伟赵霞曲广红赵艳中赵雪史运玲张海梅张昀苗春波刘秋艳刘红刘晓华乔元勇王春红王丽娜箭秀娟林治强夏金艳温长恒丁俊丁元松孙承丽杜艳。

市十大名师事迹:大爱圆梦,大美育人——王晓瑜(甘区实验小学——)

市十大名师事迹:大爱圆梦,大美育人——王晓瑜(甘区实验小学——)

2013.11.6师德培训学习——学习十大名师先进事迹,开展“我的名师梦、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活动学习材料:大爱圆梦,大美育人——记大连市甘井子区实验小学教师王晓瑜童心入画,不负丹青。

一次次写生,你让孩子们描绘出生活中的真善美;一次次画展,你开启了孩子们梦想的航船。

给童年一支神奇的画笔,你让孩子们的世界阳光灿烂,云霞满天。

45岁的王晓瑜是大连市甘井子区实验小学的一名普通美术老师。

从教26年来,为了坚守那份执着的职业梦,她毅然放弃了副校长的职务,踏踏实实做一名孩子们喜欢的美术老师。

为了圆“为农村孩子做点什么”的梦想,去年,她毅然选择到花园口支教一年。

王老师说,一年的支教让她又有了新的教育梦,即敬畏儿童,怀大爱、用大美感悟小学美术教育、基础教育!放弃副校长做普通美术老师45岁的王晓瑜端庄、秀美,近日,记者第一次与她见面时,很快就被其超强的亲和力吸引。

再简单地听听她的经历,立刻就会对她肃然起敬:“做一名老师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

”王晓瑜自豪地说,她从小的第一篇作文就写道,将来,她将当一名小学老师,没想到,孩童时天真的想法,却变成了现实。

“这些年,我一直沿着这个方向努力。

”虽然初中毕业,她的成绩非常优异,但她不顾父母的劝说,放弃了上高中的机会,考到师范学校。

王老师说,其实,很少会有人将梦想变为现实,她有幸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所以她要一直努力前行,让现实变得更加美丽。

在王晓瑜的眼中,老师的职位可以让她的教育理念完全融入到学生心中。

正是因为这一点,1999年7月,在被提拔为副校长后,她在短时间内做出了一个别人看来不可思议的决定:放弃副校长职位,调到新学校,做一名美术老师。

“我希望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学生身上,这样的决定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王老师说,当上了副校长就走上了管理职位,她觉得这样就会错过很多与孩子沟通的机会,从教26年来,她觉得那次的决定太正确了,这些年与孩子在一起生活学习,让她掌握了太多实践经验。

确实,王晓瑜没有辜负她的选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首届大连市中小学十大名师评选活
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大教[2013]38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4.26
【实施日期】2013.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首届大连市中小学十大名师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大教[2013]38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所属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挖掘我市中小学名师典型,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中开展“首届大连市中小学十大名师”评选活动。

现将《首届大连市中小学十大名师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评选工作。

大连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6日
首届大连市中小学十大名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挖掘我市中小学名师典型,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首届大连市中小学十大名师”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教师(含幼儿园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中率先垂范,师德师风深受学生、学生家长和同行的认可。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较强的创新能力、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深厚的文化素养,教学风格独具特色,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在全市中小学中有很高的知名度。

(三)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的理论和技能,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承担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取得的科研成果对全市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起到一定的指导推动作用,一般应在省级以上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了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不含教案、试题、练习册、论文集等)。

(四)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优良;获得过市级及其以上荣誉称号。

(五)能有计划地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有明确的培养对象和培
养目标,有具体的培养步骤和途径,为教师队伍建设做出过贡献。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符合交流条件的要有异校交流或到农村支教一年的工作经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